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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是對羅馬公教會(天主教會)發展而來的一系列基督教之神學、哲學理論、禮儀傳統、倫理綱常等信仰體系之總括,為基督教最大宗派

天主教(Catholicismus)是對羅馬公教會(天主教會)發展而來的一系列基督教之神學、哲學理論、禮儀傳統、倫理綱常等信仰體系之總括,為基督教最大宗派。其拉丁文本意為「普世的」,因此又譯為公教會。另一個經常並用的名稱是「大公教會」,通常用來概括基督教會普遍特徵,以用來區別狹義的、與聖座共融的公教會,即天主教會[1]。在大多數情況中,天主教是天主教會的代稱。

天主教的中文名稱源自明朝萬曆年間耶穌會將基督信仰傳入中國,經當朝禮部尚書徐光啟利瑪竇等耶穌會士討論,取儒家古話「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稱其信仰之獨一神靈為「天主」,故稱之。天主教在與新教並提時亦被稱為「舊教[2][3][4][5][6],兩者分別代表著第一個千喜年開始的「傳承式信仰」、以及16世紀宗教改革開始的「書面式信仰」。這一概念曾在恢復公教傳統的牛津運動提出。[7][8]

  • 在台灣地區因為以佛道教和民俗信仰為大宗,多數民眾會誤會天主教的信仰是聖母瑪利亞,但實際上與基督宗教一樣皆為基督為信仰。

歷史沿革

基督教的信仰產生於公元一世紀因納匝肋的耶穌默西亞所產生的一繫列連鎖事件,源頭可追述到天啟一神論宗教始祖亞巴郎,最初系自猶太教中分離出來的第一個基督徒派別,因為他們面向的宣道對象是不同種族、不同國家之人,而不在侷限於猶太人群體。隨着耶路撒冷的被占領,教會的中心逐漸轉向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故稱「羅馬公教」。從公元一世紀到四世紀初,羅馬皇帝一再試圖消滅教會,但到最後反倒是整個帝國皈依了教會,宣布羅馬公教為羅馬帝國的國教。

大公教會這一術語最早見於約公元107年安條克的依納爵寫給士麥拿教會基督徒的《致士麥拿書》,用以勸勉當地基督徒保持與主教的共融,信中寫到「教會主教來到何處,哪裡就有天主子民」「耶穌基督去向何方,哪裡就是大公教會」。[9][10]

2世紀後半葉這一詞開始用來表示「正統」,區分教會認為的異端信仰。因為天主教徒認為自身是全方面的真理、是完整的教會,而異端則是片面的將某一道理誇張成真理、是局部的教會。[11]380年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專門用「天主教基督徒」(Catholic Christian)來稱呼那些遵循同樣信仰原則的羅馬教宗達瑪穌亞曆山大牧首伯多祿Pope Peter of Alexandria

許多其他作家,例如5世紀的耶路撒冷的西里爾希波的奧斯定 將「天主教」(大寫「Catholic」)進一步統括為「公教」(小寫「catholic」)和全體基督徒的「基督教」。學術領域,基督教要晚於天主教成型。[12]

公元5、6世紀時的日爾曼族入侵最終導致羅馬帝國的分崩離析,東西教會也隨之徹底分裂開來。羅馬天主教在這時期開始向蠻族施行教化的工作,因而產生了一種新的文化。從15世紀開始,西方民族在思想上起了極大的變化,近代的民族國家不斷地形成,從各方面爭取獨立自由,教宗的權力在天主教會內雖然仍舊很大,但是在歐洲大陸向來聯繫十分緊密的宗教與政治卻逐漸分離,歐洲信仰的統一也因基督新教的產生而破壞;而另一方面,隨着新大陸的發現,傳教的工作獲得了新的園地,天主教向亞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展開了傳教的工作。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現代科技的發展,人類的資本主義共產主義的消長,在思想和生活上都起了極大的改變,造成了對天主教的衝擊,東方、西方及後起的第三世界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方面發生重大變化,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和教會都面臨危機和挑戰,梵二大公會議的各種文獻,引導天主教走向現代化的改革之途。

主要教派

國際上許多基督徒基督教派都主張自己是「天主教」,特別是宗徒繼承。他們大致可以分成五個意見集團:

  1. 羅馬天主教認為,承認羅馬主教權威且完全共融的基督徒是天主教。例如「定製教會」(particular Church)的「拉丁派」(Latin Church)與「東部派天主教」(Eastern Catholic Churches)。它們有著不同的管理制度和禮拜儀式,但都「與羅馬同在」(in union with Rome)。[13]
  2. 東正教與其他的正教認為,「正教」繼承自宗徒,是保留原始教會制度的「正統的天主教」。早期教會不存在「羅馬中心論」的集權制度。
  3. 老天主教安立甘聖公宗與部分路德信義宗等教會認為,教會繼承早期教會的按立,是從宗徒不間斷傳承下來的教會。羅馬天主教認為,聖公宗信義宗都是通過獨立運動對立於「至公精神」的「抗議派」,是「新教」而非天主教,且只承認部分「老天主教」為天主教。(efn|name=zenit_OC_PNC_2012|)cite web|url=http://www.ewtn.com/library/liturgy/zlitur395.htm%7Ctitle=The Old Catholic and Polish National Churches|publisher=Zenit|city=Rome|date=14 Feb 2012|author=Father Edward McNamara, Legionary of Christ|accessdate=4 Jan 2015
  4. 屬靈者」認為自身繼承宗徒,但對歷史上的教會不置可否,也不認為自己是一名「天主教徒」。
  5. 認為自身宗徒繼承中斷,但通過牛津運動等恢復運動來恢復傳統,且嘗試與羅馬方面交流,尋找雙方可以互相接受的共識。例如美國信義會加拿大信義會,以及聖公宗和老天主教。

第三類教派與前兩類教派擁有共同的三個特點,即教會是一體性的普世教會(universal Church)、教條是完全上下一致的、唯一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前兩條是天主教與狹義新教改革宗以後教派之最大區別,而第三條則是對「神」的理解一致。

它們並不是一個完整的組織,處於分離狀態,故而羅馬教廷通常用「公教」(小寫「catholic」)或「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稱呼處於分離狀態的普世天主教,而避免用狹義上指「羅馬天主教」的「天主教」(大寫「Catholic」)。

它們全部相信「宗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也就是「我信……唯一至聖的天主與宗徒教會」或「我信……唯一的聖而公教會」。

它們通常用「基督教」來總稱。而不是「天主教」。因為相對而言,基督教是一個更寬泛的概念。實際口語或學術研究里,「天主教」亦單指「羅馬天主教」。而中國則通常指「中國天主教」或「羅馬天主教」。[14][15][16]

羅馬公教會

羅馬公教會認為,教會是一個完整的身體、自下而上的高度一致、且不存在任何特例的「普世教會」。教會的基督徒不管走到什麽國家、城市,去到什麽教會裡禱告,都能完全像在「母堂」一樣,流程與內容相同,而沒有身在外鄉的不適和生疏。教會認為,「普世教會」並不是一些特色教會組成的聯邦,亦不是鬆散教會組成的邦聯,是「一個教會」而非「一派教會」。

羅馬公教會認為,任何不與聖座共融的「抗議宗(新教)」及「聖公宗」等基督教派都是「非天主教徒」,而那些教會都不是「真正的教會」,而是「一派教會團體」(ecclesial communities)。教會認為,合法的祝聖主教聖體是天主教之基礎,非共融教會不具備任命主教和施行聖事的合法性,因而不是「教會」。不與羅馬共融的其他「天主教會」亦不是天主教。

羅馬公教會的這些並不是聖座制定之「天主教」與「教會」定義,而是堅持一種古代的天主教基本信仰和傳統,即初代教會時期,當羅馬的主教與基督徒紛紛殉道之時,各地教會自發信守的「與羅馬同在」原則。

羅馬公教會強調,其他基督教派之浸洗是有效的,是蒙基督「揀選」,且存在一定共融的團體,但並不是一個完善的「教會」。教會稱它們為「姊妹教會」,用以表達教會與聖公宗等教會的關係。但「姊妹教會」這一稱呼,通常限於稱呼那些保留主教制聖體聖事西方教會東方教會

東正教會

正教會認為,拜占庭帝國時期「五城聯邦」為主導之牧首制是第一個千喜年的基本行政制度。正教會認為,教會乃依循古希臘文明發源並發展至今的「希臘中心論」教會,而非西方中心論[17] 「五城聯邦」又以聖伯多祿親自按立之羅馬安條克亞曆山大港三者最貴。君士坦丁堡則因教會分裂的原因而被推舉為「普世牧首」。[18][19][20][21]

「羅馬」乃「西方牧首」(Patriarch of the West),西方教會的創辦者與基督徒的宗長,這一職務自宗教改革以降的羅馬宗座鮮有提及,僅見於1983年與2005年間出版之《教廷年鑑》,並於次年認為這一職務「已成過去式」「幾乎無法行使」而徹底刪除。這樣古代的「五宗座」剩下四個,四個全部留存於正教會與其他東方教會的不同繼承者。[20][21]

其他的統緒

西方教會里,普世聖公宗、持續聖公運動(Continuing Anglican Movement)、舊天主教會、解放派天主教會(Liberal Catholic Church)、宗徒天主教會(Apostolic Catholic Church)、菲律賓自立教會(Philippine Independent Church)、非洲正教會(African Orthodox Church)、美國波蘭國立天主教會(Polish National Catholic Church of America)並其他許多的獨立派天主教會都直接或間接與拉丁禮天主教會相近,僅視教會為不與羅馬主教共融的「天主教」,拒絕羅馬的地位與權威。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天主教設有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它是中國宗教事務局用來負責行使大陸地區天主教會監管職責的部門,這種嘗試亦用於大陸地區的佛教新教,旨在動員各教信徒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基本政治目標。這種制度曾在波蘭波蘭國立天主教會施行。[22]

聖公宗

聖公宗的入門學術作品裡都會提到它是一個「天主教與改革宗」的結合體。這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確立的一種「改革派天主教」(Reformed Catholic)。[23]

抗議宗

天主教(Catholicism)是「普世宗教」(universal)的意思,當天主教(大寫「Catholic」)一詞稱作「公教」(「catholic」)時,許多主流之抗議宗亦視自己為「大公教會」(小寫「catholic church」)的一部分。例如蘇格蘭教會信仰清教主義的基督徒曾在1646年的《威斯敏斯特信綱》里提到「大公的或普世的教會乃無形的教會、完全由神選民所組成。已被揀選者或還未被揀選者,都將在基督里聚首」「合為一體的身體,充滿一切。」[24]

浸信會在《1689年浸信會信綱》(1689 Baptist Confession of Faith)里修正《威斯敏斯特信綱》「大公教會乃無形的教會」為「……可稱之為無形的教會」,蘇格蘭教會則正式宣誓「蘇格蘭教會是神聖的大公教會與普世教會」(The Church of Scotland is part of the Holy Catholic or Universal Church)。

某些信義宗團體,例如瑞典教會、部分美國的小眾信義教會、信義正教會盎格魯禮信義天主教會都認為自己是「天主教徒」。絕大多數「高教會」(High Church)這樣的傳統派更正教會亦留戀於天主教,例如20世紀20年代之「高教會信義宗」(High Church Lutheranism)運動指在構建「福音天主教信仰」(Evangelical Catholicity),達成自身信仰與羅馬教義、聖事的整合。

信義宗團體通常會缺乏宗徒繼承的主教,特別是在德國改革派教會里亦有一個「隱秘天主教」(Scoto-Catholic)團體,即長老宗蘇格蘭教會。這些教會指出它們會堅持早期教會的天主教學說,而蘇格蘭教會在1921年寫入教會法的文章里指出自身是「大公教會及普世教會的一部分」。

天主教與基督新教

學者理查德·麥克布萊恩(Richard McBrien)認為天主教是個具體的名詞,用來單指那些與羅馬共融的教會。[25]天主教有別於其他基督教派,它存在獨特的信仰理解、傳統、聖事、與的互動、共融,還有羅馬教廷[26]

主教卡里斯托斯·華爾(Kallistos Ware)認為正教會與天主教完全相同,儘管不認為羅馬對自身擁有管轄權,而是名義上的「首位」,但這首位卻是普世教會「首屈一指的」(first among equals)和實際管轄全西方教會的「西方牧首」(Patriarch of the West)。[27]

根據理查·布萊恩的定義,天主教的基本元素包括僧侶生活、教會學校、賞心悅目的宗教藝術、共同的原罪救贖觀念和宣道活動。

米爾斯·奧爾登寫在《哈珀新月刊》的文章認為,新教並不是一個教會,因為它們互相之間並未共融……每個更正教會,不管是衛理公會或是浸信會,若是欲求與天主教在各方面完美共融,那麼這只能是「不依信徒數量劃分」「沒有優越性」或「沒有特權」的羅馬天主教。最終的結果即是天主教不再特指羅馬教會,而是一個包含衛理公會和浸信會的天主教。 [28]

米爾斯·奧爾登認為根據以上觀點,這些長遠看來「屬於教會」的應該稱作衛理天主教(Methodist Catholic)、長老天主教(Presbyterian Catholic)、浸信天主教(Baptist Catholic),就像本來的術語「羅馬天主教」。這至少意味著一個宗教價值觀相同,且接受統一教會模式的「基督徒信仰」和宗教團體。[29]

教派形成

天主教共同的信仰特徵「教會是耶穌基督親自創立的」、「教會自早期教會自古以來的連續性」。許多單一教派、或有著共同識別特點的共融教派、或其他共同體,都是歷史可證的教會。

根據五城聯邦的理論,早期合一的教會乃鼻祖羅馬亞歷山大港安條克並後來增加的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五位牧首創立。羅馬主教乃當時公認的首位,並於381年第二次大公會議寫入教規第三條。

這「首位」有著不同的解釋,例如「首位但平等」和335年提爾會議提到「羅馬擁有教義或教務糾紛的最終仲裁權」。羅馬主教亦被認為擁有召集大公會議的權利,直到羅馬帝國遷都君士坦丁堡,他的影響力開始受到羅馬皇帝挑戰。[30][31]

但儘管如此,羅馬主教認為自己的權威來自聖伯多祿聖保祿兩位宗徒而非皇帝,二人被公認為殉道並埋葬於羅馬,羅馬主教亦是伯多祿殉道之直接遺志繼承人。但教會在那之後因教義分歧並羅馬帝國統一國內思想、國家解體等因素陷入不斷的分裂。

431年第三次大公會議使天主教會第一次分裂,聶斯脫利派破門絕罰,形成亞述教會。451年第四次大公會議,亞曆山大港和安條克被判絕罰,天主教會第二次分裂,形成東方人正教會

1054年羅馬與君士坦丁堡互判處絕罰,那次是羅馬天主教會希臘正教會東西教會大分裂。1438年羅馬開始推動合一,形成東方禮天主教會[32]

16世紀宗教改革第二次大分裂,他們被稱作「抗議宗」。19世紀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教宗無謬寫入教會法,這次是一些老派天主教會的分離。

教義

基督

天主教奉耶穌為天主聖父的聖子、全人類的救世主、「默西亞」(彌賽亞)、「基督」,降生成人,救贖萬民,免其受苦。

基督一詞來自希伯來語「默西亞」的希臘譯文,解作「受傅者」。若非因為耶穌完全實現了這詞所表達的神聖使命,它將不會成為他的專有名字。因為在以色列,那些為執行天主賦予的使命而奉獻於主的人,才因天主的名而被傅油。例如:君王、司祭、以及少數的先知。而默西亞的情況應是最傑出的,因天主派遣了他,是為正式建立他的神國。默西亞應被上主的神所傅油,在同一時刻中成為君王、司祭和先知。耶穌以其司祭、先知和君王的三重功能,實現了以色列對默西亞的期望。

天主教相信,天使向牧人們報告那誕生的耶穌,乃是天主向以色列所預許的默西亞:「今天在達味城中,為你們誕生了一位救世者,他是主默西亞」(路2:11)。從起初他就是「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那一位(若10:36),他是貞女瑪利亞所懷孕的「聖者」(路1:35)。若瑟被天主召叫,要「娶他的妻子瑪利亞」,因為她已懷孕,「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瑪1:20),務使那「號稱基督」的耶穌,生於達味默西亞後裔中的若瑟的妻子(瑪1:16)。

天主教認為,耶穌被祝聖為默西亞顯露了他的神聖使命。「這是他的名字所指示的。因為在基督的名字內,已暗示了那位傅油的、那位被傅油的以及那位傅油本身:那傅油的就是聖父,那被傅的就是聖子,且是在聖神內被傅,聖神本身就是傅油」。他從永遠被祝聖為默西亞,在其現世生活中顯露出來,就是當若翰給他授洗時,就是當天主「以聖神和德能傅了他」(宗10:38),「使他顯示於以色列」(若1:31),作為他們的默西亞。

他的工作和說話將顯示他是「天主的聖者」(谷1:24;若6:69;宗3:14)。許多猶太人,甚至一些懷有與他們共同期望的其他民族,在耶穌身上看到了天主許給以色列的默西亞、「達味之子」的基本特徵。耶穌接受了他應得的默西亞名號,但有某種保留,因為當時一部分的人,用一種過分人性的觀念去看此名號,主要是政治性的觀念。

天主教認為,耶穌接受了伯多祿承認他為默西亞的信德宣認,並預告其受難。他藉「自天降下的」(若3:13)人子的超然身分,揭露了他默西亞王權的真正內容,正如他藉受苦僕人的救贖使命所揭露的:「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瑪20:28)。

為此,他的王權的真正意義只有在他高懸在十字架上時才顯示出來,但只有當他復活後,他的默西亞王權才能由伯多祿在天主的子民前當眾宣布:「所以,以色列全家應確切知道:天主已把你們所釘死的這位耶穌,立為主,立為默西亞了」(宗2:36)。

聖傳

聖傳指教會的傳統,與聖言一道構成天主教的信德寶庫。天主教相信上主的啟示是透過聖經和聖傳這兩種方式傳遞給信徒,而聖傳是整個教會的生活。聖言和聖傳,是在作為天主子民的教會中產生出來的,沒有天主子民的教會就沒有《新約》:猶如沒有猶太民族就沒有《舊約》一樣。教會負責保管、研究、體驗等促進對《聖經》及聖傳的進一步了解,使之成為活生生的天主聖言。這就是教會訓導。

教會訓導通過教宗及主教們的宣講、大公會議的教導、天主教法典的規定等傳遞聖言和聖傳,以保證其不會錯誤。聖傳同樣是天主教信仰的源泉和依據,這是天主教區別於其他基督教派別的基本特點之一。

聖事

七件聖事是天主教信仰生活的核心。

  • 聖洗聖事(又稱為入門聖事)、聖體聖事(又稱為共融聖事或感恩聖事)及堅振聖事:以上是基督徒入門三件聖事。它們是所有基督門徒共同聖召的基礎;其中聖洗是整個基督徒生命的基礎,進入在聖神內生活之門(vitae spiritualis ianua),以及通往其他聖事的大門。藉着聖洗,信徒從罪惡中獲得解放,重生為天主的子女,成為基督的肢體,加入教會,並分擔她的使命。
  • 婚姻聖事:透過婚姻盟約,一男一女組成一個共同生活及互愛的親密共融團體;婚姻盟約是天主所創立,並賦予固有的法則。婚姻的本質指向夫妻的幸福,以及生養和教育子女。兩位受過洗的人的婚姻也由主基督提升到聖事的尊位。
  • 聖秩聖事:是宗徒職務的聖事。它包括主教職、司鐸職、執事職三個等級。
  • 告解聖事(修和聖事):天主教信徒在領洗後所犯的罪,是藉着稱為悔改、告解、懺悔或和好的聖事,而獲得[[赦免]]。懺悔聖事由懺悔者的三個行動以及司鐸的赦罪所構成。懺悔者的三個行動是痛悔、告明或向司鐸明認罪過、立志作補贖並付諸實行。
  • 傅油聖事(舊稱終傅聖事)

感恩祭

感恩祭彌撒。「彌撒」(MISSA)一詞來自拉丁文(MITTO),是「派遣」的意義。對羅馬人來說,在一次會議完結後,便打發人回家。在聖本篤會的會規內,彌撒就是指「遣差」。這種意義漸漸傳到其他各地,到了第四世紀末,其意義有二:一是指慕道者在聽完道理後便被遣散,因他們尚未進入教會的真正奧秘之中;另一是針對信友,也就是禮儀結束時所說的:「彌撒禮成」意指彌撒結束了,你們去吧!傳教或宣道的工作,是彌撒所賦予的使命。

彌撒與聖體聖事實是一個統一的整體,聖體只能在感恩祭中被祝聖。按照聖經中耶穌所吩咐的,餅和酒被祝聖為耶穌的身體和血分給信徒,為使祂在十字架上所在的救世犧牲和祭獻,藉聖餐的方式永存人間,讓信徒藉領受主的聖餐而得到其實益,能與基督合成一體,在祂內生活。天主教會相信在彌撒中救主基督親臨於:因祂的名而聚會的團體中;施行聖事者的身上;祂的聖言內;具體地持續不斷地臨於祝聖了的餅酒形內。

感恩祭是天主教教會生活的中心,它以聖餐的方式,「重演」基督藉十字架上的犧牲告祭獻所完成的救贖工程,使信徒在領洗後繼續聆聽上主的聖言,藉主的聖餐參與基督出死入生的逾越奧蹟,不斷領受基督聖化的恩寵,並在基督內,聖神的共融中向天父呈上曼祟高的讚頌、祟敬、祈求和感恩。

故此,感恩祭最足以反映天主教會的面貌和本質──教會的成員蒙天父召選,因基督的救贖而成為天父的兒女,得救的子民,在聖神內合成天父的家庭,負起聖化世界的使命,向天父奉獻教會的生活和救贖的成果。

天主十誡

  •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於萬有之上。(天主教第一誡細項包括:禁止拜偶像,行巫術和迷信。無神論否認天主的存在,亦違反第一誡)
  •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 第四誡 孝敬父母。
  • 第五誡 毋殺人。
  • 第六誡 毋行邪淫。
  • 第七誡 毋偷盜。
  • 第八誡 毋妄證。
  •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
  •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十誡」(Decalogue)一詞,其字面的意義是「十句話」(出34:28;申4:13; 10:4)。在聖山上,天主給自己的子民啟示了這「十句話」。是天主「用手指」寫的(出31:18;申5:22),不同於其他由梅瑟書寫的誡命。「十句話」在天主的話里,占着卓越的位置;「十句話」載在出谷紀和申命紀中,流傳至今。自舊約時代,經常為聖經所引用,但是,直到耶穌基督的新盟約,「十句話」的完整意義才顯示出來。

聖奧思定開始,天主教會在給候洗者和信徒的教理講授中,「十誡」占着優越的地位。在十五世紀,人們習慣把十誡的規條寫成有節奏的詞句,以便背誦並採用積極的形式。這種方式直到今日仍被沿用。十誡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其中每一句「話」或每一條「誡命」都涉及整體。觸犯了一條誡命就是違犯全部法律。

教會五規

教會五規是:1) 主日及當守的法定慶節應參與彌撒,停止有礙聖化這些日子的工作和業務;2) 應至少每年一次領受和好聖事,告明己罪;3) 至少在逾越慶節時領受感恩(聖體)聖事;4) 應遵守法定的大齋和小齋;5) 各儘自己的能力,支持教會物質的需要。[33]

萬民四末

天主教徒相信人生到最後要面臨四件事:一、死亡。二、審判。三、天堂。四、地獄。此為萬民四末。信徒多默想四末,會警惕自己、改善信仰生活。

天堂

「天堂」即指至高和決定性的幸福境界。那些在天主的思寵中過世,而無須再煉淨的人,與耶穌、瑪利亞、天使和聖人相聚。他們組成天上的教會,在那裡「面對面的」(格前13:12)看到天主,與至聖聖三生活於愛的共融內,並為我們轉禱。[34]

地獄

地獄是人因自由的抉擇,在大罪中過世時所遭到的永罰。地獄主要的痛苦是與天主永遠分離,因為人只可從天主那裡得到生命和福樂,人是為此被創造,並不斷地渴求這生命和福樂。基督以這樣的話表達事實:「可咒罵的,離開我,到永火裡去」(瑪25:41)[35]

地獄的存在則能以自由意志的存在而不與天主的無限美善相悖。天主雖然「願意眾人回心轉意」(伯後3:9),但祂既創造人是自由和負有責任的,祂亦尊重人的決定。所以,下地獄是人在完全自由下,故意脫離與天主的共融,在大罪中至死不悔改,拒絕天主的仁慈憐愛。[36]

根據聖經關於地獄的確定和教會的訓導,人類有嚴重責任為自己的永久命運善用自己的自主。天主不預定任何人去下地獄,墜入地獄是人甘願犯大罪離開天主、至死不肯悔改的後果。在聖體聖事中及天主教信徒的日常禱文中,時常呼求天主廣施仁慈,因為「祂不願任何人喪亡,卻願所有人悔改得救」。

煉獄

煉獄是一個境界,即那些死在天主友誼中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仍須經過煉淨,才能進入天堂的福樂中。[37]

透過諸聖的相通,仍在現世旅途中的信友,可以幫助煉獄中的靈魂,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祭,也為他們行施捨、得大赦和做補贖。[38]

主要在於天主教會確信,煉獄是受苦作補贖、補償小罪及暫罰之所。人死後靈魂上沒有大罪,只有小罪或暫罰尚未補償,既不該受永罰下地獄,又不能立刻升天堂,於死亡接受自我審判時,則可至煉獄中受苦作補贖,直至償還罪債完畢為止。天主教稱此補償為最後的淨化,藉以達到最後為進入天國中應有的聖化。

煉獄裡的痛苦有兩種:一、失苦,即無法得見天主無限美善之苦。二、覺苦,即受火燒之苦。這兩種苦在時間上有期限,並且在煉獄中沒有魔鬼與怨恨,因煉獄裡的靈魂都是淮備要升天的善人們的靈魂。

有關煉獄的道理,除在斐冷翠和脫利騰兩屆大公會議中有所規定,聖傳亦講述淨化之火。此訓導立足於為亡者祈禱的習俗,聖經上也有為亡者祈禱之事,比如猶大瑪加伯曾為亡者獻贖罪祭,求主寬恕他們的罪過(瑪下十二46)。天主教會從初期即開始重視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彌撒,為使他們獲得淨化後能達到享見天主的幸福境界,歷代的教會常囑咐信徒們多施捨、得大赦、作補贖或行其他善功為亡者贖罪。

祈禱

天主教基督徒傳統中的祈禱生活,包括三個主要的表達方式:口禱、默想和心禱。三者的共通之處,是收心神。天主教相信祈禱是天主與人在基督內結盟的關係。它是天主的行動,也是人的行動;它發自聖神,也出自信徒,並與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的人性意願相結合,而完全指向天主聖父。祈禱是舉心歸向天主,同天主說話,虔誠的表達信徒的心意、或讚頌、或感謝、或懺悔、或求助:因為信徒相信天主是他們的慈父,便以兒女之身向慈父天主表達他們的心意。

誦讀聖言及誦念禱詞

除誦讀聖經外,在日常生活中,誦念禱詞也是天主教信徒經常進行的宗教活動之一。天主教徒常在祈禱前後劃十字聖號祈禱用的經文大都是一些經過編排好的重要經文的連禱,例如《天主經》、《聖母經》、《聖三光榮經》、《信經》、《瑞典聖畢哲的禱文》(1862年5月31日教宗庇護九世批淮經文)、《慈悲串經》(2000年4月30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頒佈及呼籲整個教會把天主仁慈的奧秘「廣為宣講,並引進人們的生活裡」[39])。

亦可呼求聖人轉禱(代禱,如:聖方濟各,為我等祈)。《玫瑰經》(《聖母聖詠》)、《三鍾經》、《耶穌聖心禱文天主教東方禮的《耶穌禱文》等也是天主教信徒常用的禱文。有時使用專門的念珠進行誦經及默想。

默觀

心禱

心禱是聆聽天主聖言。在屬靈的含義上,這聆聽並不是被動的,而是信德的服從,僕人的無條件接受和子女之情的依附。

聖經、聖傳與信望愛三德、是祈禱的泉源:聖經是天主的聖言,信徒念聖經即是聽天主說話,進入祈禱境界;基督和聖神的使命即是在教會的聖事禮儀中宣報,實現救恩的奧跡到人心中,引人祈禱;為進入祈禱,信徒必須對天主先懷有信望愛三德。

瞻禮

天主教的節慶和紀念日稱為瞻禮。瞻禮一般都有固定的日期、內容和形式。

按天主教的禮儀年,每年從將臨期(聖誕節前四周)開始。

聖誕節為每年的12月25日。救主的誕生是救贖的開始。天主教從12月24日夜間即開始慶祝活動,俗稱「平安夜」。

復活節為每年春分後第一次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天。耶穌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沒有主的復活就沒有救贖。復活節的慶典從周六晚上開始,俗稱「望復活」,隆重的點燃復活蠟燭儀式、嘹亮的《逾越頌》讚歌、莊嚴地重新宣發信仰等,最後在彌撒聖祭中將復活盛典推向高潮。

聖神降臨節為復活節後第五十天。聖神降臨節是天主教會建立的開始。當年,充滿了聖神的門徒們從四散逃避,到「往普天下去,向受造物傳播福音」,直到用生命為主作證。因此天主教紀念主派遣聖神降臨教會,聖化遍布各個國家和民族的普世教會,也求聖神降臨信徒心中,繼續在世界上開展傳播福音的工作。

聖母蒙召升天節為每年8月15日。天主教相信聖母瑪利亞一生服從主的意願,陪伴耶穌走完了十字架苦路,並把眾人引向耶穌,「照他所吩咐的去做(加納婚宴)」,為信徒做出了榜樣,因此天主賞賜聖子的母親靈魂肉身光榮升天。

在中國大陸的天主教會,上述的聖誕節、復活節、聖神降臨節和聖母蒙召升天節常被合稱為「四大瞻禮」。四大瞻禮中,復活節最隆重,聖誕節最喜慶熱鬧。

誠然,天主教每年所慶祝的隆重瞻禮,遠不止這四個。根據《天主教法典》第1246條,除了主日(星期日)以外,整個教會當守的法定慶節還包括: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聖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節基督聖體聖血節天主之母節聖母始胎無原罪節聖母蒙召升天節聖若瑟節、聖伯多祿及聖保祿宗徒節,以及諸聖節[40]復活節聖神降臨節均在主日舉行,所以已經算在裡面,不另列表。)

其他語言並沒有「四大瞻禮」一詞,台灣和香港的教區也沒有「四大瞻禮」一說,因為確實不只四個大瞻禮。

聖月
  • 一月﹕聖家月
  • 三月﹕聖若瑟月
  • 五月﹕聖母月
  • 六月﹕耶穌聖心月
  • 十月﹕玫瑰經祈禱月/天神之后月
  • 十一月﹕煉靈月

聖統制

主教制

主教制是最古老的制度。而天主教的主教制則是源自第一世紀早期教會的主教制度,所以可以說主教制是整個基督教中歷史最悠久的神職人員制度。

團體

修院和修會

埃及出現了最早奉行與世俗隔離的,戒食、祈禱的信仰團體。經過聖本篤的改革,在歐洲各地出現了許多男、女修道院

參加這種團體的,男的稱修士,女的稱修女。有些修會的修士都是司鐸,修士可以晉鐸,甚至被選為教宗、主教,他們都宣發神貧、服從和貞潔三個聖願。

為不同神恩和傳統而設立的修道團體,稱為修會,這是因應不同的時代及社會需要而成立的修道團體。天主教中著名的修會有本篤會(祈禱及學術)、方濟會(面向貧窮人)、道明會(面向城市居民)、奧斯定會耶穌會(從事學術)、巴黎外方傳教會(注重向外傳教)和慈幼會(面向青少年)。

19世紀末開始,有許多中國籍修會陸續出現,如首任宗座駐華代表剛恆毅樞機主教創立的主徒會、永年教區韓鼎祥主教創立的中華聖體侍衛德肋撒女修會、新鄉教區張維柱主教創立的貧窮獻托苦修會、原籍比利時後加入中國籍的雷鳴遠神父在安國教區創立的耀漢小兄弟會德來小姊妹會等。在中國大陸,很多人誤將修會說成教會,這是一種誤解。修會有屬於國際性的團體,也有隸屬教區的團體會(教區修會,如一些修女會)。在世界各國有不同形式的修會團體,但都是屬於天主教會的體系之內。

禮儀派別

拉丁禮天主教會

即羅馬公教會,是以羅馬教宗為首的教會,為基督教的主要宗派之一,自承其歷史從耶穌基督創立以來一脈相成。在大多數場合,天主教會即等同於天主教。截至2009年,天主教會在全球擁有約1,165,714,000名信徒,約占同時期總人口的六分之一,是基督教中信徒人數最為龐大的教會。

東儀天主教會

東儀天主教會指完全承認羅馬教廷地位的一派天主教分支,流行於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前東歐共產主義國家,在蘇聯時代曾被迫併入正教會。他們保存了與羅馬教廷相聯繫的東方天主教會的禮儀,神學基礎與祭獻的傳統,但仍與正教會、東方正統教會及東方亞述教會存有分歧。馬龍派天主教會,是天主教中屬於東方禮天主教會的一個分支,5世紀早期由敘利亞教士聖馬龍所創立。7世紀時正式形成教會,首任宗主教若望·馬龍

現今馬龍派信徒全球大約有400萬人,其中在黎巴嫩有約100萬人,佔該國人口大約1/4。馬龍派教會語言是古敘利亞語,實際生活中信徒多使用阿拉伯語。今日馬龍派的最高教會領袖為安提約基雅馬龍派宗主教,由全世界的馬龍派主教選出,居住於黎巴嫩貝魯特北部的Bkirki。新任宗主教當選時必需要報告教宗,並獲得其許可,以體現馬龍派對天主教教會的歸附。當安提約基亞馬龍派宗主教參加天主教教會活動時,他的地位相當於一位樞機主教

聖公會與特別主教轄區

特別主教轄區是羅馬教廷為有意改宗天主教的聖公宗信徒成立的特別教長制教會團體,基於教宗本篤十六世2009年11月4日公布的宗座憲章《聖公會的結合》(拉丁語:Anglicanorum coetibus)而建立的特殊體制。這些轄區直屬於教廷,並由教宗任命一位主教或神父擔任教長管理之。

首個特別主教轄區為沃爾辛厄姆聖母特別主教轄區,經過教廷與天主教英格蘭及威爾士主教團協商後在2011年成立,。此外亦有在澳洲的南十字聖母特別主教轄區和在美國及加拿大的聖伯多祿寶座特別主教轄區等兩個特別主教轄區。

其他

埃及等地的科普特禮天主教會同樣承認教宗的伯多祿宗座首席權。

天主教在東亞的初期傳播和大航海時代有密切的關聯,最早在16世紀就已開始。目前已知最初的遠東教會在日本的長崎做據點,由葡萄牙耶穌會教士聖方濟·沙勿略發起。德川幕府禁天主教之前,日本天主教信徒達一萬餘人。

中國獨立天主教會

中國天主教目前由官方控制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管理,即所謂的「中國天主教一會一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條規定:「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據此要求所有中國天主教徒敬拜儀式必須在政府批淮的教堂內合法進行。拒絕在政府登記的中國天主教會自稱為「忠貞教會」。忠貞教會受到了來自愛國會及中國官方的堅決的打擊。

但同時也有批評者指出,一個天主教徒可以既服從政府,又在宗教上接受教宗的教導。美國天主教出版物《Commonweal》關於中國天主教的調查認為,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是一個由中國官方領導的組織,本身並非教會,無論神父、主教、修女或平民信徒,都不屬於該組織。這意味着中國三分之二的登記教會主教事實上是可以被梵蒂岡承認的。

然而,在中國天主教會出現的由天主教愛國會和政府進行的「自選自聖」的行為,又確實違反了公教教義的規定。從天主教的定義來說,很難認為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仍屬於該派別。該行為會導致中國天主教會的宗徒統緒完全失效,使其成為近似於聖公會的獨立教會。目前,梵蒂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一個主要的障礙就是由誰任命主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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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