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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簡稱國務院新聞辦、國新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正部級辦事機構,亦是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該機構代表國務院不定期舉行記者會,協助包括來自港澳台地區的境外記者在中國大陸採訪[1]

沿革

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在中央幹部會議上發表《目前的形勢與任務》講話[2],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80年代的三大政策即「在國際事務中反對霸權主義、維護和平,台灣回歸祖國、實現祖國統一,加緊經濟建設,就是加緊四個現代化建設」。其中,前兩項政策即參與國際事務、加強對台工作,都對對外宣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1980年3月,中共中央書記處專門討論對外宣傳工作,決定成立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協助中央統一領導對外宣傳工作。1980年4月8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對外宣傳小組,作為國際宣傳及對港澳台僑宣傳的協調策劃機構。1982年2月,中央批准了中央對外宣傳小組的請示,決定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在中央不少部門和省一級設立了新聞發言人。1982年6月,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召開全國地方對外對台宣傳工作會議,胡耀邦、鄧穎超、廖承志等領導到會講話。1983年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對外宣傳小組聯合發文《關於實施〈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和加強對外國記者工作的意見》。1983年11月,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制定並下發《新聞發言人工作暫行條例》。

中央對外宣傳小組附屬在中共中央宣傳部,由主要涉外部門領導成員組成,朱穆之任組長。具體工作由中共中央中宣部外宣局負責,為此成立了中央對外宣傳小組辦公室。1987年機構改革和精簡時,考慮到宣傳部門的機構設置過多,決定取消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工作歸併到中共中央宣傳部。1987年12月,中共中央撤銷中央對外宣傳小組。

1988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決定,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由胡啟立芮杏文等7人組成,胡啟立為組長,芮杏文為副組長。該小組的工作任務為:「經常分析意識形勢領域的動態,研究和掌握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其它帶有全局性的問題;協調宣傳、理論、文化、新聞、出版等有關意識形勢的工作;對宣傳、理論隊伍的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1990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恢復中央對外宣傳小組。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在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對外宣傳工作。涉及國際形勢及外交政策重大問題的宣傳,請示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

1991年1月起,中央決定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在國務院掛名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那時,該機構對內是「中央對外宣傳小組」,對外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993年,「中央對外宣傳小組」改為「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對外名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不變),後併入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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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