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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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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

外文名 First Vatican Council

開始時間 1869年12月8日

結束時間 1870年9月1日

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拉丁語Concilium Vaticanum Primum)於1868年6月29日由教宗庇護九世召開,是羅馬天主教會第20次大公會議,共744位教會領袖出席。會議於1869年12月8日在聖伯多祿大殿開始舉行,會議討論範疇包括:理性主義唯物論自由主義教宗無誤論(指教宗在公告信仰教理上的不能誤,而非教宗永遠正確)等。1870年9月,由於羅馬被併入意大利王國,庇護九世退縮至梵蒂岡內作為抗議,會議於1870年10月20日宣告中斷。此後90年間會議一直處於休會狀態,直到1960年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正式舉行閉幕式。 [1]

籌備工作

當教宗庇護九世(PiusIX, 1846-1878)在1864年首次表示召開大公會議的意願時,立刻獲得羅馬樞機主教的同意。籌備工作積極展開:首先是選派一中央籌委會,下設五個委員會,分別負責草擬在信仰教義、政教關係、東方教會、教會紀律、修會事務等各方面的草案(憲章的初稿)。不過,事實上,只有教義委員會所草擬的初稿得以進入大公會議中作最後的表決。委員會的成員大部分來自羅馬教廷(九十一席中占六十一席),只有35位是由意大利以外邀請來的神學家;雖然其中也不乏知名的學者,然而差不多全是熱心於教宗至上論的人士;反對派的代表如多霖格(J.J.I. Doellinger,1799-1890)卻沒有在受邀之列。因此,在籌備工作期間,委員會已經很積極地研究這項信理定斷的可能性。

1867年6月29日,教宗正式宣布會議的召開,翌年發表開會詔書Aeterni Patris。事實上,整個梵一的籌備工作都是由一群神學家所負責;這在教會大公會議的歷史上寫下了嶄新的一頁。

會議規則

1869年底,各國主教紛紛抵達羅馬。大會的手冊是《宗座書信》(Multiplices inter, 1869年12月2日)。五位樞機獲委任作大會主席。教宗保留提出問題討論的特權;不過也有一個委員會負責收集整理與會神長的提議。會議分為兩種形式:1)首先是全體聚會,討論籌委會所草擬好的草案,人人都可以發言。2)如果在討論中發現有修改的必要,大會將委派四個代表團之一(各含28成員)負責更詳細研討。討論完畢,首先在全體聚會中進行初次投票。分贊成、否決、及條件性贊成(須附上理由,再轉交代表團整理)三種;到了最後階段,該憲章將呈至正式大會中,在教宗面前進行表決,這時只有贊成與否決兩個可能性。 此外,大會還規定,會議事項必須保密,與會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羅馬等。大會也規定所有修改事項必須以書面方式上呈;對整個草案的討論先於個別章節的討論等等細節,諸如此類的規定,都是為加速會議的進行。

會議開始

第一次全體聚會在1869年12月10日正式舉行。首先是選舉代表團的成員。除了少數例外,當選者都是些贊成教宗不能錯的神長。他們組成「不能錯」派的核心分子;事實上,贊成不能錯的占了全體與會人數的五分之四。只有少數反對者,他們的反對經常被駁回。第一階段的正式討論從1869年12月28日到1870年1月10日。討論有關天主教信仰的憲章初稿;這是一個含十八章的文獻,其中除了譴責唯物主義、理性主義和泛神論之外,也發表了有關啟示、信仰、三位一體、創造、降生、原始正義、原罪、永罰、恩寵等項目的正統教義。不少人反對原稿過分專門化、太過冗長、在一些尚待討論的問題上表現得太肯定,也缺少了牧靈的口吻。該憲章初稿仍交還代表團修改。

第二階段討論主教聖職人員的生活和初級教理書。除了最後一項之外,其他的都沒有達成一致的協議。大會授權羅馬當局負責撰寫該教理書。此憲章卻沒有在正式大會中進行表決。

會議暫停,好讓代表有足夠的時間修改原來的憲章初稿。最後,一份新而較短的論天主教信仰的草案(只含原來草案的前半部)終於完成了。大會隆重地公布為《天主之子》憲章(DS 3000-3045)。會議再度討論初級教理書的問題,不過,這時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教宗不能錯的問題上了。

教皇的首席權和不能錯誤性

在梵一之前,這個問題已經為許多天主教徒所討論,大家的意見不一。贊成它的對它的真意義可能產生誤解:有人以為所有教宗的宣布都是不能錯的;也有人認為聖神、或天主之子,降生在教宗身上。

在美國,教宗不能錯並未普遍為人視為啟示的信理。1869年8月(梵一以前),總主教斯巴定(M.J. Spalding, 1810-1872)通知教廷,他認為定斷的時機尚未成熟。同樣,十四位德國主教(1869年9月)函告教宗不宜作此定斷。法國、奧國、匈牙利的反對力量也很強大。

在梵一,第一次試投在1870年1月已經進行,當時的結果是五百(贊成票)對一百三十六(反對票)。2月9日,贊成派要求在論教會的草案中增加一章論不能錯誤性。3月6日早已起草的初稿分發與各教長,並且請求他們寫下正面的建議。在三、四月間,會議外的爭論愈演愈烈;反對派不斷交換意見,贊成派卻成功地說服教宗把這問題交與聚會討論。

聚會宣布一個新的憲章;它包括教宗首席權和不能錯誤性的定斷。討論超過一百五十位神長發言,贊成的占多數;反對的理由主要是在歷史上的困難,與定斷的不合時宜。最後,由都柏林樞機庫爾倫(P. Cullen, 1803-1878)所草擬的格式(說明不能錯誤性的意義和範圍)為聚會所接納;投票結果:四百五十一票贊成,八十八票反對,六十二票條件性贊成(條件不一而足,有人希望語氣改得更強烈些,有人則希望減弱)。六十一位投反對票的主教在投票後立刻離開羅馬。因而在教宗親臨主持的正式大會中,《永遠司祭》憲章得以順利通過,四百三十三票對二票。事實上,全球的主教們(包括先前離開的)最後都接納了教會的定斷。不贊成者多霖哲遭受絕罰,腓特烈(J. Friedrich,1836-1917)和他的追隨者另組分裂的老派天主教會(OldCatholic Church)。餘下來的三次大會都沒有什麼重要的議案了。9月1日進行第八十九次全體聚會。一星期之後,意大利革命派在加理波第(G.Garibaldi, 1807-1882)領導下占領教皇國領土;羅馬在9月20日投降;10月20日教宗宣布大公會議暫停;但它再沒有重開過。

結果和重要性

爭論仍然繼續,但它已不再嚴重地影響到教會了。政治問題占據了地方領袖,他們再沒有時間去關心神學的問題了。當教會逐漸失去它緊緊擁抱了千餘年的世間力量時,不能錯誤性和首席權的定斷卻加強了它在精神上的權威。但是,它也留下一些尚待解決的問題:如主教與教宗相對之下的地位等。

後一次大公會議

參考文獻

  1. 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的召開 - 大公會議 - 教會文獻 - 天... 2020年3月26日 面對這種種複雜又朦朧的時代局勢和現象,庇護九世教宗決定召開一次大公會議,與教會全體主教共商對策。會議於一八六九年十二月八日在梵蒂岡召開,是為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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