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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國(دولة فلسطين) 通稱巴勒斯坦,是一個由居住[西亞-巴勒斯坦地區的約旦河西岸以及加沙地帶的阿拉伯人所建立的國家,2007年6月因內部兩大勢力嚴重不和而形成分裂局面,其中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即「哈馬斯」)佔有加沙地帶,而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即「法塔赫」)主導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則管治約旦河西岸,受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監督。

1967年,巴勒斯坦阿拉伯區面積6242平方公里,包括約旦河西岸地區5879平方公里(其中死海面積220平方公里),及加沙地區363平方公里。

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宣布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首都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國。在國際承認巴解下,該國已與世界上多數國家建立正式外交關係。2011年10月3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投票表決,接納巴勒斯坦為該組織正式會員,這是巴勒斯坦以正式成員國的身份加入的首個聯合國機構。

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表決巴勒斯坦國升格為「非會員觀察國」的提案時,雖然美國以色列強烈反對,仍以138票支持,41票棄權、9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67/19號決議。截至2015年9月,已經有136個聯合國正式會員國(占聯合國會員國總數的70.5%)承認巴勒斯坦國為一個獨立國家

目錄

古代

公元前20世紀前後,閃米特族的迦南人定居在勒凡特南部(迦南)的沿海平原。前12世紀開始,猶太人的祖先以色列眾部落遷此並在東部山地定居。大概同一時代,非利士人作為海上民族的一支,自愛琴海一帶遷至迦南,並在迦南東南部沿海建立若干城邦,史稱五城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迦特迦薩。)。一般認為,早期的非利士人可能來自克里特島(參見《阿摩司書》第九章第七節)。以色列部落與非利士人一直處於對峙狀態(見《聖經》《撒母耳記》中的相關敘述)。以色列於前11世紀建立統一王國,以色列王國於公元前935年傳說中的所羅門國王死後分裂為北部的以色列王國和南部的猶大王國,後來亞述帝國薩爾貢二世於前721年滅北方以色列王國,巴比倫帝國尼布甲尼撒二世於前586年滅南方猶大王國。此地區後成為波斯帝國亞歷山大馬其頓帝國塞琉古帝國統治。在這些政權的統治下,該地區一般稱為撒瑪利亞猶太地(Judea)。公元前63年,羅馬共和國格奈烏斯·龐培率軍占領了巴勒斯坦。至羅馬時期,巴勒斯坦一名才用來指代這一地區。

4世紀羅馬帝國分裂為西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後,巴勒斯坦屬於東羅馬帝國,公元638年,阿拉伯穆斯林軍隊占領巴勒斯坦,十字軍東侵期間巴勒斯坦短暫的被十字軍占領過。1187年的哈丁戰役後,薩拉丁取得對巴勒斯坦大部分地區的控制,1260年至1300年之間的部分時間,蒙古人短暫的控制過巴勒斯坦,13世紀末巴勒斯坦被埃及馬木留克王朝所占領。

1516年,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占領巴勒斯坦,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末。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占領了巴勒斯坦。

現代

1917年至1948年間,大量猶太人湧入巴勒斯坦,這使得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人的衝突開始激烈化。1947年2月18日,英國外交大臣貝文於議會下院表示將巴勒斯坦問題提交聯合國。4月2日,英國正式向聯合國提出將巴勒斯坦問題列入會議日程的請求。[1]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81號決議,在巴勒斯坦分別建立一個猶太國和一個阿拉伯國。當時實際只控制了巴勒斯坦6%的土地和只占巴勒斯坦人口1/3的猶太人得到了巴勒斯坦地區56%的土地(約1.52萬平方公里),而已經控制了巴勒斯坦94%的土地和占巴勒斯坦人口2/3的阿拉伯人僅得到43%的土地,政治戲法撐軍事打擊加沙停火重複巴以之爭老路(約1.15萬平方公里),猶太人接受該決議並宣布在第二年建國,而阿拉伯人拒絕了該決議。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建立,隨後爆發了第一次中東戰爭,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之後,阿拉伯人控制的土地面積由1947年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規定的1.15萬平方公里下降到1.05萬平方公里,1956年與1967年分別爆發了第二次第三次中東戰爭。1967年6月10日以色列宣布正式停火時,巴勒斯坦全境被以色列占領。1973年,以色列遭到埃及和敘利亞入侵,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四次中東戰爭使得100多萬巴勒斯坦人被趕出世代居住的家園,淪為難民。

1964年5月28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成立。1964年9月,第二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一致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1974年10月,在拉巴特召開的第七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強調指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1976年9月巴解組織成為阿拉伯聯盟正式成員。1974年11月2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邀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常駐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大會的會議和工作,並參加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其他機構發起的所有國際會議。

1988年11月,在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國。

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與巴解組織在挪威首都奧斯陸會面達成協議,相互承認對方政治地位。

1994年5月4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色列在開羅簽署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關於在加沙和傑里科實行有限自治的協議》,1994年5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成立。1994年到1995年,以色列國防軍撤出了69%的加沙地區和90%以上的約旦河西岸地區,但約旦河沿岸及邊境仍由以色列控制,以色列仍維持保安部隊。2005年,以色列進一步從加沙撤軍,但是依然控制加沙的海岸線以及加沙與埃及之間的一個狹長區域。

2007年6月,哈馬斯通過加沙之戰法塔赫手中奪得加沙的控制權。

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67/19號決議授予巴勒斯坦國非會員觀察員國地位,巴勒斯坦並獲得可於國際刑事法庭控告以色列的權利。

2016年12月23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以14票支持、0票反對、1票(美國)棄權,通過第2334號決議,要求以色列立即和完全停止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所有被佔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定居點活動。美國一改以往做法,在本次決議案投票時棄權。2016年12月民主黨總統敗選後此案提出,安理會常任國無人反對所以通過,以色列對此強力反彈,此決議等於宣佈約旦河西是以色列強佔的巴勒斯坦領土,也間接宣告巴勒斯坦有一種准國家的類主權概念。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對閣員表示,從掌握的情資顯示,此一決議無疑是歐巴馬政府發起、支持、協調措辭且要求通過的,外界認為是歐巴馬在擺脫選舉包袱後開始展現長期以來的內心真實意識形態,作一些早就想做的事。內塔尼亞胡召見美國國務卿克里表明「如同我在週四(22日)說的,朋友不會把朋友提交安理會。」這是1979年以來美國首次沒有行使否決權阻礙聯合國通過譴責以色列的決議案,此案由新西蘭塞內加爾馬來西亞委內瑞拉四國在法國鼓動下提出,以色列隨後宣布對四國中有邦交的新西蘭、塞內加爾撤回大使和中斷一切援助交流。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隔日授令以色列政府與在安理會表決中投下贊成票的英國、法國、中國、俄羅斯、西班牙、新西蘭、日本、埃及、塞內加爾、烏克蘭、烏拉圭以及安哥拉暫時停止外交聯繫。之後,以色列官員宣布延後烏克蘭總理弗拉基米爾·格羅伊斯曼對以色列的訪問,且內塔尼亞胡將不會與英國首相特雷莎·梅在世界經濟論壇上會晤,英國和烏克蘭駐以色列大使館分別對以色列的決定表示遺憾和失望。內塔尼亞胡將暫時不會接見此12國外長及大使,同時限制以色列內閣部長們前往這些國家。

國家領導人與政府

巴勒斯坦政府為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立法機關為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國會)。巴勒斯坦總統馬赫姆得·阿巴斯政府總理薩拉姆·法耶茲

政治派別

巴勒斯坦的政治派別主要有法塔赫(隸屬於巴解組織)、哈馬斯以及其他一些小的黨派或武裝組織。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由若干個政治及軍事組織組成。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巴解,以法塔赫為主)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簡稱巴解,是一個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政治及準軍事組織,著名的巴勒斯坦政治家亞西爾·阿拉法特2004年前一直是主要領導人。他們專注於以約旦河地中海一帶土地組成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1988年宣布立國後承認以色列及放棄恐怖主義,並主張透過和平談判達致立國,以1967年六日戰爭前的領土控制範圍作為邊界。因此與更激進的哈馬斯常有衝突,哈馬斯主張全面用武力直接消滅以色列。

由於巴解堅持巴勒斯坦必須擁有整個耶路撒冷(以色列拒絕放棄其主權),導致跟以色列的談判十多年來長期陷入僵局,但因為哈馬斯的關係,以色列始終視之為談判對象,但維持強硬態度。近年積極改善跟西方和周邊國家的關係,以換取更大的支持和承認。目前控制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

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

該組織走向兩個極端:一面從事慈善事業,另一面進行對以色列的攻擊活動。大部分同情巴勒斯坦的人特別是穆斯林人士往往認為哈馬斯是反以英雄,以色列政府一直認為哈馬斯是恐怖組織,許多阿拉伯國家對哈馬斯與穆斯林兄弟會伊斯蘭主義組織不滿、在以色列攻擊哈馬斯時,同時譴責哈馬斯。

2006年1月26日,主張消滅以色列的哈馬斯在巴勒斯坦第二次立法委員會選舉中獲勝,對巴以局勢可能產生巨大波動。2007年6月,哈馬斯通過加沙之戰在法塔赫手中奪得加沙地帶的控制權。哈馬斯其後清除加薩走廊所有法塔赫活躍分子及猶太人,徹底控制加沙,以色列其後對加沙進行封鎖,埃及亦關閉邊境,僅限於運送人道物資至今。

外交

梵蒂岡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 以色列對此表失望|publisher=梵蒂岡(教廷)|author=聖座|date=2015年6月|accessdate=2015年5月14日}}</ref>[2]

歐洲

2014年10月30日,瑞典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家地位,成為第一個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的西歐歐盟國家。2014年12月17日,歐洲議會也以498票贊成、88票反對、111票棄權,原則上支持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國家地位。[3]至今有包含瑞典英國法國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會都已表決通過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國家地位。[4]部分東歐國家在共產黨統治時期已承認巴勒斯坦國家地位。

2015年5月14日,聖座簽署了一項條約,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根據該條約,梵蒂岡贊成解決以巴衝突的兩階段方案[5]。而此條約在2016年1月3日正式生效[6]

亞洲

1988年1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國家地位,兩國建立外交關係。[7]

地理

位置

巴勒斯坦國北鄰以色列敘利亞,東鄰約旦,南鄰埃及。約旦河西岸地區是內陸國

巴勒斯坦國的西岸東邊為約旦河約旦河以及死海的中心線為巴勒斯坦國與約旦的分界線。

氣候

巴勒斯坦國的氣候主要為地中海型氣候,特徵為夏季漫長而又炎熱少雨,冬季較為短暫且涼爽多雨。

行政區劃

人口

根據巴勒斯坦中央統計局的統計,在2009年中期,巴勒斯坦人共有1070萬,其中390萬(36.6%)居住在巴勒斯坦國國內,120萬居住在以色列,500萬(46.2%)居住在阿拉伯國家,60萬(5.7%)居住在其他國家[8]

根據《衛報》2008年的報道,巴勒斯坦國是世界上人口增長最快的一批國家之一,在2008年之前的20年中增長了30%。同時目前(指報道發行的那一年——2008年)在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區東耶路撒冷有376萬巴勒斯坦人,而十年前(指1998年)是289萬[9]

根據聯合國2010年的報道,巴勒斯坦國的人口為440萬[10]

根據巴勒斯坦中央統計局的統計,2009年巴勒斯坦國的平均人口密度為654人/平方公里,其中約旦河西岸東耶路撒冷的平均人口密度為433人/平方公里,加沙地區的人口密度為4073人/平方公里[11]

宗教

|thumb = right |caption = 巴勒斯坦宗教(2014) |label1 = 伊斯蘭教 |value1 =93 |color1 = MediumSeaGreen |label2 = 基督宗教 |value2 = 6 |color2 = DodgerBlue |label3 = 德魯茲派/撒馬利亞人 |value3 = 1 |color3 = SaddleBrown 巴勒斯坦人口中有93%是穆斯林,絕大多數都是遜尼派伊斯蘭教,也有一小部分阿赫邁底亞派和無教派穆斯林(15%)。巴勒斯坦基督徒佔了6%人口,德魯茲派撒馬利亞人佔了1%人口。

自治

自從1988年《獨立宣言》發表至今,巴勒斯坦仍舊是一個尚未完全獨立的國家,擁有自己的保安部隊,亦可發出護照及獨自參加國際體育賽事,目前歐洲議會已承認其國家地位,歐盟法院也將哈瑪斯撤出恐怖組織名單之中。[4]

2005年,以色列撤走加沙地帶的駐軍與墾民區,但保持控制海岸線及邊境。

2007年1月15日,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馬哈茂德·阿巴斯拉姆安拉會見到訪的美國國務卿康多莉扎·賴斯時表明不會接受現在的臨時邊界而立國,更提出以1967年六日戰爭前的疆域作為邊界,即完全控制西岸(包括耶路撒冷)及加沙地帶

參見

參考文獻

  1. 殷罡,《阿以衝突:問題與出路》,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8、9、10章。
  2. Saint Lucia establishe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State of Palestine. St. Lucia News Online. 2015-09-16 [2016-07-27]. 
  3. 蕭白雪. 歐洲議會 原則支持巴勒斯坦國. 布魯塞爾市: 聯合報. 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12月21日]. 
  4. 4.0 4.1 Weng, Sid. 歐洲議會表決支持巴勒斯坦國 歐盟法院裁定哈瑪斯撤出恐怖組織名單.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2014年12月18日 [2014年12月21日]. 
  5. 聖座. 梵蒂岡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 以色列對此表失望. 梵蒂岡(教廷). 2015年6月 [2015年5月14日]. 
  6. 協定生效 梵蒂岡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 [2016年1月3日]. 
  7. 外交部. 中國同巴勒斯坦的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3年6月 [2014年12月21日]. 
  8. Palestinians in figures 2009 Palestinian 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 May 2010; p. 11
  9. 11.2.2008 Guardian
  10. Israel and Palestinian territories country profile BBC 9 March 2011
  11. Palestine in Figures 2009 巴勒斯坦中央統計局,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