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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南沙區圖書館位於南沙區豐澤東路,建築面積6200平方米、樓高4層,有閱覽座位近500座。是一所綜合性的公共圖書館,2010年1月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主要為社會各界人士提供文獻借閱及信息諮詢等服務,同時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開發和利用圖書文獻資源,推動公共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網絡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公共圖書館[1]事業的發展。

基本介紹

南沙區圖書館位於南沙區豐澤東路,毗鄰南沙區文化館。建築面積6200平方米、樓高4層,有閱覽座位近500座。其中一樓設有廣州少年兒童圖書館南沙分館,閱覽座位150餘座。目前,館藏文獻資源30多萬冊(件),各類報刊近700種,涵蓋了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各學科知識領域,為讀者提供館內閱覽和外借服務。為方便讀者利用圖書館,每周開放72小時,並設有自習室、閱覽室、無障礙設施、殘障人士[2]閱覽室等,為各類讀者群體提供便利服務。

南沙區圖書館是一所綜合性的公共圖書館,2010年1月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主要為社會各界人士提供文獻借閱及信息諮詢等服務,同時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開發和利用圖書文獻資源,推動公共圖書館事業標準化、網絡化、現代化建設,促進公共圖書館事業的發展。

為了推動讀者廣泛應用圖書館設施、鼓勵讀者養成終身閱讀的習慣,南沙區圖書館不僅向讀者提供舒適的閱讀環境,而且還面向社會公眾開展豐富多彩的培訓、講座、展覽等文化活動。同時,積極組織參加調研、館際交流、地域合作及圖書館學會學術活動,並對區內基層圖書室提供技術指導與幫助服務,協助鎮、街推進「農家書屋」、「綠色網園」、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項目的建設,共同推動本地區圖書館事業的發展。

為發揮館藏資源的最大效能,逐步構建以流動圖書服務網點為平台的讀書網絡體系,南沙區圖書館於2011年開通了與廣州地區各公共館之間的通借通還服務,讀者可在提供服務的任意館自由借還圖書;同時,在企業、社區設立多個館外固定流通服務點,2012年10月南沙區24小時自助圖書館也正式啟用。南沙區圖書館通過多樣的服務模式突破了傳統圖書館的地域與時間的限制,讓圖書館服務的觸角延伸到鎮、街道、基層單位、企業、社區等區域,讓有限的館藏資源流動起來,更便捷地為讀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一、圖書館在開館時間內向所有讀者開放。

二、讀者進館注意儀表,袒胸、穿汗背心、穿拖鞋者謝絕進館。

三、隨身攜帶的掛包及其他與借閱無關的物品請放存包處。

四、請勿在館內吸煙,勿帶易燃、易爆及任何食品進館。

五、說話文明,舉止有禮,請勿在館內嬉戲和從事與閱覽無關的活動。

六、請保持館區安靜,入室請將手機置於靜音狀態。

七、愛護圖書及一切公共財物,損壞須按規定賠償。

八、維護館區衛生,請勿隨地吐痰,張貼及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外借書庫讀者管理規則

一、憑本人借書證進入外借書庫閱覽;衣履不整者(如穿背心、拖鞋、袒胸)恕不得進入書庫。

二、讀者的掛包等私人物品,請放在「存放處」,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三、進入開架書庫,首先在工作檯領取「代書板」,其作用是代替圖書的位置,以便將取出的圖書放回原位,保證圖書排列整齊、規範。選定圖書後,持書到借書處辦理手續,並將代書板放回工作檯。

四、借書時應認真檢查所借圖書,如發現圖書有缺頁、塗劃等污損現象時,必須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加蓋污損章,以明責任,否則還書是按污損圖書處罰。

五、遺失圖書應以相同版本的原書賠償並繳付5元加工費,或按原書定價賠償現金並繳付5元加工費(凡港澳台版圖書,九二年前購入的圖書視其價值定底價5元或10元)。多卷(冊)圖書遺失其中一卷(冊)者,須以該書全套總價計賠現金。污損圖書(包括劃線、圈點、批字、污漬、割切等),視污損程度以書原價0.1-4倍給予罰款。對竊書者處以被竊圖書定價10倍的罰款。

六、要保持室內環境整潔,不准吸煙、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吃零食,室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

少兒借閱室規定

一、 書包等私人物品,請放在「存放處」。

二、 每證每次最多可借20冊書,借期為一個月,可續借一個月。

三、 借書時應認真檢查所借圖書,如有發現圖書有缺頁、塗劃等污染現象時,必須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加蓋污損章,以明責任,否則還書時按污損圖書處罰。

四、 未辦任何手續攜書出館者,視為竊書,對於竊書者給予嚴厲批評教育,嚴重者給予罰款處理。

五、 請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奔跑,不准吃零食,保持室內環境整潔。

電子閱覽室管理規則

一、用機手續

憑有效證件(身份證、讀者證、戶口簿、軍人證、社保證等),在服務台處辦理上機相關手續。

二、用機規則

1、採取「先到先得,排隊輪候」的方式。對號入座,一機一人,上機前檢查設備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情況請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繫。

2、每天上機不超過2小時。帳戶一年內不使用系統自動註銷,必須先退出賬戶或在服務台處確認結束使用,方可下機離開。

3、請愛護計算機設備。為保障系統正常運作和網絡安全,請勿修改、刪除軟件,請勿自行攜帶U盤等存儲設備上傳、下載資料 不得自行攜帶軟盤、光盤和硬盤上傳資料,只可下載(只可下載文檔,不允許下載exe等為擴展名的文件)。未經同意請勿在上機區域瀏覽光盤。讀者需利用存儲設備下載資料的,請到工作人員處辦理有關手續。

4、請勿自行調換、開關和使用其他計算機、電器設備或私自移、裝、拆本室設備,嚴禁擅自修改、刪除軟件,不得在桌椅上塗抹刻畫。

5、讀者上網或利用該室提供的數據庫、軟件等各類電子出版物,請自覺遵守國家互聯網管理、版權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

6、不得有危害網絡安全及信息安全的行為,不得玩網絡遊戲,禁止使用BT、無界瀏覽、自由門等P2P類軟件。

7、請讀者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否則,電子閱覽室有權取消讀者上機賬戶。

8、嚴禁在本室使用、傳閱不文明讀物、軟件、光盤和與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社會道德相違背的計算機軟件、光盤資料。上網讀者請自覺遵守計算機國際互聯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違者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9、本館保留對本電子閱覽室管理規則的修改權和解釋權。

報刊閱覽室管理規則

一、憑有效證件(如身份證、戶口薄或護照等)進入報刊閱覽室。衣履不整者(如穿背心、拖鞋、袒胸者)恕不接待。

二、本室的現報刊僅供讀者在室內閱覽,概不外借。報紙1次取1份,期刊1次取1冊,閱覽後按編號放回原處。

三、請愛護書刊。本室報刊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作偷竊處理。讀者取報刊時如發現有污損、剪割、撕毀等情況,應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加蓋驗章,以明責任。偷竊損壞報刊者,按該報刊合訂本總價10倍賠償,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處理。遺失期刊按該刊單價的3倍賠償。

四、掛包、手提袋、雨具、書刊等私人物品,要自己放到儲物櫃保管。要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室內保持安靜,嚴禁吸煙、喧譁、吃東西,進入室內應關閉手機。

辦證須知

一、申辦手續:

持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等;未領身份證的未成年人須提供身份證號),可辦理1張讀者卡。

二、變更服務類型手續:

辦理讀者卡3個月後,如需變更服務類型,帶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更換新的服務類型。

三、補卡及更換新卡手續:

讀者卡遺失,可補辦新卡。遺失讀者卡的讀者,應在辦證時間內撥打電話39097182或39052638,或到辦證處辦理掛失登記手續。若因未掛失或將卡轉借他人而發生冒用情況,應自負相關賠償之責及其他後果。經核實無借書記錄、註銷原證並交納工本費後,辦理新證。

四、退卡手續:

讀者可憑證辦理退卡手續。辦理退卡的讀者(14歲以下的讀者退卡時須由家長陪同),須出示讀者卡和其他個人有效證件。在辦理有關手續後,終止相應的服務。

五、辦證服務時間:

周二至周日 09:00-12:00 ? 14:00-18:00

逢周一閉館;節假日服務時間另行通知。

六、本館保留對本讀者卡管理辦法的修改權和解釋權。

通借通還

「通借通還」是指區域圖書館群體內,讀者可在提供服務的任意館自由借還圖書,不受地理位置限制,最大效能利用文獻資源。廣州地區公共圖書館通借通還服務已於2010年9月正式啟動。為加強對廣州圖書館通借通還服務的管理,特制定服務規則如下:

1.用戶可在廣州市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內任一成員館辦理讀者證,使用通借通還服務。

2.可外借文獻共20冊/件。

3.具體可借文獻類型參照讀者證開戶館規定。外文圖書、期刊、音像資料等未納入通借通還的文獻類型,只能回開戶館借還。

4.通借通還圖書借期31天,可續借1次。逾期歸還參照辦理讀者證時確認的服務合同及文獻所屬館規定執行。

5.通借通還圖書損毀、遺失,須回圖書產權所屬館辦理相關手續。

6.讀者證補證、退證等手續,須通過開戶館辦理。

7. 其他專項讀者證參照開戶館規定。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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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