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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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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图书馆位于南沙区丰泽东路,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楼高4层,有阅览座位近500座。是一所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2010年1月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主要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文献借阅及信息咨询等服务,同时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开发和利用图书文献资源,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公共图书馆[1]事业的发展。

基本介绍

南沙区图书馆位于南沙区丰泽东路,毗邻南沙区文化馆。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楼高4层,有阅览座位近500座。其中一楼设有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南沙分馆,阅览座位150余座。目前,馆藏文献资源30多万册(件),各类报刊近700种,涵盖了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学科知识领域,为读者提供馆内阅览和外借服务。为方便读者利用图书馆,每周开放72小时,并设有自习室、阅览室、无障碍设施、残障人士[2]阅览室等,为各类读者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南沙区图书馆是一所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2010年1月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主要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文献借阅及信息咨询等服务,同时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开发和利用图书文献资源,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为了推动读者广泛应用图书馆设施、鼓励读者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南沙区图书馆不仅向读者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而且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参加调研、馆际交流、地域合作及图书馆学会学术活动,并对区内基层图书室提供技术指导与帮助服务,协助镇、街推进“农家书屋”、“绿色网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共同推动本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为发挥馆藏资源的最大效能,逐步构建以流动图书服务网点为平台的读书网络体系,南沙区图书馆于2011年开通了与广州地区各公共馆之间的通借通还服务,读者可在提供服务的任意馆自由借还图书;同时,在企业、社区设立多个馆外固定流通服务点,2012年10月南沙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也正式启用。南沙区图书馆通过多样的服务模式突破了传统图书馆的地域与时间的限制,让图书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镇、街道、基层单位、企业、社区等区域,让有限的馆藏资源流动起来,更便捷地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图书馆在开馆时间内向所有读者开放。

二、读者进馆注意仪表,袒胸、穿汗背心、穿拖鞋者谢绝进馆。

三、随身携带的挂包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放存包处。

四、请勿在馆内吸烟,勿带易燃、易爆及任何食品进馆。

五、说话文明,举止有礼,请勿在馆内嬉戏和从事与阅览无关的活动。

六、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七、爱护图书及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八、维护馆区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张贴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外借书库读者管理规则

一、凭本人借书证进入外借书库阅览;衣履不整者(如穿背心、拖鞋、袒胸)恕不得进入书库。

二、读者的挂包等私人物品,请放在“存放处”,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

三、进入开架书库,首先在工作台领取“代书板”,其作用是代替图书的位置,以便将取出的图书放回原位,保证图书排列整齐、规范。选定图书后,持书到借书处办理手续,并将代书板放回工作台。

四、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图书有缺页、涂划等污损现象时,必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以明责任,否则还书是按污损图书处罚。

五、遗失图书应以相同版本的原书赔偿并缴付5元加工费,或按原书定价赔偿现金并缴付5元加工费(凡港澳台版图书,九二年前购入的图书视其价值定底价5元或10元)。多卷(册)图书遗失其中一卷(册)者,须以该书全套总价计赔现金。污损图书(包括划线、圈点、批字、污渍、割切等),视污损程度以书原价0.1-4倍给予罚款。对窃书者处以被窃图书定价10倍的罚款。

六、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少儿借阅室规定

一、 书包等私人物品,请放在“存放处”。

二、 每证每次最多可借20册书,借期为一个月,可续借一个月。

三、 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如有发现图书有缺页、涂划等污染现象时,必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以明责任,否则还书时按污损图书处罚。

四、 未办任何手续携书出馆者,视为窃书,对于窃书者给予严厉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罚款处理。

五、 请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奔跑,不准吃零食,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用机手续

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读者证、户口簿、军人证、社保证等),在服务台处办理上机相关手续。

二、用机规则

1、采取“先到先得,排队轮候”的方式。对号入座,一机一人,上机前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情况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2、每天上机不超过2小时。帐户一年内不使用系统自动注销,必须先退出账户或在服务台处确认结束使用,方可下机离开。

3、请爱护计算机设备。为保障系统正常运作和网络安全,请勿修改、删除软件,请勿自行携带U盘等存储设备上传、下载资料 不得自行携带软盘、光盘和硬盘上传资料,只可下载(只可下载文档,不允许下载exe等为扩展名的文件)。未经同意请勿在上机区域浏览光盘。读者需利用存储设备下载资料的,请到工作人员处办理有关手续。

4、请勿自行调换、开关和使用其他计算机、电器设备或私自移、装、拆本室设备,严禁擅自修改、删除软件,不得在桌椅上涂抹刻画。

5、读者上网或利用该室提供的数据库、软件等各类电子出版物,请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版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

6、不得有危害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的行为,不得玩网络游戏,禁止使用BT、无界浏览、自由门等P2P类软件。

7、请读者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否则,电子阅览室有权取消读者上机账户。

8、严禁在本室使用、传阅不文明读物、软件、光盘和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社会道德相违背的计算机软件、光盘资料。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违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本馆保留对本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薄或护照等)进入报刊阅览室。衣履不整者(如穿背心、拖鞋、袒胸者)恕不接待。

二、本室的现报刊仅供读者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报纸1次取1份,期刊1次取1册,阅览后按编号放回原处。

三、请爱护书刊。本室报刊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作偷窃处理。读者取报刊时如发现有污损、剪割、撕毁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验章,以明责任。偷窃损坏报刊者,按该报刊合订本总价10倍赔偿,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遗失期刊按该刊单价的3倍赔偿。

四、挂包、手提袋、雨具、书刊等私人物品,要自己放到储物柜保管。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喧哗、吃东西,进入室内应关闭手机。

办证须知

一、申办手续:

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提供身份证号),可办理1张读者卡。

二、变更服务类型手续:

办理读者卡3个月后,如需变更服务类型,带齐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更换新的服务类型。

三、补卡及更换新卡手续:

读者卡遗失,可补办新卡。遗失读者卡的读者,应在办证时间内拨打电话39097182或39052638,或到办证处办理挂失登记手续。若因未挂失或将卡转借他人而发生冒用情况,应自负相关赔偿之责及其他后果。经核实无借书记录、注销原证并交纳工本费后,办理新证。

四、退卡手续:

读者可凭证办理退卡手续。办理退卡的读者(14岁以下的读者退卡时须由家长陪同),须出示读者卡和其他个人有效证件。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终止相应的服务。

五、办证服务时间:

周二至周日 09:00-12:00 ? 14:00-18:00

逢周一闭馆;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馆保留对本读者卡管理办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通借通还

“通借通还”是指区域图书馆群体内,读者可在提供服务的任意馆自由借还图书,不受地理位置限制,最大效能利用文献资源。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已于2010年9月正式启动。为加强对广州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的管理,特制定服务规则如下:

1.用户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办理读者证,使用通借通还服务。

2.可外借文献共20册/件。

3.具体可借文献类型参照读者证开户馆规定。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类型,只能回开户馆借还。

4.通借通还图书借期31天,可续借1次。逾期归还参照办理读者证时确认的服务合同及文献所属馆规定执行。

5.通借通还图书损毁、遗失,须回图书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

6.读者证补证、退证等手续,须通过开户馆办理。

7. 其他专项读者证参照开户馆规定。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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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