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孔庙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新竹市孔庙,是位于台湾新竹市东区公园里的孔庙,为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初建,1958年迁建至新竹公园,今列为新竹市历史建筑。
沿革
清治时期
嘉庆十五年(1810年),总督方维甸巡台时,秀才王士俊与生员张薰、郭菁英等联名呈请于竹堑城设立淡水厅儒学学宫。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淡水厅同知张学溥和地方人士共同著手在今新竹市中兴百货到国际影城这区域兴建,由林玺、郭成金、郑用锡、林长青、林绍贤为董事。次年动工后,至道光四年(1824年)在同知吴性诚任内竣工。文庙是中国社会中象征文治社会的重要指标,其设立意味著竹堑城从拓殖时代步入文治时代,之后随著贞节牌坊的竖立更显示中原文化价值进一步深化。
道光九年(1829年),同知李慎彝在庙旁设名宦、乡贤、昭忠和节孝四祠作为附祭庙庭。道光十一年(1831年),贡生林祥云补建省牲所。道光十七(1837年),同知娄云购城民柯姣园地,添筑围墙,倡捐重修。
日治时期
1895年乙未战争后,庙身充作新竹守备队之兵舍使用,至1898年夏由新竹办务署长桑原戒平与新竹守备队协议,撤离在大成殿的兵舍,其他仍供用兵舍。1906年,改作新竹公学校校舍。1909年12月,日本政府拆除乡贤祠、明伦堂,以及名宦昭忠节孝等祠。1910年,地方士绅捐修,东西庑、崇圣祠改建为教室,并重修大成殿、櫺星门、礼门、义路、衢门、泮池、丹墙等。
该时代,新竹市学校几乎都曾设在此庙,堪称新竹市文教发源地,如新竹州立公学校女子部、新竹州立新竹中学校、新竹州立新竹高等女学校、新竹州立家政女学校、新竹州立新竹工业学校。
战后时期
战后初期,改由国军驻扎,其祭器遭变卖,如新竹车站原地主黄鼎三敬献、福州老天华斋制作的三件铜器遭卖,后由黄鼎三家族收回。大成殿供桌更被当乒乓球桌,供住旁边、当时为小学生的李远哲等孩童玩乐。
新竹市摊贩原先是集中于新竹城隍庙,随发展规模增大,县府遂有拆掉孔庙建立商场以集中管理之意。《中华日报》资深记者李思德回忆, 1955年9月,新竹县府预计拆掉孔庙,且不再兴建,受到北门郑家郑绍棠反对,便邀请孔德成来新竹社教馆演讲。次月12日,孔德成先到新竹东宁宫祭祀孔子先世五代,再到新竹城隍庙演讲儒教精神。然后,记者作孔庙将被摧毁的头版报导,引起八位立法委员质询行政院长俞鸿钧此事。对教育部长张其昀表达事态严重,县长朱盛淇说是误会,是要拆迁到于中山公园。1956年4月12日,朱盛淇招开记者会,说拆迁孔庙是为要用该地收租,以资助新竹中学。7月17日,朱盛淇主持县府会议,决议以一百万拆迁。因经费没有著落,县府要摊商以乐捐方式承租原庙地。摊贩郑明星回想,摊商共集资了九十万元。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1]。
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