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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場,又稱為空間場。是研究生產過程的物質和能量輸入,或對產品和生產結果的輸出,在傳布行為和運動特徵上的空間規律及表現。關於地球及其特徵、居民和現象的學問。它是研究地球表層各圈層相互作用關係,及其空間差異與變化過程的學科體系。
地理學家在傳統上被視為和地圖學家同一類,認為兩者都研究地名與數字。雖然很多地理學家都經歷過地名學及地圖學的訓練,但兩者都不是他們的關注重點。地理學家研究眾多現象、過程、特徵以及人類和自然環境的相互關係在空間及時間上的分布。因為空間及時間影響了多種主題例如經濟、健康、氣候、植物及動物,所以地理學是一個高度跨學科性的學科[1]。
地理學作為一個學科可以粗略分為兩個領域:自然地理學及人文地理學。自然地理學調查自然環境及如何造成地形及氣候、水、土壤、植被、生命的各種現象及她們的相互關係。人文地理學專注於人類建造的環境和空間是如何被人類製造、看待及管理以及人類如何影響其占用的空間。因為以上兩者的原因,使用不同的方法令第三領域出現,為環境地理學。環境地理學在自然地理學與人文地理學的研究成果上,評價人類與自然的相互關係,並提出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適應自身永續發展的安全狀態和技術(包括生產技術和制度技術)條件。
詞源
英語:geography的字根來自古希臘語:γεωγραφία(Geographia),由geo(原意為大地)和graphein(意為「寫」),字面意思為對大地的描述。最早使用Geography的人為埃拉托斯特尼,他用此詞來表示研究地表景物的學問。
中國古代稱輿地或輿地學,地理則是指風水學。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將英語:Geography譯為地理,之後傳入中國。
1902年,光緒皇帝接受吏部尚書張百熙建議,頒布〈欽定學堂章程〉,其中尋常小學課目中,有史學、輿地二項。張百熙派吳汝綸赴日本考察教育後,1903年,負責教育改革的張百熙、張之洞、榮慶向皇帝建議重訂學堂章程。在重訂章程後,尋常小學依日本語改稱初等小學,而史學、輿地二科,則改稱歷史、地理。之後,地理這個名詞在中國流行。
研究範疇
傳統上,地理學有四個基本的研究範疇:
- 自然及人文現象的空間分析,意即對分布的研究。
- 區域研究(area studies),意即利用地方和區域去詮釋地球的特性。
相比之下,現代地理學則是作為一個全面涵蓋的學科,在地理學界透過科學化的辯證,並且歷經計量革命以及各種哲學思想進入學界後的對話,現代地理學重點是要尋求理解空間、深入有關人類及自然的複雜性──不僅僅只是「知其然」,而要做到「知其所以然」。地理學作為「人類在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橋樑」,分為兩大分支──人文地理學及自然地理學。中國古代最早的地理書籍包括《禹貢》和《山海經》等。古代的地理學主要探索關於地球形狀、大小有關的測量方法,或描述已知的地區和國家。
參考文獻
- ↑ 淺談地理教學中的跨學科聯繫,行知部落,2020-2-21
- ↑ 地理科學類,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