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諧拉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諧拉康
圖片來自easyatm

諧拉康,又譯「夏拉康」,位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墨竹工卡縣尼瑪江熱鄉諧村,是一座藏傳佛教格魯派寺院。該寺的《諧拉康碑》是著名的吐蕃碑刻,對研究西藏歷史及藏文發展史都有極高的價值。[1]

說明

諧拉康,又稱「伍茹上部諧拉康」,因為其位於拉薩河(幾曲)上游。諧拉康位於拉薩市區以東80公里的墨竹工卡縣尼瑪江熱鄉諧村,位於拉薩河(幾曲)上游的瑪熱柏曲西岸。此處河谷廣闊,是拉薩河(幾曲)上游的產糧地。諧拉康因《諧拉康碑》(諧拉康盟文詔敕碑)而知名,古籍記載其文字「字體如獅子撲天和珍珠寶串」。

賢者喜宴》ja卷108頁載,毗摩米特羅為了考驗娘·定埃增是否具有宗教根器,便將一無頂竹帽置於倉房口上,讓娘·定埃增用此帽任取青稞,結果娘·定埃增竟然用這頂破帽子裝了滿滿一大倉房的青稞。後來,用這些青稞作為資金,興建了該寺,命名為「諧拉康」,意思是「帽兒寺」。

據說,娘·定埃增將諧拉康的地址選定於此。傳說,建造該寺的娘·定埃增原在附近山洞修行,後來他出外化緣,施主布施其五百匹騾馬馱運的東西,問他如何帶走,他用神變將這些東西全裝進帽子帶走了。此後,他利用這批募化所得之物作為資金,興建了該寺,他的弟子們將其稱為「諧拉康」,意為「帽神殿」。

21世紀初,諧拉康的喇嘛次仁邊翻書邊介紹稱,當時「吐蕃贊普篤信佛法,在蕃地建修行院、講經院和戒律院等數十座。」熱巴巾王將御前小議會獻給僧人。眾譯師請求稱:「蕃民難以教化,故須依法加以管理保護。出家人是遵照導師佛陀的教導,從事教化事業,故不宜執法,我等不接受議會權。」贊普稱:「對不遵循教導的人,我讓尚倫們去處置。請你們管理政務吧!」為信奉佛法三寶,熱巴巾王將髮辮鋪開以當作出家人的坐墊,對剛剛出家的僧人也行頂足禮。就連在俗人身上看見一塊黃色的補丁,也要行禮。

黎吉生1948年至1949年拍攝的照片中,諧拉康規模非常大,由多棟建築組成。後殿正中央供奉大日如來,四周是其八大隨從佛子。大門內設有兩尊忿怒金剛。後殿南側為大阿闍梨蓮花生,左右兩側為大班智達比馬拉米札、娘·定埃增、赤松德贊佩若雜納塑像。後殿北側有能仁佛講經說法身像、彌勒佛文殊菩薩等等。

根據傳說,龍魔墨竹司堅曾統治這一地區,危害藏區。為此,在龍魔墨竹司堅盤踞的凶湖上,建了一座威猛誅法佛塔以及一座供奉有三尊曜金剛護法天神的神殿,並且在門口樹立了兩塊石碑。一塊刻有赤松德贊赤德祖贊三代間娘·定埃增的功績;另一塊則刻有赤德松贊先後給娘·定埃增的兩封御札(敕令)。後來,還供奉紅響銅能仁佛、娘·定埃增大威德金剛的神像。朗達瑪滅佛後,神殿漸趨破敗。

賢者喜宴》ja卷137頁載,吐蕃贊普赤德松贊慮及過去曾經發生瑪尚春巴傑毀滅佛法之事,故特地頒賜盟文,勒石以永存。朗達瑪(達磨)繼任吐蕃贊普之後,迫害佛教徒,瑪·仁欽喬娘·定埃增一起被殺。

《西藏通史—— 松石寶串》描述了朗達瑪滅佛的情景:「滅佛開始後,拉薩大昭寺桑耶寺被作為屠宰場,後來又變成了狐穴和狼窩,其他多座廟也被毀。那些滅佛者把凡是看到的佛典有的焚毀,有的扔進湖水中,有些埋在地下。凡是沒有逃走的班智達,有的被流放到門域,瑪·仁欽喬娘·定埃增等多人被弒殺,多數僧人逃往比較偏僻的地方,沒來得及逃走的僧人被迫還俗,不聽者殺之,還有一部分僧人作王臣的上馬台和狩獵者。」

西藏佛教後弘期時,諧拉康的長者當瑪倫傑將秘密藏在地下的佛像取出,隆欽祖師修繕了該神殿,將石碑重新樹立,並設置管理神殿的僧人。殿堂內供奉有新塑的隆欽祖師的本尊 ——寶帳怙主神像以及欲界神女像,還陳放着斧鉞刀矛、箭杖等等兵器。後來,又在僧眾集會廳塑宗喀巴阿底峽仲·傑瓦究乃十六羅漢像。該寺改奉格魯派後,還供奉許多軌範師塑像,其中有曾任甘丹赤巴者。寺廟的管理一度由色拉寺切扎倉負責。文化大革命期間,該寺曾遭一次毀壞。

諧拉康是西藏早期寺廟之一,佛殿內的殊勝佛像以及刻有赤德松贊允諾的誓言石碑,都是非常寶貴的文物。諧村對面的山上還有一與《諧拉康碑》幾乎同時期的刻石。

21世紀初,諧拉康有4名僧人。2011年,西藏自治區文化廳、拉薩市文物局的文物專家以及工作人員來到墨竹工卡縣,對10座大型寺廟的現存藏文古籍(主要是經文)進行普查登記,經過鑑定,直貢梯寺德仲寺艾瑪日寺芒日崗寺羊日崗寺諧拉康幫薩寺仁青林寺松瑪拉康赤康拉康現存藏經中,57餘函藏經有古籍保護價值,另外40餘函藏經由於損壞嚴重,無法鑑別。此外,這些文物專家還鑑定了墨竹工卡縣甲瑪鄉松瑪拉康最近出土的文物,確定此次出土的經文的歷史均有500至600年。[2]

諧拉康碑

《諧拉康碑》(又稱《諧拉康盟書刻石》)是吐蕃贊普赤德松贊(熱巴巾)為表彰娘·定埃增而頒詔刻立的記功碑。藏文佛教史書記載,碑上刻有赤德松贊娘·定埃增的盟文。該碑有兩塊,分別稱《諧拉康碑甲》、《諧拉康碑乙》。原碑立於今墨竹工卡縣的止貢宗薩區的諧拉康大門口東西兩側,西側碑高3.65米,稱為《諧拉康碑甲》,碑文62行,東側碑高約2.9米,稱《諧拉康碑乙》,碑文約49行。後來,兩座碑受到損毀而斷裂,碑文模糊。《諧拉康碑》是已知唯一的吐蕃歷史上吐蕃贊普專門為高僧立的碑。[3]

朱塞佩·圖奇黎吉生王堯李方桂恰白·次旦平措等藏學家都曾經研究諧拉康碑文。李方桂認為,西面碑文是800年至810年間造,東面碑文是812年造。李方桂、柯蔚南《古代西藏碑文研究》載,「西邊石碑的碑文61行是赤德松贊的一道敕令,大概是在他統治初期頒賜的。它是一道賜予娘·定埃增部族地位、官銜、特權和免稅權的敕令。」

諧拉康碑甲

《諧拉康碑甲》刻有藏文正書,共有六十二列,其中吐蕃時期的藏文特點明顯。1979年王堯訪問諧拉康時,見諧拉康已毀,此碑尚存,但碑頂已經落下。1952年,黎吉生(Hugh Edward Richardson)在JRAS上發表了對該碑的解讀。

藏學家王堯所作的《諧拉康碑甲》漢文譯文如下(括號內為王堯添加):

天降之王聖神贊普赤德松贊之詔敕:

永遠授予班第·娘·定埃增盟書誓文。

班第·定埃增為人自始至終忠貞不二。予幼沖之年,未親政事,其間,曾代替予之父王母后親予教誨,又代替予之舅氏培育教養。父系子侄兄弟,母系子弟上下人等,莫不悅樂稱慶。對眾人每倡有利之建言,並躬自踐行,一切事業成就,廣被利樂,忠貞不渝。迨父王王兄先後崩殂,予尚未即位,斯時,有人騷亂,陷害朕躬,爾班第·定埃增了知內情,倡有益之議,紛亂消泯,奠定一切善業之基石,於社稷諸事有莫大之功業。及至在予之駕前,常為社稷獻策擘劃,忠誠如一,上下臣工奉為楷模棟樑,各方寧謐安樂。及任平章政事之社稷大論,一切所為,無論久暫,對眾人皆大有裨益。如此忠貞,超越此前任何一人,奉獻一切力量效忠盡職。予竊思之,參比往昔宮廷表冊,施予相應之惠,而班第本人,持臣民之禮,遵比丘之規,不肯接受。感恩報德,勗忠勉良乃是先王陳法,予乃下詔,授與班第·定埃增重盟大誓,賜以雍仲永固之權力,長遠、平安。為令人民普遍知曉,於三寶所依之此神殿之處,敕建盟誓文龕,立碑樹石。而盟書誓文,明白勒諸石上,四周封以大印而覆蓋之。子孫後世繼位主政者,平章政事,社稷大論,後來從政官員人等,凡盟書誓文中所有者、碑上書列各款,不得減少,不得更改,不得變動。無論何時,贊普世代子孫,對班第·定埃增祖先大論——「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予以青睞照管,安置為適宜之職守,如其所能予以褒獎宣揚。若為他人欺壓凌辱、或有奸人讒言,均由王廷作主保護。設或有罪而不實,則決不聽信離間、決不聽從讒言。「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若有某人對社稷及贊普政躬心懷二志,或作其他歹事,處罪僅於一身,其兄弟子侄不得連坐,不置他人於法,不予責譴,唯有罪者受罰。其永久持有之告身及家世令名不得湮沒,所任職司大位仍着令繼續操持。其部落「岱本」一職,仍予世襲承傳。「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之奴隸、牧場、草料、園林等項,無論何時,設或斷絕後嗣,或因罪置獄,王廷亦不沒收,亦不轉賜他人。下面臣僚未呈獻(贊普)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搶奪或沒收等。永遠永遠,賜與論「囊桑努貢」之子孫後代,社稷安謐鴻固之盟書誓文,不予變更,無論何時,不予修改,並均於予之駕前盟誓。王兄牟茹贊普與王(太)後戚族,諸小邦、平章政事社稷大論以下、諸大尚論均使其參與盟誓,誓文封以雍仲之印。

有關班第·定埃增如何忠貞、如何效力、對社稷如何利濟、所盟誓文如何等等詳盡節目,均書於詔敕盟書之內,而藏於密處。其一副本蓋印加封,置於此敕龕內。另一副本,蓋印加封,交付(娘氏)執掌之!

娘·定埃增祖先之叔伯旁支,「伊公」之後代,亦授以盟誓詔敕。往昔,娘氏、韋氏對王廷忠貞相侔,效力相埒,但與韋氏相比,對娘氏恩澤稍欠周詳。今者,予下詔,對娘氏之盟書誓文另有增益也。

此盟書誓文神龕何時若需開啟,予之子孫執掌社稷者派遣可以信賴之堪布、忠直主盟者三人以上,授與此任,而共同攜手並出此盟書。後,仍如往昔,蓋印加封,堪布用印,安置之!

參考文獻

  1. 索窮,形影不離的村落與廟宇——拉薩周邊山寺走筆,中國西藏(中文版)2010年04期. [2013-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墨竹工卡縣古籍普查工作全面展開,中國拉薩,2011年10月22日
  3. 索南才讓,從諧拉康碑文看缽闡布娘定埃增桑波的地位,西藏研究2009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