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連坐(英語:Collective punishment),又稱聯坐、株連、株聯、旁坐等,最早是軍事術語。系指一人犯錯,集體受罰的刑罰制度。其概念為:將特定人數的團體或者家族視為同一人,因此連帶受到處罰的其他人很可能本身並沒有犯錯[1]。
與連坐相關的制度就是聯保,指連帶保證責任。
歷史
最早在中國古代兵書《尉繚子》中,已有連坐的論說;五代時朱溫也有『拔隊斬』的規定,成吉思汗的連坐法則是外加將家屬處死;戚繼光的連坐法,是以甲(九人稱之一甲)為單位處斬;清朝八旗軍的連坐法也相當嚴厲。
目前已知最早的連坐成文法是商鞅制定的,但是最後演變為用於中國歷代朝廷對民間的管制方法,一直到清末新政才徹底廢除;英國的十戶聯保(Frankpledge)、溫徹斯特法(Statute of Winchester)等規定當中,都有類似的集體處罰規定。
到了一戰與二戰,都有占領國對被占領地人民或戰俘實施類似連坐的處罰規定,如納粹德國之於猶太人、大日本帝國之於中國人,嚴重者甚至引發了大屠殺。
直至現代,由於連坐法律在太平時期會有侵犯人權的問題,多為戰時軍律。
北朝鮮在金日成的命令下,1970年代開始,對政治犯家人三代實行連坐法[2],以根絕他的血統。
革命軍連坐法
1926年1月6日,黃埔軍校校長蔣中正公布了對黃埔軍校的連坐法,主要內容為:
- 班長同全班退,則殺班長。
- 排長同全排退,則殺排長。
- 連長同全連退,則殺連長。
- 營長同全營退,則殺營長。
- 團長同全團退,則殺團長。
- 師長同全師退,則殺師長。
- 軍長亦如之。
- 軍長不退,而全軍官兵皆退,以致軍長陣亡,則殺軍長所屬之師長。
- 師長不退,而全師官兵皆退,以致師長陣亡,則殺師長所屬之團長。
- 團長不退,而全團官兵皆退,以致團長陣亡,則殺團長所屬之營長。
- 營長不退,而全營官兵皆退,以致營長陣亡,則殺營長所屬之連長。
- 連長不退,而全連官兵皆退,以致連長陣亡,則殺連長所屬之排長。
- 排長不退,而全排皆退,以致排長陣亡,則殺排長所屬之班長。
- 班長不退,而全班皆退,以致班長陣亡,則殺全班兵卒。
視頻
連坐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古代的逃兵要接受什麼懲罰?,鳳凰資訊,2017-04-27
- ↑ 秦朝的連坐法,北京法院網,201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