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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綽絡·寶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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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滿洲
旗籍 鑲白旗
出生 嘉慶十二年(1807年)
逝世 光緒十七年(1891年)
出身
  • 道光十八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寶鋆(1807年-1891年),字佩蘅索綽絡氏,滿洲鑲白旗人,晚清大臣,武英殿大學士

寶鋆於道光十八年(1838年)進士。咸豐時曾任內閣學士禮部右侍郎、總管內務府大臣。同治時,任軍機大臣,並充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體仁閣大學士。與恭親王文祥等自同治初年掌管樞務,是洋務運動時中央的主要領導者之一。光緒年間,為武英殿大學士,死後,諡「文靖」。

生平

道光年間

寶鋆爲道光十八年(1838年)進士,授禮部主事,擢中允。三次升遷至侍讀學士[1]

咸豐年間

咸豐二年(1852年),太平軍進入湖廣,寶鋆上疏請求鄰近各省力行堅壁清野之策[2]。咸豐四年(1854年),第十三賽音諾顏汗車林多爾濟去世,寶鋆受命前往賽音諾顏部賜奠,謝絕蒙古人贈送的財物,受到蒙古人尊敬。回朝後升任內閣學士[3]。咸豐五年(1855年),調任禮部右侍郎,兼正紅旗蒙古副都統[4],再調戶部。咸豐八年(1858年),主持浙江鄉試時,因擴大錄取名額增錄官生一名而違反規章制度,被降一級留任,咸豐帝下諭說:「寶鋆向來以果敢自命,也是同樣顧及私情。」特別嚴厲斥責[5]

咸豐十年(1860年),奉命赴天津驗收海運漕糧,又前往通州檢查,屢次上疏請求制定杜絕弊端的章程,並彈劾監督貽誤,咸豐帝批准。之後,任總管內務府大臣[6]。時逢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入侵北京,咸豐帝逃往熱河,命提庫銀二十萬兩,修葺行宮。寶鋆認為國用方亟,堅持反對。咸豐帝大怒,準備嚴譴,適逢寶鋆管轄之三山皇家園林被英法聯軍劫掠,咸豐帝降詔深切譴責,降五品頂戴[7][8]。一個月後,因寶鋆巡防北京勞苦,而官復原職,再兼任鑲紅旗護軍統領,又兼署正紅旗漢軍都統、左翼前鋒統領[9]。咸豐十一年(1861年),咸豐帝崩於熱河同治帝回京,寶鋆以戶部右侍郎軍機大臣上行走,旋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10]

同治年間

同治元年(1862年),寶鋆轉任戶部左侍郎,不久,升任戶部尚書[11]。同治二年(1863年),寶鋆上奏彈劾壽莊公主府首領太監張玉蒼出言無忌,張玉蒼最終被依法處置。同治三年(1864年),慈禧慈安兩宮皇太后命大臣輪班進講《治平寶鑑》,寶鋆參與其中。清軍攻克天京後,寶鋆因輔佐之功,加太子少保,受賜花翎。同治四年(1865年),受命佩帶內務府印鑰。隨後以中樞事務繁多,請求解除內務府大臣職務,兩宮皇太后批准[12]

自清政府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後,開始設置同文館,學習西學,招來非議。同治六年(1867年),都察院代奏職員楊廷熙上書請求裁撤同文館,奏疏稱恭親王奕訢及寶鋆等等人專擅挾持,於是寶鋆同恭親王請求罷值軍機聽候查辦,兩宮皇太后溫詔慰留[13]。同治七年(1868年),直隸東部捻軍肅清,加軍功二級。同治十一年,調任吏部尚書[14]。同治帝親政後,加太子太保[15]。同治十二年(1873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隨後調任兵部尚書,擔任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吏部[16]

光緒年間

光緒三年(1877年),寶鋆晉武英殿大學士[17]。光緒四年(1878年),新疆平定,一併予以優敘。自文祥死後,議論益紛,編修何金壽因旱災彈劾中樞大臣沒有盡忠職守,請求加以訓責,兩宮皇太后下詔斥責恭親王、寶鋆等人目睹時局艱難,卻毫無補救,予以革職,加恩改為留任。光緒五年(1879年),晉太子太傅[18]。又因《清穆宗實錄》完成,將其子景灃提升為郎中,侄子景星賜舉人。光緒七年(1881年),詹事府庶子陳寶琛以星變上奏,專門彈劾寶鋆 ,請求彷效漢朝因災異免除三公舊例,立即將其罷免,慈禧太后沒有同意[19]

光緒十年(1884年)三月,軍機大臣自恭親王以下同日斥罷,慈禧太后下詔說:「寶鋆入直最久,責備宜嚴,姑念年老,特錄前勞,全其末路,以原品休致。」[20]光緒十二年(1886年),慈禧太后懿旨加恩,寶鋆改以大學士退休,享受一半俸祿。寶鋆退休後,不時同恭親王在西山遊覽唱和。光緒十七年(1891年)逝世,光緒帝下詔讚揚他「忠清亮直,練達老成」,追贈太保,諡文靖,入祀賢良祠。朝廷提升其子景灃為四品京堂,賜其孫蔭桓為舉人,並派遣貝勒載瀅祭奠[21]

參考文獻

  1. 清史稿》(卷386):「寶鋆,字佩蘅,索綽絡氏,滿洲鑲白旗人,世居吉林。道光十八年進士,授禮部主事,擢中允。三遷侍讀學士。」
  2. 清史列傳 ,7冊52卷 ,376-384
  3. 清史稿》(卷386):「咸豐二年,粵匪竄兩湖,寶鋆疏請鄰近諸省力行堅壁清野之策。四年,命往三音諾顏部賜奠,謝絕餽贐,外藩敬之。擢內閣學士。」
  4.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2號
  5. 清史稿》(卷386):「五年,遷禮部侍郎,兼正紅旗蒙古副都統,調戶部。八年,典浙江鄉試,以廣額加中官生一名,坐違制,鐫一級留任,文宗諭「 寶鋆素以果敢自命,亦同瞻徇」,特嚴斥焉。」
  6.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2號
  7. 茅海建. 苦命天子:咸豐皇帝奕詝. 北京: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3: 插圖頁. ISBN 978-7-108-04281-1. 
  8. 清史稿》(卷386):「十年,命赴天津驗收海運漕糧,復赴通州察視,迭疏請定杜弊章程,並劾監督貽誤,如所請行。任總管內務府大臣,署理戶部三庫事務,會辦京城巡防。時英法聯軍內犯,車駕幸熱河,既至,命提庫帑二十萬兩修葺行宮。寶鋆以國用方亟,持不可。上怒,欲加嚴譴,會所管三山被掠,詔切責,降五品頂戴。」
  9.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2號
  10. 清史稿》(卷386):「踰月後,以巡防勞勩,復之,兼鑲紅旗護軍統領,復兼署正紅旗漢軍都統、左翼前鋒統領。十一年,文宗崩於行在。十月,穆宗回京,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並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11.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2號
  12. 清史稿》(卷386):「同治元年,擢戶部尚書。二年,奏劾壽莊公主府首領太監張玉蒼出言無狀,嚴旨逮訊,玉蒼治如律。三年,命大臣輪班進講治平寶鑑,寶鋆與焉。江寧克復,以翊贊功,加太子少保,賜花翎。四年,命佩帶內務府印鑰。尋以樞務事繁,請解內務府大臣職,允之。」
  13. 清史稿》(卷386):「自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始求通知外國語言文字,置同文館,肄習西學,廷臣每以為非。六年,都察院代奏職員楊廷熙上書請撤同文館,語涉恭親王及寶鋆等專擅挾持,於是寶鋆偕恭親王請罷直候查辦,溫詔慰留,勉以不避嫌怨,勿因浮言推諉。」
  14. 清國史 ,10冊 ,651-654
  15.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2號
  16. 清史稿》(卷386):「七年,直東捻匪肅清,加軍功二級。十一年,調吏部。穆宗大婚禮成,加太子太保。十二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尋調兵部,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吏部。」
  17. 《清代職官年表》第一冊,第115頁:「寶鋆,(兼翰掌)二、己巳、十九、4.2;體仁改。」
  18.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2號
  19. 清史稿》(卷386):「光緒三年,晉武英殿大學士。四年,回疆肅清,被優敘。寶鋆自同治初年預樞務,偕文祥和衷翊贊,通達政體,知人讓善,恭親王資其襄助,至是朝列漸分門戶。文祥既歿,議論益紛,編修何金壽因旱災劾樞臣不職,請加訓責,詔斥恭親王、 寶鋆 等目擊時艱,毫無補救,嚴議革職,加恩改留任。五年,以題穆宗神主,加太子太傅,復以實錄告成,推恩其子景灃晉秩郎中,姪景星賜舉人。七年,庶子陳寶琛以星變陳言,專劾 寶鋆 ,請彷漢災異策免三公故事,立予罷斥。詔曰:「 寶鋆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有年,尚無過失。陳寶琛謂其畏難巧卸,瞻徇情面,亦不能確有所指。惟既有此奏,自平時與王大臣等議事未能和衷共濟,致啟人言。該大學士受恩深重,精力尚健,自當恪矢公忠,勉圖報稱,務宜殫精竭慮,力戒因循積習,用副委任。」 」
  20.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包 ,702002198-3號
  21. 清史稿》(卷386):「十年三月,軍機大臣自恭親王以下同日斥罷,詔:「寶鋆 入直最久,責備宜嚴,姑念年老,特錄前勞,全其末路,以原品休致。」十二年,皇太后懿旨加恩,改以大學士致仕,賞食半俸。 寶鋆退休後,時偕恭親王居西山遊覽唱和。年逾八十,恩賚猶及。十七年,卒。遺疏入,詔褒其「忠清亮直,練達老成」,贈太保,祀賢良祠,擢子景灃四品京堂,賜孫蔭桓舉人,遣貝勒載瀅奠醊,飾終之典,視在位無所減,諡文靖。」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英桂
清朝兵部滿尚書
同治十三年八月癸酉 -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己酉
1874年9月13日 - 1874年12月18日
繼任:
賡壽
前任:
文祥
吏部滿尚書
同治十一年六月甲子-同治十三年八月癸酉
1872年7月16日 - 1874年9月13日
繼任:
英桂
前任:
瑞常
清朝戶部滿尚書
同治元年二月辛酉 - 同治十一年六月甲子
1862年3月8日 - 1872年7月16日
繼任:
宗室載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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