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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運輸廳是主管江西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現任領導: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廳長、黨委書記:王愛和。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1]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省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公路、水路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組織編制公路、水路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運輸、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省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市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全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2]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黨委辦公室
一、根據黨委決議和指示,組織擬定黨委工作計劃、安排,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實施情況並及時向黨委匯報。
二、負責黨委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及黨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做好上傳下達和黨委各類公文的收發、催辦、保管、清退、歸檔等工作。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黨辦印章。
四、做好黨委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
五、加強調查研究,了解多方信息,為黨委當好參謀和助手。
六、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溝通黨委與群眾聯繫渠道。
七、協調黨委各部門的工作,督辦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任:嚴允
辦公室
組織協調廳機關政務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文件;負責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機關財務和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主 任:謝元銀
副主任:熊華武
紀委(監察室)
省交通廳紀委與省監察廳駐交通廳監察室合署辦公,主要職能是檢查督促交通廳所屬單位及其黨員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廳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受理黨員、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廳直屬處級黨組織及處級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紀、違法案件,並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協助廳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對監督對象進行黨紀、政紀、廉政勤政教育。對廳屬單位的紀檢機構的組織建設及主要領導的任免、調動、獎懲提出建議。指導廳直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汪明彥
監察室副主任:龔敏玲
組織人事處主要職責
負責廳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幹部培訓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交通技校工作。
處長:蔡建新
副處長:項軍
政策法規處
組織貫徹執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並指導實施;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交通系統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建設及廳屬單位的法律諮詢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處長:梁雅端
副處長:張建明
計劃處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全省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督促檢查全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計劃的實施;負責國家投資、省投資、省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管理交通行業統計。
處長:梁必康
副處長:王繼東
基建管理處
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交通工程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審查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和工程決算;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處長:袁望京
副處長:糜向榮 郭金根
財務審計處
研究擬定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制度和交通規費徵收政策,籌集交通建設資金;負責交通財務管理工作;承辦通行費收費站(點)和收費標準的審核、報批工作;協調交通規費、通行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負責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管理廳屬國有資產;指導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處長:鍾彥禎
副處長:俞美娟 陳玉書
運輸安全處
貫徹執行公路和水路運輸政策;負責道路、水路、客貨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租賃、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的組織協調;負責交通運價政策的擬定和運輸票證管理;指導全省公路、水路運輸生產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
處長:秦小輝
科技教育處
研究擬定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引進、開發;指導交通行業有關技術標準的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成人教育、中等專業技術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處長:喻雪峰
副處長:劉鷺英
交通戰備辦公室
一、 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地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
二、 規劃本地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本地區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
三、 擬訂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本地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
四、 負責本地區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
五、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本地區的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劃,調用國防交通物資;
六、 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
七、 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八、 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副主任:肖憲炳
交通公安處
一、 接受交通廳、公安廳雙重領導,協調交通和公安兩方面的工作關係。
二、 負責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公安、保衛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令。
三、 負責江西交通公安隊伍的思想和組織建設,對日常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服務,開展創優評優活動。
四、 負責管理廳直屬各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五、 保衛交通工程建設,打擊干擾、破壞工程建設的違法犯罪活動。
六、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保密、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同盜竊、出賣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做鬥爭。
七、 負責交通廳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 根據中央和省綜治委的部署,結合交通部門的實際,提出交通系統治安綜合治理年度工作意見。
九、 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廳直單位的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
十、 負責收集、反映領導幹部抓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組織年度綜合治理考核評比。
處長:易宗發
直屬機關黨委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及省直機關工委和廳黨委的決議,發揮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二、抓好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理論學習,組織機關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使黨員不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
三、加強對黨員的嚴格管理,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定期檢查支部組織生活會以及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四、監督黨員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五、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分析黨員思想狀況,反映群眾意見,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六、抓好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
七、組織黨支部書記進行培訓,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八、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以及黨費的收繳管理和黨內統計工作。
九、領導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按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十、完成省直機關工委和廳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書記:席芳柏(兼)
副書記:嚴允 李國峰
宣傳處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組織和廳黨委關於宣傳工作的指示、決定,緊緊圍繞交通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組織開展宣傳工作;
二、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開展全省交通系統對內、對外的宣傳工作;
三、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開展全省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四、負責指導和管理《中國交通報》社駐江西記者站以及《江西交通》編輯部的工作;
五、負責指導和管理"江西交通信息網"站網上宣傳信息發布的審核工作;
六、負責指導和管理《交通快報》的編輯呈報工作;
七、指導全省交通系統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
八、負責廳直單位普法教育工作;
九、歸口管理江西省交通職工思想政治研究會工作;
十、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處長:黃生平
老幹部處
一、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結合我廳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 組織離退休幹部閱讀、學習文件和參加政治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參觀考察、休養和用車等服務工作的安排。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幹部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宣傳和表揚離、退休幹部中的好人好事,處理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督促、協調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
三、 負責對廳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交流工作經驗。
四、 負責廳機關的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管理。對廳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和直屬單位副廳級以上離休幹部進行節日慰問、家訪等。
五、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日常黨務管理工作。協助廳老年體協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六、 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工作,關照離、退休幹部的遺屬。
七、 承擔廳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長:李太元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交通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7人,主要職責是承擔廳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於2001年3月開始運轉。
交通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現管理交通醫院、廳駐深圳辦事處及其所屬深圳江通貨物聯運(代理)有限公司、交通賓館、交通工程開發公司、廳井崗山幹部培訓中心、廳太乙村干休所等六個單位,社會服務範圍廣泛,經營業務涉及醫療衛生、旅店、餐飲、道路運輸、交通工程施工、廣告等行業,並已向新的領域拓展。
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成立以來,在交通廳黨組直接領導下,堅持解放思想,開拓進取,求實務實,一手抓好廳機關後勤服務,一手抓好自身建設和發展,機關後勤保障工作和社會服務經營活動都呈現良好發展勢頭。
交通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副主任 杜一峰
信息中心簡況
江西省交通廳信息中心成立於1996年6月24日(贛交人字[1996]23號)為副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隸屬於交通廳,定編15人。
交通廳信息中心的職責是:
1、負責編制全系統信息管理網絡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的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提出,並納入廳年度計劃安排。
2、參與信息管理網絡、辦公自動化項目的立項審查和主持項目可行性方案的評估、認證。
3、對立項後的項目設計進行審查批覆,負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指導,組織對項目的竣工驗收。
4、負責全系統信息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
5、承擔廳機關信息系統管理,為廳領導和領導機關提供信息服務。
目前交通廳信息中心在編人員9人,其中技術人員6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人員有6人,占人員比例的62.5%,其中有4人具有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交通廳信息中心辦公地點在交通廳辦公大樓內,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號,郵編:
交通廳信息中心主任:餘力克
交通廳信息中心副主任:顏慶華。
參考文獻
- ↑ 交通運輸類專業及其就業前景,搜狐,2018-05-18
- ↑ 2022-2028年中國水路貨運產業發展現狀與市場前景預測報告,搜狐,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