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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
图片来自世界地图

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简称SEZ),是指一种地理学概念,主要由国家政府为了吸引外资或国际跨国企业入驻而设立法律比本国更为宽松或具有优惠条件经济发展的区域,除有省级经济决策权外,还可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特区之“特”,主要是指它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如减免关税等经济上的优惠待遇,提供理想的投资环境和组织完善的领导管理体制,以及增加外资投入和外汇收益,借此促进该国家的经济发展。经济特区的概念本身涵盖范围较为广泛,更细微具体的区分为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s),自由区域(Free Zones),自由港(Free Ports),自由贸易园区[1] (Free Trade Zones),都会企业区和工业区(Industrial Estates)等等。

目录

概述

设立经济特区最主要目的,大多是为了使该国能够适应全球化,并从中获益进而改善本地经济生活水准和保护本土文化产业以至于不受全球化影响而加速流失破坏的缓急措施。在冷战时代,亚洲的台湾香港南韩新加坡充分运用这方面的经济策略,成就了亚洲四小龙奇迹。苏联解体之后,许多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不是跟著崩溃,就是开始采行类似经济特区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一方面希望能够保有社会主义式的政治和传统文化,一方面又希望经济水平能达到已开发国家水准,尤其在传统限制比较多和未开发的国家,经济特区更是时常成为振兴经济却又不至于太过破坏本地文化和遏止本土产业的政策之一。

经济特区建立最为著名成功的例子是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她从一个小渔村经历20年发展后摇身一变成为超过一千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随著及亚洲四小龙在经济特区政策下的成功,许多国家如越南巴西印度伊朗约旦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朝鲜俄罗斯乌克兰阿拉伯联合大公国哥伦比亚南韩秘鲁哈萨克纷纷开始效仿进而成立经济特区。

2007年根据世界银行统计,预估将成立或已经成立经济特区的数量统计,在全世界有将近127个国家估计3000多个关于经济特区的项目发展出来。

CHNMLD

1970年代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初,在缺少对外经济交往经验、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形势下,设立经济特区为中国大陆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时任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等地方领导人首先提出建立经济特区,得到赵紫阳的积极支持,并成功说服邓小平建立深圳经济特区。“特区”一名亦由邓小平命名,来自陕甘宁特区(1937年11月至1938年1月对陕甘宁边区的称呼)。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些经济特区相继兴建,标志着经济特区正式成立的法律授权。1984年邓小平考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建设上以吸收利用外资为主。设立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特区作为对外交流的窗口,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中央政府给予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二者合力,经济以超出一般地区很多的速度成长,其人均经济实力接近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水平,后来更衍生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2011年5月1日起,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等中国大陆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都扩大了范围。分析人士指出,扩容并非仅仅是特区在地理范围上的简单扩张,而是将为这些昔日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扩大经济特区先发优势的辐射力,为推动中国大陆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的经济特区一开始全在东南沿海,例如广东和福建,后来渐渐扩大到接近邻国的边境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经济特区的城市:

  • 广东 深圳珠海汕头
  • 福建 厦门
  • 海南 全省
  • 新疆 喀什霍尔果斯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关于设立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45号)、《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48号),设立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共喀什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行使自治区级管理权,负责开发区的统一规划。行使国家、自治区赋予开发区的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上述国务院发文中提到的“特区”措辞为:“充分借鉴国内各经济特区和各类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根据新疆地域特点和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根据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提及特区的措辞为:“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

此外深圳、珠海、厦门三地,由于接近港澳台,故三地口岸拥有出入境控管的机能,并实施港澳个人游小三通等跨境观光与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规定的经济特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条文,其所指的经济特区是具有明确内涵外延的法律概念。仅包括以下:

上述经济特区的管辖地域范围由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立法法》授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而其他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法规,是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具有“变通规定”这种权限。

在2011年之前,经济特区的管辖地域范围与“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管辖地域范围往往不相同。例如,当时,珠海市的地域范围与珠海经济特区的地域范围就不同。所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5月27日制定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当时,该地方法规仅适用于珠海经济特区,而不适用于属于珠海市但不属于珠海经济特区的辖域。

IND

印度虽然非共产主义体制国家,然而在开国元勋尼赫鲁指导下,之前一直实行带有社会主义特色的计画经济,著眼于中国和计画经济的成功及失败,1990年后印度也开始紧随中国进而规划经济特区,2005年,根据印度官方统计已经有将近五百个计划待审核,两百个已经开始规划实施,一个不小于中国规模的经济特区正逐步发展起来并且引起国外和世界银行的关注,世银认为光是维持这么大规模的特区是非常困难不稳定的,不过印度政府把经济特区视为外国领土并且提供给外资更加宽松的政策及平等的投资环境来吸引那些外国企业入驻,希望可以提升该国的成长率及弥补早期过于严格的政策导致外资退缩。随著经济特区的成立,印度的经济开始呈现飞跃性的成长,仅次中国,成为世界第二高经济成长率经济体,更被高盛列为金砖四国一员。

印度经济特区列表

目前印度有超过1022个业务单位遍及9个有效的经济特区,每年平均约200亩被兴建起来并被转换成经济特区,这些经济特区透过公家,私营或国家政府而被建立起来,但是这些规划不少却普遍引发印度民间批评、质疑和争议,尤其来自农业界,她们组织许多次抗议的游行集会来指责政府用低价征收或强夺许多肥沃有价值的土地,而之后又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当作商业或工业地段卖给企业界,不少印度知名人士如巴贾(Bajaj)和有些著名公司也都曾公开反对这些政策,说可以用荒地或是荒山来进行开发工业地段,而非要用到可以进行农业工作肥沃的土地,有些较落后地方甚至因为出现不法的征收手段,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被分离主义(如纳萨尔派)和恐怖分子收编,进而危害当地治安和成为经济增长的隐忧之一。

KOR

韩国在东南地方成立大邱庆北自由经济特区,坐落在大邱都会地带和庆尚道北部省份,总共11个部分并且共计占地39.54公里,大邱庆尚道自由经济特区是由七个创新的地区和许多高科技研发工业及4个制造业地区所组成。

PRK

1994年,北韩政府为了解决国内经济失调和人民生活贫穷的问题,北韩在联合国计画发展下,在鸭绿江沿岸的中国大陆延边州俄罗斯边界附近成立一个由罗津市和先锋郡组成的特区(法定全名罗津先锋特别市,简称罗先特别市),期望吸引中国大陆俄罗斯的外资入驻,后来更让罗津从咸镜北道独立出来自立成一个区域,2000年8月、北韩也在朝韩非军事区接壤边界成立开城工业区,希望可以获得韩国和其他全球各地企业资金和技术的帮助。同时北韩方面提供土地和劳动力,南韩方面提供资本,技术和电力。2002年11月、北韩制定开城工业地区法。2003年6月、开始建设第1期区划,2005年已经出产一些产品。韩国人员允许穿越三八度停战线来往开城。

参考文献

  1. 自由贸易园区,MBA智库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