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主席(英语:Chairperson/President)一般指一个机构或委员会内的领袖,根据机构的类型有多种不同称谓,如会长、议长、委员长、理事长等,副职一般称“副主席”。公司的负责人(董事长)又可以称“董事会主席”。有些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或政党领袖也会称为主席。
另外,召开会议时,主持会议的主持人,通称(会议主席),也被简称为(主席)。
目录
起源
古时候的人们,是“席地而坐”,所谓的席地,就是用席子铺著地面,就地而坐。所以当时分为“主席”与“客席”(相当于现在请客中主位与客位)。所以“主席”有这个宴会或者房间里主导的人物的意思。
公司负责人
国家和政府
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元首不称总统而采用其他名称,例如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还有以前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称本国的国家元首为“国家主席”,古巴共和国和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等国的国家元首则称为“国务委员会主席”。
部分国家的政府首脑被通称为总理,但其职位的正式名称却是主席,例如现在的古巴、意大利,还有以前苏联和法国第三共和时期、第四共和时期等国的政府首脑是“部长会议主席”,现在俄罗斯总理的正式职称也是“联邦政府主席”。
地方政府首脑
部分国家的自治地方及特别行政区的首脑也称为“政府主席”或“自治区主席”,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政府主席;及中华民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台湾省的行政首长、中华民国福建省的行政首长也称之为台湾省政府主席、福建省政府主席。新喀里多尼亚政府主席是法国在大洋洲西南部的一个境外领土新喀里多尼亚的政府行政长官,1998年开始设立,由议会多数党产生。
名誉主席
名誉主席,或称“荣誉主席”等,是授予曾经出任或代理主席职务人士的称号。例如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和代理国家主席职务的宋庆龄于1981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的称号。
中国国民党的连战和吴伯雄卸任党主席后成为“荣誉主席”,但被批评有太上皇的感觉,时任党主席马英九亦受他们影响。2015年1月,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认为党章中并未规定荣誉主席,取消了此规定[1]。
专指一人
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担任过的重要职务,几乎全部称为“主席”,特别是长期出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1945年-1976年)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45年-1949年;1954年-1976年),官方称之为“毛主席”。
中共在1982年的十二大上将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由党主席改回1943年以前的总书记,同年重新设立自1975年被修宪废除的国家主席职务,现在单独称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为“主席”多是指国家主席或者中央军委主席。
参考文献
- ↑ 施晓光. 朱立伦定调 不再有荣誉主席. 自由时报. 2015-01-23 [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