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 |
畫諾,是長官在下屬呈上來的文書末尾畫個"諾"字表示同意、批准的做法。"畫"是畫押、標記,"諾"是允諾、應允,合起來就是"畫個諾字表示同意"[1]。
釋義
畫諾比簽字蓋章更便捷。一個"諾"字就代表長官看過並同意,省去逐字批閱的工夫。它和關勘這種詳細核查不同,畫諾是日常公文快速批准的"綠色通道"。考其來歷,畫諾之制在南北朝至唐宋尤為盛行。當時官署文書浩繁,長官不可能件件細讀,便由屬吏先擬好處理意見,長官只看要緊處,認可了便提筆寫一"諾"字,表示照辦。這個"諾"字可寫成草書,也可寫成專門記號,久而久之成了長官行使權力的一種象徵。史書里說某人"畫諾而已",並非誇他勤政,反而常是說他放任屬吏、自己只管點頭,可見畫諾在當時也會被當作懶政的註腳。畫諾講究位置,一般落在文末年月日之後、署名之前,以示負責;若長官不在,有時由副職或屬官代畫,稱為代判。它使用很廣,舉凡政務批轉、錢糧支撥、差役派遣,都可以畫諾了事。它的好處是快,壞處是粗,所以朝廷往往同時設立覆核之制,重要事項仍要層層勘驗,不能以一諾了之。總的說來,畫諾以極簡的手續維繫了龐大的行政運轉,它的快捷與它的疏漏,正是古代公文制度一體兩面的寫照。
考述
畫諾是行政快速流轉的常用手法,它與當時一整套文書制度相互配套。官府靠簿歷日考、月要、歲會,把日常事務按日按月按年結總;下情上達要用申牒、歷狀逐級呈報;下情上奏則有奏疏、奏本達於御前;查考舊事須靠照勘比對前案;臨時簡便的指揮多用札子、白札子;公文自成體式之常,卷宗則歸入架閣庫保存。定稿與底稿分作正本、稿本,各有其用;驗視真偽要用檢勘、照勘;署名負責要用署押、籤押;傳布四方靠謄錄、繕寫;更古的典籍則以簡策、編簡的形式留存。畫諾嵌在這套制度中間,讓公文流轉速度大增,長官一諾之下,屬吏即可奉行;但也因此容易出現"批而未細看"的情況,一紙文書往往牽扯錢糧刑名,若只憑一個"諾"字放行,很容易生出弊端,所以事後常有覆核、勘驗來補救。可以說,畫諾既是效率的產物,也是制度對效率的一種約束[2]。
參考資料
- ↑ 增強海內外華人凝聚力向心力,中國社會科學網,2025-06-19
- ↑ 傳統文化的社會化及其現實價值,中國社會科學網,2024-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