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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策,是用竹簡或木簡編連成冊的典籍或文書形態。"簡"是竹片、木片,"策"是編聯成冊,合起來就是"編簡成冊"[1]。
釋義
簡策是紙發明之前書籍的主要形式。把寫好的竹木片用繩子按順序編聯起來,可以捲起來存放:平時捲成一束,用時展開閱讀,卷首卷尾各加一片,起保護作用。竹簡要先殺青去汁、烘乾防蛀,木簡則削平打磨,寫錯了用書刀刮去重寫。一篇長文往往要用幾十上百片簡,按次第編連,故稱"篇",今人言文章"篇什",源頭便在於此。簡策的製作,先要備料:竹取青竹,截段剖片,以火烤去水分,謂之殺青;木取松柳,鋸解刨平,磨光待寫。筆用刀筆或毛筆,墨用松煙,寫就一片,依次編連成冊。重要的典冊還要加套、加帙,捲起來裝入口袋,懸於架上,取閱既便,也能防蟲防潮。和勾覆等檔案管理方法配合,是古代文獻保存的核心方式:公文入檔要逐條核對,書籍入藏也要編錄成冊,簡策既承載典籍,也承載官府檔案。簡策的形制還決定了古人的書寫習慣:片窄故字少,行文尚簡;編連成冊故講次序,翻卷之間前後相承,久而久之,形成了中國古籍"冊""篇""卷"的一套說法。
考述
簡策的編聯和使用有講究。官府文書往來,先由勾檢、勾覆稽核出入,逐項鈎考,一數不符便須追查。文書行移上行下行平行各有式,奏上的稱奏、呈上的稱申,平級往來的稱移。重要政務用題本、揭帖,題本陳事、揭帖附陳,各有規格。判詞引律酌情,判案之詞須援律為據、量情為準。文書之用在於通上下、明典制、垂法守:上令下傳、下情上達,制度載之於文,法度垂之於後。簡便指揮用札子、白札子,事簡者直書其事。監察文字彈劾言峻據實,彈章須切直而確實。修改有塗注、勾抹,字誤則塗而改之,行衍則勾而去之。下行用牒文、符檄,一為曉諭,一為徵調。簡策、編簡以韋編串連,韋是熟皮,以皮條貫簡成冊,故有"韋編三絕"之說。告示百姓用教告,明白曉諭,使民知所從違。檔案歸籍冊、檔冊,按類編收,以備稽考。簡策之制還影響後世文書的檔式:舉凡奏、表、牒、狀,件件都要標明年月、編號、署名,這套做法正是從簡牘時代流傳下來的,紙雖便捷,制度卻沿舊例,可見其影響之深。簡策是中華文明數千年的載體,至今在考古中不斷發現[2]。
參考資料
- ↑ 張載氣論視野下的祭祀之禮,中國社會科學網,2026-04-23
- ↑ 論所謂昭穆制,中國社會科學網,202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