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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廷鑨明史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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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廷鑨明史案,是初開國以來的第一宗文字獄。誅連甚廣。

背景

莊廷鑨浙江湖州烏程縣南潯鎮人,當地富豪,家中多金。南潯鎮,名人輩出,號稱九里三閣老、十里兩尚書。

莊家多人讀書,父親莊允誠和莊廷鑨均為貢生,科舉路上並未有多大功名。正當莊廷鑨在國子監努力學習時,不幸得了病,眼睛瞎了,科舉之路徹底無望。他想到左丘明司馬遷等前輩們身殘志堅的故事後,他以他們為榜樣,發奮寫一部流傳千古的有關明史的名著。

當時,明朝滅亡,清朝剛建立,寫明史是一件風險很大的事情,涉及到很多政治方面的問題,這種前朝歷史,一般都是國家出面寫的,而且需要當朝皇帝審核後,才能付梓印刷。不是一個人想寫就寫的。

肇始

莊廷鑨匱於自己所知不多,便去買得明朝天啟大學士朱國禎明史概遺稿[1],延攬江南一帶有志於纂修明史的才子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加以編輯。

書中仍奉尊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還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並增補明末崇禎一朝事,直呼努爾哈赤為「奴酋」、清兵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諱的。

該書定名為《明書》,書凡一百餘卷,作為自己的著作,並請李令皙作序,題茅元銘吳之銘吳之熔李濤茅次萊吳楚唐元樓嚴雲起蔣麟徵韋金佑韋一圍張篙董二酉吳炎潘檉章陸圻查繼佐范驤等十八人於其上,「卷端羅列諸名士,蓋欲藉以自重。故老相傳,二百餘人中,多半不與編纂之役。」[2]又說明此書是根據朱氏(即朱國禎)的原稿增刪而成。

書中列為參閱人員中,其中査繼佐、陸圻、范驤並未參加參閱和編撰,莊氏父子將三人名字列入其中。這三人均為當時名士,他們好友周亮工看到此書後,覺得問題很大,恐對當朝不利,極力勸說他們三人到有關部門備案,以便將來保護自己。

那麼,《明史輯略》存在哪些問題呢?

1.明顯的傾向性,寫到明軍與後金軍時,明軍失敗則扼腕嘆息,後進軍失敗則喜色難掩。讚揚故明,毀謗清朝。

2.對清朝先祖不尊,直呼努爾哈赤塔克失(努爾哈赤父親)等人名字,對努爾哈赤崛起不稱「龍興」,而稱「滋患」。

3.對清軍蔑稱,如稱建夷、尚賊(明降將尚可喜)、耿賊(明降將耿仲明)等

4.奉南明為正朔,使用南明年號,大寫特寫南明皇帝即位等等。

清朝初年,政局初定,清朝統治着嚴酷鎮壓反抗者。從揚州10日、嘉定三屠就可以看出,清朝統治者是多麼殘酷。書中這些問題,這些都是嚴懲的悖逆大罪,莊氏父子不懂政治,沽名釣譽,大禍臨頭尚不知曉。

莊允誠得知有人告發後,立即把未出售的書籍銷毀,重新刪減,重新出版了「潔本」《明史輯略》,併到北京賄賂高層,打通關節,自以為天下太平,坐等買書掙大錢了。

樹欲靜而風不止,老版本已經賣出一些未收回,更為嚴重的是,莊家遇到了一個卑鄙齷齪的小人,就是在這個小人的鼓動下,導致後來人頭落地、血流成河的大慘案。

這個小人就是前歸安知縣吳之榮

牽連

書成不久,順治十二年(1655年)莊廷鑨病死。其父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1660年)將書刻成,即行刊書《明史輯略》(《明書輯略》)。順治十八年(1661年)為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湖州知府陳永命接受了莊允誠數千兩白銀賄賂,拒不審理。莊也不向吳之榮行賄。不料吳之榮敲詐不成,再度告發,事情越鬧越大,最後驚動朝廷中的輔政大臣鰲拜等人。

當時康熙帝年幼尚未親政,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士。吳之榮對南潯富人朱佑明懷恨在心,誣告「朱氏原稿」即朱佑明本人。莊允誠被逮捕上京,後來不堪虐待死於獄中,莊廷鑨被掘墓開棺焚骨。

康熙二年(1663年)凡作序者、校閱者及刻書、賣書、藏書者均被處死,刻字工湯達甫、印刷工李祥甫,書店老闆王雲蛟、陸德儒慘遭屠戮。莊廷鑨之弟莊廷鉞也被凌遲處死,全族獲罪;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燾等4人、朱佑明及其子朱念紹、朱彥紹、朱克紹和侄子朱繹先後被斬首,妻子徐氏吞金自盡,李令皙的幼子十六歲,司法官憐之,命他減供一歲,得免死充軍。少年不肯,最後一併處斬;董二酉當時已死,屍體被從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塊,子董與沂,也被誅殺。

湖州府學教授趙君宋本是告發者之一,亦以「私藏逆書久不上繳」罪名被處斬。蘇州滸墅關主事李繼白因買書被殺。提督學政胡尚衡、松江提督梁化鳳、守道張武烈等人以重金行賄得免。范驤、查繼佐、陸圻三人因吳六奇之助,無罪開釋[3]。告發者吳之榮得到莊允誠、朱佑明兩家大量財產[4]

結案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莊廷鑨明史案正式結案,此案先後因此獄牽連千餘人,所有被羈押的犯人在杭州虎林軍營被集中宣判執行,囚犯集中在弼教坊廣場上等候發落。

被殺者共七十餘人[5],其中莊廷鉞、李令皙、茅元銘、蔣麟徵、張寯、韋元介、潘檉章、吳炎、吳之鎔、吳之銘等十四人凌遲處死;杭州將軍松奎,浙江巡撫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員,革職查辦,攛掇松奎收賄的程維藩被誅。

歸安烏程的兩名學官處斬。湖州原任知府陳永命於康熙元年(1662年)罷官,至山東台兒莊,自縊於旅館。棺材被運回杭州,開棺磔屍。其弟江寧縣知縣陳永賴,也同時被斬。歸安縣學新任訓導王兆禎、推官李煥、湖州新任知府譚希閔(到任只半月)等人處絞。妻子被發配寧古塔(現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附近)者幾百人。

顧炎武在山西汾陽聞知慘事,悲憤萬狀,作《書潘吳二子事》及《祭吳潘二節士詩》。

金庸鹿鼎記》首篇即以莊廷鑨明史案開場。

評價

莊廷鑨明史案以其株連之廣、屠戳之慘而成為一大冤獄。一些被處死者的家屬,或悲慟而死,或充軍途中病亡,或不堪凌辱自殺。「朱佑明臨刑妻命婢進參湯一盞飲之,出凌遲,三子斬,妻聞驚怖立殞。」生者命運更為可悲。

鈕玉樵臨野堂集》、黃圭庵詩文集序記述:「吳愧庵(炎)先生被難,其妻子流離冀北,老母年且七十餘,發垂垂白覆雙耳,倚徙蓬畢間,天涯目斷,旅櫬(chen)浪泊,而閨中婦殉義國門外,幼孫被羈絏(xie)走遼海數千里道,旦夕之膳待命閭(lv)里,嗚呼悲乎。」(《志稿》)即使是案發時已亡的所謂「罪人」,清廷也不放過。

陸莘行老父雲遊始末》寫道:莊廷鑨被開棺戳屍時,「天昏地暗,日色無光」。「一刻字匠臨刑哭曰,上有八十之母,下有十八之妻,我死妻必嫁母其誰養。」

莊廷鑨所處的時代,絕非可以自己擅自公開做史的時代。莊氏父子不考慮自身能力,自恃家中多金,不自量力,妄想「才高班馬」,沽名釣譽,又不幸遇到卑鄙小人吳之榮,致使招來大禍,連累眾多親朋好友家破人亡,害人害己,令人嘆息。

視頻1:《前清秘史》莊廷鑨明史案

視頻2:輔政大臣經過孝莊皇后同意後,興起莊廷鑨明史案

參考文獻

  1. 陳康祺《郎潛見聞》:「明相國烏程朱文恪公,嘗著《明史》,舉大經大法者革之,已刊行於世。未刊者為《列朝諸臣傳》,國變後,朱氏家中落,以稿本質千金於莊廷鑨。」
  2. 陳康祺:《郎潛見聞》
  3. 王士禎:〈吳順恪六奇別傳〉
  4. 翁廣平《書湖州莊氏史獄》載:「吳之榮卒以此起用,並以所籍朱佑明之產給之。後仕至右僉都。」
  5. 全祖望《江浙兩大獄記》、翁廣平《書湖州莊氏史獄》記70餘人死亡;紐琇《觚賸》記死200多人,鄧之誠《清詩紀事本末》則記死700多人,陸莘行《老父雲遊始末》記誅殺超過千人。

來源

延伸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