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日本兵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軍屬 (1937年~1945年) | 126750名 |
軍人 (1942年~1945年) | 80433名 |
總數 | 207183名 |
陣亡人數 | 30304名(15%) |
以上為日本厚生省統計資料。不同文獻的相關數字有異,並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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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台灣兵,一般是指太平洋戰爭後期(1942年至1945年)被日本政府招募和徵召服役的台灣人,廣義上或是指加入日軍的台灣人。「日籍台灣兵」在文獻中有不同的稱謂,除了「日籍台灣兵」,亦有「台灣人日本兵」、「台灣人原日本兵」及「原台灣人日本兵」等稱謂,由於在1945年4月日本全面敗退,開始大規模徵兵之前,是以「志願兵」加入,所以也有「台灣特別志願兵」此稱謂。
簡介
日本厚生省統計資料顯示,從台灣兵徵召起訖,當軍人則有80433人,為軍屬多達126,750人,總數共207183人。這數目是依公開招募紀錄的人員為準,其他如:軍部以任何型態的臨時用人、日企外派人員被現地動員者等,多半未計算在內;又因為不少人是使用日本名,在辨別上也會有落差。此外,基於總動員的情況下,不分男女皆納入編組,還在校讀書的青年學生,必須參加學徒兵 擔任預備隊,民間防衛亦有警防團 (防空避難)、國民義勇隊(防禦工事)等組織,以因應美軍轟炸和反登陸作戰。所以廣義的台籍日本兵,肯定是超過統計數字。如台灣總督府基於統治與招募需要,使用威逼利誘的手段,包括推廣皇民化運動提升對日本的認同,形成不當兵非男人的社會氛圍,及提高從軍人員待遇等。(當時日本警察收入30圓,通常軍屬則為30-150圓,且日本軍人志願役待遇遠高於義務役,故招募特別志願兵時得到積極響應。)此後,由於戰事波及台灣,引發台灣人守土決心,尤其當盟軍大轟炸台灣開始,即引發大批台灣青年參軍。雖然台灣的人力資源龐大,但大多數願意為日本作戰的台灣兵,初期並未獲日本政府青睞擔任「帝國軍人」,倒是當從軍人員分配各地支援(從事粗活)為主;不過,戰爭後期人力分配已經相差無異。戰爭期間,總計有30304名台灣人死亡,不完全統計下落不明者22671名。其中,共有2萬8千名戰死的日籍台灣兵,被供奉在日本的靖國神社。此外,在台灣新竹縣北埔鄉的濟化宮裡,亦供奉着33,000多名日籍台灣兵牌位(與日本厚生省統計的陣亡人數30304名不符),日本靖國神社與台灣濟化宮的日籍台灣兵有重疊。[1]
乃至戰後臺灣總督府編纂《臺灣統治概要》時,掌握到殘留海外者,有南方各地92748名,日本內地兵工廠8419名。另據《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受降報告書》,中國各地37700名(其中海南島20335名、廣東9618名,尤其在海南島的台籍日本兵集中營,而生活條件最為艱苦,且遣返作業更是被刁難拖延),海外共近15萬名的台灣籍的軍民,均在集中營等待遣返。[lower-alpha 1]部分台人留於南洋當地打拚,如印尼建國英雄李柏青等。另外解甲歸鄉的十多萬名日籍台灣兵中,有近2萬人,因加入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軍隊,旋即投入國共內戰,又國民政府各戰線失利而節節敗退,故約1萬5000名卻在中國戰場上莫名犧牲,悲慘到撫卹和入祀忠烈祠都沒有,更連這段歷史紀錄都被堙沒。[lower-alpha 2]
背景
由於殖民地法制與日本內地不完全相同,因此日本對台灣統治政策,經歷特別統治主義(1895年-1915年)和內地延長主義(1915年-1937年)等兩階段的實施後,使的台灣人慢慢自我認同為日本國民,及至總督小林躋造於1936年9月2日上任,進一步的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1937年-1945年),明令統治台灣三原則:「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化」。總督府即開始制定相關政策,亦在社會上宣導皇國思想和奉公觀念,且加強各級學校的精神教育,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讓台灣人的認知思想、文化風俗、生活習慣等,能夠和日本人完全一致。[2]。原來日本發動中日戰爭以前,當時屬於日本「外地」的朝鮮人及台灣人,因而徵兵制度在沒在所謂「外地」實行,所以並無服兵役的義務。不過早在1937年秋天,隨著日本對中國戰爭不斷的昇高與擴大,當時內閣於1937年8月24日宣告國民精神總動員後,也意味的日本全國將預備進入戰時體制,又因為上海的戰事膠著而派遣台灣軍出征支援,且已開始徵用千名台灣人以軍屬身分擔任輜重部隊從征。小林總督更於1937年12月8日,向總理和內閣各大臣提出了〈關於支那事變收拾方法之件〉的意見書,以凸顯台灣在供給人員和物資與戰略位置的重要,隔年隨從台灣派遣千名軍農夫前往中國戰地支援生產;另外台灣人也被徵調為翻譯人員,經訓練後負責閩南語、粵語與北京官話,在戰爭期間,由於台灣的軍屬以及翻譯人員的數目被列為軍事機密,所以從一般資料中無法得知總人數[2]。然而戰事一直擴大戰損不斷的消耗,即人力資源的需求增加,按客觀而言,朝鮮2,140萬左右的人口,確實是一大助益,乃於1938年2月發布「陸軍特別志願兵令」,日本首先在朝鮮實施「特別志願兵制度」。接著日本政府又於1938年4月1日公布「國家總動員法 」(共五十條)後,5月4日再以敕令第316號公布該法施用於朝鮮、台灣及樺太(庫頁島),並且是在5月5日全國同一天同步實施。可見法令雖相差一個月後,才從「內地」延長適用到「外地」,但已涵蓋於所有「帝國臣民」,開始不再區分而趨於一體適用。也就是說,有這些動員法律為依據,開始強化台灣防務的調配(擴編台灣軍),啟建各種前進基地(飛行場和港口要塞),國防裝備的生產(設置各類軍需工廠),戰略物資與器材的徵用(含土地、勞役),總之這些島內的軍事建設,都需要去招募台灣人去施行作業。又根據「國家總動員法」第四條,1939年7月8日頒佈敕令第451條「國民徵用令 」(共26條),規定適用於有專業的職業能力證明者的被「徵用」。第24條適用為日本「內地」,第25條適用範圍為「外地」朝鮮、台灣、樺太及南洋群島。然而有此法令依據,人才除了現有徵召外,重要的是在於培養更多廣大的新力軍[2]。
當時台灣人在中國定居者的表現,一般在皇民化運動之前,基於認同等因素影響下,既需要日本國民的身份,又不願意得罪反日份子,往往變得很尷尬又搖擺,立場就耐人尋味。[3]因此,總督府開始著重於施行的教育訓練,旨在徹底落實日本皇民思想,強調挺身實踐,使台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即1940年起,各地陸續成立「國民道場」這類的組訓單位,每個青年都會被要求參加,為期1個月的皇民化養成,並做民防編組與軍事教練(含打靶),以達全面皇民化和動員準備的執行落實。又於1940年3月接著創設「勤行報國青年隊」,且於臺北、臺中、台南、高雄、花蓮等地設置訓練所,各地青年先在國民道場集訓一個月後,再經挑選進入「勤行報國青年隊」,接受有系統的6個月軍事化教育,作為軍夫幹部培訓班,內容包含軍事訓練、學科教育、精神訓話、體力勞動等。在1940年7月日本趁機攻占越南後,國際局勢對日本轉趨嚴峻,所以遂展開諸多舉措作為對應,故1940年10月成立了大政翼贊會來推動「新體制運動 」。台灣總督府為呼應內地的模式,亦於1941年4月9日,在台灣成立了皇民奉公會,由總督長谷川清擔任總裁。旋即在全台開辦了66處「軍事訓練場」,對役齡的台灣青年施以短期軍事訓練。更推廣了青年學校162所,讓未就學的青少年不分男女,都受基本教練和護理訓練。接著1941年12月30日,由長谷川總督頒布〈台灣青少年團設置要綱〉,將台灣聯合青年團與少年團合併,改編為台灣青少年團,使其「聚集在一元化的組織下,施予統制的訓練」,有利於總督府戰時動員的方便。又皇民奉公會在1942年間,先後成立海洋訓練所、拓南工業戰士訓練所與拓南農業戰士訓練所,培養南方建設人員。換句話說,到了1942年迄,除了健全先前皇民化體系暨多元開展,搭配既有行政系統的政策推行,又透過社會團體的組織深入群眾,使臺灣人民屈從軍國主義統治下,全面配合支援前線戰爭,亦為戰時的動員制度做好整備,以達全民皆兵的防衛能量。[2]。自從1942年當日軍於中途島海戰失利後,開始受到美軍猛烈攻擊而整個戰局反轉直下,相對損失驟增即需急徵廣招籌集戰備人員。再者台灣經過皇民化運動與戰時動員整備,又人口約有600萬的利用空間,故與朝鮮同性質的「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也在1942年才實施並在同年開始招募,又對原住民另招高砂義勇隊和特別志願兵,而台灣的「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也在1943年與朝鮮同時實施。故知其順序,乃是先徵召非正規軍的軍屬、軍夫,其次則是「特別志願兵」招募,再至1945年初台灣的全面徵兵制度正式實施;最後,天皇在1945年4月1日頒布《關於朝鮮及台灣住民政治參與之詔書》,賦予兩外地的住民參與國政的權利,這時台灣人才等同日本人的權利義務。接著到了6月分,日本當局實行《義勇兵役法》,並將台灣男女老少都納入全民防衛編組,來防範美軍空襲和登陸作戰,但終究不敵於同年8月15日宣告無條件投降。
歷史
早期發展(1895年-1937年)
早在1898年,總督兒玉源太郎即頒布「府令一百七十號願充軍役章程」,計4章33條;文中規定願充軍役者,入營後須受各項必備的軍事教育,全台招募約300人於1900年1月起入營服役,此為台籍日本兵之濫觴。1919年台灣進入文官總督時代,這時台灣軍的編制,也縮減為基隆、澎湖兩個要塞(後再多增高雄),台北的第一步兵聯隊和台南的第二步兵聯隊,一個在屏東的飛行第8聯隊和「陸軍第5野戰空修廠」(終戰時有員工5540人),分散配屬於各基地的砲兵聯隊,以及在各地軍醫院;因駐地關係其部分後勤業務,一直有雇用有台灣人擔任軍屬從事。另外,日本為貫徹南進政策,在1931年選定高雄岡山為海軍機場,隔鄰設置「第61海軍航空廠」(終戰時有員工8880人),擁有維修廠、裝配廠及料件補給庫等,這時候即開始招募技術工員。台灣人若有意願從軍者,除少數報考軍校當幹部,還許多應聘為擔任囑託或通譯,前往滿州和租界等地工作。代表性人物如黃南鵬1925年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畢業,藍家精1931年京都帝大畢業後曾擔任日本陸軍囑託。
招募軍屬時期(1937年-1945年)
二戰時期台籍日本兵經歷了從「軍屬」[lower-alpha 3]、「軍夫」[lower-alpha 4]身份到「軍人」身份的演變。而由於傳統日軍觀念中,並不認為非戰鬥人員為正規軍,故有一說「軍人、軍犬、軍馬、軍屬、軍夫」這樣的俗話,與其說這是軍屬與軍夫在日軍中的地位,倒不如說是因為戰鬥人員必要時須衝鋒陷陣,因此相對被重視,在軍功論賞也會比較高。[lower-alpha 5]不過從昭和初年已取消軍夫的用詞,乃將「軍屬」身分區分為:囑託(比照軍官待遇)、雇員(士官兵待遇)、傭人(軍夫待遇)。又台灣總督府基於統治需要,自1937年9月份招募的第一批「軍夫」開始,即以「軍屬」的名義跟待遇去招募。且1943年7月31日,陸軍省頒布的「陸普第三八0五號」文,發給所屬單位的「臺灣人軍夫ノ身份取扱ニ關スル件陸軍一般ヘ通牒」中,通告所屬之臺灣人軍夫,其身分雖然為「傭人」,但是一般可視為軍屬處理。也就是說,台灣人當軍夫是個俗稱,其身分是軍屬,更非以往的軍伕,若充當苦力僅需徵發當地民工便可,何必另千里外高待遇招募呢。再者,軍夫又是各種類型的人力需求總稱,工作內容包羅萬象類似替代役,因徵召名目與回合梯次的不同,招募的對象專長要求也會有差異,而各戰地的環境要求不一樣,都會再進行任務編組,故相對各種軍夫有其獨特性,並不能混為一談。
總督府遵照軍部的人力需求來辦理,來招募各種名目的勤勞團、農業團、海軍工員、高砂義勇隊等;當時社會背景是尚武精神的風氣,且戰時種種措施,在鄉青年皆必須編組受軍事教練,又物資供需採配給制,還要面對盟軍無情的轟炸威脅,使生活和心理倍受壓抑,所以總督府在招募軍夫的宣傳,都是強調愛國和真男兒作為,並有高工資高福利的誘因下,立即吸引了台灣青年踴躍報名參加。而軍夫的徵召作業,其實跟徵兵制度很雷同,只是每回的徵召名目別不一樣,除了特別的專業需求招募外,通常由各州分攤所需的徵集名額,盡量同鄉為同單位為原則。首先基層行政單位會對役齡青年做所謂的身家調查,或在「皇民奉公會」的職業訓練所及其他機關推薦報名志願者,都會收到徵集令的兵單,接著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審核合乎規定的軍夫役男,此時鄉里間亦舉辦盛大歡送會。如特設勤勞團為例,即展開約3個月的入伍教育,使其具有相關基本知識與戰技的能力,受訓合格者才入選為軍夫。有些梯次會先回家待命準備,不久依照徵召名目別,有的還要繼續受專長教育(車輛駕駛、重機具操作、農事栽培等)後再行分發各地,有的直接整團前往南方各駐地,有的編入台灣軍再隨部隊移防轉戰各地。通常擔任各項後勤作業的支援隊,從事機場跑道、港口要塞、地道碉堡等設施工事,貨物倉儲擔負搬運、兵站補給作業,以及栽培農作物等屯田養兵的工作,依舊仍需配備槍枝彈藥從事衛哨勤務。
每回的團員招募人數不一,基本上團部成員,會選派日本人有奏任官身分者,擔任團長、補佐官、囑託等幹部數名(皆比敘相當校級軍官或技術高員級)。團部成員通常是技術顧問為主,是軍部聘用派至戰地支援的各類技師,從事戰地各項計畫案的規劃並指導;而軍夫團到戰地後會進行任務編組,然後整團打散和戰地的部隊與當地民工苦力混編作業。一般若是2千人的團,區分成2個大隊,每個大隊下分5個中隊,每個中隊下設2個小隊,每個小隊下設4個分隊,各分隊下設2個班。(依人數多寡,約1000人亦有直接團部下設5個中隊,500人則團部下設5個100人的編制隊,其下設分隊、班。)通常台灣人教育程度高或優秀者,還是參加過青年團或勤行報國青年隊者,可為軍夫取締役,但軍夫的階級與軍人不能相提並論,從開始的比敘、功獎,升遷都有明顯差異,不過比起一般日本兵的薪餉反而高很多。(諸如:小隊長和技術要員比敘相當尉級軍官或技術員級、分隊長和雇員比敘相當士官或技術佐級、再召員或助手比敘相當兵長或技術士級、隊員或學徒比敘相當兵卒或技術工級。)來到了戰地後,常常因戰事變化調整工作內容,除了從事防禦工事的整備外,並為因應戰局和彌補戰損,往往即在戰場現地徵召,挑選精健者轉服特別志願兵(可升遷),部分情況危急的戰線,整團直接編入作戰部隊,遂行作戰任務。然而,最終也因日軍屈居劣勢,隨著部隊四處潰散敗亡,蒙受戰火荼毒的命運。[4]
台灣混成旅輜重部隊
1937年9月7日台灣軍因應中國戰事,成立重藤支隊出征馳援,但台灣軍並沒有輜重部隊,故招募軍屬充任,第一批軍屬(含軍夫850名)約一千名。此次的招募是很匆促,僅能不分年紀或資格,以優厚的薪餉與福利,吸引不知情台灣人上前線。(工資以郵政儲金方式發給,分成戰地領取20-30圓,一份由家屬領取30-60圓,部分提撥為退伍金和軍人保險,家屬還可以每月可領配給品;而當時警察月俸才30圓,日軍義務役士兵僅10圓。)因為這是第一批軍夫,所以格外受總督府重視,一切都高規格待遇,規定日本兵不能歧視台灣軍夫,還選台灣人當軍夫長(取締役)自行內部管理。台灣日日新報記者亦隨軍採訪,除了報導中國戰況,也把台灣軍夫的戰地生活點滴刊登宣傳,若遇有台灣軍夫戰地死亡,就大幅宣揚其愛國悲壯犧牲,先給遺屬安慰和撫卹,又在家鄉舉辦盛大的喪禮,靈位入祀靖國神社供奉,並將其事蹟納入小學教材。若有受傷或生病的台灣軍夫,也比照日本軍人待遇治療,甚至後送至九州小倉軍醫院,且家鄉所屬市郡長還親至家裡慰問家屬。而戰場的軍夫也英勇表現,無懼槍林彈雨下達成任務,得到日本軍官的讚賞,故每個參戰的軍夫都獲軍功嘉獎。如此一切細節經過貼心安排,從出征前的歡送會,直到退伍復員的歡迎會,都讓軍夫們有衣錦還鄉之感。再透過精心營造的宣傳,繼以皇民化的教育,使日後台灣人從軍意願高漲,每次徵召皆大批志願者報名,但也造成眾多魂斷異鄉的憾事。請參閱安平十二軍夫墓。[5]
鋤頭戰士
農業義勇團
1938年4月1日,台灣總督府成立「農業義勇團」,每期簽契約一年,其成員為總督府農業技師擔任團長、補佐官數名、指導員若干名;各州分派各生產隊幹部十數名、及軍農夫約一千名。軍農夫招募條件是年齡約20歲左右,具備農業經驗的青年,公學校畢業以上學歷,其中多是農業傳習所的畢業生。先到上海附近開發農場栽種軍用蔬菜,隨著佔領區的擴大,散布到南京、安慶、南昌、武漢等地,亦都設置多處農場,並技術指導方式和當地農民定約契作,以擴大生產面積。1939年第二期依舊招募軍農夫定額1000人,不過其中留用原來的300多人,多是升任指導助手、事務員、生產班長;又另雇用大量當地中國人,充實增設農場的人力。而生產項目日趨多元,稻米、雜糧、蔬菜與經濟作物,還有養殖家畜、家禽、水產等,且設農產品加工廠生產罐頭和口糧等。除了供應佔領區的日本軍人食用之需,更派農業指導員到各地,指導當地住民耕作技術,增進產量達到戰地自產自足。1940年由於佔領地區的政策改變,讓中國農民慢慢承擔生產事宜,所以「農業義勇團」從1940年中起陸續撤離,至1941事業完全移交給淪陷區政府,不過還有200多名台灣人在農場留用,另有不少團員留在中國轉任其他單位。在二回的農業義勇團之外,總督府也因應華南日軍之要求,派遣由技術員與指導助手組成的「南支派遣農業指導員」,以支應軍用糧食補給事務等。1942年又前後派遣「農業義勇團」與「農業指導挺身團」前往海南島,以配合軍方米糧增產計畫。 [6]
勞務戰士
日本政府在制訂絕對國防圈的防禦機制時,設定以航空兵力為作戰主軸,建立機場遂成為當務之急。日本軍方將機場的建築部隊,以乙型部隊半機械半人工方式,為最主要的機場建設隊,成員以當地住民為主。然而,因為機場預定地的人口較少,無法供給充分的勞力,日軍於南洋各地的作戰部隊、軍需工廠,以及在當地的基礎建設,也都需大量人力支援,派遣臺灣勞務團遂勢在必行。到了當地後,整個勤勞團再行任務編組,通常會全團打散分發至各用人單位,由日本人將兵、台灣人軍夫、當地人苦力,以混合形態的任務工作隊,每一隊依照各分配的工程去執行,這些計畫或施設雖已完成,但往往遭美軍摧毀殆盡,日軍最終也被迫撤離,無法形成實質且有效的作用,對江河日下的日軍而言,派遣的最終結果只是徒增傷亡。
一、特設勞務奉公團
1941年日本完全佔領中南半島,但日軍急需各種物資及建造工作,因此日軍向臺灣總督府請求1000名軍夫。1941年10月,第一回由近千名20-30歲的青年組成的「臺灣特設勞務奉公團」,前後約一年的時間,總共招募六回,約6000餘人,直到1942年10月結束。此為第一回「勞務奉公團」前往中南半島從事武器彈藥運輸,兵站業務補給,修築機場造橋鋪路,以及栽培農作物等工作。第一回奉公團員在西貢1個月後,即參加日軍的馬來攻略戰,隨軍征戰在槍林彈雨中穿梭,擔負輜重和工兵任務,順利達成軍需物資運補作業,並修築飛行跑道的工事,加大前進打擊力量,其中有極少數者更被指派特殊任務,如擔任通譯、宣撫華僑、偵察民情等,就整體而言,通常第一回軍夫都圓滿達成派遣的目的,鼓舞了後進者的投入,可悲是接下來的每次派遣,無奈因戰事翻轉而成了犧牲者。當特設勞務奉公團成員期限到期後,不少人又繼續留在越南當地工作,其中回到台灣者亦有人又為了高待遇誘因,再度投入其他軍夫團轉戰他處,重蹈了悲慘烽火餘生。另有奉公團支援菲律賓,卻又面臨美軍登陸戰,整團軍夫現地徵召作戰,並隨著日軍部隊潰敗下場淒涼。
二、特設勤勞團
「特設勤勞團」據現今所知的資料,自1943年5月至1944年7月間,前後不到15個月,共派出30回,約為28,000餘人;是日本帝國政府與臺灣總督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組織且最大規模的軍夫派遣計畫,是為回數與人數最多,且分布最廣的派遣團體,多半被派往新機內亞。臺灣青年派赴南方戰地的目的,主要是以勞力支援的方式協助日軍作戰,工作內容除替日人興建機場外,亦派至貨物廠、船隻碇泊場、野戰貨物廠、自動車廠等地,進行雜役或是農業種植的工作。不過往後戰情危急,幾乎都被編入部隊一起做戰備訓練,直接拿起武器加入戰局。一般而言,勤勞團派遣地多為戰事吃緊的區域,諸如新幾內亞和菲律賓,當盟軍開始登陸進攻時,該地的軍夫全部現地徵召編入戰鬥員,卻受到美軍的優勢火力壓制下,日軍皆不敵潰敗而撤離轉進。但由於補所有後勤支援都被美軍切斷封鎖下,在糧食和藥品缺乏加上叢林與高地等惡劣環境,且台灣兵往往擔負起危險又吃重的側翼掩護任務,常常是與美軍交鋒對戰的殿後部隊,造成勤勞團成員大量餓死、病死、戰死。所以戰後遣返復員,能回到台灣者僅有11982人,死於異鄉數目相對最多。
拓南戰士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由皇民奉公會在1942年起,相繼成立所謂「拓南工業戰士訓練所」、「拓南農業戰士訓練所」、「海洋訓練隊」,開始培訓前往東南亞地區支援的技術人才,來達到開發南洋豐厚的資源,暨戰地屯兵自養之目的。
一、拓南工業戰士
前後招募4期,每期受訓6個月共700人。 是日治時代以「專業工程技術能力」養成、集體訓練優秀的台灣年輕人,到南洋參與石油探勘開採的工作。其中第二期都到婆羅洲島探勘開採石油,1945年5月的婆羅洲戰役,日本失利導致婆羅洲被圍,此時其屬拓南工業戰士被迫全部就地入營編組作戰,七月美軍登陸,拓南工業戰士泰半陣亡,死亡比超過50%,幾乎是軍屬單一招募名目中最高,亦因戰爭損失了一群專業人才。
二、拓南農業戰士
繼先前的農業義勇團後,成立的「拓南農業戰士訓練所」,每期招募人數在500人左右,在各地訓練所為期3個月的基本教育,乃是招募期數和人數最多。團員結訓後,並搭配總督府「熱帶植物培養訓練中心」,再進入訓練所為期3個月,接著才派往海外工作,以農業指導助手、事務員、生產班長等職務任用。事實上不少是由海軍工員送訓,可能先前就先接受駕駛訓練3個月,軍事訓練3個月後,才再來受「拓南農業戰士訓練所」受訓3個月,又去「熱帶植物培養訓練中心」又3個月的訓練,前後一年多的養成教育,才足以在戰地擔當適任,也因紮實農業技能的養成,而能達到戰地屯兵就養供給,但也因為分發前往南洋各戰地,多半是派到新機內亞做農業栽培,無奈戰況危急嚴峻陷於險境,使的很多台灣軍夫再也無法回到故鄉。 [6]
三、拓南海洋戰士
「海洋訓練隊」係為集訓台灣青年,培育其具備海事基礎能力,所成立之具體組織。招募前後5期隊員,每期受訓3至4個月總計組訓了350人。海洋訓練隊進行的訓練內容,是和海軍新兵訓練無異,例如體操、手旗與短艇操作,以培養隊員的船艇操作能力與臨戰反應。訓練隊隊長宣稱僅就游泳一項,在第一期隊員甫入所時能游5、6公尺者僅有5人,經嚴格訓練後,全員平均能游1公里,突顯出海洋訓練隊極佳的特訓成果。觀察隊員分派統計資料,除第五期隊員派遣狀況不明之外,前4期結訓的225人,其中33人投入島內海軍軍務、24人被派任為船員、留用助手或從事其他實業則有19人。而有高達149人被派至東南亞,顯示在海洋訓練隊在組訓完畢後,隊員主要做為支援日軍海外佔領地軍務之用。 [7]
海軍巡警隊
日本海軍在佔領區亦要負責管理戰地,然而當地的駐防海軍並無此人力規劃,即採向同屬海軍的台灣總督請求人力支援,由於台灣未實施特別自願兵制,所以總督府以軍屬名義招募海軍巡警隊。據此總督府受海軍的需求,徵招高等小學以上程度的青年,施予嚴格軍事訓練和警察教育的半年養成,派遣戰地先以巡查補任職,負責警察工作維持治安,兩年後經考核可升巡查。又招募海軍通辯比照下士官待遇,擔任翻譯協助處理民事。另招募大批海軍工員擔任技術性工作,還有各種名目的軍夫團,支援當地建設和各種後勤需求,到現地又挑選不少精壯轉服特別海軍陸戰隊。其中台籍海軍巡警隊主要部屬在海南島,乃因日軍派台灣混成旅占領海南島,後轉移交由海軍負責戰地管理,當時海南島游擊隊勢力龐大時,相對巡警隊的人力需求更大。為了清剿游擊隊,巡警隊常與日本海軍鎮守府特別陸戰隊混編組成討伐隊,以補實駐守海南島的特別海軍陸戰隊缺額不足,通常由三分之一的日本軍人(除了幹部外多數是40歲國民兵),三分之二是台籍軍人(包含巡警和軍夫一般是20歲青年),而台籍軍人配備火砲機槍等武器負責攻堅,是實際作戰任務的主力,其戰力卻是不折不扣的陸戰隊。
海軍工員
再會了拉包爾
自1941年末日軍攻打南洋後,位處熱帶地區幅員廣袤,且具扼守澳軍北上的新幾內亞諸島,即成為日人重要的占領地與軍事基地,日本軍部在此地派遣大量駐軍。當然新幾內亞島附近,也成了台灣軍夫們的主要派遣地。總之,1942年10月至1944年7月,日本海陸軍透過臺灣軍徵調臺灣人,最頻繁的1943年10、11月,幾乎連日送出,一個接一個被投擲到這個絞肉機般的戰場,高砂族稱為「義勇隊」,本島人稱為「勤勞團」、「農業團」,或者施設要員、衛生要員等,生命的危險度絕對不亞於日本兵。當盟軍轟炸或是登陸進攻時,他們直接就暴露在盟軍攻擊的危險之下,加上生活環境艱辛等諸多因素,最終使新幾內亞戰死率如此之高。其中拉包爾乃兵家必爭之地,首先於1943年8月17、18日攻擊日軍在新幾內亞島上最大的空軍基地韋瓦克,繼之以空襲的方式轟炸拉包爾 (1943年11月),大規模破壞拉包爾港口、農場及各種設施,使島上陷於癱瘓。1944年3月,盟軍占領新不列顛島的西部,控制新不列顛島和新幾內亞之間的海峽,同月20日,再占領新愛爾蘭島北面的艾米勞群島,孤立拉包爾10餘萬的陸海軍部隊;至此對於日軍的新幾內亞戰線全面崩潰,日軍敗陣被退入穿越高山叢林後,因補給不繼造成飢餓和疾病而陷入絕境,導致萬餘名的台灣兵都魂斷於新幾內亞。及至戰爭結束,幸盟軍僅圍困轟炸拉包爾,並不像新幾內亞其他諸島那樣慘烈的登陸作戰,所以臺灣人尚存有近萬名,在拉包爾集中營等待返鄉復員,可是亦不少人因管理戰俘關係,而被視為戰犯處理。
戰犯的悲歌
戰俘監視員
醫務要員
在台灣的醫師,就是菁英的代表。自日本殖民台灣開始,就很重視現代醫療體系(西醫)的建立,因此也培養了大批的男女醫師,至1940年代已有數千名合格醫師在台執業。基於前線軍隊及佔領區的衛生醫療需要,所以總督府亦成立醫務要員訓練所,徵召有執照的男醫師,經過1-3個月的受訓,即分發前往各地為軍醫,這也是台籍日本軍官中,多數擔任此職務。於1944年12月1日,受當局徵集自臺灣各地的59名醫師(主要是南方醫務要員第5期結訓分發)、80名醫務助手、200名農業生產工員等,搭乘貨輪神靖丸號自高雄港出發,準備前往南海地區。不幸在1945年1月12日,航行到越南聖雀岬港(Port Saint Jacques)附近,遭美國海軍快速航母第38特遣艦隊攻擊沉沒;全船約95人獲救,船上約共247位臺灣籍人士罹難。此乃台灣醫界史上最大的單一事件,損失最多的醫務人員,台灣也損失了無可彌補的眾多菁英。
特別志願兵時期(1942年-1945年)
少年志願兵
日本自古武家深信英雄出少年,所以自幕府時代即廣置藩校,以培育年幼的新生代武士,此風轉化成日後的各地軍官幼校和少年兵學校,以培養未來軍官和下士官,學生多以青少年為主故稱之少年兵。當時日本陸海軍各兵種少年兵學校,招募年紀僅15~20歲,資格是高等小學畢業、中學肄業、同等的補習學校者,體檢和身家調查皆合格的有志軍旅青少年,其學習兩年和一年實習後,以下士任官並授同中學的學歷,為日軍專業的基層下士官幹部。但到了戰爭後期日本露敗相時,曾大肆招收在校的中學生亦將年紀下降至14歲,且學習一年即以實習名義下部隊候用。諸少年兵學校的招募海報一發佈,對於當時的台灣少年可說是造成一股風潮,在台灣因為中學生皆要被編入學徒兵擔任預備隊,日常在校除了學習外,尚要受軍事教練,還要去建構防禦工事的勞動。此時學校師長則鼓勵優秀學生報考軍校,又有高待遇能改善家計的誘因,況且當時連緩徵都取消了,相較於當「軍夫」或「志願兵」,不如報考少年兵學校,日後憑努力亦是可能升遷為將校,更是凸顯為精英高人一等的表徵,所以報考少年兵諸校都很踴躍,就算明知要被編入特別攻擊隊,還是絡繹不絕的前仆後繼,其中如張榮發可說典型的寫照。
陸軍飛行少年兵 「少年飛行兵制度」於1933年4月奉敕令68號的建立。共招收20期,到戰爭結束為止,曾招募了台籍百餘名嚮往飛行青少年加入,多數幸受訓未結業就終戰而免於其難,少數上陣者皆是戰功彪炳,如擊落盟軍戰機的許崙墩、參加特別攻擊隊犧牲的劉志宏最著名。除了航空學校的少年飛行兵募集以外,其他少年志願兵的項目及學校,則另有陸軍少年戰車兵學校 、陸軍少年通信兵學校 、陸軍野砲兵學校、陸軍重砲兵學校、陸軍防空學校、陸軍兵器學校等,均有台籍青少年加入其中。
海軍特別年少兵由於海軍對技術兵種需求量大,因此在台灣也招募數百人青少年加入。
學生出陣
學生出陣 日文乃稱為學徒出陣,(大學生稱為學生,中學生稱為生徒,故合稱為學徒出陣;類似台灣預官和預士的制度,通常高等學校畢業為甲種幹部候補生、中等學校畢業為乙種下士官候補生。)即原本20歲以上可以辦理緩徵的學生,因為戰事不斷的擴大,需要大量的基層幹部,先是以縮短修業年限,其次取消高等學校生(文科和一部分理科學生)的緩徵,後來所有中等學校以上的在校學生,都動員編入學徒兵 擔任預備隊。可惜這群高學歷的菁英份子投入戰場,很多擔任神風特攻隊員而犧牲,因此日本高教學校都立紀念碑,以紀念受徵召而陣亡的學生。台籍學生只要是在日本統治區讀書(含滿州國與淪陷區),幾乎都會被徵集到,另外這些出陣的學生,也是台籍日本軍官的來源之一,其中前總統李登輝為代表。在台灣的壯行會,1943年以台北為集合地,1944年多了台南集合地。
高砂義勇隊
依照目前資料顯示,從1942年初開始招募起,通常每3個月招募一回,以「高砂義勇隊」名義共招募了七回。(在日本時代戶籍尚有平埔族群登記,而且人數也多於高砂族,卻由高砂各族群成立高砂義勇隊。)第一回招收各部落的菁英500名,經短期的軍事教練,在1942年3月12日以「高砂挺身報國隊」的原名授旗成軍。3月23日到達菲律賓馬尼拉上岸後,本該是擔任輜重和勤務支援的軍夫,不久改編成稱為「高砂義勇隊」的戰鬥支援部隊,在叢林絕徑裡能開路前進,又可從崖嶺峭壁攀越通過,且各個都是英勇善戰的神槍手。因此擔任特攻奇襲的任務,先後在4月份的巴丹半島戰役,及五月份的科雷吉多島戰役,都立下奇功深受日本人讚賞。第二回招募1000人;7月份前進菲律賓擔任綏靖的工作,第三回招募600人,10月份前進200名到索羅門群島,414名轉往新機內亞,第四回招募1000人,1943年3月以後分幾批前往新幾內亞。自第二回起招募,開始要先受3-6個月的軍事訓練才分發,其中第六回和第七回是各1000人由海軍向台灣總督府提出申請,全被編入海軍特別陸戰隊,皆在台中基地受訓6個月後,第六回派往拉包爾,第七回前往新幾內亞。爾後的第八回和第九回,改以高砂族「陸軍特別志願兵」的名義招募,皆在新竹湖口基地受訓6個月,第一回高砂特別自願兵500人於44年7月到印尼摩羅泰島,第二回高砂特別自願兵800人於44年11月編入台灣軍。
以第五回的高砂義勇隊為例來看,共有516名隊員於43年7月被派遣到新幾內亞,原先安排位在Madang的「第27野戰貨物廠」服務,擔任搬運物資補給的軍夫工作。然這批的高砂義勇隊,本來就天生的叢林戰士,並都有再受過嚴格的軍事訓練,當新幾內亞戰況危急時,即全部以現地徵召的方式,編到戰鬥部隊被稱為「猛第2689部隊」。「猛」字部隊任務是為掩護日皇軍轉戰順利,而扮演阻擾美澳軍展開突擊的游擊戰部隊;其他留在新機內亞的高砂義勇隊,紛紛被編成如「齋藤特別義勇隊」、「大高搜索隊」、「猛虎挺身隊」「佐藤工作隊」、「神林部隊」等,皆是屬於特種部隊番號。
高聰義,霧社人,在1943年7月自願加入第七回的高砂義勇隊,他的訪問錄記載:「高砂義勇隊的活動,在那時是秘密、不公開的;他們在戰場從事的是軍人的工作,參與作戰,但身份並不是軍人,也不是軍屬(有點像廓爾喀僱傭兵軍團)。由於高砂義勇隊是被徵調的(不像日本人,當兵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國民義務),工作危險性也較高,因此薪津要比一般軍人月俸高。一般軍人月俸17圓,高砂義勇隊是40多圓。調去海外者另有加成,每年加給前線再加成,這一切都有明文規定。我進入第七回高砂義勇隊後,到台中的舊軍用飛行場(不是清泉崗)受訓六個月,屬於第三中隊。第七回高砂義勇隊有五個中隊,將近1000人;每個中隊有四小隊,每個小隊一位小隊長和一位指揮班長(類似副小隊長,戰時執行小隊長的職責);一個小隊長帶四個班(一個班即一個分隊),一個班有13名使用步槍的隊員,另外再由兩個隊員負責一支機關槍,等於一個班有15個人。由於日軍參謀本部打算將這一回的高砂義勇隊施以特訓,擔任能陸海空三棲作戰的特種部隊,因此跳傘訓練也是重點之一。我們在昭和18年(1943)12月時由高雄出發,前往新幾內亞。抵達新幾內亞後,高砂義勇隊的五個中隊與當地的日本海軍獨立隊混編。我的部隊屬於佐世保鎮守府海軍第五特別陸戰隊。」
在二戰中,台灣軍曾經從日本中野平學校特訓出來的幹部40名,及台灣高砂義勇隊裡選拔出約152名的菁英,編成台灣軍遊撃第1、2中隊的特種部隊,1944年菲律賓的雷伊泰島戰役中,日軍為了封鎖美軍的空中武力,維持日本輸送船航行安全,策劃了一場以運輸機搭載突襲部隊強行降落敵機場,形同自殺的戰術。此次行動稱為「義號作戦」。台灣軍遊撃第1中隊決定由中重夫中尉率領四個小隊,每一個小隊長軍官1人、隊附士官2人、隊員是上等兵12人、共60名成員,成立「薰」空挺隊 來執行此任務,他們搭乘由「飛行208戦隊」桐村浩三中尉以下8名駕駛的4架零式輸送機(ダグラス輸送機)前往雷伊泰島。搭載「薰」空挺隊的1號機,先在日本軍控制的巴倫西亞機場着陸,與第日本26師團會合後一起行動,擔任前鋒開路偵察危險的任務,他們再也沒有回到故鄉台灣。「薰」空挺隊2號機降落布拉文,黑夜中猛烈攻擊布拉文美軍機場,「薰」空挺隊員對著飛機丟「炸藥」、「手榴彈」、「易燃物」,布拉文機場美軍一時混亂,卻發現日軍數量太少即開始包圍殲滅「薰」空挺隊員。另在美軍記録在布拉文東方16公里塔克洛班海岸,發現2架日本軍大型機消失於黑暗之中的報告,可能的下場是搭載3號和4號機的「薰」空挺隊員,亦擊了塔克洛班(Dulag)機場但也遭遇「玉碎」戰死異鄉。
第一回高砂族陸軍特別志願兵,於1943年10月開始招募500名,在新竹湖口基地受訓,皆是施以特種部隊訓練6個月,由川島威伸 少佐擔任部隊長,下設4個中隊,中隊又設2個小隊;1944年5月28日從高雄港出發,7月12日開到印尼摩羅泰島後,全被編入「輝第二遊擊隊」,不久9月15日美軍發起攻擊行動,在美軍登陸後猛烈攻擊下,高砂兵戰死泰半,戰後僅173人回到台灣。
戰後,眾多跟高砂義勇隊共事過的退役日本士兵皆感念不已,其中有回憶說道:「該隊人員能於無道路之叢林穿梭自如,也可以分辨遠處聲音來從事偵察,憑藉一把番刀遮伏痛擊敵人。由於隊員精於狩獵採集的野外求生技能,對叢林內的動植物可分辨可食或不可食,並傳授其他日軍在叢林生活的方法,使日軍同僚被圍困在缺糧下得以補給。」又有原日本同僚亦說「日本兵罹患瘧疾,高砂隊員能冒險摘椰子取水解熱。」另有共事過的日本部隊長感嘆道:「高砂隊員的英勇、服從、為長官效命及犧牲奉獻的精神,連內地出身的將兵也難望其項背。」
陸軍特別志願兵
1942年(昭和17年)公布「陸軍特別志願兵令」限定台灣籍人員自17歲至30歲,均可參加應募。選取合格者即可入台北六張犁「陸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受六個月入伍訓練,結訓後始有被採為陸軍志願兵的資格。1942年度第一期「陸軍特別志願兵」召募,有425,921人應募,取1,020名,分前後兩期各508人與512人,進入「陸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受訓,前期訓生入營充現役兵,後期結訓生作第一補兵,在第一年結訓後,多補為48師團,派往南洋作戰。1943年2月12日召募第二期陸軍特別志願兵,當時有601,147人前來應募,取1,030人受訓。1944年應募陸、海軍者,共759,000餘人,而第三期陸軍受訓人數則增為2,200人。第二、三期結訓者,除為現役兵外,餘為第一補充兵守備台灣。另外陸軍特別志願兵也於1943、44年10月,專門召募高砂族的志願兵,各為500名及800名。據統計日軍召募台灣人充當陸軍特別志願兵者,約有5,550餘人。
海軍特別志願兵
1943年(昭和18年)7月17日,日軍公布「海軍特別志願兵令」,8月1日實施。應募者資格:凡年滿16歲至20歲者均可應募,翌年修改為14歲至20歲;必須國民學校初等科六年畢業者學歷。應募合格者,在每年4月1日、10月1日分兩期到台灣總督府設立「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受訓6個月,全部採用為現役兵入高雄海兵團。共有六個兵種包括水兵、整備兵、機關兵、工作兵、衛生兵、主計兵等,又採用海軍兵可志願為飛行兵。第一期八月開始召89第三篇日治時期第三章役政募,有316,097人,選入高雄左營訓練所者有1,000人。第二期1944年4月1日召募入選者2,000人,但10月1日入選者因廢止「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免入訓即直接入高雄海兵團服役。服役年限為3年,預備役為12年。總計召募11,000餘人。另外,海軍志願兵除於台灣本島徵募之外,在海外戰地,台灣人亦可經由一定程序辦理志願兵申請考試。而在海南島的台灣海軍志願兵,屬原先派遣至當地擔任軍屬者。
全面徵兵時期(1945年1月-8月)
1944年(昭和19年)4月19日敕令公布台灣實施徵兵,9月1日施行。1945年1月對台灣全島19歲至40歲的壯丁45,726人施行身體檢查,甲種體位4,647人,乙種體位18,033人入營為現役兵。2月再檢查合格壯丁7,000人,徵送入營為現役兵,另外7,000合格壯丁為補充兵。因戰況危急至此,徵兵召集眾多的義務役,皆劃入台灣軍擴編所轄的部隊內,又為防止美軍登陸,大都派在台灣本島巡弋海岸與保衛軍事要地。
戰後的賠償情況
在二次大戰結束後,中(臺灣)日雙方開始協商二戰時期,原有臺籍日本兵之賠償事宜,但當時日本政府堅持,因為臺灣已經歸還中華民國,在不具有日本國籍身分的情況下,這些原臺籍日本兵與軍屬不能與日本人等同享有,由日本政府所訂之【恩給法】及【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援護法】之權利。再加上【中日和約第三條】中明訂──「關於日本國及國民在臺灣及澎湖之財產,及其對於在臺灣及澎湖之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所作要求(包括債權在內)之處置,及該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在日本國之財產,及其對於日本國及日本國國民所作要求(包括債權在內)之處置,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本約任何條款所用『國民』及『居民』等名詞,均包括法人在內。」因此,要整合求償有相當難度。
直到日本與中共政權於1972年9月27日建交之後,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口頭終止與中華民國所簽訂的【中日和約】後,反倒比較容易展開對日求償的作業,但求償的工作結果仍舊是困難重重。主要原因有求償的項目相當繁多,諸如:臺灣人被徵服兵役或勞役傷亡者之撫恤金、應領未領之薪金、軍郵儲金、駐外銀行存款、現今引換證(兌換券)在臺之保險金…各種公債(如第一次界大戰結束之德國馬克)、郵政儲金、補償費等。而日本政府除了搬出法令阻擋外,也反過頭來要求我們必須協商賠償,當時原居住於臺灣地區日本人,在遣返日本之後所留財產之補償。
1977年,由台灣的5個民間團體,如「台灣前國軍退伍軍人及遺族協會」、「台日和平友好促進會」等組織,開始對日本政府要求補償金,包括當年的軍事郵政儲金、簡易人壽保險金以及海外日本兵軍餉等。迫使日本政府編列預算,於1987年9月11日在眾議院,18日在參議院相繼通過,支給臺灣人原日本兵死亡及重傷者遺族【弔慰金】案,除了發放每位陣亡者遺族「弔慰金200萬日圓」外,日本政府還另加撥事務費4,700萬日圓,作為委託中(臺)日兩國紅十字會之發放作業金,發放作業原本計畫自1988年起開始發放,預計以3年的時間完成所有發放作業,不過實際上卻拖至1995年才開始發放。(當時120日元可兌換1美元;美元與新臺幣的平均匯率為27.37元;200萬日幣約等於45~46萬臺幣。)
依據日本厚生省統計資料,戰死和失蹤的日籍台灣兵有30,304名,但最初我國內政部所記載之陣亡臺灣兵人數卻高達42,678人,之後經「亞東關係協會」和日方仔細比對後,刪除部分重複登記的名字後,最後確認實際陣亡應為32,806人,重傷者有327人,傷亡總數共為33,133人。遺屬經過多年爭取,20世紀90年代才得到每人日幣200萬圓的弔慰金。日本政府卻對日籍台灣兵有差別待遇,比起日本軍的慰問金數目,相差數十倍。(但戰後日圓的狂貶,到回升至穩定值間的波動倍率,這方面也是要去評估;不過當時1980年代,國軍義務役死亡撫慰金不到台幣20萬元相比,可以客觀比較。)
「原日本軍人軍眷之未付薪金」、「軍事郵政儲金」、「外地郵政儲金」、「簡易人壽保險金」、「郵政年金」等五項給付,又以「軍人軍眷之未付薪金」與「軍事郵政儲金」兩項金額為最高。軍人薪資積欠部分共有八萬四千件,在民國89年(2000年)1月底前計有五萬五千件提出申請,佔總數的66%,而實際領錢的有四萬三千件,約佔總數的51%,己支付61億日幣。軍事郵政儲金方面,全部件數約是六萬件,己提出申請者為五萬三千件,佔總數的98%,己受理支付者共二萬九千件,約達總數的48%,己支付34億9千圓日幣,日本政府共編列353億日圓預算來償還債務,但到民國89年(2000年)2月底約僅發還110億,顯示因為補償金額過低,日本政府付給日本內地軍人的是原金額的7,000倍,至於補償付給台籍日本兵則僅有「120倍」,(平均每個帳戶補償金額約12萬日圓,折合約新台幣2~3萬元。)許多老兵認為受到重大侮辱,氣得拒絕領取,聲稱:「要讓日本政府永遠欠我們!」。
日籍台灣兵個案
鄧盛:原台灣籍日本兵對日討債團團長
鄧盛擔任原台灣籍日本兵對日討債團團長,以戰傷重殘傷兵之平民身份,代表戰死家屬與重殘傷兵狀告日本政府,與日本政府纏訟多年。促成日本於其身故後,以民間名意賠償,原臺灣籍日本兵,戰死戰傷重殘每人200萬之慰問金賠償。及後續之郵儲金賠償。
許昭榮:全國原國軍日籍台灣老兵暨遺族協會會長
許昭榮擔任全國原國軍日籍台灣老兵暨遺族協會會長,因抗議現於台灣的政府對日籍台灣老兵及遺族不聞不問,而於2008年5月20日自焚而死。
黃金島:從海南島歸來的二二八戰士
陳篡地:被徵召到越南的傳奇軍醫
史尼育唔:經31年才解甲歸鄉的日籍台灣兵
史尼育唔在日治時期叫「中村輝夫」,漢名叫「李光輝」,是屬於阿美族的台灣原住民。1943年10月15日入選高砂族「陸軍特別志願兵」,而離開家鄉臺東廳新港郡都蘭莊(今臺東縣東河鄉),先在新竹湖口基地(當時台灣軍第一聯隊入營),接受陸海空三棲特種作戰訓練6個月後,以陸軍一等兵的身分,於1944年5月28日從高雄港出發,前往印尼摩羅泰島駐守,在7月12上岸,旋即被日本軍編入「輝第2遊撃隊」,不久美軍於9月15日發起海空攻擊行動,隨後採取登陸作戰,在美軍猛烈的攻擊下,此時擔任偵查兵的中村輝夫和部隊離散了,就深入叢林中潛伏伺機行動,利用野外求生的技能繼續支撐著,並不知道日本已經1945年8月15日宣告投降,所以仍然一直堅守奮戰不懈,在叢林中獨自頑抗度過了31年。
雖然1956年在這個島,發現了其他9個日本兵(3個日本人,6個台灣人),但依舊遺漏了中村輝夫,爾後期間有所聽聞卻都不以為意。直到1974年11月中,「輝第2遊撃隊」元部隊長川島威伸 帶團前往摩羅泰島弔祭時,聽聞到還有日本兵殘留,就堅持印尼政府要協助搜尋;印尼政府馬上所組的11人搜尋隊,終於在12月17日才被人發現蹤跡,隔日早晨一行人唱著日本國歌君之代,中村輝夫聽到歌聲就驚訝的出來探望,隨後被搜索團帶回基地。1974年12月25日,日本國駐印尼大使館接獲「尋獲日本兵」通報,28日大使館武官湯野正雄飛赴摩羅泰島基地,會見在醫院中接受體檢的中村輝夫。面對武官的詢問,中村極為清晰的以日語一一回答。當武官告知中村,30年來的世局變化,同時臺灣與日本已經一分為二時,中村依然冷靜回答:「日本沒有輸,我要回日本!」(日本は負けてはおりません,自分は日本に帰りたい。)12月29日,日本大使館為中村輝夫於雅加達舉行國際記者會,會中雖備有福建語翻譯,但中村堅持使用日語全程回答,此舉讓中華民國政府甚覺顏面無光。
在雙方政府角力下,「最後的帝國軍人」中村輝夫兵長,還是以「李光輝」的新身份,被送返回臺灣。當時獲得日本政府補償金和民間捐款及台灣政府的救助金共約100萬台幣(800萬日圓)。於1975年1月8日回到台灣,可惜造化弄人,在機場的歡迎會中,得知妻子改嫁時還暴怒,當時出生僅一個月的兒子,已長大成人結婚生子。雖然部落鄉親亦在泰源小學舉辦盛大的歡迎會,但畢竟離開故鄉31年了,還是相對非常生疏,更何況回家鄉後,他的心理和生活都受了巨大轉變,自此在心情、作息、飲食都不健康的情況下,得了肺癌於1979年6月病逝於台大醫學院[8]。
由於印尼人的觀念,認為是日本幫助了印尼獨立建國,所以對日本很友善,摩羅泰島特別也建立了二戰博物園區,並於2012年9月14日,建造了中村輝夫的紀念銅像,且巂文說道:「一個守護印尼摩羅泰島而對抗殖民者奮戰不懈的戰士」。
李柏青:印度尼西亞獨立戰爭建國英雄
李柏青(1922年-2013年10月16日),日本名宮原永治,印尼名Umar Hartono(烏瑪爾·哈托諾)。為日治臺灣的臺南州人,乃是第一期陸軍特別志願兵,從征東南亞各地,有戰績且實戰經驗豐富者,戰後和同袍為認同大東亞共榮圈理念,即參與印尼獨立戰爭而浴血奮戰,終成為印尼建國英雄之一。並在2005年,出席印尼建國60周年慶典,獲印尼總統尤多約諾頒贈印尼建國英雄勳章,為首位獲得這項殊榮的外國人。
陳智雄: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
陳智雄(1916年2月18日-1963年5月28日),臺灣阿緱廳人(今屏東縣中北部)。從東京外國語大學畢業後,因精通多國語言,被派至印尼擔任外交官,隨日軍擔任通譯,戰後參與印尼獨立戰爭,並娶印尼當地的印荷混血女子為妻,又透過妻兒的掩護,將原日軍的軍火供應給印尼獨立軍,獨立後首任總統蘇卡諾待他如國賓,且授以榮譽國民的最高榮譽。
之後,因參與台灣獨立運動而拋家棄子,離婚後欲回台灣,卻被護照撤銷成為無國籍者。為了進入日本,在飛機上巧遇瑞士外交官,受其協助取得瑞士國籍。曾經擔任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東南亞巡迴大使,中華民國政府視為眼中釘,把他由日本誘捕回台,在無情凌虐皆堅定不屈,慘遭槍決處死(此乃有違國際法,因陳智雄的身分是瑞士國籍,業已拋棄中華民國籍者,如何以懲治叛亂條例去軍法處死呢),故為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
劉志宏:神風特攻隊隊員
劉志宏(1923年-1944年),日文名泉川正宏,新竹州苗栗郡銅鑼莊人,於日本東京陸軍航空學校、所澤陸軍航空整備學校接受飛行訓練,在參加菲律賓特攻出擊時,被美軍高射炮火打下身亡,死時年僅21歲,之後入祀日本靖國神社。是目前記錄可證實的台灣籍神風特攻隊隊員。[9]
董長雄:戰後被日本政府忽視的戰犯
董長雄因成為戰犯而被判絞刑所寫的遺書,一直被放於日本靖國神社,未交到遺屬手上。
2003年,台灣「全國原台籍老兵暨遺族協會」會長許昭榮被日本人告知此事,並經由他將遺書影印本帶回台灣,交給董長雄家屬。
台籍日本兵董長雄,二戰期間離開妻子和年幼的獨子,被日本政府徵召到印尼管理戰俘營。日本投降後,這名憲兵隊通譯被盟軍國際審判庭視為戰犯,並判處絞刑,當時有26名管理員被處死,但只有兩人被處絞刑。 臨刑之前寫了遺囑。這份遺囑,日本政府並沒有交給遺族,而是存放於日本靖國神社。他臨死前遺願,希望死後獨子董英明能接受日本教育。但董英明已因癌症病故多年,終其一生,不曾受到日本政府的照顧。
董長雄遺書中寫著:
“ | 我是台灣人,因故我奉獻我的身體,犧牲了妻子,在法庭上力爭,最後失敗而赴死地。我是為了日本,遵守始終一貫的信念來戰鬥。如今國籍雖有變更,但我仍想以日本軍人身分走向那另一個國度。若是這法庭不是為正義,而是為報復而進行裁判,那我被判處死刑也毫無怨言。 | ” |
在遺書中為獨子董英明請求:
“ | 大日本帝國若能復興,期望日本政府能給我那一個兒子有接受日本教育的機會。 | ” |
只是日本政府沒有依照其遺願(大日本帝國並無復興),讓董英明到日本接受教育,更讓董長雄的遺書留在日本靖國神社五十多年。
台灣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長劉峰松、編纂李展平到屏東縣做戰後史田野調查,在楓港找到董長雄的兒媳孫素珠。她說,房租兩千塊錢,一年頂多三個月有工作。這日籍台灣兵的後代家徒四壁,日本政府從未關照他們家。
2003年日本政府曾請許昭榮代為探視董英明,了解其近況,但知道董英明已因癌症病故後,即不再聞問。
簡傳枝:自願的日籍台灣兵
簡傳枝,於2005年84歲的宜蘭縣民,60年前志願從軍當日本兵,日本名「竹內傳一」。 簡傳枝花了五年時間,以日文、中文完成「日籍台灣兵手記」,並提供給在台灣的國史館參考。
簡傳枝說:「當年自願當日本兵的台灣囡仔(臺灣語,年輕人、小孩子之意),只想與日本人平起平坐,沒有侵犯他國的意圖!」他透露說:「日本時代的台灣人,可說是二等、甚至三等國民;日本人吃白砂糖,台灣人配給較差的黑砂糖;日本人吃上等瘦肉,台灣人供給量少的下等豬肉。因為只有當兵才能不被歧視,可享受與日本人同樣的待遇,因此,許多台灣人就志願從軍。」
簡傳枝說,1942年,42萬多名台灣人自願當日本兵,但經過嚴格篩選後,只錄取502人;有台灣人未獲錄取當日本兵者,甚至想不開去自殺。他那年21歲,在七堵鄉公所畜產課課員,志願從軍並獲錄取。
簡傳枝說,當時日籍台灣志願兵可說是「男人中的男人」,極為風光。那時自願進入日本陸軍,將生命奉獻給日本的日籍台灣兵,為的只是表現台灣人也有資格與日本人平起平坐,成為一等國民,根本沒有要侵犯中國或他國的意圖。
簡傳枝問:「如果當年日本沒有戰敗,台灣現在還可能是日本的領土,何來背叛之說?」當年他爭取到平等的待遇,到現在還以曾身為日本兵為榮,也曾四度到日本靖國神社參拜過。
簡傳枝同時保存一個「大東亞從軍記章」,是參加戰爭,日軍送的紀念品。簡傳枝說:「但在反日宣傳教育下,戰後出生的年輕人往往對上一代曾為日本兵的長者,誤會是侵害中國人、幫助仇敵、當成背叛者!這應該是60年來日籍台灣兵共同的沈鬱吧!」
吳連義:戰後殘留越南的最後一位台灣人
吳連義,1943年畢業於嘉義農林(今嘉義大學),翌年被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派到越南北部的日本軍農業試驗場工作,戰後成為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國人的「棄民」。吳連義後來滯留越南在當地娶妻生子,居於寧平省,2006年辭世,遺願望落葉歸根。[10]
李登欽:馬尼拉戰役陣亡的海軍特別志願兵
本名:李登欽,日名:岩里武則,為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之兄。1921年2月19日出生在臺北州三芝莊,淡水高等小學畢業,於昭和十三年(1938年)出任台北州巡查。1943年報考海軍特別志願兵第一期,當時提出申請者高達316097名的競爭下,通過體檢、筆試、口試才獲得錄取。並在高雄海兵團 (日本海軍)受訓完後,1944年7月前往駐地服役,編入位於菲律賓馬尼拉的日本海軍「第31特別根據部隊」,任職艦艇輪機兵。不幸於1945年2月15日在軍艦上戰歿,隨即跟軍艦沉入海里。得年僅24歲,以陣亡軍人的身分,靈位入祀靖國神社供奉。
統計
死亡統計
地域 | 分類 |
動員 | 復員 | 不明及戰死 | 不明及戰死率 |
朝鮮半島[11] | 全體 |
242,341人 | 240,159人 | 22,182人 | 9.2% |
軍人 |
116,294人 | 110,116人 | 6,178人 | 5.3% | |
軍屬 |
126,047人 |
110,043人 |
16,004人 |
12.7% | |
台灣 | 全體 | 207,183人 | 176,879人 | 30,304人 | 14.6% |
軍人 | 80,433人 | 78,287人 | 2,146人 | 2.7% | |
軍屬 | 126,750人 |
98,590人 | 28,160人 | 22.2% | |
日本本土 | 全體 | 781.4萬人 | 551.4萬人 | 230萬人 | 29.43% |
BC級戰犯
地域 | 有罪 | 死刑 |
朝鮮半島 | 129人 | 14人[lower-alpha 7] |
台灣 | 173人 | 26人 |
日本本土 | 5369人 | 922人 |
募集
年度 | 志願者 | 入所者數 | 競爭率 |
1938年 | 2496人 | 406人 | 16% |
1939年 | 12,348人 | 613人 | 4% |
1940年 | 84,443人 | 3,060人 | 3% |
1941年 | 144,743人 | 3,208人 | 2% |
1942年 | 254,273人 | 4,077人 | 1% |
1943年 | 303,394人 | 6,000人 | 1% |
賠償金
1987年日本政府用特別立法的方式,以「弔慰金」的名義補償台籍日本兵[lower-alpha 8]。
惟「弔慰金」不是日本政府給付日本軍人之「撫恤金」,且「弔慰金」與日本軍人的「撫卹金」有較大的差距。日本政府給付給舊日本軍人的「撫卹金」約為台籍日本兵的「弔慰金」的58倍。
對象 | 名目 | 金額 | 給付者 |
戰沒者遺族 | 特定弔慰金(一時金) | 200萬日元 | 遺族 |
重度戰傷病者 | 特定弔慰金(一時金) | 200萬日元 | 本人・遺族 |
支給狀況
日本赤十字社審査、裁定(總理大臣裁定權限委任):
- 受付29,913件
- 給與29,645件
- 卻下268件
總額:529億9,000萬日元
日治時期的日本軍歌
除了日文軍歌如《臺灣軍之歌》等以外,還有別的元素添入軍歌。台灣在日本的皇民化運動下,台語流行歌謠被禁,同時日本政府為了召集台灣人前去南洋當軍夫,將《望春風》、《雨夜花》、《月夜愁》等流行歌曲改填日語歌詞,成為《大地在召喚》、《榮譽的軍夫》、《軍夫之妻》,此舉使得當時台語詞曲創作遭壓抑,扼殺台灣歌謠的創作自由,因而在二次大戰最後幾年完全被日本軍歌所取代。
相關條目
註釋
參考文獻
引用
- ↑ 李筱峰. 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台灣人的戰爭經驗回顧展」序說. 李筱峰個人網站. 1997-08-20 [2005-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5-25) (中文(繁體)).
- ↑ 2.0 2.1 2.2 2.3 Template:Cite journal lua
- ↑ 許雪姬. 1937 至 1947 年在北京的台灣人 (PDF). 長庚人文社會學報 (中文(繁體)).
- ↑ 近藤正己. 總力戰與臺灣: 日本殖民地的崩潰.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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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蔣為文. 滯越日籍台灣兵吳連義之案例研究 (PDF). 國立成功大學 (中文(繁體)).
- ↑ 1990年厚生省
- ↑ 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Ref. B02031284700[失效連結]
來源
- 陳千武,1984,獵女犯:台灣特別志願兵的回憶。台中市:熱點文化事業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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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剛,1994,人權的演繹:原台灣人日本兵戰後求償事件記要及展望(下)。律師通訊: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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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智偉,2002,戰爭、回憶與政治:戰後台灣本省籍人士的戰爭書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 謝惠芳,2001,論陳千武小說《活著回來》:一部台灣特別志願兵紀錄《獵女犯》的綜合考察。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
- 許進發,2001,臺灣少年工的高座工廠:1945年美國調查的報告。台灣史料研究:156-65。
- 周婉窈,1995,歷史的記憶與遺忘:「臺籍日本兵」之戰爭經驗的省思。當代:34-49。
- 莊嘉玲,2002,文學見證的傷痕:談戰後小說中臺籍日本兵的戰爭經驗及其意義。台灣人文(師大) 7:1-22。
- 卓麟聰,1999,二次世界大戰中台灣戰略地位及「台灣人日本兵」之研究。陸軍學術月刊 35:21-32。
- 蔣為文,2010,留Tiàm tī越南ê農技人員吳連義ê案例研究。《台灣風物》60 (2),63-86頁。
- 陳柏棕, 若櫻的戰爭足跡——台灣海軍特別志願兵之部署與戰後復員(1944-46), 台灣國際研究學會
- 李展平, 前進婆羅洲-台籍戰俘監視員,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 《鹽分地帶文藝營受獎人之一》陳千武 從文學少年到資深詩人,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0/09/18
- 被淹沒的島嶼戰史——高砂義勇隊, Taiwan Panorama, 1999.3
- 歌聲漸稀 ──台籍日本兵的拉包爾之歌, Taiwan Panorama, 2005年8月第0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