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阳杭州孝义养老公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旭阳杭州孝义养老公寓是一所敬老院。
敬老院(geracomium)也称安老院、养老院,是为老人提供住宿和日常起居照顾的地方,工作人员分为社工、护士、医生、义工及助理员等,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1]。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2]。苏联的养老院,收养没有法定赡养人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在家生活的老年人。养老院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还可以按规定领取原来享受的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一部分。
机构介绍
杭州孝义颐养院由上市公司注册1.8亿成立的北京丰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注资建成,位于杭州桐庐江南古村落风景区核心区荻浦村,交通便利,杭新景高速深澳出口旁,距杭州市区约一小时车程,桐庐南高铁站、物美超市、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5公里范围之内,荻浦花海、明代申屠氏宗祠、清乾隆御赐孝子牌坊、明嘉靖年间古戏台、网红牛栏咖啡、猪栏茶吧近在咫尺,距深澳、东梓关、环溪等古村直线距离不足一千米,是目前杭州初具规模的集医疗、康复、健康养生、休闲养老为一体的中高端及改善性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占地面积约10亩,总投资伍仟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孝楼和义楼两栋楼,包含康养公寓、护理院、医疗室、养老及护理床位共计230多张,我们以‘‘为长者创造更美好的夕阳生活’’为己任,本着‘‘以人为本,孝行天下,服务长者,回报社会’’为办院宗旨。以‘‘孝义立基、和合包容、待人如亲’’的服务理念,立足中国养老服务市场。致力于打造一个集‘‘医、养、旅、康、护’’于一体的城市近邻田园徽派建筑式康养综合体,颐养院以酒店式的贴心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良好的入住环境和康复条件,颐养院设有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均配套有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地暖、适老化家居等,构建“健康简约,自由随心”的生活理念,给居住长者提供一个弥足珍贵的温馨之家,颐养院内设有护理院,配有内科、中医科、骨科、康复医学科、营养科、医学影像、检验科等辅助检查科室。护理院配有康复治疗中心、运动治疗室、物理因子治疗室、语言康复治疗室和中医传统康复治疗室等,能满足各类人群的各种康复需求。收治对象为失能、半失能、老年慢性病患者、脑中风偏瘫患者、术后康复患者、肢体残障患者等。颐养院因地制宜并引进台湾先进的养老管理模式。形成独具特色的养老概念。以“弘扬中国孝道文化,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为企业愿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康养护理等服务,实现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保障老年人有充足的安全感、幸福感和尊严感。‘‘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己任,以“家人亲情”的人文关怀为依托,致力打造集托养、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中国养老品牌企业。弘扬中华民族‘‘孝爱’’文化,为社会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失智老人、残障老人和慢病老人以及临终关怀老人的刚需人群提供生活照料、基本医疗、老年康复、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全方位服务,最大程度为政府及家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中国养老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五保户”[3]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者,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儿童则为保教),简称“五保”。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在全国各地兴办了一批敬老院。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集体经济的发展,敬老院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县级市)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办起了敬老院[4]。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许多地区还为优抚对象[5]的孤老兴办光荣院,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敬老院贯彻集体事业集体办的原则,入院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的供给,均由集体承担,统筹解决。
贫困地区的敬老院,集体组织供给有困难的,由国家给予补助[6]。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养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敬老院经常组织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有的乡镇把敬老院办成老年人的活动中心,为乡、镇社区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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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一张表讲清楚养老机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区别,个人图书馆,2018-06-19
- ↑ 西方国家的养老体制,中国柯桥网,2009-10-25
- ↑ 农村五保户申请有年龄限制吗?每月可以领多少钱?2020农村五保户政策, 惠农网,2020-10-15
- ↑ 浅析我国农村敬老院的发展问题及展望,参考网,2018-08-06
- ↑ 2020年最新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汇总表(图) ,搜狐,2020-08-01
- ↑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民发〔2018〕127号),养老信息网,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