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坛大众庙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南坛大众庙,位于台湾新竹市东区顶竹里,农历七月举行新竹五十三庄的普渡,有“七月十二人看人”之谚。
历史沿革
清治时期
昔日,竹堑城东南外侧,自十八尖山最西边的虎头山(今建华里)迤逦而下的山麓旷地和小丘,被设为义冢,有虎头山冢(今建华国中)、巡司埔尾冢(今竹莲国小)、中冢(今竹莲国小操场边向西到旧市立殡仪馆)、枕头山冢(今新竹公园)。为处理这些无依白骨,遂产生与寄骸纳骨有关的庙宇,如乾隆时期已粗建庙宇的南坛大众庙地就在上述冢地的中心位置,此外竹堑城还有东坛、北坛。
嘉庆十六年(1811年),士绅林绍贤等及堑城郊户吴振利等捐银九百三十员,将北庄仑仔尾的水田、与五间房子赠送庙方,作做为中元普渡之用,并请摄理同知杨廷理出示勒石,名为“大众庙中元祀业碑”。
依北门郑家后人郑华生教授撰写的《新竹郑利源号典藏古文书》记载,乙未战争,郑如磻用自己从事海口贸易的船舰,将从台北城逃亡至南坛大众庙附近的粤勇分批遣回家乡,但最后梯次的粤勇即将成行之际被虎仔山的当地武装杀害。这些尸骸合葬于庙右侧。
日治时期
1901年11月,临时台湾土地调查局进行土地登录时,庙方管理人林尔祯并无契卷及字据,但以大众庙中元祀业碑所载,得以保全权利。
日治时代初期,东坛、北坛被废、虎头山冢等义冢被政府移除作为建设,因此南坛大众庙后建有纳骨所二座,收纳此一地区历次清冢时的无主骸骨。庙方还曾将神像、无主骨灰、骨骸移至新大众庙。
皇民化运动时期,南坛大众庙将庙产土地24笔共9,482甲,被迫以“新竹城隍庙”之名寄付给新竹至诚会。该时期,收容被毁的新竹东宁宫的五谷先帝神像。1941年,庙方的仑仔尾土地被日本海军征买8,9345甲,仅存黑金町五五六番的祠庙敷地。
战后时期
日本二战投降,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后,南坛大众庙乃将放在新大众庙的神像迎回,而骨灰、骨骸等则依然留在新大众庙。
1953年,新竹县长朱盛淇让“新竹学租财团”登记庙产,大众庙中元祀业碑所在土地日后遂被变卖。1973年,新竹县政府建设局以此庙年久失修有倒塌危险,限期拆除,管理人何干钦取得当时法律上承认之土地所有权之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得到县府核准原地重建。当时有人将石碑重新扶立,却遭到土地所有人控告侵占,法院以非土地所有人原有之物而不予成立,石碑得以保存,立铁栏栅保护,后因土地辗转易手,石碑所在地变成水果摊店面。
在2009年时新闻,学租财团与庙方发生诉讼,导致产生租庙地的摊商被驱离的纠纷。
祭祀活动
新竹城南门与南门外居民会在此庙举行中元普渡,主普新竹五十三庄。农历七月十日先绕境、十一日放水灯,至七月十二日牵血普渡之日,人潮众多,遂有“七月十二人看人”之谚。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1]。
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