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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队
图片来自中央广播电台

自卫队(自卫队;The Japan Self-Defense Force,简写称为en)是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的国家防务部队,成立于1954年7月1日。由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等三个部门所组成,全体武职人员称“自卫官”,共25万人,全由防卫省统筹管辖,内阁总理大臣统帅。根据《日本宪法第9条》,日本放弃与他国以军事手段解决争端的权力,再加上二战之后日本禁止征召军队,因此自卫队在名义上不是军事组织,但在实际上的功能等同其他国家的军队,只是在法理与预算上受限。日本在2014年时的防务支出位居于世界第7位

自卫队的主要功能是要维持日本的自我防卫能力,而踏进21世纪后,自卫队对于海外维和任务的参与愈来愈积极,除了参与了2002年阿富汗战争后的维和任务外,亦在2004年派遣“自卫队伊拉克复兴支援群[1] ”协助美伊战争后的重建与安全维护。因应朝鲜核武问题中国军事威胁等周边局势,日本国内存有修改日本宪法第9条、并将自卫队升格为“国防军”的声浪;日本政府也透过制定2016年施行和平安全法制,成功为自卫队施行集体自卫权解套。

历史

日本原有的国家武装部队明治维新后组建的日本军大日本帝国陆军大日本帝国海军),但随著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投降而被迫解散。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的指示下,日本政府于该年8月10日组建直属于总理府(今内阁府)的“警察预备队”。1952年4月26日,日本政府成立隶属于海上保安厅的“海上警备队”,之后于同年8月1日成立保安厅,为总理府的外局,并将警察预备队与海上警备队统合分别改组为保安厅统辖的“保安队”与“警备队”。这两个治安部队,实际上都具有准军事组织的性质。至1954年7月1日,日本政府将保安厅改组为防卫厅,同时成立由防卫厅管辖的自卫队,分为陆上自卫队(保安队改编)、海上自卫队(警备队改编)、航空自卫队(新设置)。

朝鲜战争期间,日本作为美军战略后勤军备基地为美军提供了大量物资装备,还有一定数量的日本人以“军伕”(Houseboy)的名义随美军到朝鲜半岛的战场上,担任后勤扫雷等任务。冷战时期,日本自卫队主要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辅助美军行动。1970年代,日本确立了“重视海空军,海上歼敌”的指导思想,大力发展海上军事力量。1990年代之后,日本自卫队逐渐开始增加独立军事行动,并且开始向自卫队海外派遣|海外派员参与任务。

2005年11月22日,日本当时执政的自民党在东京举行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正式公布所提出的修宪草案。草案的核心内容是抛弃了现行宪法中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国防军”,并规定“国防军”可以作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

2006年3月27日,日本自卫队成立统合幕僚监部(相当于总参谋部),取代过去的统合幕僚会议(相当于参谋长联席会议),开始执行新的作战体系。此前,陆海空三个自卫队分别由各自的幕僚长(相当于参谋长)分别进行指挥,同时辅助防卫厅长官工作。在新的体系下,陆海空各部队的幕僚长将辅佐统合幕僚长(总参谋长)指挥部队。同年6月20日,时任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正式宣布从伊拉克撤出陆上自卫队,但他也同时强调将扩大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承担更多的责任。

2007年1月9日,防卫厅正式升格为防卫省,厅长改称大臣,并成为日本中央省厅之一。同年3月28日,陆上自卫队的中央快速反应部队正式成立,由反恐特战部队、机动部队第一直升机团和国际活动教育部队组成。

2013年3月,有中国传媒报道指日本政府在“国内生产核武器的可能性内部报告”中认为“从核设施、核技术、核材料来看日本研制成功核武器没有任何障碍”,又计算指六个所核燃料后处理厂年产钚量能够制造2000枚核武器,报导更指有专家认为日本“已经在秘密制造数枚近百万吨TNT当量的核武器”。日本在2013年10月22日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会议上正式加入并发表有关“不使用核武”的联合声明,声明提及“不论在于什么情况都不得使用核武”。国际原子能总署署长天野之弥表示,日本所有的都在国际原子能总署的核保障下,总署定期在全世界各地的核能电厂和相关设备的国家检查核能设施,但这当中也包含日本。日本也向美国归还了1批钸原料。

由于日本与美军合作相当紧密,在军事能力上位居世界前列,日本制造的武器品质上乘而且科技先进,但由于宪法规定日本武器不得出口给其他国家,使得日本武器价格一直昂贵,因此日本在2013年推动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希望突破军火供销与国际军备研发的限制,以提高战斗机及防卫装备的性能和解决研发费用上涨等问题,管控防卫装备的数量再进行严格审查,即订定“防卫装备移转三原则”来明确的监督管理以应对现今的军事环境并符合国防上的安全保障。

构成

自卫队是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领导,管理则由防卫省负责。整个自卫队分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以及一个类似总参谋部统合幕僚监部。其他的国防相关机关则有自卫队医院、防卫大学校、防卫研究所等。

陆上自卫队

陆上自卫队采用世界各国陆军的组织建制。日本陆上自卫队主要之任务是用于防止海外势力的登陆作战计划。主要配备有:坦克装甲车榴弹炮反坦克火箭反坦克导弹直升机等防卫性武器。

海上自卫队

海上自卫队采用世界各国海军的组织建制。目的是防止海上有侵略者、对于海上交通的舰船、航空机、潜水舰予以吓阻,确保海上交通安全。主要配备有护卫舰潜水艇布雷艇哨戒舰艇运输舰反潜机等武器,当中直升机护卫舰队以及两栖登陆舰具备登陆作战能力。至2013年,日本海上自卫队拥有舰艇数量超过150艘,飞机数量超过340架,具有强大的反潜护航作战和远洋机动作战能力,其反潜和扫雷作战能力居世界前列。日本自卫队的战舰与潜艇更新换代十分快速,战舰的平均服役年龄不超过15年。同时采取“一退一进”的手法,以新舰艇置换旧舰艇服役,并将旧舰艇封存,以备战时使用。

日本多个造船厂拥有制造大型军舰的能力,年造船能力达1800万吨。日本海上自卫队拥有两艘排水量1.395万吨的“日向”级和排水量1.95万吨的“出云”级直升机航母。据中国媒体报道,当中于2013年服役的出云级护卫舰和较早前的日向级护卫舰一样,拥有类近航空母舰的平顶甲板,可搭载直升机,但不适合战机升降,不过由于具有强大的超视距投送能力、两栖投送能力和反潜能力。日本防卫省表示“虽然舰上甲板也能提供战机垂直起降,不过由于有违反我们‘专守防卫’的政策,因此并没考虑利用出云护卫舰进行战斗机的起降”。

航空自卫队

航空自卫队采用世界各国空军的组织建制。平时在日本周边的空域上方警戒监视、对于领空内不法侵入的航空机采取对领空侵犯措施(如空中警察行动)灾害派遣、国际紧急援助队业务等。主要任务是防空(航空优势的确保)、航空阻止(对于侵入者陆海战力的阻止)以及近接航空支援(海上自卫队和陆上自卫队的空中支援)。主要配备有隐形战机支援战斗机侦察机运输机预警机爱国者飞弹、未来将增设空中加油机的配备。

任务与活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