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华
王光华(1909年11月—2005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原副部长(正兵团职待遇),山东省沂水县人。1931年参加革命,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入伍。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2005年6月10日,在北京病逝,享年96岁。
目录
生涯
1932年春,在山东沂水县任小学教员的王光华参加了共产党,并用自己的全部薪水开展革命工作,创建了沂水县共产党组织。
1933年,他在担任中共山东省沂水县县委委员兼组织部长期间,积极恢复被敌人破坏的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了党的基层组织力量。当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长叛变革命,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况下,王光华单身一人在沂水县城内将大肆抓捕共产党员的国民党警察局长击毙,保护了党的组织和众多党员的生命。同年夏,组织领导了莒县、沂水县数万人参加的抗税抗捐斗争,摧毁了这两个县的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基层组织并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游击斗争。后来,县委失去了与上级党的联系。根据县委的决定,王光华外出寻找党的组织,几经挫折和磨难,于1935年在上海找到了党,恢复了组织关系,在中央保卫局战斗科从事侦察和情报工作。
1937年夏,经组织批准,王光华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路经西安办事处时,被留下作情报工作半年。
1938年1月,由西安到延安,3月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8月1日毕业后,分配到冀南军区,任军区政治部主任。当时军区政治部属于初创时期,在一二九师刘伯承师长、邓小平政委、徐向前副师长等首长的直接领导下,王光华积极着手建立机构、充实人员,经半年多卓有成效的努力,使军区政治部逐步走上正规的工作秩序。
1940年,北方局决定在冀南地区成立公安机关,王光华被调任冀南地区行政委员会委员兼公安总局局长。经过近一年开拓性的工作,把各专区、县的公安局机构建立起来,主要干部受到训练,逐渐扭转了乱捕乱杀现象,有效提高和扩大了我党我军的政治影响。
1945年,日寇投降,王光华任冀南军区副司令员。
1947年,王光华任以刘伯承为司令员、邓小平为政治委员的晋冀鲁豫军区后方总指挥部司令员。
1948年,王光华任冀南军区司令员。
1949年秋,河北省军区成立,王光华任省军区副司令员兼公安厅长。
1950年,王光华任河北省军区司令员兼公安厅长,他以极大的精力领导组织了军区部队、民兵的训练,使一支热血沸腾的战斗队伍平安地过渡进入和平年代,有效地维护了地方治安,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在建国初期的反贪污、反浪费斗争中,毛泽东主席亲自给杨秀峰和王光华写信,要求严惩刘清山、张子善。王光华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指示,具体组织实施了对刘清山、张子善案件的查处和枪决。打响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第一枪。
1952年,王光华被任命为军委人民武装部动员处处长。
1955年,被任命为总参谋部队列部副部长,为加强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了自己的积极努力。
1957年,任总参谋部军务部第二副部长,为我军的组织编制、兵员管理和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呕心沥血,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1959年以后,王光华经历坎坷,倍受折磨,屡屡受到不公正待遇。反右倾被错定为反三面红旗的“三反分子”。
1962年,才甄别平反,因身心受到摧残,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1963年 ,王光华离职治病。
“文革”初期,王光华又因早已平反的“三反”问题遭到了批判并被重新扣上了“三反分子”的帽子,接着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长达八年之久。这是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所造成的一起冤案。
王光华在秦城监狱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不但不说违心话,不做违心事,在威逼他捏造党内军内领导人所谓历史问题的假材料时,他断然拒绝,不惜用绝食自杀等方式进行抗争,为此王光华付出了沉重代价,肉体上遭受带反铐、脚镣、殴打、灌水等酷刑,精神上承受家破人残流离失所的痛苦折磨。但所有这些都未能使王光华妥协屈服,背叛信仰,自始至终表现出一个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高贵品质和高风亮节。
1978年,总参党委决定,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强加给王光华“三反分子”、“反革命分子”、“军统特务”、“假党员”等罪名,一律推倒,彻底平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王光华清醒地认识到精神肉体屡遭摧残,基本丧失担任具体领导工作的条件,不能与文革后重新担任领导职务的相攀比,在中央和军委领导征求他对工作的安排时,毅然选择了离休。
离休后,王光华仍然保持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表示 “不能做‘官’,还应该做事,还应为人民服务”。他把目光转向了曾经浴血奋战过的地方,始终关注老区人民群众的冷暖温饱。
七十年前王光华用自己的薪水开展革命工作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六十年后他又用自己的工资帮助农民致富开始新的革命征程。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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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王光华开国少将,山东将军网,2011-3-23
- ↑ 父亲的老战友—王光华(四十一),新浪博客,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