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垂
刘伯垂(1887年-1936年),湖北武昌(今鄂州)人。出生于书香世家,其父刘弼丞为日本政法大学毕业生。[1]刘伯垂清末留学日本,就读于日本明治大学法科。留日期间,结识孙中山、陈独秀等人,接受了民主革命思想,并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回国后在广东司法界任职。1920年在上海被陈独秀吸收为上海共产党发起组成员。不久受陈独秀委托,到武汉帮助筹建武汉共产党组织,成为武汉支部的重要发起人之一。[2]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曾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书记长。大革命失败后,脱离革命,参加了托洛茨基派组织的无产者社。1936年去世。译有《无产阶级论》著。
刘伯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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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家 | |
出生 | 1887年 |
国籍 | 中國 |
职业 | 革命家 |
知名作品 |
《新方言被遗》 《尔雅小记》。 |
目录
人物简介
刘伯垂,湖北省鄂城县人,早年留学日本,在日本加入中国同盟会,参加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活动。回国后在广东司法界任职。1920年在上海被陈独秀吸收为上海共产党发起组成员。不久受陈独秀委托,到武汉帮助筹建武汉共产党组织,成为武汉支部的重要发起人之一。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曾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书记长。大革命失败后,脱离革命,参加了托洛茨基派组织的无产者社。1936年去世。译有《无产阶级论》著。
人物生平
刘伯垂(1887~1936),又名刘芬,号笏祥,1887年生于湖北省武昌(今属鄂州市)段店镇刘弄村一个书香世家。同盟会会员。1920年10月组建共产党武汉支部(共产主义小组)。
他的父亲刘弼丞,为日本政法大学毕业生。刘伯垂清末留学日本,就读于明治大学法科。留日期间,结识了孙中山、陈独秀等人,接受了民主革命思想,并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后刘伯垂回国,历任民国大元帅府秘书官、南京临时政府法制院参事。袁世凯称帝后即愤然辞职,南下广州,出任广东军政府高等审判厅厅长。"五四"运动后,刘伯垂在广东参与编辑《惟民周刊》,从事社会主义思潮的宣传工作。因广东军阀政府未彻底摆脱军阀控制,刘伯垂深感不满,于1920年夏秋之交辞官北返,在上海由陈独介绍加入共产主义小组,并被派回武汉筹建湖北的共产党组织。
刘伯垂回武汉后,先后发展了董必武、张国恩、陈潭秋、包惠僧、郑凯卿等人,并与他们商议建党事宜,取得一致意见,赞成成立共产党武汉支部。1920年10月,刘伯垂在武昌抚院街董必武寓所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共产党湖北的第一个支部(亦称共产主义小组)正式宣告成立。会后,刘伯垂租用多公祠5号为支部机关。共产党武汉支部成立后,刘伯垂和其他同志一道,致力于积极发展党的组织,开展革命活动,先后组建了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和武汉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主办了支部机关刊物《武汉星期评论》。1921年3月,刘伯垂直接领导了汉口人力车工人反对增加车租的罢工,取得了武汉建党后的首次斗争胜利。1923年他又和项英、包惠僧、林育南等人共同组织领导了武汉地区的"二·七"大罢工。
1923年底,刘伯垂根据中共三届一中全会精神,与项英一道成立了"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筹备处",刘伯垂担任筹备处主任,负责组建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汉口市党部。1924年1月,刘伯垂以国民党湖北代表的身份出席国民党一大。3月,国民党中央委任他为国民党湖北省政府党部筹备委员,与董必武、李汉俊等负责筹建湖北省党部的工作。不久林伯渠由广东来到武汉,刘伯垂与之一起建立了国民党汉口市执行部,并任工农部长。"二·七"大罢工失败后,5月,汉口市执行部被军阀萧耀南破坏,刘伯垂与许白昊等不幸被捕,汉口市执行部的工作也告停顿。在各界人士的共同营救下,刘伯垂于1925年1月15日获释(一说关于刘伯垂在狱中的情况和他何时出狱,尚无可靠的资料查考)。刘伯垂出狱后,仍积极为党工作,同国民党右派擅自成立的湖北省党部汉口特别市党部筹备处进行了坚决斗争,终于挫败了国民党右派破坏国共合作、争取领导权的阴谋,于5月21日建立了直属国民党中央领导的汉口特别市执行党部,刘伯垂和向忠发等为党部主要负责人。"五卅运动"后遭通缉。1926年1月,刘伯垂等以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代表身份出席国民党 "二大",并受中共中央指派,提前赴粤参加大会的筹备工作,任大会秘书处文版主任,"工人运动报告"审查委员会委员。会议期间,刘伯垂与国民党左派一道同 "西山会议"派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代表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作了《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党务报告》。在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上,刘伯垂被推选为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书记长。"中山舰事件"后,蒋介石清理在国民党组织的共产党员。1926年5月15日,根据"整理党务案",国民党员叶楚伧代替了刘伯垂的职务。1926年7月北伐战争爆发。同月,国民党湖北省"三大"召开。刘伯垂与董必武等省市党部成员一起,竭力发展工人组织,宣传北伐意义,发动工人罢工,有力地支持了北伐战争。9月,北伐军取汉阳,克汉口,兵临武昌城下,刘伯垂和董必武与攻城别动队司令梁瑞堂联系,利用各种统战关系,策动守军宋大霈部6个营起义,为北伐军攻克武昌作出了重大贡献。后参与创办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机关刊物《汉声周报》,为主要撰稿人。北伐军攻占武汉后,刘伯垂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汉口行营秘书室主任、湖北人民审判委员会委员、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湖北省民会议组织法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委员、湖北全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国立武昌中山大学教授等职。曾主持审判陈嘉谟、刘玉春一案。积极领导武汉的工人斗争,使武汉地区的革命运动进入了新的高潮。
1927年4月,湖北省政务委员会宣告结束,湖北省政府成立。刘伯垂、董必武等出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同年,继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汪精卫在武汉也发动了"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宁汉合流,国民党政府推行反共政策,大肆逮捕屠杀中共党人,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按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刘伯垂与董必武等一批在湖北省、市党部和政府工作的共产党人,于1927年7月1日登报申明,辞去国民党内的一切职务,并遵照中共党组织指示转入地下。中共 "八·七"会议后,刘伯垂调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
1927年底,刘伯垂躲过汪精卫在武汉的大搜捕,潜往日本,脱离中共党组织,参加了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后又脱离。翌年回国。1933年11月福建事变发生,他赴闽任职。福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被迫解散后返沪隐居。
1933年,因潘汉年已调往中央苏区工作,他原先的岗位由刘伯垂同志继任。
1934年,在上海代表党组织促成了革命党人黄慕兰的婚姻,为营救共产党人提供了更好的掩护条件,并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重要备注:以上所列1933年、1934年历史情况,摘自《黄慕兰自传》,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12月30日,书号ISBN: 9787500087304)
1936年患肝病逝世,终年49岁。
轶事典故
辛亥革命后刘伯垂回国,历任民国大元帅府秘书官、南京临时政府法制院参事。袁世凯称帝后即愤然辞职,南下广州,出任广东军政府高等审判厅厅长,并主编《惟民周刊》,宣传革命主张。因广东军阀政府未彻底摆脱军阀控制,刘伯垂深感不满,1920年夏秋之交,辞官北返,在上海由陈独秀介绍加入共产党,并被派回武汉筹建湖北的共产党组织。
刘伯垂回武汉后,分别找董必武、张国恩、陈潭秋、包惠僧、郑凯卿等人交谈,取得一致意见,赞成成立武汉支部。1920年10月,刘伯垂在武昌抚院街董必武寓所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共产党湖北的第一个支部(亦称共产主义小组)正式宣告成立。会后,伯垂租用多公祠5号为支部机关。
武汉支部成立后,刘伯垂和其他同志一道,致力于积极发展党的组织,开展革命活动,先后组建了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和武汉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主办了支部机关刊物《武汉星期评论》。
1921年3月,刘伯垂直接领导了汉口人力车工人反对增加车租的罢工,取得了武汉建党后的首次斗争胜利。1923年,他又和项英、包惠僧、林育南等人一道,共同组织领导了武汉地区的"二·七"大罢工;同年底,他又根据中共三届一中全会精神,与项英一道成立了"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筹备处", 刘伯垂担任筹备处主任,负责组建市党部。
1924年1月,刘伯垂以国民党湖北代表的身份出席国民党一大。3月,国民党中央委任他为国民党湖北省政府党部筹备委员,与董必武等人负责筹建省党部的工作。不久,林伯渠由粤来汉,刘伯垂与之一起建立了国民党汉口市执行部,并担任工农部长。
"二·七"大罢工失败后,刘伯垂一度被捕,汉口市执行部的工作也告停顿。在各界人士的共同营救下,1925年1月15日方获释放。刘伯垂出狱后,仍积极为党工作,同国民党右派擅自成立的湖北省党部汉口特别市党部筹备处进行了坚决斗争,终于挫败了国民党右派破坏国共合作、争取领导权的阴谋,于5月21日建立了直属国民党中央领导的汉口特别市执行党部,伯垂和向忠等为党部主要负责人。
1926年1月,伯垂等人以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代表身份出席国民党"二大",并受我党指派,提前赴粤参加大会筹备工作,任大会秘书处文版主任,"工人运动报告"审查委员会委员。会议期间,伯垂与国民党左派一道,同"西山会议"派进行了坚决斗争;代表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作了《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党务报告》。在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上,伯垂还被推选为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书记长。
1926年7月,北伐战争爆发。同月,国民党湖北省"三大"召开。伯垂与董必武等省市党部成员一起,竭力发展工人组织,宣传北伐意义,发动工人罢工,有力地支持了北伐战争。9月,北伐军取汉阳,克汉口,兵临武昌城下,伯垂和董必武与攻城别动队司令梁瑞堂联系,利用各种统战关系,策动了守军宋大霈部6个营起义,为北伐军攻克武昌作出了重大贡献。
北伐军攻占武汉后,肩负中共湖北区委委员和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双重领导责任的刘伯垂,积极领导武汉的工人斗争,使武汉地区的革命运动进入了新的高潮。
1927年,由于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按照中共中央的决定,伯垂与董必武等一批在省、市党部和政府工作的共产党人,于7月18日登报申明,辞去国民党内的一切职务,并遵照党的批示转入地下。
1934年,在上海代表党组织促成了革命党人黄慕兰的婚姻,为营救共产党人提供了更好的掩护条件。请见下面所摘引的《黄慕兰自传》相关内容:
1933年,我从杭州回到上海。那时,潘汉年已调往中央苏区工作,他原先的岗位由刘伯垂同志继任。
……
1934年,陈的母亲出面托赵畹华到我母亲那里去求婚。
……
刘伯垂和赵畹华反复思考商量后,认为我是遵照组织指示通过陈志皋去开展营救工作的。陈似乎已经觉察到我跟共产党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尽管如此,这几年来,只要我委托他去做的事,他都会不避风险地全力以赴去做,并且巧妙地把公开的一般营救与秘密的特殊营救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帮助我们党在最困难的时候营救了很多被捕的同志获释出狱,对我们党的事业确实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特别是我跟他的家庭又相处得很好,这样重要的工作阵地,是决不能轻易放弃的。于是,刘伯垂和赵畹华同志就极力玉成这桩特殊的婚姻。
刘伯垂对我说:"你的工作岗位在上海,陈志皋是中央给你指定的主要工作对象,如果现在为了个人婚姻,擅自放弃,离开这个极其重要的岗位,是无法向组织交代的。你和陈志皋结合组成家庭后,将更加有利于掩护自己的身份,极有可能会打开一个新的局面。这件事我一定会向中央证明,不是你私自的无组织行为。听说土豹子(贺昌)在江西中央苏区工作表现很好,他担任了红军总政治部的副主任。中央至今没有派人来接你去中央苏区,你就应该明白,你如今在上海白区这个特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和党对你的信任、期望。对贺昌同志,将来我们都会向他说明个中缘由。贺昌是个很开明的人,他也决不会埋怨你。"话说到了这个分上,虽然我仍抛不下对贺昌的情意,也只好同意了这桩特殊的婚姻。
……
对于这门亲事的看法,自然是众说纷纭:敌人诬蔑说这是"共产党的美人计",有些人说我是贪图生活享受"去做阔太太了"。但我至今仍是心怀坦然,无怨无悔,并不认为当时是完全违心地作出的抉择。我虽然时时在怀念贺昌同志,忘不了我们的夫妻情意,但刘伯垂同志那番语重心长的劝说,是组织上的意见,我必须慎重考虑。
--摘自《黄慕兰自传》,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12月30日,书号ISBN: 9787500087304
作品著作
相关记载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已有正式党员53名,根据本人手头资料,查证的有到的有46人。他们分别是:
1920.5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共12人):陈独秀、李 达、陈望道、李汉俊、沈雁冰、俞秀松、施存统、陈公培、沈玄庐、李启汉、赵世炎、邵力子
1920.10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3人):李大钊、张国焘、邓中夏、罗章龙、刘仁静、高君宇、何孟雄、缪伯英、范鸿吉、李 骏、张太雷、朱务善、陈为人
武汉共产主义小组:(7人)刘伯垂、董必武、陈潭秋、包惠僧、郑凯卿、张国恩、黄负生
1920.11济南共产党小组:王尽美、邓恩铭、王翔千、王复元、
1921.2~3广东共产主义小组:谭平山、谭植棠、陈公博、阮啸仙
旅日本共产主义小组:周佛海
旅欧共产主义小:张申府、周恩来、刘清扬、 "八·七"会议后,伯垂调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年底,伯垂躲过汪精卫在武汉的大搜捕,潜往日本。翌年回国,隐居上海,继续从事革命工作。直到1936年,患肝病逝世,终年50岁。
历史评价
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党员,是党武汉支部的重要发起人之一。
参考资料
- ↑ 刘伯垂:“恶紫夺朱”寻正道, 人民网, 2011-06-10
- ↑ 刘伯垂:“恶紫夺朱”寻正道, 人民网, 201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