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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旧称植民地)是指由宗主国统治,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独立权力,完全受宗主国控制的非宗主国本土地区[1]。广义的殖民地还包括:虽然拥有行政机关、军队等国家机构,但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方或多方被别国控制的“半殖民地国家”、卫星国和保护国,还有委任统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义国家在这些地区设置的“海外领地”、“附属地”、“海外省”等。
特色是宗主国的文化、经济等综合实力皆优于被殖民地的地区;宗主国通过向殖民地输出文化、资本、技术,进行建设,控制殖民地区。因此宗主国不会把首都迁入殖民地内,亦不会为了统治被殖民地区更改宗主国的制度。而是针对殖民地区打造合适的管理制度,为宗主国获取资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上大多数远离宗主国本土的海外殖民地都获得独立,旧有的世界殖民主义体系不复存在。
从殖民地的性质上来说,大致可分为拓殖型殖民地、资源掠夺型殖民地和商业殖民地三种主要类型,这三种殖民地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而顺次出现的[2]。
起源
上古时代的殖民地多为拓殖型殖民地,即宗主国在海外的延续,例如腓尼基人建立的迦太基。在古希腊时期,希腊诸城邦在地中海和黑海沿岸建立了许多殖民地,一度远至北非和西班牙海岸。希腊人的殖民运动始于与海外地区的贸易需要,同时也有一些希腊公民不满本城邦政治现状,或由于地少人多而移居海外。希腊人的海外殖民区建立起来之后,大多保持政治上的独立性,但同母邦保留一定的联系,派遣代表参加全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且以身为希腊文明的前哨而自豪。一些希腊殖民地保存至今,如叙拉古(在意大利西西里岛,今名锡拉库扎)、塔兰托和拜占廷(今伊斯坦布尔)。
现代通用的“殖民地”一词(拉丁文:colonia,英文:colony,法文:colonie,西班牙文:colonia,德文:Kolonie)来自古罗马的“Colonia”。它原指由罗马公民及其家属组成的守卫亚平宁半岛海岸的村社。随着罗马统治地域的扩大,这一制度逐渐推及到新征服地区,演变成殖民制度。殖民者仍然享受罗马公民的一切权利,被征服地区的人口则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至罗马共和国后期和罗马帝国时期,随着被征服地区的罗马化,公民权方赋予殖民地人民)。
早期的殖民地
西罗马帝国476年灭亡后,其海外行省和殖民地被东罗马帝国、法兰克帝国、西哥特王国等国家瓜分。由于政治和军事上的局限,同时由于西罗马灭亡之后出现的人口稀少,这些国家几乎没有力量去征服海外殖民地。
十字军运动标志着欧洲对自身之外的地区产生兴趣的开始。在地中海东岸建立起来的十字军国家并非殖民地,但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占领拜占廷帝国后,威尼斯和热那亚占领了原属拜占廷的许多领土,在东地中海建立了自己的商业殖民地。这些殖民地后来大多被奥斯曼帝国夺取。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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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殖民地发展历程介绍,学习啦,2017-1-12
- ↑ 毛概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豆丁网,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