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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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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是中華民國的郵政事業機構,為中華民國交通部完全持股的國營企業,經常逕稱為郵局。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為突破既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2002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修正《郵政法》,並於2003年1月1日將其公司化。
其標章由篆體的「郵」字構成。其業務除郵遞相關領域外,亦涵蓋儲匯、人身保險等簡易金融服務[1]。
沿革
大清郵政
1866年,清海關試辦郵政,在北京、上海、天津、鎮江等海關設立郵務辦事處,江漢關設立「海關書信館」。1878年,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羅伯特·赫德提議設立官方的近代郵政局;當年,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決定於上海、北京、天津、煙臺和牛莊(今營口)五處試辦郵政業務,並且委派「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統管五口郵政;同年,德璀琳要求江海關書信館向公眾開放為海關郵局。翌年,五處郵政辦事處以「海關撥駟達書信館」名稱開始營業,1880年改名「海關拔駟達局」。
- 總郵政司署、郵政總局
1896年3月20日,在交由海關部門試辦郵政業務十四年以後,光緒帝根據總理衙門「興辦郵政」的奏摺,海關試辦之郵政正式奉准成為「大清郵政官局」,所有開辦國家郵政事務仍由總稅務司赫德綜理;於是赫德又兼任「總郵政司」,實際仍為海關兼辦。
光緒二十三年一月十九日(1897年2月20日),大清郵政開辦,原海關拔駟達局改隸大清郵政;江海關撥駟達局正式更名為「上海大清郵政局」,1899年改「上海郵政總局」。天津海關拔駟達局改「天津大清郵政局」,簡稱「大清郵政津局」。1905年,大清郵政脫離海關,獨立為郵政體系。1906年,清政府設立「郵傳部」。1911年,郵傳部接管郵政,郵政從此脫離海關,成為獨立的系統,「總郵政司署」改為郵傳部下的「郵政總局」;從此,郵政業務正式脫離海關(水師、海軍),實現獨立營運,並使用「大清國郵政」作為郵票銘記。
中華郵政
1912年2月12日,袁世凱依宣統帝退位詔書於北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接管郵傳部。「大清郵政」改名為「中華郵政」,並啟用「中華民國郵政」作為早期的郵票銘記[2],直至1949年改用「中華郵政」為止。1912年4月21日,北京臨時政府設立國務院,郵傳部改制為國務院下交通部,仍於原郵傳部所在地辦公[3]。交通部下設郵政司並成立郵政總局。
交通部郵政司下郵政總局的建制與原郵傳部下郵政總局相同,但因其一切郵政系統之相關事務仍由外國人繼續主持,故未受北洋政府實際管理或運營。1914年3月1日,中華郵政代表「中華民國」加入萬國郵政聯盟。1914年廢除按照海關管轄區域設立郵區、副郵區的辦法,改為按省劃分郵區,設立各省郵務管理局(1931年改稱郵政管理局)。
- 交通部郵政總局
1927年11月1日,國民政府交通部郵政總局於南京成立,並任命時任北京的郵政總局的總辦鐵士蘭為總辦;內部先後設有「八處二室一委會」,下轄各區郵政管理局、辦事處等,以管理全國郵政事務為主要職責。
1928年,南北兩總局在上海簽訂共管全國郵政條款。1929年6月12日,交通部郵政總局密令鐵士蘭結束北京總局局務,準備南遷;之後國民政府克復北京,交通部郵政總局即裁撤北京總局,人員、文件均南遷,全國郵政統一。
1932年3月滿洲國成立後,中華郵政停止在東北的運營而撤到關內。
1934年,南京國民政府以信函是國家專營業務為根據,勒令各地民信局一律停業,至此中國近代郵政在國內歸為統一,郵政通信市場為國家郵政所有,郵政的信函專營權得到進一步確認。 1934年3月27日,交通部郵政總局代局長唐寶書飭令全國各郵政管理局及一等郵局「郵電合設」。
1935年,《郵政法》公布,郵儲總局改制為「郵政儲金匯業局」,隸屬於交通部郵政總局,並同時開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7月18日,總局命令各局,在各地機關與民眾撤離前,不得撤退。雖然日偽當局在淪陷區成立郵政機構,但各地郵政局仍同中華郵政聯絡並由中華郵政供應郵票,重慶政府在國際通郵樞紐上海設郵政總局上海辦事處,代表重慶指導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郵政運作。1938年期日本佔領當局和傀儡政府逐漸開始控制郵政,但一些地區郵政機構維持與重慶的聯絡達5-6年之久,例如上海郵政局直到1943年才被日偽控制。雖受日偽干預控制,淪陷區郵政機構仍通過密函渠道繼續與重慶在重大事務方面保持聯絡。
臺灣
臺灣最早的郵政系統為清治時期的「臺灣郵政總局」。在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依據日本的郵政體系,重新建立了郵政系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將日治時期的郵政系統收編至中華郵政之下。
- 清朝時期
1888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參考海關軍事傳遞,發布《臺灣郵政條款》十六條,設置「臺灣郵政總局」。
- 日治時期
1895年,日本開始統治臺灣,日軍設置野戰郵便局,全臺共二十三所。
1896年,臺灣施行郵便條例,野戰郵便事務移交「臺灣總督府民政局通信課」接管,郵電合辦。
1900年,開辦郵便貯金、匯款業務。 1901年,通信課改制為「臺灣總督府通信局」,至1919年再改制為「臺灣總督府遞信局」。
1924年,遞信局與鐵道部合併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下設「遞信部」,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1936年,開辦島內定期航空郵便,分為西部線(臺北-臺中-高雄)與東部線(臺北-宜蘭-花蓮港)。
二戰後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中華郵政恢復管理各淪陷區郵政[4][5],北平、南京及東三省的「偽」郵政總局暫改為郵政總局駐各地之辦事處;1945年11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郵電管理委員會辦理接收臺灣郵政業務。
1945年11月17日,由於蘇聯紅軍的三個月駐軍期滿,中華郵政正式接管了滿洲國郵政,成立「郵政總局駐長春辦事處」,下轄遼寧、錦州、吉林、牡丹江等郵區;並於1946年2月開始發行東北貼用的郵票。11月23日,交通部郵政總局副局長率十人去南京籌備復員事宜,而後郵政總局分批至隔年9月全部自重慶遷回南京。
各郵局按照業務繁簡設一、二、三等局,均直屬省郵政管理局領導。四等郵局為委辦性質,以下設郵政代辦所與信櫃。郵政員佐薪給,郵務長、副郵務長各分3級;甲等及乙等郵務員各分3等,一二等各分6級,三等分3級;郵務佐分四等,一二等各分3級,三四等各分4級,還有試用郵務佐。
1946年5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郵電管理委員會裁撤,交通部在臺北成立「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同時直屬郵政總局與電信總局,維持日本郵電合辦舊制度。
1947年在第12屆萬國郵政聯盟大會上,中國首次入選由19名成員組成的郵聯常務理事會,並擔任理事會副主席。
1947年,交通部以1896年3月20日為國家郵政開辦日,將每年3月20日訂為「郵政節」。
1948年12月17日,為免南京失守後華南郵務失去中樞,交通部郵政總局設立「西南郵務視導團」以防萬一。1949年1月,西南郵務視導團遷至廣州郵局白雲樓辦公;同月底,交通部郵政總局遷往上海。
1949年4月1日,臺灣改行中華民國原有的郵電分辦制度,成立「交通部臺灣郵政管理局」、交通部臺灣電信管理局,分別隸屬郵政總局與電信總局;所屬各級郵政機構同時改組,法規及業務全部納入中華郵政原有系統。
1949年5月20日,上海發生激戰,郵政總局與外界失去聯繫,時駐廣州交通部的局長霍錫祥將西南郵務視導團改組為郵政總局;8月23日,郵政總局駐穗人員分批遷往臺灣,開始在臺北辦公。
1965年,交通部郵政總局從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獅頭路遷入臺北郵局郵件大樓辦公。
1972年,中華民國因1971年退出聯合國而被迫退出萬國郵政聯盟。
1980年9月1日,因應業務發展及加強經營管理需要,臺灣郵政管理局分割為臺灣北區郵政管理局、臺灣中區郵政管理局、臺灣南區郵政管理局[6]。
2002年7月10日,總統令修正公布《郵政法》,第3條規定「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1日,《郵政法》修正條文施行,交通部郵政總局公司化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原郵政管理局之業務改由中華郵政直接管理的責任中心局取代。交通部郵政總局在法律上定義為「郵政機關」,中華郵政在法律上則定義為「郵務機構」。
2007年2月12日,陳水扁政府執政的行政院主導中華郵政更名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票票銘由「中華民國郵票 REPUBLIC OF CHINA」變更為「臺灣 TAIWAN」,但《郵政法》等相應規範未同時修正;於2008年8月1日馬英九政府時期臺灣郵政復名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票票銘變更為「中華民國郵票 REPUBLIC OF CHINA(TAIWAN)」。
郵政旗
- 北洋政府時期的郵政旗(1919-1929年)左上為五色旗,白底綴有灰雁。
- 北伐後的郵政旗(1929-1935年)左上改為青天白日旗。
- 現今郵政旗為中華民國交通部在1946年9月27日公布,旗面為綠色,郵徽置於五條白色條紋間,象徵自動蓋銷機戳紋。管理局用240×160厘米,一等局用192×128厘米,二等局用144×96厘米。
現況
中華郵政的營業項目相當多元,其中主要為郵務、金融兩大業務:郵務業務包括郵件遞送與快遞,金融業務則包括郵政儲金、匯兌、簡易人壽保險、房屋貸款、金融商品代銷等。
其他服務項目還包括集郵、商品代銷,以及資產營運等經中華民國交通部核可之業務。截至2012年底止,中華郵政在全國各地設有郵局1,322處(不含責任中心局)、委辦機構1,261處(包括郵政代辦所631處、郵票代售處630處);若將郵局視為一般銀行之分行,是營業據點最多的銀行,遠超過第二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的288處。
除了屏東縣獅子鄉、臺東縣金峰鄉與花蓮縣萬榮鄉外,中華郵政在各鄉鎮市區均設有郵局。
雖然中華民國《郵政法》規定信函(法律中定義為具有通訊性質的文件)必須經由郵局寄發,但因電話、網際網路等電子通信方式的普及,加上民間快遞業者競爭,使得中華郵政的本業「郵務業務」大幅萎縮,但因快捷與包裹服務等定價較民間業者相對便宜,因此在臺灣仍擁有一定的市場佔有率。另一方面,中華郵政經營金融服務的時間相當悠久[7],2012年的營業額甚至達到全公司營業額的80%,遠超過郵務本業的7.93%,壽險資金約新臺幣6,764億元,儲金總額為臺灣各銀行中第一位。
儲匯業務
2017年12月,與台灣Pay[8](台灣行動支付)合作推出郵政HCE手機VISA卡,支援金融雲支付業務。
影片
參考文獻
- ↑ 624萬郵局靜止戶 解凍計息. [2014-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4).
- ↑ 常017倫敦版帆船、農穫、辟雍郵票. [2016-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09).
- ↑ 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部通行各部院等處本部即在舊郵傳部辦公文. 1912-04-24 [2022-04-02].
- ↑ 淪陷區郵政的郵票. [2015-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11).
- ↑ 抗戰時期與淪陷區通郵(2). [2015-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1).
- ↑ 中華郵政史編纂小組. 第五篇第三章. 中華郵政史: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紀念. 臺北: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第 270~272頁. ISBN 978-986-03-0383-4 (Chinese (Taiwan)).
- ↑ 郵政組織與郵儲分合 - 歷史文化學習網. [2013-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5).
- ↑ 臺灣Pay官網
- ↑ 免付現、免插卡 中華郵政VISA金融卡8/3換新. [2018-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3).
- ↑ 中華郵政VISA悠遊金融卡 首次自動加值享50元回饋金. [2021-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5).
- ↑ 獨家》LINE Pay退股不怕 財金公司等3策略投資人入股一卡通. [2021-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