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山北极殿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案山北极殿(Àn-suann pak-ki̍k-tiān),或作大案山北极殿,台湾澎湖县马公市庙宇,案山里公庙,主祀玄天上帝,隶属东西澳角头庙。法师流派为“普庵派”之“玉皇敕旨敕令支派”。
沿革
案山位在妈宫内湾,距离妈宫港东南四里处,为一半岛地形,在清领时期作“案山社”,突出海面一带平峦状若茶几桌案,故得名“案山”,其西侧另有一小岛,退潮后可涉水而至,即“小案山社”,案山社因与小案山社相对之故,又被称作“大案山”,属“东西澳”管辖。[1]小案山社在日治时期被改名作“测天岛”,并辟建一条长约300公尺、寛100公尺的土堤和大案山连结。
大正八年(1919年),日本海军填海造港,为扩建马公要港部,征收测天岛为军事基地,原小案山居民被强制迁至案山社区域,案山社被改为“大案山”,二战后又改作“案山里”,沿用迄今。
案山北极殿创建年份不详,相传于乾隆初年间便已立庙,其立庙地点原在案山半岛临南海岸处(今马公后勤支援指挥部[2]东半部),但因日本海军征收部分大案山和测天岛为军港,北极殿遂于大正八年(1919年)迁建至今址,且成立一鸾堂,即“至善社学礼堂”。
二战后,案山北极殿于民国53年(1964年)重建,并于民国73年(1984年)整修;民国93年(2004年),案山北极殿拆除重建,委由吕汉岗建筑师设计、圆馥营造有限公司承造,总计耗资新台币6159.7万元整,于民国95年(2006年)农历九月八日入火安座。
鸾堂
案山鸾堂“至善社学礼堂”成立于大正十年(1921年),此前曾先于大正八年(1919年)著造过善书《化兰转新》,大正11年(1922年)付梓《救世灵丹》、昭和六年(1931年)又出《奇文宝鉴》。战后,案山里聚落分裂成南北派,学礼堂的北派成员出走,另于民宅成立“友爱堂”,持“至善社友爱堂”名号与“至善社学礼堂”分庭抗礼,尔后南派的“学礼堂”成员日益年老,而“友爱堂”则持续有新血,鸾务蒸蒸日上。民国69年(1980年),案山北极殿的玄天上帝降乩谕示两堂应合并共处,为免造成聚落分裂,遂在几经协调斡旋之下,“学礼堂”成员总算同意并入“友爱堂”,而“友爱堂”则得以转移至北极殿内扶鸾济世。截至民国93年(2004年)为止,两堂著作善书总计达20部之多。
分火
民国49年(1960年),案山旅高雄的乡亲商议延请案山北极殿真武三帝、康府千岁金身来台湾供奉,原在民宅奉祀,后集资购地,于民国52年(1963年)建庙,即“高案北极殿”。高案北极殿又于民国69年(1980年)增建、民国71年(1982年)竣工,庙址:高雄市盐埕区大智路31号。[3]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4]。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林, 豪. 《澎湖厅志稿》. 南投市: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98: 25. ISBN 9570210427 (Chinese (Taiwan)).
- ↑ 〈海军马公后勤支援指挥部〉. 中华民国海军.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4) (Chinese (Taiwan)).
- ↑ 〈高案北极殿〉. 文化资源地理资讯系统.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4) (Chinese (Taiwan)).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