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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关),早在1862年,东海关曾在威海卫设立常关(钞关),负责威海卫港出入帆船的税务,1898年5月24日威海卫被英国租借,威海卫常关归英国管辖。

机构简介

早在1862年,东海关曾在威海卫设立常关(钞关),负责威海卫港出入帆船的税务,1898年5月24日威海卫被英国租借,威海卫常关归英国管辖。1930年9月20日,南京国民政府收回威海卫并再次设东海关威海卫分关,1945年8月威海解放,设解放区威海海关。1946年,归属烟台东海关称东海关威海分关。1947年9月,国民党[1]军队大举进攻胶东,为便于战争中开展对敌人的经济斗争,胶东民主政府决定威海分关脱离东海关,独立为威海海关。10月13日,全体人员迁到威海市郊办公。11月威海海关同银行、盐务、贸易部门合编成威海经济工作队,开展对敌经济斗争。1948年2月,威海解放,威海经济工作队解散,人民威海海关重新开关对外办公。1949年1月,烟台进出口管理局将威海海关改为分关,又归属东海关领导。1949年10月22日,胶东民主政府将威海分关改为海关事务所。1950年5月8日,山东人民政府将威海海关事务所改为支关,归烟台海关领导。1951年1月3日,威海支关因威海港改为非对外贸易口岸而闭关。1985年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又设立威海海关,隶属青岛海关,并于1987年5月11日正式开关对外办公。

机构发展

威海海关现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风险管理科、通关科、监管科、加工贸易备案科、加工贸易核销科、查验一科、查验二科、旅检科、稽查科、统计科、监察审计科、财务装备科、技术科、驻邮局办事处、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驻机场办事处(内设综合业务科、通关科、旅检科)以及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内设综合业务科、通关科和监管技术科),设威海海关缉私分局(内设办公室、侦查科、查私科、法制科、情报技术科)。现有海关关员128人,缉私民警24人。

业务辖区为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区、文登市乳山市,有一类开放口岸2个(威海港、威海国际机场),二类开放口岸2个(文登张家埠港、乳山乳山口港),业务门类齐全,涵盖了货管、保税、旅检、邮递、船管、稽查、缉私、机场、出口加工区等业务。

2011年,威海海关在青岛海关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两级关长会议、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海关工作总体要求,以“创建活力海关、和谐海关、幸福海关”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和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监管进出境货物417.37万吨,进出口总值131亿美元,分别增长40%、8%。

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本关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提供行政辅助服务;

2、负责本关工作要点、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大事记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审核以威海海关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稿;

3、负责收、发文管理;

4、负责督办上级文件、传真电报的规定事项以及关领导对各项工作的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有关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

6、负责本关信息和统一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对外协调、联络,接待人民来信、来访;

8、负责管理政务信息化系统;

9、负责本关机要保密、防伪印油的管理;

10、负责文书、实物档案保管以及综合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11、负责接待和接待协调工作;

12、负责统一安排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社会公务活动,统一管理上交的各种礼品;

13、管理威海海关党组和行政印章,统一审核刻制有威海海关字样的各类印章,负责开具威海海关的介绍信、证明信工作;

14、负责本关的外事工作;

15、负责安排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值班情况;

16、负责政策法规研讨,对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意见;

17、负责业务研讨、业务综合、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并负责将有关业务疑难问题提交业务例会研究或统一请示青岛海关;

18、负责统一协调与其他隶属海关之间的业务联系配合;

19、负责组织实施业务类工作规范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20、负责本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21、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1、负责本关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2、负责在人事管理权限内办理干部考核、选拔、交流、调动、任免和奖惩事宜;

3、负责本关干部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工作;

4、负责办理本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呈报工作;

5、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干部、工人退休、退职、辞退等手续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干部、工人的招考录用等事宜;

7、管理人事档案、编制各项人事统计、处理人事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

8、负责出国人员的选调、政审、教育并办理有关手续;

9、落实海关总署、青岛海关和威海海关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决议和指示,负责编制本关教育培训工作的长短期规划,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选送干部和工人进修及参加业余文化专业知识学习;

11、负责管理本关干部、工人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工作;

12、负责本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先进典型的评比、表彰,并向上级机关推荐和选送;

13、党总支、工会及共青团日常工作;

14、负责报关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15、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管理科

1、负责风险管理平台的推广与应用;

2、负责采集、识别并上报风险信息

3、负责风险预定、预警式布控指令的录入与下达;

4、负责研究和组织开展企业、行业和商品的风险测量;

5、负责下达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处置建议;

6、负责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7、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关科

1、办理接单审核、监管证件批注和税费征收及核销手续;

2、负责保金保函备案、核销及办理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3、在权限内负责对进出口贸易货物的审价、归类及权限外审价资料的上报工作;

4、根据审单中心指令和现场接单人员分析及电脑随机布控指令实施查验布控,并将布控指令通知查验科;

5、对己通过接单审核、税费处理和查验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

6、根据审单中心指令和现场接单人员分析办理货物验估业务;

7、收取纸质舱单和接收电子舱单数据,办理舱单审核、确认、修改、删除及核销手续,并负责舱单数据库的日常维护;

8、负责权限内进出口报关单的修改、删除及权限外报关单修改、删除的报批工作;

9、负责结(付)汇、出口退税等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及二次核对工作;

10、负责进出口报关单、随附单证及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保管及向监管科移交工作;

11、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审核、审批(转报)企业的担保、滞纳金、滞报金减免、溢短征税款退补税等申请;

12、负责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手续;

13、负责办理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的通关放行手续;

14、负责定期向查验科提供超期未报关货物和声明放弃货物清单;

15、协助技术部门对中国电子口岸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处理;

16、负责通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的咨询、解答及处理工作;

17、负责对报关员在通关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率进行统计、扣分等工作;

18、负责开展通关环节风险分析,实施风险布控;

19、负责催缴欠税和走私违规案件的税款计核工作;

20、负责联网运行业务热线的查询服务工作;

21、负责部分业务报表的上报总关工作(如税收旬报、审价报表等);

22、负责接受商品预归类申请,并转报总关职能部门审批;

23、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管科

1、负责对口岸物流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评估;

2、负责对口岸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评估;

3、负责对进出境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快件、免税商品以及领馆等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进出境公私用物品和其他非贸物品监管的职能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文化、科技、体育交流等暂准进出口货物和超期未报货物的职能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

6、负责各类监管技术设备的规划、申领、分配及使用效能评估工作;

7、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加工贸易备案科

1、负责加工贸易合同预录入、备案审批或报批等业务,并负责加工贸易企业的前期验厂;

2、负责办理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和加工贸易料件异地调拨手续;

3、受理减免税项目备案,负责减免税申请的前期验厂、审批或审核报批工作(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常驻人员自用物品的征免税审批);

4、负责备料型保税仓库、公共保税仓库、油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等保税仓库的报批工作;

5、负责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审批及实际监管;

6、负责对减免税项目备案档案、减免税档案、保税仓库出入库审批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对合同备案档案进行整理和保管;

7、负责与外经贸主管部门和中国银行、税务等部门就加工贸易等保税业务工作进行协调;

8、负责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9、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加工贸易核销科

1、负责加工贸易合同报核、催核、核销、结案业务;

2、负责联网监管电子帐册预报核、报核、核销、结案;

3、负责加工贸易合同和电子帐册的中期核查、下厂核销;

4、负责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核查、后续管理;

5、负责海关监管车辆的解除监管;

6、负责深加工结转货物的中期核查和后续管理

7、负责内销料件、边角料等的归类、审价、补税;

8、负责走私违规嫌疑案件或线索的移交工作;

9、负责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设备监管工作情况统计及统计数据上报;

10、负责加工贸易风险管理具体核查工作的实施;

11、负责对加工贸易企业报核、核销等行为进行规范

12、负责对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查验一科

1、负责对威海口岸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工作(威海南港场站、文登场站的进出口货物除外);

2、根据通关风险布控指令和查验环节现场分析实施查验;

3、负责进口货物申报前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

4、根据审单中心指令和现场接单人员分析,办理货物取样、登记和送检业务;

5、负责对威海外运城子集装箱站、海联集装箱站和威海港海运集装箱进口分拨货物仓库的驻场监管及巡查工作;

6、负责走私违规嫌疑案件或线索的移交工作;

7、负责对查验现场扣留货物的保管、放行及移交工作;

8、负责超期未报关货物、放弃货物和无主货物的清理和移交工作;

9、负责集装箱站电子地磅的日常使用、维护与管理;

10、负责对查验货物施加封志,并收取施封锁工本费;

11、协助开展验估作业;

12、负责查验月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13、负责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14、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查验二科

1、负责办理船代公司的审批、注册备案、年审等手续;

2、负责办理威海海关辖区内国际航运船舶(“新金桥”轮除外)的进出境申报、吨税征收、吨税执照签发等手续,并负责对船员及其携带物品和船舶所载货物进行监管;

3、负责威海港南港作业区、威洋石油码头、威海船厂码头、威海崮山船厂、威海大宇船业货主专用码头等海关监管场所的巡查工作,并负责对靠泊上述港口、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的上下船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行监管;

4、负责申请维修的国际航行船舶的报批和实际监管工作;

5、负责外轮供应公司经营免税品的转关、调拨、销售、核销等监管工作;

6、负责受理转关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堆场、集装箱堆场、转关运输监管点、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监管场所的开办申请、审批、转报、注册备案及年审手续

7、负责华泰直通式管理的查验工作;

8、负责对威海南港场站、文登场站进出口货物的查验工作;

9、负责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10、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旅检科

1、负责威海口岸进出境旅客及所携带行李物品的查验、征税、放行等监管工作;

2、负责接受“新金桥”轮进、出境申报,办理船舶吨税征收、吨税执照签发手续;

3、负责对“新金桥”轮装卸货物及添装、起卸、调拨燃料、物品、备件、免税烟酒等进行实际监管;

4、负责对“新金桥”轮的船员及其携带物品的监管工作;

5、负责对靠泊威海港北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的上下船人员及携带物品进行监管;

6、负责威海港北港码头的巡查工作;

7、负责威海口岸(外轮供应公司除外)免税品的转关、调拨、销售、核销等监管工作;

8、负责外商常驻机构(办事处)办公用品和常驻机构人员自用物品的征免税审批;

9、负责我国留学生购买免税国产车的审批;

10、负责外商常驻机构(办事处)、常驻人员办公用品和自用物品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常驻人员自用物品的查验、征税、放行工作;

11、负责风险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12、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稽查科

1、开展常规、专项和重点稽查工作;

2、负责本关稽查有关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3、负责走私违规嫌疑案件或线索的移交工作;

4、开展市场调查、贸易调查工作;

5、负责办理报关企业的注册备案、年审以及进出口结、付汇用卡手续,维护和管理报关企业数据库;

6、负责辖区内企业分类管理的初审、报批工作,并开展企业分类管理方面的风险管理工作;

7、负责受理辖区内专业和代理报关企业开办申请及审批、报批和日常管理;

8、负责报关员注册备案、年审、培训和日常管理;

9、负责办理快件公司的审批备案、年审等手续;

10、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统计科

1、统计科负责威海海关贸易统计、业务统计、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执法评估、统计咨询、统计处罚、报关单数据检控等工作,并负责指导、督促其他业务部门的统计工作。

2、负责做好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3、负责及时编制本关海关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服务;

4、负责管理并按规定发布本关统计资料

5、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监察审计科

1、负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

2、负责对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通关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业务和行政事务的内部督察审计,对各项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估;监督检查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

4、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5、落实海关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有关工作,对海关工作人员的内务进行督察;

6、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财务装备科

1、负责审核编报本关经费、查私办案费、预算外资金的年度预决算、追加预算申请、用款计划和会计报表;

2、负责办理本关各项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支。对应交的预算收入及时催缴,足额入库;

3、负责本关关税、代征税、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种税费的管理和入库工作,按时汇总编报各种税费会计报表;

4、负责编制基建财务年度计划报表,审核决算,办理基建费用的拨入和支出,管好用好基本建设资金;

5、负责检查指导驻经区办(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基地、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工作,对各种财产物资实施财务监督;

6、负责资金结算,管理银行帐户、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管理财务帐、表、凭证资料等各种会计档案;

7、负责各部门领取有价单证和施封锁的审批及收费、核销工作;

8、负责代管缉私部门经费及编制资金结算等会计报表;

9、负责罚没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放弃货物、无主货物以及溢(误)卸货物的记帐、保管、拍卖、处理和缴库事宜。

10、负责本关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配备、报损、报废等管理工作;

11、负责车辆的购置、调配、维修,油料购置、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12、负责海关服装的发放和管理;

13、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与发放;

14、负责单证和施封锁的领取、印刷、保管和发放工作;

15、负责机关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单身宿舍等的管理和维修;

16、负责大楼的卫生、安全保卫、水、电、暖的供应与管理及绿化工作;

17、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18、负责编制基建项目的规划方案及立项报告并组织实施,审核决算、编制统计报表;

19、负责办理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事项;

20、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管理。

十五、技术科

1、负责制定本关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负责现代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H2000通关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化系统等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技术维护工作;

3、协助业务部门做好关内业务数据的分析,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查询单进行核实和反馈;负责对各业务现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控制;

4、负责现代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H2000通关管理系统的用户授权管理;

5、负责预录入机构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及预录入人员的技术培训;

6、负责辖区企业的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的运行维护;

7、负责本关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方案的制定、论证、协调施工和技术项目的测试、鉴定工作;

8、负责本关科技装备和兼职技术管理员的管理,做好设备的配备、使用、维修、报损、效益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对兼职技术管理员进行技术培训;

9、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渠道,协助办公室做好我关政务和业务公开工作;

10、协助财务科编制本关科技经费的预算,追加预算、专项经费的申请、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11、协助人教科做好本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12、负责单证检验、防伪鉴定工作;

13、负责计算机和通讯、检查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14、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一)综合业务科

1、负责组织内部会议和落实领导对各项工作的批示;

2、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3、负责接待、安全、车辆及办公大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区内企业和报关员的注册备案和年审,指导企业进行EDI通关申报,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区内企业电子帐册的备案、变更审核;

6、负责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电子帐册的暂停执行、催核、中期核查和风险布控工作;

7、负责定期对企业报核的电子帐册进行核算、核销工作;

8、负责出区内销的料件、成品及边角料补税的审核、呈批工作;

9、负责对区内企业进行后续稽查工作;

10、负责区内企业委托加工业务和临时出区货物、物品的审批;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通关科

1、负责办理现场接单审核、税费征收、放行及结关手续;

2、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审核、审批企业的具保及滞纳金、滞报金、监管手续费减免、溢短征税款退补税等申请,负责催缴税款工作;

3、根据审单中心审核和查验结果,核注相关电子底帐数据;

4、负责转关货物的申请、备案清单数据的审核和传输、核销及反馈工作;

5、负责收(付)汇、退税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工作;

6、负责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和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和保管工作;

7、负责区内海关业务统计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管技术科

1、负责进、出加工区的物流监控工作;

2、负责出入卡口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人员的验放及卡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充分利用电子地磅等查验设备,严格按照查验工作规范要求对进出区货物实施查验;

4、履行区内巡查职责,防止海关监管货物不经卡口进、出加工区;

5、负责办理进、出区车辆的备案审批工作;

6、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对加工区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

7、负责走私违规嫌疑案件或线索的移交工作;

8、负责对出口加工区保安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驻邮局办事处

1、负责威海地区进出境邮件的申报、查验、处理、放行工作;

2、负责有关税费的计征、退补和核对工作;

3、负责查缉邮递渠道的走私违规案件和非法音像制品、宗教、色情、淫秽、封建迷信及反动宣传品的查缉处理工作;

4、负责对邮政局办理进出境邮件业务人员的培训及与邮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

5、负责办理进出境快件申报、征税、查验、放行等监管手续;

6、负责本部门业务统计工作;

7、负责进出境邮递、快件业务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评估分析,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意见;

8、负责技术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合技术科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9、承办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驻机场办事处

(一)综合业务科

1、负责组织内部会议和落实领导对各项工作的批示;

2、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3、负责接待、安全、车辆及办公大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业务综合、业务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通关科

1、负责办理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普货的接单审核、监管证件批注和税费征收及核销手续;

2、负责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普货的保金保函备案、核销及办理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3、在权限内负责对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普货的审价、归类工作;

4、根据审单中心指令和现场接单人员分析,对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普货实施查验;

5、对己通过接单审核、税费处理和查验的空运进出境普货办理放行手续;

6、根据审单中心指令和现场接单人员分析办理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普货验估业务;

7、收取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货物纸质舱单和接收电子舱单数据,办理舱单审核、确认、修改、删除及核销手续;

8、负责权限内进出口报关单的修改、删除及权限外报关单修改、删除的报批工作;

9、负责结(付)汇、出口退税等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及二次核对工作;

10、负责进出口报关单、随附单证及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保管工作;

11、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审核、审批(转报)企业的担保、滞纳金、滞报金减免、溢短征税款退补税等申请;

12、负责威海机场空运超期未报关货物、放弃货物和无主货物的清理和移交工作;

13、负责威海机场空运进出境快件的报关审核、查验、征税、放行手续;

14、负责机场办事处的业务统计工作;

1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旅检科

1、负责威海空港口岸进出境旅客及所携带行李物品的查验、征税、放行等监管工作;

2、负责办理威海空港进出境航空器的申报及放行手续;

3、负责威海空港进出境航空器上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的监管工作;

4、负责对威海空港进出境航空器进行监装监卸,并对其调拨燃料、物品、备件、免税烟酒等进行实际监管;

5、负责威海机场免税店免税品的转关、调拨、销售、核销等监管工作;

6、负责威海机场国际候机厅隔离区内租赁商店的监管工作;

7、负责自空港口岸进出境的外商常驻机构(办事处)、常驻人员办公用品和自用物品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常驻人员自用物品的查验、征税、放行工作;

8、负责走私违规嫌疑案件或线索的移交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