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台湾糖业公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图片来自taisugar

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台糖,是台湾农产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于1946年5月1日成立,当时名为台湾糖业有限公司,在接收日本所属在台各糖业相关机构后,于1947年1月19日将总部搬迁至台湾台北市,等旧会社民股处理完毕,才于1948年9月3日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并报工商部(今经济部)核准登记,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而由于台糖各事业部多位于南部,为活化资产及便于调配资源,2005年10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总管理处(总公司)由台湾台北市迁至台湾台南市台糖研究所用地,并于同年12月19日起开始办公。

该公司成立时的最主要业务是砂糖生产与销售业务,而台糖的种蔗面积最高达12万公顷(1948年-1949年),产糖量最高达100万吨(1964年-1965年),糖外销外汇收入最高为1亿3,500万美元(1964年),曾占中华民国总出口外汇79%,缴库盈馀达到28亿元(1976年),后来由于国际糖价波动及下跌等因素,台湾制糖业从1990年代开始逐渐衰微,过去可供外销的砂糖产量减少,尔后台糖转型,约在2004年初完成底下八大事业部的建置,除了原本主要的砂糖事业外还有油品、畜牧、生物科技、商品行销、精致农业、休闲游憩等事业,过去还曾经营过铁路运输量贩、教育等事业。

沿革

台湾糖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受严重破坏,42间糖厂中只有8间未受破坏,有32万4,900吨的蔗糖毁于空袭;而1945-1946年期的蔗作面积仅4万3,000公顷,收获面积为3万3,700多公顷,砂糖产量减至8万6,000吨。二次大战后,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并开始接收台湾日治时期的日人产业;而在糖业方面,行政院工商部台湾区特派员办公处糖业组组长是专门委员沈镇南,他于1945年11月11日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农林处处长赵连芳等人同行进行为期一周的各地糖厂考察。而在考察之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决定在正式接收之前先行监理,成立“台湾糖业监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即为沈镇南,该委员会则于11月26日组成,各单位的监理人员于12月1日起开始赴任。

台湾糖业监理委员会的监理范围除了四大制糖会社(日糖兴业台湾制糖明治制糖盐水港制糖)以外,还有其他相关组织,分别是日本糖业联合会台湾支部、日本制菓株式会社(隶属日糖兴业)、东亚冰糖株式会社(隶属台湾制糖)、台湾农工土地株式会社(隶属台湾制糖)、南投轻铁株式会社(隶属明治制糖)、东亚矿业株式会社(隶属明治制糖)、新兴产业株式会社、酒精输送株式会社、明治产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蔗板制作所、株式会社福大公司、展南拓殖株式会社、卓兰兴业株式会社。

台湾糖业监理委员会的监理时期到1946年3月底,之后监理委员会直接在4月改为“接收委员会”处理接管事宜,预定在5月底完成接管工作,但实际上到了8月底才结束接管工作;而接管期间日本糖业联合会台湾支部作为该委员会的办公处,日糖兴业台湾制糖明治制糖盐水港制糖则分别改为第一到第四区分会,分会总部分别位在虎尾屏东麻豆新营。而在此同时,行政院资源委员会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以3比2的比例出资旧台币三十亿元为资本,于1946年5月1日在中华民国上海市成立“台湾糖业有限公司”,是台糖成立的开始。

成立初期

中国及其他地区糖业战后情况

二次大战之前中国在广东有七间新式糖厂,在山东有一座甜菜糖厂,另外还有其他地区的糖厂;而全中国自产的食糖有一半来自广东,其土糖与机制糖年产20万吨。然而当时全中国每年的食糖消费量约有100万公吨,不足的部分主要是从爪哇香港日本与台湾进口,但实际上香港糖产自荷属东印度的爪哇,日本精糖原料来自台湾,故实际进口的产糖地是爪哇与台湾而已,分别占中国食糖进口量的40%与55%。

二次大战后,东亚主要食糖出口地区都受到严重的破坏,原荷属东印度104间糖厂在战后只剩下20间,且在印度尼西亚宣布成立后当地的制糖业失去靠压低工资取得的廉价劳工;原本年输出85万吨砂糖的菲律宾因制糖业在战争受到重创而无法出口砂糖,还反而需要进口;中国原有糖厂在广东只有顺德、东莞糖厂局部修复,而广西贵县糖厂、山东溥益甜菜糖厂则不能恢复,更加不能自足;而世界其他地区也处于食糖供不应求的状态,如古巴糖在1945年-1946年产出的445万吨砂糖有296万1,000吨全出口给美国,剩下的砂糖完全无法满足欧洲市场。

台湾二次大战前食糖产量最佳纪录为年产140万吨出口量高居全球第三,仅次于爪哇(荷属东印度)与古巴,是以中华民国政府在取得台湾后对于台湾糖业前景相当看好,认为台湾糖业产量满足全中国的需求绰绰有馀,积极投入糖厂修复,重振台湾糖业,是以台湾糖业在战后两三年内便已恢复到战前六成的产量。

成立经过

台糖公司于1946年5月1日在上海成立之后,由于台湾糖业的接管工作仍在进行,故直到9月1日才开始经营台湾糖业,将接管委员会四区分会改为四区分公司,此时总部设在上海市福州路53号5楼,于台北市延平南路66号(原日本糖业联合会台湾支部)设置台北办事处,并在上海从事砂糖的贩售。

后在1947年1月18日,由行政院资源委员会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分别指派董事与监察人,于上海举行创立会,通过公司章程,同日并举行第一次董监联席会议通过公司各项组织规程,1月19日将上海总部与台湾台北办事处互换,而后因民股所有权人几乎遍布中国各地,处理困难,等旧会社民股处理完毕,才于1948年9月3日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并报工商部核准登记,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而台糖成立初期资本为旧台币30亿元,1948年9月9日因中华民国币制改革,资本额换算成金圆券4亿8,000万元,直到1951年7月19日调整为新台币6亿元。

十五万吨敌糖与228事件

台湾日治时期所库存的食糖,经过清点后幸免于难的共有14万8,176公吨(当时又称为“敌糖”),这批糖因行政院院长宋子文于1946年4月下令而由台糖运往上海,交由中央政府处理,以作为“收缩通货”的工具,这批库糖虽由台糖公司代为贩售,但同时台糖公司也被禁止在上海卖售新糖以免影响政策成效,而这批库糖的收入在经台糖陈情后以七比一的比例分配,即销糖8吨,则7吨算行政院销糖,1吨为台糖的销糖,对于后来台糖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且造成台湾民众认为中央政府“劫收”抢夺地方财产的不良观感,为日后二二八事件的远因之一[1]。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在1947年3月6、7日发布的《四十二条处理大纲》中,其中一项即是“送与中央食糖15万吨,要求中央依法估价,拨归台湾省”。

而5月刚开始在上海销售库糖时,不采零售而是趸售的方式,而为了稳定糖价,遂由台糖与上海市社会局洽商组成“糖价审议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市社会局、参议会、糖业公会、南货业工会以及台糖公司各派一员当评议员来议价,配售方式是各业者自由申请,直到1947年2月物价上涨令原本渐趋稳定的糖价又再次波动,为避免商人屯货,改根据各糖商过去各期购买额平均值来规定配售量。在此同时,台糖公司亦以平价供应京沪区公教人员食糖与上海市户口糖。

二二八事件后,中央政府派国防部部长白崇禧上将来台处理善后,于4月14日提出“今后台政改正意见”,其中第四点即是关于库糖销售问题,建议将已卖掉一半的库糖还给台糖公司,以增加台湾省银行法币周转,安定金融,后此意见经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批准后,剩下的库糖便交还给台糖公司,计原有14万8,176公吨的库糖,最后中央政府得库糖75,000吨,台糖得到73,146吨。

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后

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控制上海全境,随即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下设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内部设有工商处、贸易处),隔日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军管会派专员赵铮至旧上海市社会局宣布接管方针,而台湾糖业公司上海办事处也在之后遭到接管[2]。当时台湾糖业公司在上海还留有38,000吨的糖,这些糖与中华民国行政院资源委员会2,000吨的存糖一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化工公司所接收[3]

此外原本在1948年2月12日于台北召开第三次董监会议时,台糖公司有打算利用废置机器协助广东与四川发展糖业,在当地设置糖厂的计划,但随著中国大陆地区为解放军控制而不了了之。

1950年5月26日,情治单位开始逮捕台糖相关人员,爆发沈镇南资匪案

总厂制时期

1950年7月1日,因为台糖总公司与糖厂之间多一中间管理机构──分公司,另命令传达多一层级,遂于该日撤销分公司,改采总厂制,而所谓的总厂在地位上与一般糖厂相等,只是对所属糖厂有技术督导责任而已,而位于东台湾的花莲、台东两厂则为总公司直辖厂。各总厂与所辖糖厂如下:

  • 台中总厂(含潭子、乌日工场):月眉、新竹(含苗栗工场)、埔里、溪湖(含彰化工场)、南投、溪州
  • 虎尾总厂:龙岩、北港、大林、斗六(含竹山工场)
  • 新营总厂:乌树林、南靖、蒜头、岸内
  • 总爷总厂:玉井、车路墘、三崁店、湾里、萧垅
  • 屏东总厂:桥仔头、小港、东港(含恒春工场)、旗尾

而在此时期,1958年7月总爷、萧垅合并为“麻佳总厂”,车路墘、三崁店合并成“车崁糖厂”,可说是之后“大厂制”实行的先声,而后1966年7月桥头糖厂与小港糖厂合并为高雄糖厂,以试办大厂制。另外新竹、彰化、埔里、溪州等糖厂在1950年代时停止运作,其中新竹、彰化、埔里三厂改为副产加工厂,此外台糖也新设种畜场、新营副产加工厂、关子岭采石场、台东凤梨工厂、高雄副产加工厂等工厂。

N:Co310蔗种的引进与推广

台糖成立初期时,台湾主要用来制糖的蔗种是F108,却在1946年左右发生突变,品质下降产量减少,冲击台湾糖业,当时糖政农务处处长汪楷民在台糖公司协理朱有宣协助下发函向各国著名蔗种试验场求助,最后从南非那他尔甘蔗种试验场取得24株C310蔗种。N:Co310蔗种是该试验场早年从印度引进的杂交籽实改良种,比原来的F108蔗种糖分高两度,分檗力比F108高三倍,生长期也从18个月缩短为11个月。

该蔗种引进台湾后,先试种在虎尾糖厂宿舍附近的蔗苗园,几经改良后在台糖公司于1953-1954年期开始大力推广下,在到1963-1964年期这十年间平均种植面积维持在占总种蔗面积的70%以上,最高达到94.35%,化解台湾糖业的危机。后来为了纪念此事,于虎尾糖厂同心公园立有纪念碑。但后来该蔗种感染黑穗病,栽植面积减少,在1986年时种植面积仅占总种蔗面积0.01%以下,但仍为优良育种材料,另外在该蔗种之后,再也没有一个外国引进品种能在台湾成为栽培品种。

大厂制时期

由于国际糖价波动,且台糖的固定成本偏高,为节省成本,台糖遂试行大厂制,后于1967年7月正式实施。在大厂制之下,糖厂改分为七区,每区设总厂,为独立预算单位,负责全区之规定产量与盈亏,而一般糖厂则为生产执行单位,而总厂制时期总厂所设有的督导处则被撤销,此外糖铁的机车则集中由总厂调度。此时的糖厂分区如下:

  • 台中区:台中、月眉、溪湖
  • 虎尾区:虎尾、斗六、北港
  • 嘉义区:嘉义、大林、蒜头
  • 新营区:新营、乌树林、岸内
  • 麻佳区:麻佳、善化、玉井、三崁店
  • 高雄区:桥头、车路墘、小港
  • 屏东区:屏东、旗山、南州

而在此一时期,彰化副产加工厂民营化,成立台湾建业公司,此外台中区于1969年7月因原料不继被撤销,台中总厂改为一般糖厂,月眉糖厂改为台中糖厂第二工场,溪湖糖厂与台中糖厂均改为总公司直辖。

第二次总厂制时期

大厂制实行之后,由于总厂与糖厂之间权责、督导、协调、联系等情况未符合改制理想,遂从1972年7月恢复总厂督导制,而嘉义、麻佳、高雄总厂先后遭到撤销,乌树林、小港两糖厂撤销,不过在小港糖厂旧址改设小港副产加工厂。而除了这些改变之外,台糖所作的改变还有恢复月眉糖厂的建制,并完成屏东纸浆厂的建设。

近年转型

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台糖因著大量外销糖产品,成为当时台湾最大的企业。台糖现在仍是台湾最大的地主,所拥有的土地(主要为农场)遍布全台各地。为了有效开发其土地,台糖在1997年10月成立营建开发部门,后来在2004年1月改组为土地开发中心,2005年10月改为土地开发处,以自建、合建、专案开发、厂区开发、兴建学生宿舍等方式加以运用。

多角化经营

台湾糖业目前已经属于夕阳产业,为了因应制糖、畜殖、副产加工三大本业的衰退,台糖自1990年代开始进行多角化经营,如发展观光产业、花卉养殖业、生物科技以及零售通路业(如便利商店超级市场量贩店)、连锁加油站、冰品[4]等。此外也台糖同时也进行转投资以求顺利转型,在台湾投资了台湾高铁公司等企业。

台糖在2004年时已建构量贩、生物科技、精致农业、畜殖、商品行销、油品、休闲游憩、砂糖等八大事业部,并规划将砂糖以外的其他事业部进行公司化,以控股公司型态为未来的经营方向[5]

总部南迁深耕

由于过去南糖北米政策,致使台糖各事业部多位于台中以南,总管理处位于台北,在联系时效上有所不足。台糖在2005年6月成立台糖总公司南迁评估小组,做出总管理处南迁的评效,其中对于重塑企业文化、营造组织精神、强化指挥体系、畅通管理机制、活化公司资产等项都有呈现出正面的指向,而且台糖公司土地、生产基地多位于南部,总公司南迁后,可将这些重要的企业活动集中一处,拉近管理阶层与基层员工距离,落实走动式的管理,并活化资产及便于调配资源。

10月7日台糖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总管理处由台北市迁至台南市台糖研究所用地,并于同年12月19日起开始办公。台糖在南迁后开始企业重整,总公司南迁贴近事业部,换取过去时间的浪费与成本的支出,展开脱胎换骨重生再造。

产业现代化

台糖自2016年起推动企业现代化。优先建立科技化的养殖模式,改建农畜循环与畜舍成为现代化畜殖场,以欧洲养殖标准的“东海丰畜殖园区”[6]兼具观光与教育功能。台糖并自我定位为新农业领头羊,采行有机农法的友善耕作、以专业课程培养绿领青农的农畜学院。在科技农业的进程中,也兼顾发展循环经济,利用生物技术精炼高价值的生质材料,并投资绿色再生能源。

影片

台糖产销履历本土甘蔗糖验证纪录影片
百年糖业-甜蜜台糖

参考文献

  1. 程玉凤. 〈光复初期台糖的销售问题——十五万吨敌糖的来龙去脉(1945-1947)〉 (PDF). 《国史馆馆刊》21 (国史馆). 2009-09: 47–94页 [2013-04-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3-06). 
  2. 《上海副食品商业志·大事记》.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3-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8). 
  3. 《上海副食品商业志·第一编商业行业 第四章糖商业 第一节 发展沿革》.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3-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7). 
  4. 糖厂冰品. [2010-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25). 
  5. 八大事业部 余政宪说 台糖终将成为资产控股公司. 自立晚报. 2006-04-30 [2013-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6. 中央社郭芷瑄. 台糖东海丰畜殖场改建绿能猪场. 奇摩新闻. 2019-02-27 [2019-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