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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富美馆,是位于台湾彰化县北斗镇光复里的萧府王爷庙,被列为彰化县历史建筑。
历史
北斗富美馆建于光绪三年(1877年),光绪七年(1881年)迁建现址,位在光复路一九一六与一九一七地号,1934年重新扩建。
祭祀圈包括今新政里5-9邻与光复里大部分,以农历五月十七日为主要例祭日。祖庙为泉州富美宫。主祀萧府王爷外,另祀赵元帅、康元帅、萧夫人、五营旗与虎爷等。
该庙土地是地方人士捐献,但土地所有权仍登记在原捐献者名下,由当年捐献的业主后代续缴交土地税等税金。后来地主打算将包括富美馆用地在内的五十一坪土地出售,每坪价格廿五万元。但富美馆信徒认为是台湾日治时期办理土地调查时,将该庙土地误植所致。
1995年7月12日,法院判决该庙占用私人土地,应在判决书送达翌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迁地上物,将土地交还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否则届时将强制执行拆除。同年8月15日,镇长洪参民邀请相关的地主、镇代、光复里长蔡娄、新政里长黄材源等协调,决定由地方募款,以每坪廿二万元购买,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款。但募款情形至9月中旬只募得八十馀万元,于是黄材源、蔡娄等人在同年9月18日到镇公所向求助,获得镇长洪参民以自己的名义开三百馀万元支票,先行代为支付购地款。年底12月中旬,则筹款得二百廿三万元,地主同意付款期限延至12月26日。
2012年4月27日,县文化局将此庙登录为彰化县历史建筑。2017年7月报导,陈文彬局长公开宣布,县内五个受法定文资保护的古迹和历史建筑,大城乡咸安宫、和美镇街长宿舍、北斗镇富美馆、彰化市武德殿、彰化市牛埔遗址,已由文化部补助七成经费,县府自筹二成和私人财产所有权人负担一成,这都能在今年陆续开工修复。历经七个月,县长魏明谷团队协助争取七百一十万元经费与补助,并由庙方自筹七十一万元修复,于2018年7月修复完成。
竣工启用后,庙方又自费在建物前方设有如日本神社鸟居的一大型遮雨棚,在地方引发热议。像县议员江熊一枫就表示对这种建筑风格混合不赞同,认为应尊重历史,恢复原有样式。文化局长张雀芬回应,依《文资法》规定任何营建工程不得破坏古迹之完整,亦不得遮盖古迹之外貌,若须修缮应由保管人提出计画,文资委员会审核通过才得办理,庙方明显触法,依第一○六条规定,可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下罚锾。庙方表示考量避免天公炉被雨淋,方有此设计,部分委员也反对,但经掷杯请示神谕,王爷没有意见,便照图施工。
文化局介入后,翻出该庙修复再利用报告书,确认庙方当初确有提出遮雨棚需求。后庙方仍保留遮雨棚,但写有“富美馆”的大型鸟居立招去除。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1]。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