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縉
解縉(1369年-1415年3月4日),字大紳,號春雨,諡文毅[1],江西吉水州(今江西吉安吉水縣)人,解綸之弟。明朝第一位內閣首輔。
解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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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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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安路吉水州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大紳,號春雨 | |
諡號 | 文毅 | |
出生 | 洪武二年(1369年)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水州 | |
逝世 | 永樂十三年正月十三日(1415年3月4日) 京師應天府 | |
親屬 | 解子元(祖父)、解開(父) 解綸(兄) 解禎亮、解禎應(子) 解禎期(姪)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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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目錄
生平
解縉祖父為解子元,是元安福州判官。兵亂時守義而死。父解開,明太祖朱元璋曾召見談論元朝故事。欲加官授職,解開辭去不任[2]。
洪武年間
解縉天生聰穎,六歲能詩,有神童之譽。洪武二十年(1387年)中式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聯捷戊辰科三甲第十名進士,授中書庶吉士。朱元璋非常器重他,命其常在身邊。一天,朱元璋在大庖西室,對解縉說:「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次日,解縉即呈上萬言書,主張應當簡明律法、並賞褒善政[3]。朱元璋讀後,稱讚其才。不久,解縉再次呈上《太平十策》進言[4]。當時解縉在兵部從事,其言語時常輕慢。兵部尚書沈溍奏報此事,明太祖反而說:「解縉只不過以冗散自恣罷了。」數月後,朱元璋下詔,改解縉為監察御史。當時韓國公李善長因胡惟庸案謀反得死罪,解縉代替郎中王國用草疏鳴冤。此外又為夏長文寫草書彈劾都御史袁泰,袁泰因此深恨解縉。當時近臣父均須入覲,解縉父親解開入覲時,朱元璋說:「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解縉遂同父回鄉[5]。
建文年間
八年後,明太祖駕崩,明惠帝即位。解縉進入南京應天府,隨即有官員彈劾,並稱其違背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應當捨棄家人離開。於是解縉被貶為河州衛吏。當時禮部侍郎董倫為明惠帝所信任,解縉於是書信予董倫,請求謀職。後經董倫舉薦,明惠帝下詔命解縉入翰林院,擔任翰林待詔[6]。
永樂年間
靖難之役中,燕王朱棣攻入金陵應天府後,解縉歸降朱棣。朱棣隨後即位,是為明成祖,解縉升任翰林侍讀。隨後成祖建立文淵閣,解縉與黃淮、楊士奇等人入直文淵閣,參與機務,明朝內閣制度由此開始[7]。隨後,解縉奉命總裁編撰《明太祖實錄》與《列女傳》。書成,朱棣賞賜銀幣[8]。其後又主編《永樂大典》。永樂二年,解縉晉升為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為內閣首輔。朱棣曾經召見解縉等人說:「你們七人朝夕相處,我經常在宮中稱讚你們的勤勉謹慎。往往最初容易謹慎,而最終仍然能保持下去的則很難,希望你們能夠共勉。」於是各賜五品官服等。恰逢立春時,朱棣賜其等金綺衣,與尚書地位相同。此後內閣進言,朱棣均虛心採納[9]。
解縉很少登朝,且因才氣頗高,任事直前。其善於言辭,但對他人的好惡從不顧慮忌諱,廷臣多因其受寵而嫉恨。恰逢當時儲君未定,淇國公邱福稱漢王有功,當立朱高煦。明成祖則密詢解縉,解縉稱:「皇長子(朱高熾)仁孝,天下歸心。」朱棣並不回應。解縉又拜首稱:「好聖孫(朱瞻基)。」朱棣因此表示同意,儲君之事遂定。漢王朱高煦遂因解縉進言,而尤其忌恨[10]。當時恰逢明朝大軍討伐安南,解縉上疏勸阻,朱棣不聽。隨後討伐成功,並設置郡縣。當時太子雖立,朱高熾表現並不令朱棣滿意。此時朱高煦更受隆寵,禮秩超過了嫡親標準。解縉再次諫言說:「這會引起戰爭的,是不行的。」朱棣隨即大怒,稱解縉是在離間骨肉。永樂四年,皇帝賜內閣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並不包括解縉。次年,解縉因廷試讀卷不公而受連坐,被貶為廣西承宣布政使司參議。正準備赴任時,禮部郎中李至剛上疏稱解縉有怨言,隨改其至交阯,命監督化州兵餉[11]。
永樂八年(1410年),解縉入京奏事,恰逢成祖北征,於是他拜謁太子後就即返回。漢王朱高煦隨即伺機上書,稱其「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成祖聽後震怒。當時解縉與檢討王偁在廣東遊覽山川,並上疏請鑿贛江以通南北。奏書剛至,朱棣即命錦衣衛逮捕解縉入獄。大理寺寺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翰林院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御史李至剛等人均連坐入獄。其中高得抃、王汝玉、李貫、朱紘、蕭引高病死於獄中[12]。
永樂十三年,正月十三日錦衣衛都督僉事紀綱呈上禁錮犯人的名單,朱棣看到解縉名字,問道:「縉猶在耶?」紀綱會意,隨即灌醉解縉,將其活埋到雪中凍死。解縉死時僅四十七歲。隨後,錦衣衛抄沒其家產,妻子宗族流放遼東戍邊[13]。
事跡
解縉在翰林院時,朱棣曾經寫出廷臣名單,命解縉分別陳述各人的長短。解縉回答道:「蹇義天資較高,但內心無主見。夏原吉有德行雅量,卻不能遠離小人。劉俊有才幹,卻不知顧慮道義。鄭賜可說是個君子,只是才能頗為短淺。李至剛荒誕且善於趨炎附勢,雖有才能但是心地不端正。黃福秉持著平易正直之心,確能執節守正。陳瑛執法刻薄,尚能保持廉潔。宋禮戇直而苛刻,人們都怨恨其不懂得體恤。陳洽疏闊通達,警覺敏銳,也不失於正直。方賓則是只有簿本書記之才,懷有市儈之心。」[14]朱棣把此文交付給太子朱高熾,朱高熾藉此加問尹昌隆、王汝玉兩人長短。解縉對答道:「尹昌隆是君子,但無弘大的雅量。王汝玉的文筆難得,可惜只有市井之心。」之後,明仁宗即位,其出示解縉的上疏給楊士奇,並說:「人稱解縉狂妄,但看其所陳列的,都有定論了,他並不狂妄。」於是下詔請歸解縉妻子宗族[15]。
當初解縉與胡廣同侍明成祖大宴。明成祖對兩人說:「你們兩人都是同鄉、同學、同官。解縉有個兒子,胡廣你可以把你女兒嫁給他。」胡廣答道:「臣妻子還在懷孕,尚不知男女。」明成祖笑道:「肯定是女的。」孩子出世,果然是女兒。解縉死後,解縉之子解禎亮被流放到遼東。胡廣就想解除婚約。女兒大怒,割耳朵發誓道:「我這薄命的婚事,是皇上主婚的,是父親大人當面承諾的。毀約的話,我只有死,也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等到解家被赦免,其女仍舊歸嫁解禎亮[16]。
正統元年,明英宗下詔歸還解縉家產。成化元年,明憲宗下詔恢復解縉官職,並贈朝議大夫。解縉死後,朱高煦謀反被誅滅;安南屢次謀反,明朝設置郡縣不久最終也被迫撤銷,這些均如解縉生前所言發生[17]。
著作
參考文獻
- ↑ 《明名臣言行錄》,1冊17卷,667頁
- ↑ 《明史》(卷147):「解縉,字大紳,吉水人。祖子元,為元安福州判官。兵亂,守義死。父開,太祖嘗召見論元事。欲官之,辭去。」
- ↑ 《明史》(卷147):「縉幼穎敏,洪武二十一年舉進士。授中書庶吉士,甚見愛重,常侍帝前。一日,帝在大庖西室,諭縉:「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縉即日上封事萬言,略曰:臣聞令數改則民疑,刑太繁則民玩。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嘗聞陛下震怒,鋤根剪蔓,誅其奸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復及其鄉,終始如一者也。……」
- ↑ 《明史》(卷147):「書奏,帝稱其才。已,復獻《太平十策》,文多不錄。」
- ↑ 《明史》(卷147):「縉嘗入兵部索皁隸,語嫚。尚書沈溍以聞。帝曰:「縉以冗散自恣耶。」命改為御史。韓國公李善長得罪死,縉代郎中王國用草疏白其冤。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時近臣父皆得入覲。縉父開至,帝謂曰:「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
- ↑ 《明史》(卷147):「歸八年,太祖崩,縉入臨京師。有司劾縉違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當舍以行。謫河州衛吏。時禮部侍郎董倫方為惠帝所信任,縉因寓書於倫曰:「縉率易狂愚,無所避忌,數上封事,所言分封勢重,萬一不幸,必有厲長、吳濞之虞。冉阝哈術來歸,欽承顧問,謂宜待之有禮,稍忤機權,其徒必貳。此類非一,頗皆億中。又嘗為王國用草諫書,言韓國事,為詹徽所疾,欲中以危法。伏蒙聖恩,申之慰諭,重以鏹賜,令以十年著述,冠帶來廷。《元史》舛誤,承命改修,及踵成《宋書》,刪定《禮經》,凡例皆已留中。奉親之暇,杜門纂述,漸有次第,洊將八載。賓天之訃忽聞,痛切欲絕。母喪在殯,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親,倚門望思,皆不暇戀。冀一拜山陵,隕淚九土。何圖詿誤,蒙恩遠行。揚、粵之人,不耐寒暑,復多疾病。俯仰奔趨,伍於吏卒,誠不堪忍。晝夜涕泣,恆懼不測。負平生之心,抱萬古之痛。是以數鳴知感。冀還京師,得望天顏,或遂南還,父子相見,即更生之日也。」倫乃薦縉,召為翰林待詔。」
- ↑ 《明史》(卷147):「成祖入京師,擢侍讀。命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並直文淵閣,預機務。內閣預機務自此始。」
- ↑ 《明史》(卷147):「尋進侍讀學士,奉命總裁《太祖實錄》及《列女傳》。書成,賜銀幣。」
- ↑ 《明史》(卷147):「永樂二年,皇太子立,進縉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帝嘗召縉等曰:「爾七人朝夕左右,朕嘉爾勤慎,時言之宮中。恆情,慎初易,保終難,願共勉焉。」因各賜五品服,命七人命婦朝皇后於柔儀殿,後勞賜備至。又以立春日賜縉等金綺衣,與尚書埒。縉等入謝,帝曰:「代言之司,機密所系,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一日,帝御奉天門,諭六科諸臣直言,因顧縉等曰:「王、魏之風,世不多有。若使進言者無所懼,聽言者無所忤,天下何患不治?朕與爾等共勉之。」其年秋,胡儼出為祭酒,縉等六人從容獻納。帝嘗虛己以聽。」
- ↑ 《明史》(卷147):「縉少登朝,才高,任事直前,表裡洞達。引拔士類,有一善稱之不容口。然好臧否,無顧忌,廷臣多害其寵。又以定儲議,為漢王高煦所忌,遂致敗。先是,儲位未定,淇國公邱福言漢王有功,宜立。帝密問縉。縉稱:「皇長子仁孝,天下歸心。」帝不應。縉又頓首曰:「好聖孫。」謂宣宗也。帝頷之。太子遂定。高煦由是深恨縉。」
- ↑ 《明史》(卷147):「會大發兵討安南,縉諫。不聽。卒平之,置郡縣。而太子既立,又時時失帝意。高煦寵益隆,禮秩逾嫡。縉又諫曰:「是啟爭也,不可。」帝怒,謂其離間骨肉,恩禮浸衰。四年,賜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而不及縉。久之,福等議稍稍傳達外廷,高煦遂譖縉泄禁中語。明年,縉坐廷試讀卷不公,謫廣西布政司參議。既行,禮部郎中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命督餉化州。」
- ↑ 《明史》(卷147):「永樂八年,縉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縉謁皇太子而還。漢王言縉伺上出,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帝震怒。縉時方偕檢討王偁道廣東,覽山川,上疏請鑿贛江通南北。奏至,逮縉下詔獄,拷掠備至。詞連大理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抃皆瘐死。」
- ↑ 《明史》(卷147):「十三年,錦衣衛帥紀綱上囚籍,帝見縉姓名曰:「縉猶在耶?」綱遂醉縉酒,埋積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遼東。」
- ↑ 《明史》(卷147):「方縉居翰林時,內官張興恃寵笞人左順門外,縉叱之,興斂手退。帝嘗書廷臣名,命縉各疏其短長。縉言:「蹇義天資厚重,中無定見。夏原吉有德量,不遠小人。劉俊有才幹,不知顧義。鄭賜可謂君子,頗短於才。李至剛誕而附勢,雖才不端。黃福秉心易直,確有執守。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宋禮戇直而苛,人怨不恤。陳洽疏通警敏,亦不失正。方賓簿書之才,駔儈之心。」」
- ↑ 《明史》(卷147):「帝以付太子,太子因問尹昌隆、王汝玉。縉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惜有市心耳。」後仁宗即位,出縉所疏示楊士奇曰:「人言縉狂,觀所論列,皆有定見,不狂也。」詔歸縉妻子宗族。」
- ↑ 《明史》(卷147):「縉初與胡廣同侍成祖宴。帝曰:「爾二人生同里,長同學,仕同官。縉有子,廣可以女妻之。」廣頓首曰:「臣妻方娠,未卜男女。」帝笑曰:「定女矣。」已而果生女,遂約婚。縉敗,子禎亮徙遼東,廣欲離婚。女截耳誓曰:「薄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無二。」及赦還,卒歸禎亮。」
- ↑ 《明史》(卷147):「正統元年八月,詔還所籍家產。成化元年,復縉官,贈朝議大夫。始縉言漢王及安南事得禍。後高煦以叛誅。安南數反,置吏未久,復棄去。悉如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