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 (唐朝)
家世
唐德宗年间
王纯年轻时,因厚实为士人朋友所看重,吴兴郡守颜真卿器重他,[7]取他名“纯”的意思,为他取字德素,奏授武康尉。萧复为常州刺史,[8]辟王纯为从事。王纯曾在约大历十三年(778年)与河南转运留后兼监察御史里行戴叔伦异地唱和,戴叔伦曾作《暮春沐发晦日书怀寄韦功曹沨李录事从训王少府纯》。[9]王纯后因丁继母忧而去职,丧满后,被累授殿中侍御史、江西观察推官。[1]御史大夫包佶领租庸盐铁事务,也以王纯为判官。因淮西节度使李希烈作乱,江淮租输受阻,特改运路为自颍水入汴水。王纯奉包佶表文诣阙,到潼关时,正逢唐德宗西逃,王纯于是督率沿路输送的轻货(绢绫金珠等宝货),以兵剽掠刚被淮南节度使陈少游烦重征税的江淮地区,[10]走金州(陕西安康)、商州(陕西商洛)一线,倍道经过洋州(陕西西乡)赴奉天县行在。兴元元年(784年)五月,德宗亲自慰劳,说:“六军到现在还没有换上春服,我还在穿皮裘。”王纯俯伏流涕奏道:“包佶令臣从小路进奉轻货约五十万件。”德宗认为道路远、经费急,进奉不能指望。五日后,王纯所督的钱物江、淮缯帛等相继来到,得以救难,德宗深赖之,[3][4]命先赏赐将士,然后才给自己制作衣衫。[11]
贞元八年(792年)五月,王纯在大理寺丞任上参与祭祀刚去世的包佶。[12]贞元年间,王纯为仓部员外郎。当时刚经历过兵灾和旱蝗灾,朝廷令户部削减官员俸禄,兼收茶税等各种杂税,以备水旱灾害。王纯上任后就获诏主判仓部负责这项工作,后迁户部郎中,于十三年(797年)二月判本部事务。后又迁兵部郎中,仍判户部。七月,超拜户部侍郎,赐金紫,又加朝散大夫,十六年(800年)九月判度支。十八年(802年)八月,特迁户部尚书。[13]当时德宗亲自执政已久,宰相已形同虚设。德宗以王纯谨密,恩遇特异,约十二年(796年)王纯在户部郎中任上时,与其他宠臣权力已超过宰相,趋附者盈门;共主理重务八年,政事大小多咨询王纯决定。王纯未曾泄漏言语,也不自矜,[3][4]为政中规中矩无所发明,[14][15]其实狡险搜刮民财。[16]王纯曾邀请秘书郎李藩,说只要相见就能任用他,但李藩没有应邀。[17][18]
十九年(803年)三月,王纯等五十五人奏议,请求:奉迁献祖、懿祖神主祔德明、兴圣庙,别增两室奉安神主;[19]请求于德明、兴圣庙垣内权设幕屋为二室,暂安神主;等增修的庙室完成了,再以礼迁祔神主入新庙;每至禘祫之年,各自于本室行飨礼。[20]获淮。[21]从此唐太祖恢复了东向的方位。[22]
唐顺宗、唐宪宗年间
永贞元年(805年)唐顺宗即位后,其宠信的度支盐铁副使王叔文开始夺王纯之权,三月,拜王纯为兵部尚书,实为排挤。[26]四月,皇子广陵王李淳(即后来的唐宪宗)被改名李纯、册立为皇太子,王纯为避讳请求改名王绍。此举遭到时人非议,认为皇太子也是人臣,东宫属官改名避讳是应该的,不是其属官而改名则是谄媚,王纯此举不是以礼事上。李藩认为历代不识大体的大臣一旦坏了规矩就正不过来了,不足为怪。[17][18]王绍表殿中侍御史元季方为度支员外郎。[27]十二月,王绍被除授检校吏部尚书、东都留守、判都省事、兼御史大夫,充东都畿汝州都防御使。[1][3][4][28]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十一月,武宁军节度使张愔因病请求代任,王绍迁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徐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武宁军节度支度营田兼徐、泗、宿、豪等州观察处置等使,即领豪、泗二州在武宁军管下。[1][29]自从张愔被徐州军推为帅之后,徐州兵骄难治,王绍修辑军政,徐州军也喜于新得二州,没有作乱,[30][31]人心得安。[3][4][32]二年(807年)六月,监军使孟升卒,王绍送其丧柩还京,给券于乘驿,在邮舍安放丧柩,官吏不敢阻止。此举受到监察御史元稹的弹核,[33][34][35]被法办。[36]四年(809年),奏请于宿州置开元观。[37]
六年(811年)入觐,被征拜兵部尚书,七年(812年)正月,权兼判户部事。五月,与判度支卢坦、盐铁使王播等奏请允许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换钱,禁止和约束贮藏钱导致钱不能流通的行为,[38]获淮。[39]但即使实施每千钱增给百钱的政策,也没有商人到来,钱重帛轻的局面也没有改观。[40]八年(813年)九月,奏请折籴(折价买入)粟,获淮。[37]九年(814年)十二月,王绍卒于长安永乐里家中,[41]赠左仆射,益敬。[3][4]十年(815年)八月四日,葬于万年县洪固乡,与其妻合葬。[1]
家庭
注释及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s:兵部尚书王绍神道碑|李绛《兵部尚书王绍神道碑》]]
- ↑ 此从《兵部尚书王绍神道碑》去世于“十一月晦日”。《旧唐书·宪宗纪》作去世于“十二月癸丑日”。
- ↑ 3.0 3.1 3.2 3.3 3.4 3.5 《旧唐书》卷一百二十三
- ↑ 4.0 4.1 4.2 4.3 4.4 4.5 《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九
- ↑ 5.0 5.1 5.2 权德舆《故尚书工部员外郎赠礼部尚书王公神道碑铭(并序)》
- ↑ 6.0 6.1 6.2 权德舆《唐故尚书工部员外郎赠礼部尚书王公改葬墓志铭(并序)》
- ↑ 颜真卿任吴兴郡守在大历七年(772年)—十二年(777年)年间。
- ↑ 萧复任常州刺史在大历十二年(777年)闰五月—十四年(779年)年间。
- ↑ 熊飞《戴叔伦年谱简编》,抚州师专学报,1993年3月第1期总第36期
- ↑ 《旧唐书》卷一百四十六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一
- ↑ 权德舆《祭秘书包监文》
- ↑ 《旧唐书》卷一十三
- ↑ 《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五
- ↑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七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五
- ↑ 17.0 17.1 《旧唐书》卷一百四十八
- ↑ 18.0 18.1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九
- ↑ s:权设幕屋为献懿二祖行庙奏
- ↑ s:陈设四室权安神主奏
- ↑ 《旧唐书》卷二十六
- ↑ 《新唐书》卷一十三
- ↑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二
- ↑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
- ↑ 《新唐书》卷一百零三
- ↑ 韩愈《顺宗实录二(起二月,尽三月)》
- ↑ 《新唐书》卷二百零一
- ↑ 《旧唐书》卷一十三
- ↑ 《旧唐书》卷一十四
- ↑ 《旧唐书》卷一百四十
- ↑ 《新唐书》卷一百五十八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七
- ↑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四
- ↑ s:论转牒事
- ↑ 白居易《论元稹第三状》
- ↑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六
- ↑ 37.0 37.1 《册府元龟》
- ↑ s:请禁私藏钱奏
- ↑ 《旧唐书》卷四十八
- ↑ 《新唐书》卷五十四
- ↑ 《旧唐书》卷一十五
- ↑ 《全唐文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