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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芳(1622年9月22日-1694年12月18日),鄴園閣老文襄山東武定州(今山東惠民縣)人。清朝順治康熙年間政治人物和作家,詩人,官至文華殿大學士。清兵入關順治四年(1647年)進士授浙江金華府推官文華殿大學士吏部尚書

李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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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漢族
出生 天啟二年八月十八日
(1622年9月22日)
逝世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十一月初二日
(1694年12月18日)
出身
  • 明崇禎十五年壬午科舉人 *清順治四年丁亥科同進士出身

目錄

生平

明天啟二年(1622年),李之芳出生在山東武定州,及父李才望和母李氏。父李才望系承祖的業,。

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舉人。清兵入關順治四年(1647年)開科取士,之芳進京考中二甲進士。授浙江金華府推官。歷任刑部主事郎中,廣西道、湖廣道監察御史,升吏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等職。康熙十二年(1673年),以兵部侍郎身份離京總督浙江軍務,參與平定耿精忠叛亂。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秋還杭州和入京任兵部尚書,調吏部尚書。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授兼職文華殿大學士。次年,御史郭琇彈劾大學士明珠,稱「內閣票擬,皆聽明珠指揮」。明珠遭罷職後,之芳也受命休致。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卒於家,享年73歲。諡文襄。雍正十一年(1733年)入祀武定州賢良祠。《清史稿》有傳。[1]

初贈太子太保[2],後加贈少保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2]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他的後裔李師敏台灣府知府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離職家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病逝於家,享年72歲,康熙帝賜「文襄」。雍正十一年(1733年),武定州奉旨將李之芳列祀於賢良祠。

主要成就

整頓吏治

李之芳一生戎馬倥傯,平定三藩中狄精忠等反賊,,剿滅福建等地余寇;李之芳主張整頓吏治和司法,不畏權貴、獎罰分明,肅正了政治風氣。李之芳編寫了《賦役全書》把賦稅徭役法律化,同時也主張輕徭薄賦,贏得了皇帝的重視和百姓的愛戴。

軍事思想

耿軍馬九玉部衢州失敗後,撤至江山、常山與衢州之間修城築壘,準備長期的戰略對峙。而糧道則設在江山東北的大溪灘。李之芳深知,《孫子兵法·勢篇》中主張在敵我雙方正面對峙時,應聚之以勢,擊之以奇。即以強大的氣勢來壓制對方,並在勢的壓制下,出奇兵以小的代價擊破敵人。"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兵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如以大軍在馬九玉陣前以常法之戰形成對峙,而用變法之戰以奇兵襲擊糧道,馬九玉則首尾不能相顧,不戰自潰。

平定台灣

李之芳在擔任兵部尚書期間,根據自己在平定三藩過程中的對江浙、福建地形的熟悉和與鄭經作戰的經驗,積極向康熙皇帝建議攻打台灣,康熙採納。康熙二十二年(1686年),五月李之芳命施琅攻台灣,八月,施琅駐軍入台灣,台灣平定。

重視民生

李之芳出任山西巡按期間,每次到民間巡查,必先細訪民間疾苦,其次,李志芳禁止州縣官員虛張聲勢勞民傷財大辦歡送儀式。李志芳向順治皇帝上書:"必先有可生之民,而後才有可征之賦"。請求減輕農民負擔,革除隨意向百姓攤派錢糧的陋規,使不少貪官解綬,勢豪屏息,主張發還難民子女,賑濟被戰災民,並發放耕牛、種子,使災民能迅速發展生產。另外,李之芳令定海總兵牟大寅斬錦將、童耀等疏通海運,賊寇搶奪百姓的船隻、器械全部歸還百姓,恢復生產。

人物評價

名人評價

康熙皇帝:人能效命,即為勇士。耿精忠叛,時之芳為總督,雖不諳騎射,執刀立船首,率眾突前破敵。彼時同出征者,還京皆稱其勇。今承平久,善射,能約束士卒,尚不乏人。若屢經戰陣者,甚難得也!

雍正皇帝:德若湯斌、功若之芳者,祀之。

呂學:為李之芳平定台灣作《奏凱圖

史料評價

清史稿》:之芳力扼三衢,敵雖東略,終不能得志仙霞。下閩之功,與有勞焉。雖曰遭時盤錯,抑亦聖祖馭材之效哉?並踐綸輔,易名曰襄。嗚呼,偉矣!

惠民縣誌》:他所提不滿四千,擊賊數萬眾,無不以一當百。之芳親冒矢石,將士勇敢用命,或勸持重,答曰'吾若貪生,誰不惜死?

着作

工詩文,收於《李文襄公詩集》中。

  • 「平定耿逆記」
  • 「李文襄公奏疏與文移」篇
  • 「棘廳草」

家系

  • 父:李才望
  • 模:李氏
  • 兄:李之莊
  • 妻:胡氏,胡萬錦和程氏的女
  • 子:李仲麟

注釋

  1. 《清史稿·卷251·列傳三十八》
  2. 2.0 2.1 欽定大淸會典例,卷三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宋德宜
兵部漢尚書
康熙二十一年十月甲寅-康熙二十三年八月辛亥
(1682年12月9日-1684年9月26日)
繼任:
梁清標
前任:
宋德宜
吏部漢尚書
康熙二十三年八月辛亥-康熙二十六年九月壬午
(1684年9月26日-1687年10月12日)
繼任:
陳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