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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化寺

圖片來自sohu

弘化寺藏文史籍稱卓莫喀(mdzo mo mkhar)」(又譯宗摩卡等等,意為犏牛城),是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海東地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縣城東南70公里處的轉導鄉紅花村的一座藏傳佛教格魯派寺院。[1][2]

清朝文獻中,將該寺名稱寫為洪化宏化鴻化紅化等等,均是為了避乾隆帝弘曆之名諱而採用的替字。

弘化寺是宗喀地區弘化族的佛寺。此寺是唐蕃古道炳靈寺古鄯瞿曇寺鄭伯津的必經之處。弘化族在元朝時是西納萬戶管轄的小族之一,即以今民和縣轉導鄉弘化寺為中心的小西納溝、大莊,直到永靖縣的部分地區。該地區在明朝是軍馬牧養場,陝西布政使司曾經設立黑城子牧馬監。該地區在清朝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之前屬河州,此後直至民國19年(1930年)由循化廳管轄,民國19年之後劃歸碾伯縣管轄。

目錄

歷史

釋迦也失圓寂與弘化寺的興建

弘化寺的興建與明朝大慈法王釋迦也失及其弟子有關。關於該寺的興建,有不同說法。各說基於釋迦也失的圓寂時間和地點而不同。

(1)宣德十年(1435年,藏曆木兔年)圓寂於返回烏思藏途中:

此說見於各種藏文材料,在藏地影響最大。格魯派教法史籍《大慈法王傳》、《噶丹教法史》、《黃琉璃》記有此說。後世的學者比如東噶·洛桑赤列也持此說,在藏文《東噶大辭典》的大事年表「藏曆木兔年(1435年)」條記有:「大慈法王釋迦也失從北京返歸西藏的途中,在卓莫喀(mdzo mo mkhar)地方示寂,堪布釋迦楚臣(shvakya tshul khrims)在其地為大慈法王修建了寺院。」

大慈法王的示寂日期,《大慈法王傳》中記為藏曆木兔年十月二十四日,該日期在藏文資料中並無分歧。上文《藏族通史——松石寶串》中所記的「十月二十二日」應為筆誤或翻譯、印刷時的錯誤。直至如今,整個藏區每年藏曆十月二十四日即宗喀巴忌日(十月二十五日)「五供節」的前一天晚上要舉辦「四供節」,以紀念大慈法王釋迦也失。

根據此說,釋迦也失是藏曆第七饒迥木兔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卓莫喀圓寂。釋迦也失圓寂後,其弟子釋迦楚臣在卓莫喀為釋迦也失創建了弘化寺。

(2)宣德十年在北京示寂,靈骨運到卓莫喀安葬

此說較前一說的記載少得多,主要見於《安多政教史》,該書引《黃琉璃論》稱:「法王赴內地的途中,曾預言若在這裡(註:指卓莫喀)修建寺院十分吉祥。當在內地遷轉佛土,遺骨運回西藏時,馬車在此陷入泥沼之中,無法前行。於是憶起往日的授記,永樂皇帝(註:實際應為明宣宗明英宗)乃在此修建了一座城池,興建了靈塔等許多依止物。留大弟子森格桑波(sang ge bzang po)在此住持。」

此外,《安多政教史》援引聖·噶登嘉措的話:「大慈法王享年八十二歲,木兔年(1435年,明宣德十年,乙卯)十月二十四日圓寂。遵循皇帝旨意,由曲結索南喜饒(bsod names shes rab)、曲結森格桑波兩人將靈骨塔迎至犏牛城,建造了神聖的佛殿供養。接着修建了比丘伽藍,至今昌盛不衰。」

根據此說,釋迦也失是藏曆第七饒迥木兔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圓寂。索南喜饒森格桑波將其靈骨運回卓莫喀,隨後興建靈塔及弘化寺。弘化寺是由明朝皇帝敕建。

(3)正統四年圓寂於北京: 該說記載更少,《安多政教史》未提及。此說見《循化廳志》、《河州志》、《廳卷》等地方志

《循化廳志》還對以上記載加有按語:「正統元年,禮官奏汰番僧,命大慈法王如故,史不言其所終,蓋寂於京師如《廳卷》所言。」

根據此說,釋迦也失是正統四年(1439年)在北京圓寂。正統七年(1442年),河州奉敕建寺,明朝皇帝賜名「弘化寺」。

學者陳楠認為,《循化廳志》記載的正統四年大慈法王在北京圓寂說可信。其理由如下:

就圓寂時間而言,上文提到,《明實錄》載,正統元年(1436年)五月,明朝朝臣議減在京番僧,列出在北京的藏僧的七個等級,其中列於首位的便為「大慈法王」,禮部尚書胡濙奏再減慈恩、隆善、能仁、寶慶等寺藏僧四百五十人,明英宗下旨稱,大慈法王、西天佛子大師按原待遇不變,其他人去留聽便。大慈法王如果已於宣德十年(1435年)返回烏思藏途中示寂,便與《明實錄》中的該記載矛盾。此外,上文提到大慈法王在北京助緣修建法海寺,法海寺於正統四年動工興建,助緣之事是在正統初年開始,《法海寺碑記》助緣名單中列大慈法王釋迦也失於首位,雖然也可解釋為其大弟子阿木噶代其師助緣,但更無根據。

就圓寂地點而言,藏文資料有關釋迦也失圓寂地點的記載存在分歧,總的說來,西藏方面多認為其返藏中途圓寂於卓莫喀,安多方面則認為其在北京圓寂,奉明朝皇帝之旨在卓莫喀地方建寺院安葬。

安多政教史》中另有記載稱,一位生於清朝雍正年間的安多高僧強巴格勒堅參(byams pa dge legs rgyal mtshan)曾在拉薩色拉寺學習並考取一等拉然巴格西,年長之後將堪布一職讓給弟子,自己作為遁世者雲遊安多各地的靜修聖跡。當他的弟子來看他並希望他回到原寺轉世時,他說,「色拉寺的喇嘛死在內地,因沒有自由,不再轉世;如果有自由,更是不再轉世,不會再來到這個動亂的世間。」他所稱的「色拉寺的喇嘛」便指大慈法王釋迦也失。由此可知,藏傳佛教高僧的圓寂地點關乎其轉世。在安多地區,大慈法王圓寂於北京之說並無爭議。

而且,《循化廳志》、《河州志》、《廳卷》等地方志的記載較為可信,也是因為釋迦也失第一次入朝時,途經河州,自此來自河州的張星吉藏卜作為隨從便一直隨其到北京,此後一直跟隨釋迦也失。張星吉藏卜生於河州藏漢雜居區,既可能是藏人隨漢人之習俗而有漢姓「張」,也可能是藏化的漢人。張星吉藏卜的徒裔後人被封為國師、禪師,住持弘化寺及其屬寺顯慶寺。來自張星吉藏卜後人的記載應較為可信。再加上大慈法王最終的歸宿為青海弘化寺,青海的地方志當屬直接資料。

如果該說成立,則釋迦也失於明朝正統四年(1439年)在北京圓寂。弘化寺則建於正統七年(1442年),由明朝明英宗敕令興建,並由明英宗賜名「弘化寺」。

明朝嘉靖本《河州志·典禮志》載,「弘化寺,州西北百二十里,正統六年(1441年)奉敕建。規模壯麗,金碧交輝。有僧世襲佛子,常住地百餘頃,官軍五十名守之,內有欽賜鑾駕。」又載,「顯慶寺在州西南,舊系酥油廠,今屬弘化寺下院。」[3]

《循化縣誌》則稱:「鴻化寺在泓化族廳沿東北一百四十里,喇嘛五十七名。(原註:《廳卷》度牒六十三張,有都綱。二十八年卷鴻化族寺院十座,僧三百三十六名,按雍正七年冊有普音、淨慈、廣慧、龍覺、祈善、五寺,余不詳。)按寺本名宏化,上一字今上御名也,今改為鴻化,州北八十里,明正統六年敕建,有僧世襲香火地百畝余頃,賜鸞駕及金印珍珠傘、孔雀扇。國朝頒賜敕印,雍正四年鴻化、顯慶二寺世襲國師張絡住堅錯呈,明永樂十二年差太監侯顯烏斯藏請大慈法王路由河州,其人張星吉藏卜跟隨近之高山窮谷,永作香火之需,設官僧五十五名,其星吉藏卜之徒裔世給國師禪師之職。按此則寺建於正統七年,志雲六年誤也。又考《明史·烏斯藏傳》侯顯烏斯藏在永樂元年非十二年,所迎者番僧哈立麻,後封大寶法王,非大慈法王也。」

由此,可確定弘化寺興建於正統七年(1442年)。

正統七年八月,明英宗賜寺名「弘化寺」。據稱,弘化寺是由明朝欽差大臣楊一清督建城池及寺院。該寺在明朝成化三年(1467年)完工。

弘化寺初建時,寺內除有釋迦也失的靈塔之外,還有御製佛像、金銀汁《甘珠爾》手抄本和刻印本、《丹珠爾》朱印本、法王證修之檀香勝樂雕刻像、勝樂畫像尊勝塔、珠鑲缽寶座、鍍金火爐、長柄盂、乘騎所用的全套鞍具以及服飾等等。

政教合一的統治

弘化寺建成後,發展很快。據清朝《循化志》卷四載,弘化寺建成之後,到明朝天順年間,「管僧五十五名,誦經視聖。」明朝張雨《邊政考》卷九載,明朝嘉靖年間,弘化寺有「番僧千名」,寺院規模宏大,「有僧世襲佛子,常住地百餘頃」。清朝《循化志》卷四載,清朝康熙年間,河州知州王全臣整頓弘化寺時,該寺仍保有「香火地百餘頃」。

明朝對弘化寺十分重視。《明英宗實錄》卷九十五載,正統七年八月,明英宗曾「敕諭河州西寧等處官員軍民人等曰:『朕惟佛氏之道,以空寂為宗,以普度為用,西土之人,久事崇信。今以黑城子廠房地賜大慈法王釋迦也失蓋造佛寺,賜名弘化,頒敕護持。本寺田地、山場、園林、財產、孽畜之類,所在官軍人等不許侵占騷擾侮慢。若非本寺原有田地、山場等項,亦不許侵占擾害。軍民敢有不遵命者,必論之以法。』正統十三年十一月,命陝西弘化寺羅漢領占節目襲普音禪師。」明英宗還特備「 軍民戶六十人守護」弘化寺,形成了弘化寺的軍事力量。明朝天順年間,明朝特例給弘化寺禪師及僧人「 月 給糜米人六斗」。

明朝成化年間,北京大慈恩寺住持為札實巴(bkra shis pa),是明憲宗時最受優禮的藏族僧人。《明實錄》載,成化四年(1468年)「大慈恩寺西天佛子札實巴奏:『乞以宛平縣平民十戶為佃戶,並靜海縣樹深莊地一段為常住田。』詔許之,不為例。」不久,札實巴被加封為「崇化大應法王」。大應法王札實巴在成化九年(1473年)向明朝朝廷呈奏:「陝西弘化寺乃至善大慈法王塔院,歲久損壞,乞敕鎮守等官修築城堡,如瞿曇寺制。」此奏獲朝廷批准。當時札實巴之所以知道青海(明朝時,青海屬陝西布政司,奏文因此稱「陝西弘化寺」)的弘化寺大慈法王塔院「歲久損壞」,是因為大慈恩寺灌頂國師端竹也失河州辦理公務時曾到弘化寺,回到北京後告知大應法王。

弘化寺同明朝及清朝朝廷聯繫極為密切。明朝命西番諸衛僧人「令歲一朝貢,由是諸僧及諸衛土官輻揍京師。」明清時期,弘化寺也參加朝貢。明朝,弘化寺族為納馬番族,被定為下院,領有金牌信符,隸屬河州茶馬司中馬。弘化寺的入貢以貢馬為主,兼貢駝、犬、舍利、佛像、酥油等物。《明史》載,弘化寺僧人同明朝朝廷聯繫密切,經常派員赴北京「朝貢馬及佛像等物」,朝廷回「賜彩緞鈔錠有差」。《明實錄》及《清實錄》中,有明末清初弘化寺朝貢的許多記載。僅明朝萬曆四年(1576年),弘化寺便兩次進貢,其中萬曆四年正月,「 弘化寺番僧索南星吉等貢馬、駝、番犬、銅佛、舍利、酥僧等」;萬曆四年二月,「弘化寺番僧占羊管著等五名……各備方物進貢,賞銀幣如例。」 清初,弘化寺繼續入貢。清朝順治八年二月(1651年),「弘化、顯慶二寺僧丹巴查穆蘇諾爾布查穆蘇等貢方物,宴賚如例。」

作為貢馬番族,弘化寺不用承擔賦役,形成了「自相君長」世代承襲的管理體系。明朝時,弘化寺住持的名號為「國師」、「禪師」。《明史· 西域傳》載,大國師給誥命、銀印,秩正四品;禪師給敕命、銀印,秩正六品。清初沿用明朝制度,清朝雍正五年,追回敕印,改為「都綱」。乾隆十二年,向弘化寺頒發了都綱印,並給僧眾發放度牒。弘化寺的國師、禪師之位世襲,但需朝廷任命,發給印敕誥命。明朝正統十三年十一月(1448年),「命陝西弘化寺羅漢領占節目襲普音禪師。」 萬曆十一年五月(1583年),「陝西河州弘化寺番僧鎖南堅措襲替大國師職事,換給誥命。」弘化寺的承襲世系不明,但確實「有僧世襲」 。史料中明確記有:張星吉藏卜(國師)、鎖南藏卜國師都綱)、鎖南扎思巴禪師)、張洛住堅錯(國師、都綱)、趙扎矢剌旦(禪師)等人。根據他們的關係判斷,當時弘化寺的國師、禪師之位通過宗教師徒關係進行承襲,比如《循化志》卷六載,世襲弘化寺國師、禪師之職者乃「星吉藏卜之徒裔」,且張星吉藏卜和鎖南藏卜為師徒。

日本學者乙坂智子在1991年至1994年間發表了3篇有關弘化寺的論文,分別為《明敕建弘化寺考——一個青海格魯派寺院的地位》(1991年),《格魯派與蒙古族關係的建立及與明朝的關係問題》(1993年),《一個反映了格魯派與明朝關係的寺院——弘化寺的研究》(1994年),重論格魯派的弘化寺和明朝的關係。她認為,弘化寺的創建反映了格魯派早期同明朝的關係。

此前,懷利(Wylie)等學者的觀點是藏學界有影響的觀點,懷利認為宗喀巴了謝絕明朝請其赴漢地訪問的邀請,《明實錄》中也很少提及格魯派,由此可證,格魯派同明朝的關係較疏遠。乙坂智子則通過研究弘化寺,認為格魯派通過弘化寺與明朝保持了非常頻繁的接觸。乙坂智子還指出,弘化寺住持總由掌握着地方權力的張(Chang)氏家族(即張星吉藏卜的後裔)的人擔任,故在當地影響及權勢很大,此外弘化寺還是明朝的邊防堡壘。乙坂智子認為,弘化寺在明朝時發揮了三個重要職能:一是青海地方權勢;二是格魯派寺院;三是明朝的邊防堡壘。[4]

弘化寺國師、禪師、都綱和俗世的土司名號不同,統治機關及承襲辦法也有差別,但均受政府爵號,世襲職位,分土司民。故弘化寺國師、禪師、都綱政教合一,既是佛教領袖,又是地方行政頭目。《循化志》卷五《土司》載,「鴻化、靈藏等寺皆有國師、禪師管理族名,如土司之例」,「俱奉旨有札印信,……伊等各有衙門,各設刑具。虎踞一方,咸勢赫炎」,其屬民稍不從順,便「捆之寺內拷打,其刑百倍與官法」。弘化寺的國師、禪師「自持從無處分定例,而有司又不能加以刑法」,從而巧取豪奪,無所不為。

清朝雍正年間,弘化寺管轄438戶百姓,4439段耕地,下轄普音寺淨慈寺廣慧寺龍覺寺祈善寺等十多座寺院。弘化寺還控制當地貿易市場,設攤鋪、當鋪等等。在街口還設有水、油磨,當地百姓加工油料及各物時,由弘化寺收取實物稅。

據史料記載,弘化寺在鼎盛之時,僧眾達千餘人。如今,該寺內仍存有一口大鍋,鍋口直徑大約2米、高大約1米,約可裝3噸水。

衰落

清朝雍正四年十二月,西寧都統達鼎奏請清廷收取弘化寺的國師、禪師名號。雍正五年正月(1727年),「查收本朝以及明季伊等原領國師、禪師印敕誥命圖記等」,弘化寺改為只管「本寺僧人,而族民不受其約束」。清廷的決定削弱了弘化寺的勢力,引起弘化寺高層的反對,弘化寺國師張洛住堅錯等人在呈文中稱,「寺院在邊末,山多地少,處處峻岭深谷,非同腹里肥田,所以自古迄今並無額糧。邊民常言『下籽重,打籽輕』。今改徵糧,徵收難完,逃亡追捕,將責成有司,抑委寺院土司乎?」但弘化寺高層的呈文,未能改變清廷對該地區加強流官統治的政策。自此,弘化寺屬民「納糧當差」、「與漢民無異」,「而族殿委充鄉約里長」,直接隸屬流官統治,弘化寺的政教合一統治隨之結束。

清朝同治年間,發生同治陝甘回變。其間,回軍一度控制了青海東部,當地不少佛教寺院被毀滅,弘化寺也遭到火焚。自此,弘化寺每況愈下。

文化大革命」期間,該寺遭受極其嚴重的破壞,許多珍貴文物喪失。倖存的有古城池(頂寬2.5米,底寬15米,牆高20米,總長大約1200 米,保存基本完整)、佛子國師靈骨、螺鈿鑲嵌的九龍寶床,以及明朝宣德正統,清朝雍正乾隆嘉慶共五朝皇帝分別所賜的五通石碑,清朝皇帝所賜「掌印都鋼」銅印(現藏民和縣文物檔案館),栴檀樹一棵,佛子國師靈骨舍利塔一尊。弘化寺的下屬寺院原來有馬營寺瞿曇寺顯慶寺孔家寺紅咀寺管灘寺王加寺等等。

1988年9月15日,位於中國青海省民和縣轉導鄉紅花村的鴻化寺古城被公布為第五批青海省文物保護單位,類型為古遺址,歷史年代為

1989年,青海省文物管理處領導視察該寺,見該寺受損嚴重,當即決定修復該寺,保護現存文物。經政府撥款、群眾集資,在該寺原山門和永樂殿遺址上分別重建了山門和大殿。後來,經該寺三十八世都綱久美宗哲引薦,青海省內外的居士重塑了六尊古佛,購買了《甘珠爾》、《丹珠爾》全套大藏經等,寺院獲得極大發展。

建築

弘化寺坐北朝南、背靠一座小山,占地將近一百畝,大小殿堂30多座,初建成時可和如今的塔爾寺媲美。寺內及小山上原來古樹參天,環境清幽。

  • 古城正門:門上懸有明朝正統帝御書 「弘化寺」匾額。古城正門為三層門樓。
  • 外院:外院是三十六間廊房,正北是一座三轉五大經堂。
  • 內院:內院東西各有幾座小殿,正中是五轉七永樂大殿。殿後立有國師紀念塔。
  • 山神廟:塔後的城牆上有一座山神廟。
  • 其他建築:永樂大殿東側是國師張星吉藏卜的尚書大堂、二堂、三堂,其南側有尚書花園,園內遍植花草。東有一株栴檀樹,青海省的栴檀樹僅有兩株,一株在弘化寺,一株在塔爾寺,又稱「菩提樹」。
  • 城外西側、東側各有一座小城,均為比丘伽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