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寺 (广州)
历史
大佛寺始建于南汉年间。当时的南汉开国高祖刘䶮信奉佛教而又喜好建筑宫殿,因此在广州城区的东南西北四角各兴建了七座佛寺,以对应天上二十八宿之数。这二十八座佛寺被称为“南汉二十八寺”。现今的大佛寺的前身就是当时的二十八寺里的新藏寺,当时位于广州城的西南角。宋代时,新藏寺同二十八寺中的其它寺庙一道逐渐荒废。元朝时扩建为福田庵。
明代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福田庵得以扩建。扩建时更名为龙藏寺。龙藏寺的规模很大,往南直到现今北京路丽都酒家附近(当时的南城脚),往北达到现在北京路与西湖路的交界(当时的枕拱北楼)。明朝末期,佛教式微,大佛寺也香火不济,后来改建为巡按御史公署。
清朝顺治七年,平南王尚可喜攻陷广州,大肆屠城。作为巡按御史公署的大佛寺也毁于火灾。然而据说尚可喜晚年常常感到“不祥之兆”,遂采用手下谋士的建议,皈依佛教,兴建佛寺,以还屠城罪孽。后来安南王莫敬耀偕同其子莫元清都统使上京朝觐,路经广州时,尚可喜设宴招待。席间真修和尚请求安南王资助木材。安南王一口承诺,捐助了大量优质的楠木。同时平南王尚可喜自捐王俸,重修寺庙。重修工程于康熙二年(1663年])动工,新寺庙在次年落成。大殿高、深、宽各30米,供奉三尊铜铸佛像,分别为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弥勒佛,各尊佛像高约6米、重10吨,故名大佛寺。
康熙六年(1667年),尚可喜之子成为驸马,同固伦公主一起回广州省亲。当时尚可喜迎请了第五世班禅喇嘛及四十多位藏传佛教高僧来到广州,举办“无遮大会”,持续四十九天。
雍正十一年(1733年)朝廷向全国佛门降谕旨,整顿沙门。而广州知府选择在大佛寺宣读谕旨,并在大佛寺建了“宣谕亭”。这时的大佛寺达到其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占地超过三万平方米。住寺僧人众多,香火旺盛。乾隆年间扩建,成为广州五大丛林之一。道光十九年(1839年),林则徐到广州查禁鸦片时,在大佛寺内设立“收缴烟土烟枪总局”。
民国十年(1921年),六榕寺、海幢寺、大佛寺和光孝寺的住持与陈隶简、梁季宽、汤瑛等鉴于当时社会“世风日下,物欲横流”,功利主义盛行而社会道德水准降低,于是联合三十多人在大佛寺内成立“广州佛教阅经社”,借弘扬佛法来影响社会。孙中山为此赠阅经社以“阐扬三密”匾。1922年,时任广州市长的孙科将大佛寺大殿附近空地没收充公并拍卖,以筹措北伐所需的军饷。1924年,又计划将全寺充公拍卖。当时的大佛寺住持敬胜和尚连同阅经社的名人出面向广东省政府请愿。陈济棠到寺院调查后,认为大佛寺历史悠久,有文物价值,遂努力将大佛寺基本架构(大殿、毗卢殿、禅堂、库房、方丈堂、僧舍、斋堂等等)保留下来。1926年周恩来在此举办高级培训班,为北伐培养军政人才。
抗日战争期间,寺中的僧人大都离开,只留下三个人看守。广州沦陷后,日伪政府的邮电部门占用了大佛寺部分地方,以堆放电信器材。抗战结束后,原来寺中的僧人陆续回到大佛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佛寺也被借用举办邮电员工训练班和邮电工人子弟学校。这时的大佛寺僧众稀少,香火零落。1956年,邮电工人子弟学校迁出,越秀区教育局占用大佛寺大堂作为惠新西街小学的课堂。
在文化大革命中,因红卫兵按当局的意思“破四旧”而将三尊佛像及观音菩萨像“清出”大佛寺,肢解后送到西村南岸五金厂仓库,准备冶炼。后来因周恩来批示得到保留。1972年尼克松访华时因外交需要,六榕寺是其中一个景点,广州市革命委员会便将被肢解的铜像找出来,焊接复原后移供到了六榕寺。1982年再由政府出资修复原状,到1984年大雄宝殿落成后迁移进去,并由信徒捐资贴金。今天供奉在大佛寺的三尊大像,是仿照原型重新铸造。1986年对外开放,1993年8月9日被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9月成立广东省第一家开放的佛教图书馆,目前正对大佛寺进行扩建。
大佛寺图书馆
大佛寺图书馆是一家向社会开放的现代化图书馆,成立于2000年9月。图书馆选址在寺院东侧,初建时占地面积为664平方米,后来移至新址后,超过1200平方米。2003年,大佛寺图书馆成为“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佛教分馆”。2008年,图书馆迁移到一处讨还回来的旧时寺院用地上。全馆收录各类佛教书籍及其他书籍超过一万八千种十五万本,包括《大正藏大藏经》、《乾隆大藏经》、《频伽大藏经》、《洪武大藏经》等经典。馆内不仅设有互联网络,还设有视听室,具备视听、念佛、坐禅等功能。大佛寺图书馆也会定期开展讲经说法、弘法利生的活动,被誉为“繁华都市中的一方净土”。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1]。
一般包括道观、佛寺、祠等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或宗庙,皇家太庙与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门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或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阙,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与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获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岩”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的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与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参考文献
- ↑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