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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侍
圖片來自twgreatdaily

姬侍430、或稱御婢侍姬婢妾妾婢侍妾姬妾姬人等,稱指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中,被貴族士族富豪豢養於家中、與男主人有性關係但不屬正式妾室的女性。多為客女部曲之女)、婢女、或家妓出身,婢女出身者通常稱為寵婢收房丫頭通房丫頭,家妓出身者又稱妓妾寵妓朝鮮又把妓生出身的姬侍稱守廳(수청、守廳)、守廳妓(수청기、守廳)。日本稱為召人。

唐律疏議》的規定,不得以婢為妻或為妾,及婢有子及經放為良者,可以為妾。中國歷代法律對民眾納妾都有一定限制。貴族士大夫和富戶所豢養的婢妾則可能至百餘人。為了限制納妾,清律規定「庶民之家不准存養良家男女為奴婢」[1]

子女地位

婢妾所生的子女,雖然與妾室所生子女同樣是庶子女,但在法律地位上與情婦所生的同屬私生子,是否被視為家庭成員則視乎父親或大家長的決定,有些姬侍所出的子女獲父親承認,地位與一般庶出子女相同。但有些維持奴婢地位,不被視為家庭成員。例如唐代詩人柳宗元長女柳和娘為其婢妾所生,但她在死後才得到父親承認身份。《全唐文》記載唐代時,蔣恭綽與婢女生有一女阿劉,蔣恭綽死後,阿劉不被蔣恭綽正式的家屬承認為蔣家後裔,只被視為婢女,即使上訴官府,仍判她為婢女身份。有些甚至在生父死後,自己和母親即被父親的正式妻妾和婚生子女逐出家門。

朝鮮王朝,婢妾所生子女雖然被視為家庭成員,列入宗譜,但由於當時的從母法規定,母親如為包括奴婢在內的賤民,不論生父地位如何、生母是否被納為妾室,皆繼承生母的賤民身份。因此婢妾所生子女在家中實際地位往往如同奴婢。

宮中被臨幸的宮女所生子女一般皆被承認為皇子女,享有相應的待遇。

地位

本人地位

與通過一定儀式迎娶的妾室相比,通常出身於客女、婢女、家妓的婢妾在家庭的地位更為低下。她們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即可成為男主人的性伴侶,但仍不具配偶身份,擺脫不了奴婢的地位。有些甚至同時與多名男主人維持性關係。中國歷代文人對婢妾的描述中,男主人將她們視為可以用以與他人交換的物品。男主人亦可要求她們為客人侍寢。亦有些由主人安排嫁人,但有些婢妾婚後仍然與男主人維持性關係。

皇室宮廷中一些被臨幸而未被冊封為妃嬪宮女,如未得到妾室待遇,其身份也屬於姬侍。有些會獲君主額外封賞,例如宋朝時有些被臨幸的宮人獲賜紅霞帔之位,清朝一些被臨幸的宮人升為官女子朝鮮王朝被臨幸的宮女封承恩內人承恩尚宮等,但實際上她們仍然是宮中僕役身份,仍未被視為君主妾室

參考文獻

  1. 徐晴. 婢妾在清代法律中的地位 ——從襲人和平兒身世談起. 2012-03-30 [2015-12-24]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