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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環境保護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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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環境保護局西城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貫徹國家和北京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和制定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按照審批權限;受理各類環境污染案件等。

機構職能

1、貫徹國家和北京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可持續發展[1]戰略,推進清潔生產;

2、擬定和制定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3、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執行環境保護各項政策、制度和標準的情況實施環境監察;

4、按照審批權限,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5、受理各類環境污染的投訴,緊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6、對轄區內污染源實施管理,徵收污染物排污費;

7、組織環境宣傳教育,推廣科技治污新技術;

8、組織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保密、接待聯絡等工作;

2、負責重要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和全局性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

3、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情況通報工作;

4、負責局物資管理和辦公用品、固定資產[2]、車輛管理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防汛、衛生、計生、消防、統戰等工作;

6、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審計、機關幹部住房管理工作;

7、負責政治教育、紀檢、監察工作;

8、負責局組織人事和離、退休人員及臨時工的管理工作;

9、負責局黨、團、工、青、婦各項協調組織工作;

10、負責協調組織各種會議、活動的籌備等工作;

11、負責局大事記工作;

12、負責全程代理組織、檢查和考核工作;

13、對本部門的職責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綜合法制科

1、負責擬訂本區和局環境保護規劃、計劃、總結等工作;

2、協調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負責階段性創建活動的日常工作;

3、負責煙控區、噪控區、環統、控制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和專項計劃的匯總;

4、負責督查項目的督辦落實、情況匯總;

5、負責區環委會辦公室日常業務工作;

6、負責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工作,環境管理信息網絡的組織管理工作;

7、負責法制日常工作;

8、負責有關環補資金的程序審核工作;

9、負責局業務培訓工作;

10、對本部門的職責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項目監督科

1、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

2、按照審批權限,對新、改、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和驗收;

3、負責經濟服務大廳的對外接待工作;

4、負責新審批建設項目排污申報登記的前期工作

5、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環境監理科

1、負責餐飲、娛樂服務業及其他第三產業和社會單位的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徵收和日常監管工作;

2、負責局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徵收和重點污染源單位排污申報的匯總;

3、建立污染源檔案數據庫,核算污染源排放總量和全區污染物削減總量;

4、負責《排污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工作;

5、負責環保科研課題和技術成果推廣應用;

6、負責編制年度排污收費計劃,提出環境保護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7、負責局環境監理工作;

8、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污染控制科

1、負責工業企業、醫療行業、實驗室類污染行業,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轉運行業,電磁輻射行業、水源防護設施、加油站、地下油庫等設施行業的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徵收和日常監管工作;

2、負責轄區內水體和水源保護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者閒置審批、在砂石坑、窯坑、灘地等低洼地傾倒、存貯廢棄物批准、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工作;

4、參與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工作;

5、負責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的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數據庫;

6、負責街道環保員的工作計劃、業務培訓和工作任務考核等;

7、負責環保科研課題和技術成果推廣應用;

8、負責全程代理制的窗口服務工作;

9、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西城區環境保護監察隊

1、負責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的緊急制止並調查處理污染糾紛,負責全區污染源日常檢查;

2、負責辦理領導批示、信訪舉報、環保熱線、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處理工作;

3、負責區控制揚塵污染聯合執法檢查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在施工地揚塵監督員的管理,施工工地申報登記和排污費徵收及日常監管工作;

4、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市、區有關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

5、負責重點區域環境保障工作;

6、建立信訪和日常檢查數據庫

7、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西城區環境保護監測站

1、負責轄區內地表水、大氣、噪聲的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2、負責工業廢水、施工工地、餐飲業和服務業的生活污水、廢氣、噪聲、振動、揚塵等污染源監測工作;

3、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治理項目的驗收監測工作;

4、負責汽車尾氣的檢測工作

5、負責局監測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信訪案件的環境監測、污染事故的調查與監測工作;

7、配合完成環境管理、環境建設、治理及科研課題的監測工作;

8、負責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的編報工作;

9、負責建立局監測數據庫;

10、對本部門的職責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任務。

西城區環保科技信息服務中心

1、承擔環境管理、治理的科研課題工作;

2、承擔局計算機網絡建設、維護和管理;

3、負責環境科技信息、環保先進技術的收集和推廣,指導環保產業發展;

4、負責局政務信息和新聞報道工作;

5、負責組織全區環保宣傳教育工作;

6、提供環保技術諮詢服務;

7、組織環保培訓工作;

8、負責環保學會的日常工作 ;

9、對本部門的職責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機動車排放管理站

1、機動車排放管理站在北京市西城區環境保護局領導下,負責本轄區機動車排放的檢測及監督檢查工作;

2、認真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機動車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市、區政府控制大氣污染的相關措施;

3、負責本轄區內外阜進京車輛排放監測檢查;

4、負責入戶抽查機動車施工機械排放情況,對本區機動車排放進行道路檢查、對群眾舉報冒煙車輛進行檢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