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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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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是中華民國財政部在臺灣南部設置的稅務機構,並在各主要行政區內設立分局與稽徵所;服務項目有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稅務行政、期貨交易稅。南區國稅局轄區臺灣省南部各縣市、東部臺東縣、離島澎湖縣,及直轄之臺南市。[1]
沿革
- 8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收回委託臺灣省代徵之國稅,設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總局設於臺南市西門路,正式辦理臺灣省各地區國稅局稽徵業務。
- 84年7月1日,總局遷移至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
- 92年1月1日,原由各縣市政府所屬稅捐稽徵處代徵之營業稅移撥國稅局徵收。
- 配合縣市(合併)改制及組織調整,102年1月1日更名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本局服務區域包括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等6縣市,轄區內設7個分局7個稽徵所,執行稽徵及服務業務。
歷任局長
組織架構
總局
-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 監察室
- 秘書室
- 政風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綜合規劃科
- 服務科
- 徵收科
- 法務一科
- 法務二科
- 稅務資訊科
- 審查一科
- 審查二科
- 審查三科
- 審查四科
分局、稽徵所及其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