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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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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Vocational school)是指在培养从业人员实用性技能的教育领域,通过职业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获得和提高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以及技能。

各国职业教育

中国大陆

历史

中国的职业教育可以追溯到洋务运动时期。1866年,清政府成立福州船政学堂以培养造船航海方面的专业人才,这是中国的第一所职业学校。

1917年,教育家黄炎培创办了中华职业教育社,这是中国第一个推进职业教育的团体。该团体提出了提出了“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理念,但由于当时国力所限,职业教育进展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创办了大量职业学校。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也随之蓬勃发展。

2011年,中国大陆有中等职业学校13177所,在校生2197万人;高等职业学校1280所,在校生744万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近3000万。从1978年到2011年,中国职业教育累计为国家输送了2亿多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提高了中国劳动者的整体素质。[1]

体系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在中国大陆的地位、体系结构、办学职责、管理体制等都做出了规定,同时该法律使用“职业教育”代替了早前“职业技术教育”的称谓。中国大陆的职业教育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部分地区例如上海实行中高职贯通。

  • 初等职业教育是在初中阶段开展的职业教育,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体系,招生对象是小学毕业生或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员,学制三年或四年,主要讲授初中文化课和有关专业的生产劳动与职业技术课程,培养学生学有一技之长。目前,这类学校主要设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类教育逐步由基础和入门的职业教育取代。
  • 中等职业教育是在高中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也包括一部分高中后的职业培训。中等职业教育是目前中国大陆职业教育的主体,通过中等专业学校(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等实施,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学制以三年制为主。这类学校在讲授高中文化知识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近年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开始走向融合,并在名称上逐步统一规范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等。
  • 高等职业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改革原有的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以及整合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通过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这类学校讲授大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文化知识,同时进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学制两年或三年,培养高技能人才,特别强调培养应用型、工艺型、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
  •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是比较特殊的高等职业教育,它的学制为五年,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既保证了高职教育的文化素质要求,又达到了国际上培养同类人才专业技术课程有效学时三年以上的要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由部分重点中专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举办,招生对象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则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管理范畴。对学生和家庭而言,此类教育投入的成本较低,而效益和回报较高。五年制高职分为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
    • 参加五年一贯制的学生由省级招生部门一次办理录取手续,五年中在同一所高校就读,不发中专毕业证,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五年一贯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和学生注册信息中注明“五年一贯”字样。
    • 参加三二分段制(简称“3+2”)的学生须在三年中等职业教育完成后参加统一的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发中专文凭并转入高等职业学校完成两年大专学习并在毕业时获发两年制高职文凭,学生注册信息中注明“三二分段”字样。未通过考试者则被视为中专毕业生获得中专文凭。
  • 中本贯通,是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简称。[2]202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宣布要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
  • 职业培训是为提高劳动者技术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开展的一种教育活动。与正规学校教育相比,职业培训的内容针对性强、时间灵活、方式多样、招生对象不限。目前,中国大陆主要的职业培训机构有成人技术培训学校(按培训对象不同分为职工技术培训学校和农民技术培训学校)、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资格认证培训、学徒制培训、就业培训(包括第一次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

就业情况

2013年,中国大陆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可达95%以上[3]。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为90.9%,低于同期本科院校毕业生的91.8%。其中材料能源大类的高职毕业生就业率最高,达到92.1%。收入方面,高职毕业生月均收入为2940元人民币,高于同年城镇居民平均月收入的2462元,但是低于同期本科毕业生的3560元。其中交通运输大类的高职毕业生月均收入最高,达到3167元。约2.3%的高职毕业生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高于本科毕业生的1.2%。不过,随着本科院校大规模扩招,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日益严峻,而有具体技能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由于时常能较快地找到工作,还能填补一线操作工人的缺口,因而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问题

  • 由于“学而优则仕”的观念根深蒂固和对学历的过度追求,社会上对于职业教育抱有歧视,职业教育时常被认为是“二流的教育”,而职业学校的学生也被认为是没有希望考上高中或大学的学生。为此许多学生在高考失利后宁愿复读也不去职业学校报到。
  • 由于缺乏政府的补助,导致职业学校在资金、师资等方面出现短缺,这导致很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较差,软硬件跟不上,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有些学校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节约开支(比如强迫学生实习、扣留实习补助等)。[4]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八部门曾于2022年1月联合印发修订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 由于生源不足,部分职业学校在招生时通过在考场外散发传单、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招揽生源,甚至勾结中学老师“包办”学生志愿等方式招生,引起了考生和家长的反感。
  • 一些职业学校在招生后无法兑现承诺,因而导致学生出现无学籍、无学生证或者在毕业时发现所学专业被学校自行修改。

台湾

概况

台湾的技职教育原本设立初级职业学校,1968年(民国五十七年)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因国民教育为每一位国民应接受的教育,此后,又针对为从事职业生涯准备的国民中学学生于三年级时实施技艺教育,使学生谋得一技之长,毕业后可报考进入高级职业学校之实用技能班;2014年8月起实施十二年国民义务教育,高级职业学校改为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过渡期间除改制或新设学校之外,不须即时更改校名全衔,但法律定位已有所调整。

技术型高级中学招收的对象为国民中学毕业学生,修业为期三年,以培育基础技术人员为宗旨;专科学校则培育中级实用人才,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为目标。1996年(民国八十五年)起,政府鼓励专科学校改制为技术学院,技术学院改名为科技大学

沿革

  • 1953年(民国四十二年),核准设立三年制专科学校及核准绩优高职改制为专科学校。建立三三制之初级高级职业学校学制。举行中美工业教育座谈会,采行“单位行业训练”方式。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设立工业教育学系。
  • 1964年(民国五十三年),公布“五年制专科学校设置暂行办法”、“专科以上学校夜间部设置办法”扩大办理推广教育。
  • 1968年(民国五十七年),教育部核准设置二年制专科学校及成立专科职业教育司。
  • 1969年(民国五十八年)起,鼓励增设职业学校,逐年调整高中高职的学生比例,原本六比四,至1981年(民国七十年)调整为三比七。试办轮调式建教合作班。
  • 1971年(民国六十年),台湾省立三重商工试办“阶梯式教学”。
  • 1973年(民国六十二年),教育部专科职业教育司改名为技术及职业教育司。
  • 1974年(民国六十三年),成立国立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建立完整之技术职业教育体系。
  • 1981年(民国七十年),台湾省试办能力本位教育实验。
  • 1983年(民国七十二年),试办延长以职业教育为主的国民教育。
  • 1989年(民国七十八年),办理“原住民职业教育改进计画”及“偏远地区职业教育改进计画”。
  • 1990年(民国七十九年),逐步废除三专学制,改制为独立学院或技术学院。
  • 1991年(民国八十年),修正“专科以上学校夜间部设置办法”、“试办高中高职学年学分制”、“办理在校生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成立国立云林技术学院
  • 1993年(民国八十二年),试办“加强国中技艺教育方案─迈向十年国教目标”、核准高职设立普通科
  • 1994年(民国八十三年),放宽职校及专校类科增设,并适度放宽校地限制;台北工专台北护专改制为技术学院。筹设高雄技术学院
  • 1995年(民国八十四年),修正专科学校法、试办高职特殊教育实验班、延教班改名为实用技能班、研议大学试办“二年制技术学系”(二技)及“技术学院”改名为“科技大学”、订颁“绩优专校改制技术学院附设专科部申请办法”。
  • 1996年(民国八十五年)起,多所专科学校改制为技术学院;多所技术学院改名为科技大学
  • 2004年(民国九十三年)《专科学校法》修改,引进副学士学位制度,颁授给技职教育体系的二年制专科学校(二专)以及五年制专科学校(五专)的毕业生。
  • 2013年(民国一〇二年),公布“高级中等教育法”,高级职业学校主管机关业务自教育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移交由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办理。
  • 2014年(民国一〇三年)・8月,配合十二年国教全法正式实施,高级职业学校改为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
  • 2014年(民国一〇三年),《技术及职业教育法》三读通过,确立技职教育体系在台湾之定位及责任。[5]

中华民国教育体系中,称为“技术及职业教育”(简称“技职教育”)。早期是为了配合台湾经济建设发展而设置,以培育实用性技术人材为目标,课程内容以技能训练作为导向,此为“狭义”的技职教育。后因加入WTO,受到产业化的冲击,以及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技职教育以广义定之为:“职业生涯准备之教育”,对于准备从事某种职业的学习者,有系统的提供有关专业知能、态度和理想的教育,即属于技职教育。

体系

台湾现行技职教育体系有: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高级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技术学院科技大学。于国民中学尚有技艺教育方案,提供国中生试探职业性向与培养兴趣,毕业后可就读的技职教育体系有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附设职业类科或是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专门(职业)学程

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原称为高级职业学校,12年国教后改制,学制包括日间部、夜间部、建教合作班、实用技能班、特殊教育实验班及附设进修学校等。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可参加四技二专统一入学测验后,以登记分发、推荐甄试、技优甄保等方式,选择四年制技术学院(四技)、二年制专科学校(二专)等学制,并进入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就读,四技毕业后可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二专毕业后可取得副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校分为“二年制”及“五年制”二种,二年制同时设有日间部及夜间部;五年制则有日间部。专科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二年制技术校院统一入学测验”(二技统测),升学进入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二技部就读,修业年限为期两年,毕业后可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的学制包括了专科班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在职专班等。

在行政体制方面,教育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简称“技职司”)负责掌理全国技职教育业务,并主管及督导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而技术型高级中学则在2013年起配合12年国教移拨由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管辖。

香港

香港的职业教育历史可追溯至香港政府于1932年在加路连山创立的初级工业学校[6],现在的职业教育课程分别由中学、职业学校及专上院校提供,于1982年成立的职业训练局是香港最具规模的职业教育及专业培训机构。

中学程度

旧学制

香港在1970年代设有职业先修学校(中学)和“半职训”的工业中学,在初中已经提供工科及商科有关的基本训练课程,工科包括电工金工印刷等,商科主要有打字速记会计等,另有绘图、裁缝、成衣等课程,由于职业先修学校在开办初期,预期学生可在初中阶段已可学得一技之长,所以1980年代初期的职业先修学校并没有高中课程,但后来香港各行业的整体学历提高,职业先修学校在1980年代中期延长课程至与一般中学相同的五年,并可以报考香港中学会考。由于香港于1990年代起开始经济转型,转向服务业及对科技的应用,中学的提供基础职业训练课程未能赶上香港经济转型的步伐。1990年代的职业先修学校进一步提供预科课程,大部分职业先修学校都在1997年前后更改名称,把“职业先修”的字眼删除,以“中学”取而代之,课程也逐渐与一般中学看齐。各间职业先修学校及工业中学于2000年代初期,都已转型为一般中学,课程与香港大部分政府津贴中学无异[6]

新高中

香港于2009年学年推行三三四学制,职业教育于高中便开始推行,主要是透过新高中的“应用学习课程”(Applied Learning, APL),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推行。课程设置方面,应用学习共有六个学习范畴,分别为:

  • 创意学习
  • 媒体及传意
  • 商业、管理及法律
  • 服务
  • 应用科学
  • 工程及生产

学生最多可选修两门,每门课程的总课时为180小时。截至2013/14年度,共有三十七门课程获教育局官方认可

研究指出,新高中教师普遍认同应用学习有助学生就业及提升学习动机,但教师对应用学习的升学功能略有保留。然而,如升学目标并非主流大学,而是职业为导向的专上课程,则教师认为应用学习有助学生衔接专上教育[7]

大专程度

香港大专程度的职业教育在1990年代以前,主要分为为工商业培训人才的工业学院,以及专门为本地师资提供职业培训的教育学院提供,过往这些院校主要提供文凭程度的职业培训课程,1990年代以后该等院校都进一步提供高级文凭,以至学位程度的课程,部分院校更升格为大学。

香港政府于1937年成立“香港官立高级工业学院”开办无线电操作、机械工程及建筑等,文凭及证书课程,1972年更名为“香港理工学院”,改为开办专上程度的高级文凭课程,原有的证书及文凭课程逐渐转由政府于1969年成立的摩理臣山工业学院开办,香港理工学院于1983年开办学士学位课程,并于1994年升格为香港理工大学。至于1984年成立的“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在创办时已经同时开办高级文凭及学士学位课程,该校于1994年同时与理工学院及浸会学院升格为大学。

从1940年代起,香港的教师职业训练课程主要由1939年至1982年间成立的五间教育学院提供,分别是罗富国教育学院葛量洪教育学院柏立基教育学院香港工商师范学院语文教育学院,至1990年代初期,五间教育学院都只提供教育相关证书及文凭课程,中学会考程度已可入学,完成课程后可成为“文凭教师”。香港政府于1980年代后期为扩充大学学位,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浸会学院都获准开办大学学位课程,并于1994年升格为大学,另有香港科技大学于1991年成立,在这些大学取得学位及完成教育文凭,可成为待遇较“文凭教师”高的“学位教师”。

由于1990年代初期有三间院校升格大学及新大学的成立,所以成绩较佳的学生都选择考入大学入读学位课程,导致只提供教师职业训练及只有文凭程度的教育学院收生质素下滑。因此五间教育学院于1994年合并为香港教育学院,开始营办学士学位课程,并向学术评审局申请评审其课程,于2016年获准升格为香港教育大学,成功由最初的教师职业训练学校发展为大学。

香港政府于1969年成立摩理臣山工业学院开办文凭及证书课程为工商业培训人才,其后1970年代至1980年代间,分别再有黄克竞工业学院葵涌工业学院观塘工业学院李惠利工业学院沙田工业学院屯门工业学院柴湾工业学院成立,全部工业学院于1982年交由职业训练局管理,职训局还在九龙湾及播扶林设立职业训练中心、在大榄设立海员训练中心,提供基本证书课程,这些训练中心于2004年整并为青年学院。职训局还设有中华厨艺学院为酒店业及饮食业培训厨务专业人员。由于配合理工学院及城市理工学院升格大学,香港科技学院 (柴湾)香港科技学院 (青衣)于1993年成立以接办两间理工学院的高级文凭课程,职业训练局提供的职业教育自此扩展至专上程度。1999年,7间工业学院及2间科技学院合并为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以便整合各院校的资源,并扩展高级文凭课程至各间院校[8]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于2012年创办,提供学士学位课程。

职业学校

香港政府与1975年成立制衣业训练局,为香港纺织及业制衣业培训专才,首间训练中心于1977年10月在荔景落成,位于九龙湾的训练中心亦于1984年11月启用。由于香港经济转型,制衣业训练局于2007年起设立“时装学院”,与大学合办高级文凭及学位课程。

香港政府于1975年成立建造业训练局,为香港建筑业训练人材,订立工艺标准及引进科技,提升工艺及工业安全水平。自2008年元旦起建造业训练局和建造业议会合并,下设建造业训练委员会。建造业训练委员会设有香港仔工艺测试及训练中心、九龙湾训练中心、上水训练中心及葵涌训练中心。

法国

法国的职业教育分为职业中等教育和职业高等教育。职业中等教育主要由职业高中(Lycée professionnel)提供,也可以由企业提供[9];职业高等教育则通常由大学辖下的职业学院提供。

作用和影响

教育家黄炎培认为,职业教育的作用在于“谋个性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以及“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即职业教育既可以让学生获得谋生的手段,也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此外,他还认为职业教育应该是教育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非学校教育的附庸。

学者梁亦华指出,传统职业教育除了配合经济发展需要外,亦负有政府管治,维持社会稳定等目标。如职业教育的扩展脱离就业市场考虑,低度就业的毕业生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如果政府希望透过培育人才来促进经济,必须先确保课程配合社会或产业结构所需、营造合适的社会环境及对院校及毕业生质素作严格监管。

参考文献

  1. 袁贵仁. 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道路——在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上的主旨发言 (PDF). [2014-10-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5-17). 
  2. “中本贯通”政策的逻辑、隐忧及理性实践. 
  3. 李帅、张轩婷. 图解你知道或不知道的职业教育. 图解教育. 腾讯教育. [2014-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4. 中国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因素. 中国网. [2014-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5. 技术及职业教育法. [2019-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6. 6.0 6.1 香港职业教育发展的回顾香港立法会秘书处
  7. 梁亦华(2013)︰〈新高中应用学习科之反思与检讨〉,《香港教师中心学报》12,页115-129。 (PDF). [2014-05-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5-22). 
  8. 职训与时并进迎需求 VTC整合院校增值,文汇报
  9. L'enseignement professionnel en France (PDF). Éducation.gouv.fr. 法国教育部. [2017-08-0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8-05) (法语). La formation professionnelle initiale a aujourd'hui deux visages, qui correspondent aux deux voies d'accès à ses diplômes : l'élève a le choix entre une formation sous statut scolaire en lycée professionnel et une formation par l'apprentissage en alt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