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来自英语的“Motorcycle”或“Motorbike”),在台湾另称为机车、欧兜迈(台湾闽南话、台湾客家话,源自日语オートバイ Auto-Bi)、机器脚踏车,在香港和澳门称为电单车,东南亚华人圈则称为摩哆,为代步工具之一,是指两轮或三轮的机动车辆,由摩托化自行车衍化而来,以两轮为大宗。其种类相当繁多,主要以脚排摩托车(俗称档车)、轻型摩托车、踏板式摩托车、美式摩托车为主流。部分特殊用途的摩托车会加上外挂式的辅助轮,例如身心障碍用车;而在某些军事或警政用车上,则会加挂一个侧面车厢及辅助轮,成为特殊的三轮摩托车。
摩托车具有操纵简单、行动方便、价格低廉的特点,因而在日常生活、运输、治安维护、军事中被广泛使用,在发展中国家也被普遍使用。目前全世界约有2亿台摩托车,密度约为每1,000人中有33辆;大部分的摩托车集中于亚洲,大约占世界摩托车数量58%(不包括日本)。摩托车也常在文学及影视作品中出现,例如日本知名特摄剧假面骑士W所使用的摩托车便以本田CBR1000RR作为蓝本[1]。
目录
试验及发明
在车辆历史上,自行车首先出现,之后是摩托车。世界摩托车的发源地在欧洲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以及北美洲的美国。
第一款面向市场的摩托车设计是1884年,英国的爱德华·巴特勒(Edward Butler)设计的三轮摩托车Butler Petrol Cycle。这款摩托车由一具八分之五匹(466瓦)600 cc 水冷四冲程引擎驱动,并由Merryweather消防车辆制造公司生产。但由于巴特勒没有足够资金,该款摩托车没有得到成功。
另一款使用内燃机的摩托车,是1885年由德国发明家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和威廉·迈巴赫(Wilhelm Maybach)设计并制造的Daimler Reitwagen摩托车。这款摩托车相当于将一具汽油四冲程引擎装在木制的两轮车上,但它不同于当时的自行车:不通过倾斜车辆的方式产生离心力,并使车辆转向,完全没有使用于70年前研制出的自行车原理,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两根前叉的摆动来达到转向的目的。但这辆“摩托车”并非用作实际用途,而只作为两人研制内燃机的载体。
不过,在这两款摩托车发明之前,还有多款使用蒸气引擎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及使用柴油引擎的二轮车。如将此三类车辆也算作摩托车,则第一辆摩托车应为1769年由法国人尼可拉斯·库纽制造的,使用蒸气引擎的摩托车。
环境影响
因摩托车车身较小、重量轻、引擎负荷较低,相对使引擎温度更容易控制下、NOx等因高温生成的污高污染废气成分较低,但较低的使用成本,容易导致使用者忽略保养而造成污染控制系统失效而造成污染。
2004年起,台湾修改环保法规,提高摩托车排气标准,二行程引擎摩托车虽然经过更精进的设计与制造、例如喷射化,仍可通过四期甚至五期的环保标准、但政策方向倾向于停售二行程摩托车,台湾目前已无二行程新车得以购买、但外销业务方面仍持续供应二行程摩托车。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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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国产 俊基1:12 本田cbr1000rr 假面骑士摩托车玩具,新浪博客
- ↑ 全球第一款喷射二冲程越野摩托车来啦!,搜狐,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