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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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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军Republic of China Armed Forces)是中华民国国家武装部队,由中华民国国防部管辖,是目前台澎金马地区主要防卫组织。背景为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军与北洋政府时期的北洋军[1] 。其前身为孙中山蒋中正等人于1924年6月16日所创立的“国民革命军”,史称黄埔建军;1946年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将国民革命军编入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统领的“全国陆海空军”,开始实行军队国家化并改为现名。中华民国国军主要由陆军海军空军等三大军种所组成,战时可纳入海巡警察等执法机关为辅助战力。近年实施精实案精进案精粹案,并大规模裁军,总兵力由60万人精简至21.5万人;将海军陆战队戍守之东沙岛南沙太平岛交予海巡管理。虽然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不是国军下辖单位,但少部分军人会被分发或借调到海巡服务。目前常备部队18万8千人,学生、入伍、受训、住院调疗及留职停薪1万9千人,以及文职、聘雇8千人,共21万5千人;列管后备军人238万人,辖区面积(领土+领海)约71,880.06平方公里。

在此之前,中华民国是采用征兵制,服役役期两年。而军官采志愿制为主,仅招收少部分义务役男子,国家办有预官考试,招考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役男,通过考试录取为预备军官者,在受训结束后,授予少尉军官阶级。士官国家办有预士考试,招考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役男,通过考试录取为预备士官者,在受训结束后,授予下士士官阶级。随著时代演进,服役役期被缩短。直至2017年,志愿役与义务役并用制成为全体士官兵所依循的兵役制度,逐渐走向征兵募兵双轨制。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募兵制,非志愿役而达到役龄的常备役男性则改服4个月军事训练役(训期改前5周新兵基本训,后11周初级至中级专长训,无须下部队,可自愿到外岛受训)。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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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各地革命党人与新军纷纷起义响应宣布脱离清朝政府寻求独立并承认中华民国政府。 1912年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作为当时领导民国的中央,革命军纷纷归附中华民国政府的统领,中华民国军队因此而诞生。同年清帝逊位,孙中山让位给袁世凯成为总统,北京临时政府成立,由袁所统领的北洋军势力因此也归附中华民国军队的旗下。经过选举立宪后,北洋政府正式掌权中华民国,其治下军队成为当时中国武装力量之“中华民国国军”(常称北洋军)。

1925年,中国国民党师法苏联共产党的“以党建校,以校领军”模式,并参考苏联军事制度创设国民革命军。早期,国民革命军的将领和军官由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创设的黄埔军校培养训练,军队亦效忠中国国民党,为北伐对日抗战国共内战的国民政府军事主力,亦为中华民国国军的前身。

后来制宪国民大会于1946年通过之《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三章规定,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贯彻军队国家化之普世民主原则。与此类似的名称还有同样简称为“国军”(更多情况下简称为“革命军”)的国民革命军,因其为国民政府所属军队(当时的国民政府是由中国国民党执政领导),故在1947年行宪后改组为中华民国国军。1948年5月20日正式由总统兼任三军统帅。

国军行动历史

以下是与中华民国国军直接相关的战争与战役。 北伐战争

抗日战争

国共内战

参考文献

  1. 北洋军,教育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