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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南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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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是中华民国财政部在台湾南部设置的税务机构,并在各主要行政区内设立分局与稽征所;服务项目有综合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遗产及赠与税、货物税、烟酒税、证券交易税、税务行政、期货交易税。南区国税局辖区台湾省南部各县市、东部台东县、离岛澎湖县,及直辖之台南市。[1]
沿革
- 8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收回委托台湾省代征之国税,设台湾省南区国税局,总局设于台南市西门路,正式办理台湾省各地区国税局稽征业务。
- 84年7月1日,总局迁移至台南市北区富北街7号。
- 92年1月1日,原由各县市政府所属税捐稽征处代征之营业税移拨国税局征收。
- 配合县市(合并)改制及组织调整,102年1月1日更名为财政部南区国税局。
- 本局服务区域包括嘉义县、嘉义市、台南市、屏东县、台东县、澎湖县等6县市,辖区内设7个分局7个稽征所,执行稽征及服务业务。
历任局长
组织架构
总局
- 局长
- 副局长
- 主任秘书
- 监察室
- 秘书室
- 政风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综合规划科
- 服务科
- 征收科
- 法务一科
- 法务二科
- 税务资讯科
- 审查一科
- 审查二科
- 审查三科
- 审查四科
分局、稽征所及其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