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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三聖宮

新竹市三聖宮
圖片來自okgo

新竹市三聖宮,舊名三姓宮,是位於臺灣新竹市香山區陰廟,為當地地名的由來。

目錄

歷史

康熙時期,新竹平原古稱「竹塹埔」,藍鼎元紀錄此地的原住民會埋伏在草莽中,殺人取首,因此旅人認定這是一條可怕的路段。相傳陳、曾、許三姓十餘口在原名「溪仔口」的三姓公溪附近拓墾時被原住民所殺,後人遂建三姓宮以祀,也有版本的姓氏是鄒、鄭、黃三姓。另一傳說是清朝時,有三人在三姓溪築茅屋居住,種穀捕禽維生,並移石填溝鋪路,方便行人通行,但一日不見行蹤,經結群探視,才知三人留在屋被殺,留有三件武器,鄉人感念彼等生前移石鋪路之義舉,於是聚眾捐錢收埋。

當建設鐵路、灌溉水圳挖出的無主骨骸,亦收集至廟處同葬。戰後時期,廟址原在中華路四段731號,佔地約三十多坪,信仰圈主要為三姓橋一帶五個里里民。當向市府登記管理委員會時,因籌備管理委員會成員無法清楚說出三個姓氏,因此廟名從「三姓宮」改為「三聖宮」。

廟土原屬國有地,公地放領後成為私人所有。1987年3月9日,地主李增鑑向全體信徒及市府表示,願將地捐贈廟方,但他後來反悔,反將該土地轉賣他人,又輾轉移轉給周美華。1991年間,廟前的省公路進行拓寬之後,廟地被售予建設公司,蓋預售屋出售,卻先後轉了好幾手,都沒蓋成,直到轉給台北一名建商,而由該建商向新竹地方法院訴拆廟還地。

1995年1月26日上午,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江錫麒率書記官前往現場查勘,香山區長林火城、市議員謝嘉興、謝文進、前市議員吳秋穀、香山里長張江河與上百信徒聞訊,敲鑼打鼓前往祭拜,向江法官表達強烈護廟決心。但新竹地方法院判決1995年10月12日上午9點30分,強制拆廟還地給所有人周美華。10月10日,管理委員們準備抗爭事宜,發現廟中彩球和桌子遭到破壞,火上加油更加憤慨,要求建商應募捐經費補償,就會讓步,否則要抗爭到底。常務委員梁春榮表示,廟一旦被拆掉,墳塚埋葬的百餘具白骨將無處可放,要求和李增鑑及周美華協商,提供土地遷建廟宇,否則難平眾怒。

計畫拆廟當日,市警局第三分局長蘇清雄,為避免發生信徒抗爭情事,特率五十名員警前往。到了9點30分,廟身四周已聚集了四、五百名信徒,立委柯建銘等民意代表亦陸續到場。因債權人和廟方都有意進行協調,轉至香山區公所調解室攻防,立委柯建銘、國大代表蔡仁堅、省議員張蔡美及市議員王明魁等人不斷居中斡旋下,中午12時32分達成三項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由李林盛法官做成結論,協議及條件如下:一、債權人願給付三百萬元予債務人三聖宮管理委員會,作為拆遷補償費;二、債務人三聖宮管理委員會願於1995年12月12日以前,廟內之神像、骨骸等一切物品遷走,將土地交還債權人,債權人同時給付上開三百萬元補償費,地上物由債權人自行拆除;三、債務人三聖宮管理委員會如屆時不履行,經債權人再次申請法院執行,債務人三聖宮管理委員會不得有任何異議或抗爭,並喪失上開三百萬元之補償費之求償權。

廟方以每坪一萬元的價格購買廟地。1997年1月10日,遷於香山國中斜對面之公墓旁的新廟落成。沿革史由住在樹下里的梁春榮所整理,之後當地地方廟宇沿革誌多出自其手。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宗廟,皇家太廟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參考文獻

  1.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