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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三圣宫

新竹市三圣宫
图片来自okgo

新竹市三圣宫,旧名三姓宫,是位于台湾新竹市香山区阴庙,为当地地名的由来。

目录

历史

康熙时期,新竹平原古称“竹堑埔”,蓝鼎元纪录此地的原住民会埋伏在草莽中,杀人取首,因此旅人认定这是一条可怕的路段。相传陈、曾、许三姓十馀口在原名“溪仔口”的三姓公溪附近拓垦时被原住民所杀,后人遂建三姓宫以祀,也有版本的姓氏是邹、郑、黄三姓。另一传说是清朝时,有三人在三姓溪筑茅屋居住,种谷捕禽维生,并移石填沟铺路,方便行人通行,但一日不见行踪,经结群探视,才知三人留在屋被杀,留有三件武器,乡人感念彼等生前移石铺路之义举,于是聚众捐钱收埋。

当建设铁路、灌溉水圳挖出的无主骨骸,亦收集至庙处同葬。战后时期,庙址原在中华路四段731号,占地约三十多坪,信仰圈主要为三姓桥一带五个里里民。当向市府登记管理委员会时,因筹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无法清楚说出三个姓氏,因此庙名从“三姓宫”改为“三圣宫”。

庙土原属国有地,公地放领后成为私人所有。1987年3月9日,地主李增鉴向全体信徒及市府表示,愿将地捐赠庙方,但他后来反悔,反将该土地转卖他人,又辗转移转给周美华。1991年间,庙前的省公路进行拓宽之后,庙地被售予建设公司,盖预售屋出售,却先后转了好几手,都没盖成,直到转给台北一名建商,而由该建商向新竹地方法院诉拆庙还地。

1995年1月26日上午,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江锡麒率书记官前往现场查勘,香山区长林火城、市议员谢嘉兴、谢文进、前市议员吴秋谷、香山里长张江河与上百信徒闻讯,敲锣打鼓前往祭拜,向江法官表达强烈护庙决心。但新竹地方法院判决1995年10月12日上午9点30分,强制拆庙还地给所有人周美华。10月10日,管理委员们准备抗争事宜,发现庙中彩球和桌子遭到破坏,火上加油更加愤慨,要求建商应募捐经费补偿,就会让步,否则要抗争到底。常务委员梁春荣表示,庙一旦被拆掉,坟冢埋葬的百馀具白骨将无处可放,要求和李增鉴及周美华协商,提供土地迁建庙宇,否则难平众怒。

计画拆庙当日,市警局第三分局长苏清雄,为避免发生信徒抗争情事,特率五十名员警前往。到了9点30分,庙身四周已聚集了四、五百名信徒,立委柯建铭等民意代表亦陆续到场。因债权人和庙方都有意进行协调,转至香山区公所调解室攻防,立委柯建铭、国大代表蔡仁坚、省议员张蔡美及市议员王明魁等人不断居中斡旋下,中午12时32分达成三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由李林盛法官做成结论,协议及条件如下:一、债权人愿给付三百万元予债务人三圣宫管理委员会,作为拆迁补偿费;二、债务人三圣宫管理委员会愿于1995年12月12日以前,庙内之神像、骨骸等一切物品迁走,将土地交还债权人,债权人同时给付上开三百万元补偿费,地上物由债权人自行拆除;三、债务人三圣宫管理委员会如届时不履行,经债权人再次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三圣宫管理委员会不得有任何异议或抗争,并丧失上开三百万元之补偿费之求偿权。

庙方以每坪一万元的价格购买庙地。1997年1月10日,迁于香山国中斜对面之公墓旁的新庙落成。沿革史由住在树下里的梁春荣所整理,之后当地地方庙宇沿革志多出自其手。

寺庙

东亚传统宗教供奉神灵神话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统称为庙宇[1]

一般包括道观佛寺庙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祠堂家庙,但一些圣贤的家庙亦受宗族以外的信众参拜,故这些家庙同时事实上有著祭祀以及让信众祈求庇佑用的性质。道教宫观可称宫庙,佛教寺院可称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称祖庙宗庙,皇家太庙明堂则合称为庙堂

由于东亚传统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响、习合的情况,如佛道双修、三教合流神佛习合等,加上与民间信仰巫觋宗教合流,因此庙宇的名称、性质多变,甚至同一间庙宇同时具备多种性质。

建筑

除了一些单体式且不设前院的庙宇外,一般都有一个独立的为入口,如神道坊(庙宇牌坊)、山门鸟居等,也代表进入庙宇结界范围。入门之后为神道,可通往参拜之处。

庙宇主体建筑称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后来也指供奉仙真圣贤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宝殿,有些则称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规模较大的寺庙常有多个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庙宇周围会有镇守の森,有守护庙宇的神圣意义,也有些是作为风水林

类型与名称

“观”,原指宫殿的高大门,后因历代帝王常请方士或道士夜观星象、制定历法于“观”,后来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观,也作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筑物名称,如玄妙观白云观。一些规模较大的道观会以“宫”命名,两者又合称“宫观”。

民间信仰中的寺庙命名多元,传统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为帝、后、妃或王爷级的寺庙才会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宫”命名。例如妈祖曾先后在元代清代皇帝册封为天妃、天后,于是部分妈祖庙命名为天妃宫、天后宫;关羽被尊为协天大帝,于是一些关帝庙也命名为协天宫;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庙宇也会称为“宫”,如香港、澳门一些由民间释教信徒开设的观音庙名为水月宫。今日多数神庙都称“宫”。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为高阶神明的庙宇,供奉三清的庙宇名称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庙宇名称包含北极殿、真武殿等。

寺庙原指“寺院”“寺”原系朝廷办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为官廨别称。佛教传入中国初期,曾将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中居住,因几个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中某某院也逐渐成为僧人居所代称。故后世称为寺或院,佛教僧侣修行、礼佛与居住的道场,如中国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阳白马寺”与香港“三大古刹”之一“青山禅院”,并随著汉传佛教传播影响日本朝鲜越南琉球伊斯兰教之礼拜堂称之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来是指结草为屋,后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专指仅有女性出家众(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场所如新北市石碇区莲池庵。也有一些民间释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庙宇命名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庙宇也有命名为“庵”如福州白龙庵

”本来指位于山窟或依山崖处据险而筑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师的庙宇也常命名为清水岩

“洞”系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后来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越南等地,因为民间释教与民间信仰合流,而成为庙的代名词之一。

儒教的寺庙包括祭祀孔子孔庙,以及祭祀圣贤、烈士、祖先的“”,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贤的祠又被民众视为祈福消灾的神明,遂与民间信仰结合变成民间寺庙,例如祭祀诸葛亮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庙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处,部份庙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岁代天府、奉祀池府千岁海埔池王府、奉祀张李莫府三千岁的五条港安西府、奉祀张天师天师府或广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审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厅,作为庙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湾斋教扶乩之场所亦常称为“堂”,例如壹善堂劝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菩提讲堂一贯道场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圣堂”等。

“坛”是举行祭祀的高台,在古代东亚常与政府祭祀相关,如天坛地坛先农坛、厉坛等,其中天坛、天公坛也成为常见祭祀玉皇上帝的庙宇名称,如新竹天公坛台湾首庙天坛。另外,一般私人设立的神坛也常称“某某坛”。

“庙”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为祭祀场所名称,如武庙文昌庙文武庙妈祖庙王爷庙城隍庙义民庙、祭祀后羿三嵕(zōng)庙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庙称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对于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称为神宫,小型的神社则称为“”,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传统信仰中的寺庙,除了与中国相同的类型外,村社里还有一种称为“亭 (越南)|Đình”的寺庙,供奉村社保护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场所称为“御岳”,其中一些属于寺庙形式。

参考文献

  1. 道教宫庙组织或管理章程范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