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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图片来自hk01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亦称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处[1],是中华民国美国设置的驻外代表处,为中华民国驻美国的实质大使馆

馆长为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现任代表为萧美琴,另有两位副代表薛美瑜、郑荣俊。代表处总处位于华盛顿特区,总管所有涉及中华民国与美国双边关系的第一线工作事宜,同时管理中华民国在美国各地设置的驻外办事处。驻美大使处除了专责与美国联邦政府的联系交涉外,其领事服务辖区为华盛顿特区、德拉瓦州马里兰州维吉尼亚州以及西维吉尼亚州[2][3]

目录

驻美代表及大使

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简称驻美代表)是中华民国在1979年与美国断绝正式外交关系后,派驻在美国的最高层级之外交官,是驻美代表处的使领馆馆长,其功能与地位等同以往之驻美大使;2012年9月1日对内恢复中华民国驻美大使之名。

缘由

1979年1月1日,美国正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后,宣布与中华民国政府断交,双方撤回在对方的大使馆,外交窗口被切断。然而美国有鉴于与台湾关系之重要性,经中华民国与美国双方政府多次沟通协调后,美国国会于同年4月通过《台湾关系法》,成立美国在台协会,中华民国政府则设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2019年更名为“台湾美国事务委员会”)做为联系窗口,并在美国华府设立台北代表处,置驻美代表一人,做为对美国工作的最高层级外交官。

性质

驻美代表主管整个驻美代表处,其虽无大使馆之名,但实际负责之业务与大使馆无异。因为政治因素,中华民国政府在美国的外交单位一律称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因此驻美代表本身在性质上等同驻美大使,具有负责中华民国对美国外交工作的责任。故2012年9月起,外交部将该职务改称驻美大使。

办事处

办事处 领务辖区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马里兰州维吉尼亚州西维吉尼亚州德拉瓦州
驻波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麻州新罕布夏州佛蒙特州缅因州罗德岛州
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纽约州纽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康乃迪克州
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佛罗里达州波多黎各美属维京群岛百慕达巴哈马土克凯克
驻亚特兰大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乔治亚州阿拉巴马州肯塔基州北卡罗莱纳州南卡罗莱纳州田纳西州
驻芝加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伊利诺州印第安纳州爱荷华州密西根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威斯康辛州
驻休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德克萨斯州奥克拉荷马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纳州密西西比州
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2015年4月17日之前位于堪萨斯 科罗拉多州堪萨斯州密苏里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南加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北加州(南至维塞利亚(Visalia)为界)内华达州犹他州
驻西雅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华盛顿州奥勒冈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怀俄明州阿拉斯加州
驻檀香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夏威夷州美属萨摩亚(American Samoa)、美属帕迈拉环礁(Palmyra Atoll)
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2017年8月31日起暂停运作,改由驻帛琉大使馆兼辖。2020年夏天重新开始运作。) 关岛北马利亚纳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驻馆变迁

公使/大使馆时期
  • 1911年—1944年,地址:2001 19th Street, NW Washington, D.C(建于1902年 原大清驻美公使馆)[4]
  • 1944年—1979年,Gibson Fahnestock House(建于1910年,现为海地驻美大使馆)[5]
代表处
  • 1979年—1986年,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美代表处,地点在马里兰州靠近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边界。[6]
  • 1986年—现在,今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