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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图书馆

溧阳市图书馆是面向全市民众免费开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网络信息资源浏览、查询以及培训、展览、讲座等各种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座落在育才路55号市文化艺术中心内,交通便利。市图书馆总面积6300平方米。现有在职图书资料管理服务人员18人,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近59.8911万册,报纸、杂志[1]近831种种可供借阅,持证读者35000余人,年接待到馆读者28万余人次,外借图书18万余册次,是国家县(市)一级图书馆、江苏省文明图书馆、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目录

基本介绍

溧阳市图书馆是面向全市民众免费开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网络信息资源浏览、查询以及培训、展览、讲座等各种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座落在育才路55号市文化艺术中心内,交通便利。市图书馆总面积6300平方米。

历史沿革

溧阳县城历来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图书馆也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它较长的历史。据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县督学周国镛口述,溧阳县图书馆始建于1926年,馆址在城隍庙内,旋即并入溧阳县民众教育馆,设有书报阅览室,地址在宝塔湾关岳庙。后又随同教育馆移到文庙内。据教育界人士狄炳坤档案记载,其1932年3月至1935年任溧阳县民众图书馆馆长,后由周家祈接任馆长。1937年,抗日战争暴发,溧阳于当年冬陷于敌手,馆藏书籍、图册及一切设备被毁,抗战前重建五年,略具规模的县图书馆,也就不复存在了。

1945年抗战胜利后,民众教育馆在西亭上设有书报阅览室。1949年溧阳解放,由县文化馆接收书架二张,阅览台三张,书报装订本若干册,淳化阁帖拓本半副(文化馆收藏)。

1952年,县文化馆在南门街(现南大街广场处)开设阅览室,由文化馆郭广森同志兼管。1953年,县财政拨款2000元,由文化馆黄尧中同志负责基建,在公园内建阅览室五间,约120平方米,对外开放阅览与图书外借,先后由史友海、沈海珊、王徽元、潘美勤负责室内工作,并有两名社会知识青年义务服务。

1957年,因城建规划公园西亭需拆除(后未拆),图书室、阅览室随同文化馆一起搬往溧城镇委楼上办公,停止图书阅览工作

1958年,在“一大二公”观念影响下,图书室与县工人俱乐部图书室合并,迁往工人俱乐部内,溧阳县图书馆恢复建制,对外挂出馆牌,启用馆印,自印借书证。实际藏书不多,人员编制不足,行政、党务工作由文化馆统一领导。

1964年,县政府需用该处举办大型阶级教育展览,决定与工人俱乐部分开,搬回公园原地开展图书外借、阅览工作。

同年县财政拨款5000元,由文化馆副馆长赵敦堻负责在镇前街建造平房5间,约计120平方米,1965年又由公园搬迁新址,进行图书开放工作,由文化馆党支部统一领导。

1966年至1970年期间,因“文革”运动的影响,图书馆由封闭到停止开放,管理人员有的被批判,到干校劳动,有的相继调出,书库藏书无人管1973年文化馆抽调七名人员,对45000余册图书和资料进行了清理、整理。顿,重新登记、编目上架,恢复开放外借。这期间由于历史客观因素,工作人员变动,业务水平不高,新书内容政治化、单一化,使图书馆开放工作缺乏吸引力。

1974年、1979年溧阳地区两次地震,图书馆墙壁裂缝、屋顶漏雨,馆舍四周搭有居民地震棚,室内采光不良、通风不畅,使部分图书资料霉烂、变质、虫蛀。直至1984年,仍有三万余册图书资料长期堆积封存在文化馆内,不能发挥流通作用。

1981年8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溧阳县图书馆与溧阳县文化馆分开。在县文化局副局长虞学焦主持下,召开了有文化馆馆长奚渭明,图书馆副馆长沈海珊参加的分家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明远也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大家一致同意就地分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条战线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正确方针的指引下,各行各业的工作又恢复了生机,图书馆也是一样,进入了生机勃勃的发展时期,由于书源充足,社会上广大青少年和职工学习蔚然成风,图书工作又出现了新的局面。在此同时,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领导,十分重视图书工作,一致认为原有的馆舍和设备条件已不适应全县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县文化局要求扩建馆舍的报告,引起了县人大和政协的重视,并作为正式提案,多次提交大会讨论协商。

1984年10月,经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县图书馆馆舍与县锡剧团用房全部对调。剧团人员全部搬出,图书馆从基建费中投资10万元,补偿剧团的搬家费用。

1984年11月,县图书馆搬入对调新址(原图书馆对面镇前街8号)。新馆共有馆舍27间,计596平方米,并有天井场地384.75平方米。馆内部署了出纳台、综合阅览室、传达室、少儿借书处、书库、资料室、办公室、采编室,为开展正常业务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从1985年开始,每年办基层馆(室)管理人员图书业务培训1-2次,培训人员6-20人次。

1985年10月29日,全国少儿舞蹈创作座谈会在我县召开,中央文化部副部长周巍峙、吕志先等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周巍峙副部长为溧阳县图书馆提了词,对我县图书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鼓舞。

1987年4月3日,为加强图书馆党组织的领导,县直属机关党委批转了本馆建立党支部的报告,由钱增华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由于馆舍房屋是50年代建筑的平房,花了近万元的维修费,仍然漏雨、潮湿,馆藏图书还有不同程度的损失,县文广局于1985年10月又向县政府打了要求翻建县图书馆大楼的报告,县计委于1986年6月,批下溧计发(1986年84号)文件,同意原地拆旧翻建新馆。

由于县财力有限,文广局研究决定由局督导(原副局长)陆静芬和办事员张天舒、夏云(原影剧公司副经理),于1986年7月赴省文化厅、文化部争取基建经费。上级部门和县政府先后拨款三十万元,于1987年9月18日破土动工,1988年9月底竣工。此次建成的新馆建筑总面积1600平方米,使用面积1306.6平方米,其中书库面积561平方米,阅览室面积249.6平方米,办公室面积31.2平方米。

新馆增加了人员编制10人,设立正副馆长各一名,下设采编组、外借阅览组、辅导组、资料信息组,以便充分发挥图书馆贮藏书刊[2]、资料,传播科学知识,为发展全县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服务的功能。

1989年5月至1994年,与县经委联合创办《经济技术信息》旬刊,订户每年上百家,赠送政府各部门及兄弟单位50多份。

1991年新建50平方米复印室和会议室,加固维修危房300平方米,解决6名干部住房问题。

1996年,馆舍屋顶平改坡,加层增加250平方米住房。

1998年成功承办省第三届县(市、区)公共图书馆理论研讨会。

1999年,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正式上马,建立了十几万册库藏各类书籍的书目数据库。图书编目和流通管理统一实行计算机管理。

2000年底投资15万元,购买服务器1台,PC机16台,并租用一条DDN64K专线,建立电子信息阅览室,2001年2月正式对外开放。2003年,将网络线路由DDN128K专线改造为光纤电缆,计算机增至28台,终端机6台,并架设WEB服务器,建立了溧阳市图书馆网站,利用网络加强对外服务和宣传,提高了溧阳知名度。

2004年,更新电子阅览室设备,建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同年四月,为离退休老同志举办为期两周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班”,17人参加。五月,向全市50余家企业发放了《溧阳市图书馆提供服务调查表》,以加强与企业联系,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九月,更新了馆内全部消防器材,并请消防教官对全馆职工进行了防火知识讲座。

2005年,调整增配6台电脑及相关设备,建立了电子文献资料室,为读者提供免费服务。五月,扩大少儿图书室面积20平方米,增加阅览桌椅及少儿期刊数量。与溧城镇联合为社区干部举办为期一周的“计算机操作与网络检索知识培训班”,共两期30人参加。同年,在乡镇文化站的紧密配合下,馆领导数次深入革命老区、边远农村开展调查摸底活动,并正式启动在革命老区建立村级图书流动服务点的工作。当年建立村级图书流动服务点18个,每个点统一配备200册新书,每季度更换一批新书,年送书计5000多册次。

2006年,组织全馆职工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通过观看讲座,开展讨论和考试竞赛等形式树立文明规范服务意识,开展礼仪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公共图书馆文明服务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07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溧阳市中心平台完全建成联网,为读者服务,拥有电脑40台,可供读者上网查阅资料,交流信息。

2008年9月市图书馆搬入新建的溧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大楼,新馆总面积5100平方米。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至2008年底,馆藏各类图书计22.8万册,征集地方文献679种2000余件。在编人员20人,有本科生10人,大专生5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7人。持证读者6千余人,年接待读者10万人次,建立各类基层图书流动服务点110个,年送书下乡24352册次。08年12月13日,图书馆报告厅举办首次讲座“宋裕农教子育女方法谈”。2009年7月4日 成立菡子文学社,并开办首次写作培训班。

展厅展馆

图书开架借阅室面积2400多平方米,藏、借、阅一体,阅览座位80个,藏书30余万册;。

报刊综合阅览室面积600平方米,阅览座位100个,除提供现刊阅览外,还提供视障人阅览、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及最近三年的过刊查阅服务。

少儿借阅室面积400多平方米,藏书7万余册,阅览座位100个,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全天对小读者开放。

陶希晋陈列馆位于市图书馆一楼,以图片、文字、实物、影像等不同的载体,全面展示了出生于我市溧城镇陶家村的革命家、当代法学家陶希晋一生的光辉历程,及他在我国革命、地方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6被被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评为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地方文献室图书馆二楼,将溧阳地方志、地方文史资料、地方出版物、溧阳籍作者着作及与溧阳有关的其它载体的地方文献加以集中收藏、展示,并提供查询和研究,是了解溧阳的一个重要窗口。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溧阳市支中心将从国家中心和省分中心接收及自主采集加工的数字资源向公众发布并提供服务,电子阅览室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网上查询及其它数字资源的查询和点播服务。

报告厅位于图书馆一楼,有座位160个,视听设备完善,环境舒适、优雅,可以开展讲座、培训、会议等各种活动。

溧阳市图书馆作为全市公共图书馆龙头,在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在镇(街道办)、村(社区)等地建立可通借通还的分馆200多个,“十三五”末将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在全市各村(社区)、企业、部队等地设有流动服务点100多个,每年送书上门3万余册次。

数字资源

本馆持证读者可在馆内免费使用常州数字图书馆资源,在全市任何可联网场所免费使用江苏省少儿数字图书馆提供的海量、实用数字资源,查询《溧阳地方特色古籍数据库》。读者在使用过程中遇有问题,可致电0519-87282838,或者加入QQ群101828148咨询。

溧阳市图书馆作为本市推进全民阅读的主阵地,每年举办展览、讲座、培训、朗诵会、交流会等各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100场次左右,营造了良好的阅读氛围,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

馆藏实力

现有在职图书资料管理服务人员18人,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近59.8911万册,报纸、杂志近831种种可供借阅,持证读者35000余人,年接待到馆读者28万余人次,外借图书18万余册次,是国家县(市)一级图书馆、江苏省文明图书馆、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溧阳市图书馆实行免费服务,读者可在图书馆利用各类资源。

二、您的着装和言行举止,不仅是您个人素养的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彰显。文明、和谐的阅读环境,将使您心情愉快。

三、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为了保证图书馆和包括您在内的每一位读者的安全,请不要吸烟、用火。

四、书包等私人用品可存放于自动存包柜内,本馆不提供过夜寄存服务,贵重物品请勿寄存。

五、请爱护公共书刊资料,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各阅览室和书库。

六、请不要随意涂抹刻画图书报刊,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使用。

七、请不要用各类物品空占阅览室座位。若座位只放物品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

八、请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挡,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

九、请您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外借室规则

一、本室凭溧阳市图书馆成人读者证借阅图书。

二、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请在服务台办理借、还书手续,不要携带本馆图书从防盗门通过。入室须在服务台领取代书板,离室时交还。读者可自行选书,不借阅的图书请插回原位。

三、办理借阅登记后,请仔细查阅该图书有无破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四、所借图书请按期归还,如逾期,读者证将停借15天。

五、请爱护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须负责赔偿。

六、遗失图书,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或视图书出版情况,按原书价格2倍以上赔偿。(90年以前出版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0倍以上赔偿;90年以后出版图书,按原书价格的2——10倍赔偿)

七、损坏图书(包括批注、涂抹、撕割、受潮、污损、严重折页、划线及撕毁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1.损坏图书的文本、插图或附表已无法修补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2.图书有损坏,经修补可复原者,由损坏者修补。如由本馆代为修补,修补费用由损坏者负担,费用为书价的50%。

八、凡故意破坏或私自将图书窃为己有者,按书价的10倍以上赔偿。

九、本室对有特殊需要的读者,可提供预约借书、送书上门服务。

读者证管理办法

办证

一、全体市民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读者证(少儿可凭户口薄)。

二、本馆读者证分4种,读者可根据情况办理其中的一种:

1、成人A类读者证:每次可借普通图书2册,借期60天,不可续借,押金50元,可在总馆和各分馆通借通还。

2、成人B类读者证:每次可借普通图书5册,借期60天,不可续借,押金100元,可在总馆和各分馆通借通还。

3、成人C类读者证:每次可借普通图书20册,借期120天,不可续借,押金500元。

4、未成年人读者证:每次可借少儿图书10册,押金50元。

遗失

遗失读者证,应及时挂失,经本馆确认后,15天后方可补发新证。如挂失前被他人冒借图书,责任由本人承担。 若找到原证,可到本馆服务台声明解除挂失。

核证

读者证有效使用期1年,到期需核验各项登记信息,核证后方可继续使用。2年不核证,读者证将被注销。

更改读者证类型

读者可将A类和B类证改成C类证,年满16周岁可将未成年人读者证更改为成人读者证,不可逆向更改。更改读者类型时,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获得清书证明,交齐各类旧证,并补足相应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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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中国杂志有哪些,国内最经典杂志 ,搜狐,2018-01-12
  2. 纸本书刊的命运,搜狐,20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