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履行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關於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地理信息測繪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2];起草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地理信息測繪方面的技術性規程以及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國家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評價制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五)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國家、省考核標準實施辦法。負責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六)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七)負責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建設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承辦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負責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全市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八)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工作。負責管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和測繪市場秩序。負責測繪項目登記和測繪成果匯交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成果提供和國家秘密基礎測繪成果資料提供使用審批工作,監督查處測繪地理信息違法案件。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設計、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重點建設項目前期論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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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佳木斯概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 收藏 | 自然資源部關於國土空間規劃最全解讀 ,搜狐,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