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图书馆
万安县图书馆最初成立于民国初期,在县城孔圣门(今中共万安县委院内)左侧设图书馆,馆内有藏书室、阅览室、藏书近1000册。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政府在此基础上成立“县立图书馆”馆址设县立中学右侧今县委院内左后侧)面积40平方米,馆内设有阅览室和接待室。2012年底,县图书馆几经维修改建,现有面积2019.09平方米,藏书11万余册。2008年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图书馆”,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二级图书馆[1]”。
目录
基本介绍
万安县图书馆最初成立于民国初期,在县城孔圣门(今中共万安县委院内)左侧设图书馆,馆内有藏书室、阅览室、藏书近1000册。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政府在此基础上成立“县立图书馆”馆址设县立中学右侧今县委院内左后侧)面积40平方米,馆内设有阅览室和接待室。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在“聚华书店”旧址开办“万安县人民教育馆”,内设图书馆。1958年,万安水电站破土动工,“图书室”改称“万安县图书馆”(馆址建国路2号),与县文化馆并列挂牌,合暑办公。1962年县图书馆因万安电站停建又改为图书室,藏书2万余册。1966年“文化大革命”,图书室被砸,大部分珍贵线装善本、孤本图书被视为“封、资、修”,遭毁盗。1975年,图书室恢复工作,1978年11月,又改称“万安县图书馆”,仍与县文化馆合暑办公。1982年1月,图书馆独立办公,馆员5人,馆内有书库、资料室、借书室、阅览室,藏书1.69万册,资料721册,报刊1469册。1988年12月,图书馆迁至新建成的图书大楼(凤凰路与东门路相交)办公,大楼四层,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有书库、借书室、报刊资料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藏书3.25万册。
2012年底,县图书馆几经维修改建,现有面积2019.09平方米;藏书11万余册,工作人员12人,退休职工6人;副研究员1人,馆员4人,助理馆员4人;现有5人获得了本科文凭,获大专以上学历[2]10人。图书馆业务全部实现自动化管理;现馆内设有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少儿导读室、报告厅、综合活动室等阵地常年免费为广大读者服务,开展了电话借书、预约借书、送书上门等服务,年接待读者11万余人次。
在坚持搞好阵地服务的同时,县图书馆还在全县乡镇设立了图书流通站,并组织专人编辑分送《科技信息》、《报刊科技目录索引》等小报到农民手中;县图书馆结合读者的实际需求,向读者推出 “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金牌”读者跟踪服务。服务对象为县重要学科专业、重要科研课题的教师医生、种养殖专业户、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留守儿童、优秀少儿读者等,对“金牌读者”进行了长期跟踪服务,此活动的多次被省、市电台新闻媒体报道。代表万安特色的“十八滩讲坛”也在2013年元月正式开讲,“十八滩讲坛”是万安县图书馆在免费开放大背景的前提下,整合利用全县公共文化资源设立的一个公益性讲坛,其目的在于为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讲座、培训免费提供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2008年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图书馆”,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二级图书馆”。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借书室、报刊阅览室: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少儿阅览室:
星期二至星期五
下午:4:30-5:30
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电子阅览室
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入馆须知
万安县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万安县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为共同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外着内衣、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二、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区内吸烟须在指定地点。
四、婴幼儿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安静,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一、申办方式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照、户口簿等),填写《万安县图书馆借阅证申请表》,选择相应的借阅证种类办理。每位读者仅能办理一个证。
二、借阅证类型及使用功能
借阅证 押金 使用范围及功能 外借 外借
类型 册数 期限
图 100元 1、可在本馆阅览室阅图书资料。 4册 30天
书 2、可在少儿室、借书室外借图书资料。
借 3、可在电子阅览室免费上网及查阅电子文献资料。未成年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阅 4、可在本馆资料室及特藏室查阅文献。
证 5、可参加本馆举办的各种读书活动。
三、借阅证注册
图书借阅证每两年注册一次,免收注册费。
四、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
1、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2、补办图书借阅证的读者需将原借阅证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同时原借阅证无图书过期费方可办理。补办时须带本人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并缴纳工本费5元。 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本,可续借一次,超期按每本每天0.10元收取超期费。
3、退办图书借阅证时须先还清所借图书、交清所欠费用,凭图书外借证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借阅证注销。
五、友情提示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请妥善保管押金收据,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5、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万安县图书馆。
借阅须知
1、读者凭本人的图书馆借阅证,进入本室借、阅图书。除笔记本和文具外,其它物品请存入存包柜,严禁携带各种食品入室。
2、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入库时,请从代书板盒中拿取代书板,读者在书架前临时浏览取下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所在位置,阅毕取回代书板,将书放回原位置。如果要借已阅图书,请把代书板取出,放回代书板盒内。
3、请读者自觉爱护图书,共同维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不得撕页、拆页、污损、圈点或不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一经发现,将按馆赔偿规定处理。
4、读者查到需借图书后,到借书处把图书交工作人员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本人从监测仪通道出去取所借图书。
5、读者借到图书后应立即检查,如发现勾画、批注、缺页、污损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破损章,否则由借书者负责。
6、图书外借册数和期限 :每份借书证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30天。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拿借阅证和图书来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凡逾期所借图书,必须缴纳过期罚金。每过期一天,罚金0.1元/本。读者需交清罚金,方可重新享受图书馆服务。
7、保持室内安静,进入图书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8、保持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吸烟。
9、读者应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争做文明读者。
违规处理
为了培养读者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特制定本规定。
四、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手续擅自拿书刊、资料离开规定的借阅室、阅览室和库室等区域,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以偷窃书刊论处。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再按原价15—20倍,甚至20倍以上罚款。必要时公之于众。情节严重者还报公安部门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并为之保密。
特色服务
1、《科技信息》惠农家:自1986年以来,万安县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依靠馆藏科技资料丰富的优势,积极编印科技信息小报。《科技信息》小报每年四期,每期六百份,全部免费赠送给全县各自然村以上单位和种、养、加工专业户。图书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农时需要,从几十种报刊进行比较、筛选、摘录,编印的小报内容全、技术新、实用性强。近年来,他们收到农民所写的“服务成果反馈”材料共有二十来份,深受广大百姓的好评。
2、金牌读者跟踪服务: 县图书馆结合读者的实际需求,向读者推出 “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金牌读者”跟踪服务。服务对象为县重要学科专业、重要科研课题的教师医生、种养殖专业户、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留守儿童、优秀少儿读者等,对“金牌读者”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并进行长期跟踪服务。此活动的多次被省、市电台新闻媒体报道。
3、十八滩讲坛:“十八滩讲坛”是图书馆在免费开放大背景的前提下,整合利用全县公共文化资源设立的一个公益性讲坛,其目的在于为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讲座、培训免费提供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4、免费电脑培训:自2006年电子阅览室开放以来,我馆每年不定期地选取不同的主题举办“计算机免费培训”, 每年培训四期。今年我馆的培训主题是“计算机基础培训”,主要面向没有电脑基础知识的读者,特别是老年读者。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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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文化部定各级图书馆一、二 级标准(必备条件),豆丁网,2014-01-02
- ↑ 什么是学历?什么是学位?,搜狐,20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