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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是中國戲曲體製的一種,盛行於元代。
「雜劇」一詞最早見於唐代,泛指歌舞以外諸如雜技等各色節目,意思和漢代的百戲相似。「雜」謂雜多,「戲」則和「劇」的意思相仿,指嬉鬧,都沒有今天戲劇的意思。到了宋代,雜劇逐漸成為一種新的表演形式的專稱;這一新形式也確實稱得上「雜」,它包括有歌舞、音樂、調笑、雜技,並且分為三段:
三段各一內容,互不連貫。
歷史
雜劇,是在宋金時期諸宮調基礎上發展起來一種傳統文學樣式。雜劇的體裁,首先是一本四折的形式,這是受宋雜劇演出時分為四段的影響,四折之外又可以加兩個「楔子」。雜劇有三個構成部分:賓白、唱詞、科介。三者交相配合,推動劇情的發展,刻畫人物的性格。
中國戲曲藝術發展到成熟階段的最早的傳統戲曲種類。以其發展衍變地域和時期的不同,又可分為宋雜劇、金院本和元雜劇。就其音樂──北曲來說,則是一種早期的以曲牌體為特色的重要聲腔系統。它吸收、融合了中國傳統藝術的優秀成果,對當時的南戲和明代以來南北各種地方聲腔劇種給以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在中國戲曲藝術發展的進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雜劇的音樂,有些直接取自宋大曲,有些則來源於中國民間小曲。但宋大曲一般只取唐大曲的一部分,稱為「摘遍」;宋大曲的結構也已遠較唐大曲簡單。
北宋以後,雜劇既有隨南宋南遷的,也有為金所繼承的,金繼承的宋雜劇也稱院本,性質上與宋雜劇卻沒有區別。
北宋末南宋初,也就是12世紀,南方也產生了一種與宋雜劇不同的戲曲南戲,又叫戲文,又因為產生地在浙江溫州,所以又叫溫州雜劇、永嘉雜劇。南戲完全表演故事,結構可隨故事變化,不象宋雜劇基本由三段構成。
南戲音樂以南方流行的小曲、歌謠為主,大概後來受到宋雜劇的影響,也採用唱賺、詞調和大曲的部分曲調。南戲雖不講究宮調,時間久了卻也自然形成了集曲成套的規律,曲牌聯接已有一定次序。在南戲的舞台上,一般角色也可歌唱,因此便有獨唱、對唱、合唱等各種形式,音樂的路子顯得開闊了。
興起原因
元代雜劇興盛,乃古代戲劇文學藝術長期發展的結果。雜劇受唐宋以來詞曲以及各種講唱文學盛行的影響,詞變為曲,再變為戲曲來搬演故事,因而形成雜劇。在諸宮調和金院本的基礎上,雜劇進一步發展起來。當時大量外族音樂(北曲)傳入中原,亦推動文體的自然發展。
元代儒家衰微,文學思想自由放任,載道文學地位動搖。過往被載道派認為卑不足道的戲曲,得到自由發展的機會。雜劇內容切合現實,遂受觀眾歡迎。
元代商業經濟繁榮,都市興起,文娛需求增加,娛樂事業隨著興盛,藝術表演社會化和商業化,都是有利於戲劇發展的社會環境。當時劇作家群(書會)形成,著名演員湧現,促使雜劇興起。
元朝前期科舉廢除,文士在政治上無出路,才力無所用,將其精力轉移,遂努力於雜劇創作。加上外族統治,政治腐敗,使漢人受盡壓迫,文學家或借雜劇以抒憤鬱。
體制
構成元代雜劇的要素有三:曲詞、賓白和科,並有完整故事情節。文詞上,曲較典雅而押韻,白則較淺白通俗而不押韻。角色分擔上,曲只限主角一人獨唱,演出時一本四折整套曲子,都由正末或正旦一人獨唱,其他任何角色都可說白,但不能唱。獨語為白,對話為賓。唱者先白後唱,不能兼帶賓白。科又叫介,是關於劇中人物動作、表情、音響效果的舞台指示,腳色須依科、介表演。
雜劇每本四折,每幕一折,在結構上一般是一本四折演完一完整故事(間有例外)。折有段落的意思,元雜劇以同一宮調寫曲,一套曲子由頭至尾唱完,叫做一折。故事長者分數本。
雜劇多另加「楔子」,常規是一劇一楔子,也有一劇兩楔子的。楔子篇幅比較短小,位置也不固定,一般在第一折的前面演出,對故事由來作簡單的介紹,也有在折與折之間演出的,但不能放在第四折之後。楔子作用是補充正文、簡介內容,或貫串劇情,和後來過場戲相似。
雜劇以腳色(角色)表演故事。演員在劇中所扮的人物,主要分末(男角)、旦(女角)、淨、丑四類。「正末」是劇中男主角,「正旦」是女主角。其他是配角,如外末、沖末、外旦、搽旦等。淨是畫花面的男配角。此外有孤、孛老、卜老、邦老等腳色。
雜劇每折限用同一宮調的曲牌,組成一套曲子,曲牌組織有嚴格限制。所用皆為北曲,勁挺雄武,較宜表現威武豪放的氣概,伴奏樂器以弦索為主。一韻到底,所用為北方語音,只有平上去三聲而無入聲。
元雜劇末尾多有兩句或四句韻語作結,概括全劇內容,稱「題目正名」。
發展
金元時期
雜劇在金元時期於中國北方發展成熟,成為主要以四套北曲套數組成的代言體戲曲。元雜劇與元散曲即所謂元曲,一般被視為元代文學最具特色的文體之一。代表作家有:關漢卿、馬致遠、鄭光祖、白樸(以上合稱元曲四大家)、王實甫等。
明朝時期
雜劇至明代持續發展,北曲雜劇是明代宮廷戲劇的主流,也是明代戲曲創作的典範。但雜劇整體的發展已不如元代之盛。明中葉後,北曲雜劇受南曲影響日益明顯,發展出短可一折,長可達十一折的「南雜劇」,其短小者又稱「短劇」。
南移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元軍揮師江南,占領南宋都城臨安(今杭州),在杭州設立兩浙都督府,至元十五年(1278)改杭州路總管。至元二十一年(1284)立江浙行省,以杭州為省治。這期間,北人大批南下,來到這片新征服的土地。據《元史·崔彧傳》載,到至元二十年(1283),南流的人口便已達到15萬戶,超過當時北方總戶數的十分之一。而且有元一代,北方人口南流的趨勢一直不曾停止。在繁華的南宋都城杭州,北來的人口熙來攘往。陳旅在《送張教授還汴梁》一詩中說道:「莫向春風動歸興,杭州半是汴梁人。」(《安雅堂集》)
興盛於北方的雜劇藝術,也伴隨南征的大軍和南徙的人口,來到了南方。富庶的江南,為雜劇生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吸引了大批北方雜劇作家和藝人。在北方享有盛名的雜劇作家如關漢卿、馬致遠、白樸、尚仲賢、李文蔚、戴善夫、侯正卿等人,紛至沓來,或遊歷,或卜居,或出仕,繼續着他們的雜劇活動。著名雜劇演員如珠簾秀等,也輾轉來到揚州、杭州等地演出。至於許多曲家詩人如胡祗遹、王惲、徐琰、鮮于樞、侯克中、盧摯等,也來到南方,並且和劇作家、藝人聯繫密切。一時間星河燦爛,名家匯聚,雜劇的重心遂向以杭州為中心的南方戲劇圈轉移。
清代雜劇更衰,幾乎完全成為文人案頭化的創作,與實際於場上的演出,已相去甚遠。
衰落及原因
南方戲劇圈的雜劇活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至大德(1297~1307)年間。這期間雜劇初入南方,擅風騷者是在北方已經享有盛名的作家。他們不僅帶來了已在北方流傳的名劇,還繼續寫作新篇。像身為「雜劇班頭」的關漢卿,在《望江亭》雜劇中插入了南戲片段,表明了這部喜劇極有可能作於南方。至於馬致遠、尚仲賢、戴善夫等,均出於任過江浙行省務官,他們的許多雜劇作品,正是在南方撰寫並在南方流傳的。這一批雜劇名家,繼續保持着北方雜劇初興時期那種生氣勃勃的精神,以關懷現實的充沛感情,為雜劇贏得南方觀眾的喜愛奠定了基礎。
第二階段為元武宗至大(1308~1311)到元文宗天曆(1328~1330)至順(1331~1332)年間。這時,關漢卿等雜劇名家陸續退出舞台,代領風騷的是鄭光祖、喬吉、宮大用、秦簡夫等人,他們雖然來自北方,但主要創作活動是在南方。同時,南方籍雜劇作家如金仁傑、楊梓、朱凱、沈和、范康、王曄、屈子敬、鮑天佑等也嶄露頭角,成為雜劇創作的生力軍。
這期間,雜劇及散曲已被奉為「樂府」正宗,如江西周德清撰寫了總結北曲音韻的《中原音韻》,而祖籍大梁、久住杭州的鍾嗣成,則撰寫了記述雜劇作家作品的《錄鬼簿》,開始了對雜劇的總結與評論。人們對理論和經驗的探索,也表明雜劇活動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就雜劇創作而言,這一時期的作品明顯體現出南方的人文色彩,創作風格趨向典雅,創作題材多為文人韻事和仙道隱逸;宣揚倫理的題旨日益加強,而積極的精神日漸消退。原先「本色」與「當行」並重的做法,轉為側重辭藻的華美,而劇作的舞台性則有所忽視;就某些劇本的單折而言,雖不乏佳篇,可作詩讀,但從整本來看,則缺乏佳構,不太適於場上演出。這便為雜劇的衰落種下基因。一旦時勢變遷,文人參與減少,雜劇創作便出現危機。
第三個階段,為元順帝朝(1331~1368)到明初,這一時期,在北方戲劇圈,雜劇創作日見沉寂,而處於南方戲劇圈的雜劇,也是萎靡不振。於是,雜劇便走向衰落了。
雜劇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體制上的缺陷,是導致它日益衰微的重要原因。它由一人主唱的形式,明顯地有着說唱文學的痕跡,這固然可以使主角盡情發揮,能較透徹地揭示人物的內心世界,但其他角色只能作為陪襯,也必然限制了作家的發揮。其第四折多成強弩之末。
相比之下,南戲在體制上較雜劇更合於戲劇的本質。當南戲吸取了雜劇的優點,由粗轉精,也就贏得了觀眾的喜愛。隨着《琵琶記》和《拜月亭記》等作品的出現,南戲這個綜合了雜劇體制所長,又能揚棄其所短的劇種,便取代了雜劇,成為劇壇的主流。
雜劇雕磚
宋、金、元時期磚室墓中的雜劇及散樂題材雕磚。北宋時,仿木結構建築壁間嵌有雜劇雕磚的磚室墓在汴京(今河南省開封市)的鄰近地帶已開始流行。如河南禹縣白沙的北宋末年墓和偃師酒流溝的北宋末期小型磚墓,墓室壁間都嵌有雜劇淺浮雕磚。
前者有雕磚2組共11人,分嵌於兩壁;一組持大鼓、拍板、□篥篥、腰鼓、笛子等樂器,當系散樂中各種樂部的代表性形象。後者有人物雕磚6塊,其中一組3塊,有人物5個,着不同服飾,作對話、戲謔等狀。另3塊各雕4女子作切□、烙餅、抱瓶狀,似為執役的女婢。
在河南省焦作市西郊金墓,前後室四壁的各朵斗拱之間,嵌有近於圓雕的散樂、舞蹈、說唱童子形象10多人,反映了雜劇、散樂在晉南、豫北一帶的蓬勃發展和廣為群眾所喜愛。出土有雜劇雕磚的元代墓葬,其中吳嶺莊墓,分前後左右4個墓室,前後2室的四壁,均嵌有精美的雕磚。
雜劇舞台面嵌砌在前室南壁的上方,出場的角色有末泥、引戲、副末、副淨和裝孤,兩端還有以拍、腰鼓伴奏的司樂人。雜劇之外,前後2室的壁間,還嵌有跑毛驢、獅子舞等由童子扮演的鄉村社火節,生動地反映了雜劇這一藝術形式,由宋雜劇而金院本到元雜劇在晉南一帶的發展狀況,以及散樂、鄉村社火節目的繁榮景象。
研究書目
- 王國維:《宋元戲曲史》(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
- 吉川幸次郎著,鄭淸茂譯:《元雜劇研究》(台北:藝文印書館,1960)。
- J.I. Crump(柯潤璞)著,魏淑珠譯:《元雜劇的戲場藝術》(台北:巨流圖書公司,2001)。
- Wilt L. Idema著,張惠英譯:《朱有燉的雜劇》(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關漢卿與元雜劇
- 陳翀:〈唐代「雜劇」小考〉。
- 伊維德:〈元雜劇――異本與譯本〉。
- 伊維德:〈元雜劇:版本與翻譯[失效連結]〉。
- 趙曉寰:〈元雜劇科舉戲婚姻家庭關係中所涉法律問題考察〉。
- 小松謙:〈試論《元刊雜劇三十種》的版本性質〉。
- 伊維德:〈我們讀到的是'元'雜劇嗎——雜劇在明代宮廷的嬗變〉。
- 王璦玲:〈明清抒懷寫憤雜劇之藝術特質與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