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之戀(BOY篇)(蔡志恆)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7-11之戀(BOY篇)》是中國現代作家蔡志恆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我知道她其實已經很久了,但開始注意她,卻是在一個星期前。
她看起來也是個學生,因為7-11制服掩不住那股清純的學生氣息。
我十點出門,騎上那台爛野狼機車,然後在十點零五分,到了那家7-11。
進店前,我喜歡推一推眼鏡。因為我想看清楚她。
以及一瓶藍色利樂包低脂鮮乳,20元的那種。
早餐這樣剛好,吃多了中午不餓,吃少了早上會餓。
前陣子不小心打破了個陶瓷撲滿,多出了一堆十元硬幣與五元硬幣。
正好趁此機會消耗它們。
我將兩個十元硬幣與兩個五元硬幣拿給她。因為我講究公平。
她總會親切地問我,「需要袋子嗎?」
我則用笑容回報她的熱心,然後搖搖頭。因為舉手之勞做環保。
我把報紙夾在左手腋下,右手以姆指、無名指、小指,拿起鮮奶,以食指和中指夾起一根吸管。因為我對我的指頭也講究公平。
她總會把發票放在我攤開的左手掌上,我感受到她手指輕觸的餘溫。
我滿足地笑了一笑,然後點點頭,謝謝她的細心。
我會在7-11門口,看着來往的車輛,然後思考實驗的進度。
喝完鮮奶,我會將包裝紙壓平,再放入垃圾桶。我實在很環保。
我把報紙放在座墊,因為沒籃子。
跨上機車,屁股坐在報紙上,踩動車子走人。
臨走之前,我還會再看她一眼。
她彷佛意識到我的眼神,然後她總會腆地笑一笑。
昨天早上,我的習慣一如往昔。
但我的硬幣已經沒了,只好拿張百元鈔票。
我遞給她這張百元鈔票,她竟然愣住了。
我們互望了數秒鐘,我才開口問道:
「小姐,不用找錢嗎?」
不知怎的,我們同時覺得好笑,於是笑聲充滿了整間7-11。
我又說:「小姐,笑也笑完了,還是得找錢吧!我午餐就靠它了。」
她不好意思地拿出70元給我。我又得理不饒人地問:
「小姐,明天不會又忘了找錢吧!?」
她笑着回答:「我一定準備好70元等你來找。」
我戴上我的黑框眼鏡,穿上黑色球鞋,背上空的黑色書包。
因為我是學生,總得背個書包。書包里只有我實驗室的鑰匙。
我今天特地又帶了一張100元鈔票。
我在那張紅色鈔票的孫中山肖像旁,輕輕寫下我的姓:「蔡」。
那是昨晚電視上的影片給我的靈感。
新來的7-11小姐告訴我,昨天是她在那家7-11的最後一天。
因為她找到了一個薪水較高的伴讀工作。
然後找給我這張50元鈔票,和兩個十元硬幣。
她果然遵守我和她之間的約定。
我拜託新來的小姐,如果可能,請她務必轉交這張百元鈔票。
我今天發現,那個新來的小姐,笑容跟她竟會如此相似。
我突然好懷念起那充滿了整間7-11的笑聲。
她知道我姓蔡嗎?我在心裡輕輕地問着。[1]
作者簡介
1969年生,台灣著名網絡小說作家,台灣成功大學水利工程博士。1998年3月寫下了《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同年於BBS發表第一部小說《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造成全球華文地區的痞子蔡熱潮。自此以後,左腦創作小說,右腦書寫學術論文,獨樹一格。現於成大擔任博士後研究員。其它部分網文:小桃子的六年之約、無能為力、12次的拒絕、第三者的悲歌、天蠍的原罪、秋雨、心上之秋、阿妹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