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統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贛州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市統計局內設辦公室、統計法制科、綜合核算統計科、工交能源統計科、貿易外經統計科、社會人口統計科、農業統計科、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機關黨總支、監察室、贛州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贛州市統計局普查中心、贛州市統計計算中心、贛州市統計信息中心、贛州市統計幹部培訓中心等。
主要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訂的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定和規劃,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
(三)在市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務院統一布置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統一管理地方點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的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縣(市、區)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2]。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指導各縣(市、區)統計部門的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省統計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贛州市統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重磅!贛州市政府領導分工確定! ,搜狐,2019-05-16
- ↑ 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贛州市人民政府,2019-04-18